個人資料
歸檔
正文

美擬沒收扁家豪宅,馬政府壓力上身

(2010-07-15 19:18:14) 下一個

“立委”邱毅多年前已找到陳致中在美有房產。


??中評社台北7月16日電(記者?康子仁分析報導)2008年爆發的扁家弊案,經過兩年時間沉澱,一度沉寂,在美國政府決定向法院提起訴訟,沒收陳水扁夫婦涉嫌以賄款購買的2棟房屋,再度掀起漣漪。美國動作頻頻,宣告扁家犯罪事實絕非虛構,衝擊扁家,也讓重新執政的馬政府壓力上身。

??尤其是陳致中還想參選年底高雄市議員,如果是被台灣法院判處重刑,扁家人還可以痛批是政治迫害、司法不公,如今連美國政府也指控扁家貪汙,甚至在台灣司法還沒有定讞之前,就主動提出訴訟,要求沒收扁家在美國財產,對陳致中選情將增添變數。

??不過,美國政府的積極動作,也凸顯馬政府的“婦人之仁”。從2008年8月扁家弊案爆發以來,檢調單位對於扁家擁有的豪宅視而不見,即使扁家先前居住的台北信義計劃區寶徠花園廣場,兩戶各價值新台幣上億元的豪宅,已經證明是以人頭購買,扁家人也無法佐證資金來源合法,如今還是沒有任何查扣動作。甚至連陳致中南遷高雄購買數千萬豪宅,依舊不動如山,司法單位不去深究其資金來源,對比美國提告的動作,馬政府向扁家追討犯罪所得所作的努力,顯得消極許多。

??馬政府的消極還不隻於此,當初犯罪嫌疑重大的黃芳彥,在司法單位縱容下,輕易潛逃出境;扁家在瑞士銀行的巨款,至今尚未完全匯回;二次金改扁家收受巨額賄款,至今案件偵辦停滯不前;一審被無期徒刑的陳水扁,二審改判20年,已經讓民眾擔心,會不會像一審被判刑19年的前“立委”何智輝一樣,更審改判無罪。

??一向尊重人權,把人民權益放在第一位的美國,敢在台灣司法尚未定讞之前出手,應該是透過自己的管道,已經確認陳水扁的犯罪事實,對於扁案關鍵角色黃芳彥遣返回台,不啻露出一絲曙光。在台美“刑事司法互助協定”基礎下,馬政府應該積極透過司法部門,期盼美方提供協助。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