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 博客訪問:
正文

孫中山禍國禍粵的十一大罪狀zt

(2007-05-27 22:51:06) 下一個
孫中山禍國禍粵的十一大罪狀

孫中山主政的廣州市(1923-1924)
殘酷無法的政府——1923年孫中山主政的廣州(作者:李敖)

孫中山於1923年2月返抵廣州後,到1924年11月才離粵北上。在其離粵前夕,由廣東各界人民策動組織的「各界救粵聯合會」在香港發出通電,指控孫中山「禍國禍粵」十一大罪狀:搖動國體,妄行共產,縱兵殃民,摧殘民治,破壞金融,抽剝民產,大開煙賭,摧殘教育,蹂躪實業,破壞司法,鏟滅商民團。〔華字1924。11。15〕

這粵人控告孫中山禍國禍粵的十一大罪狀,是過大半世紀以來被國人忽視的史實,也是統治者摧害人民的暴行中,被當權政府掩蓋(cover up)起來的史實。1923,24年間,北京政府徒具其虛名,實際上為直係軍人曹錕,吳佩孚所操縱;廣州方麵,則有孫中山憑依滇桂軍的勢力,建立大元帥府。在海外中立的香港《華字》日報把南政府與北方政府作一比較:

北京政府非法而尚有法;南方政府護法而實無法。凡到過北京的人,大概總要承認。即未到過的,隻看北京報紙的言論新聞,何等自由。昨日罵黎菩薩(指黎元洪),今日罵高淩蔚,其餘批評政府,和監督政府,更觸目皆然。可憐廣州的言論界,戰戰兢兢,不敢出一大氣,報館則常時被封停版,記者則常怕槍斃和監禁。茶樓酒館,高標「莫談時事」,稍一不慎,就加以逆黨的名號,不死於明誅,必死於私劍,用種種的暴力來鉗製民口,使人民敢怒而不敢言,道路側目,約法上言論自由的條文那裏去了?

北方軍閥互相打架,絕沒有拉夫充兵,並肆行屠洗的慘劇。可憐在號稱三民五權護法政府都城的廣州市,日驅市民作炮擋子,大半一去不複返。故常見『披衣頓足攔道哭,哭聲直上千雲霄』的慘劇,約法上人民身體自由的條文那裏去了?尼庵僧堂,本屬法團私產,盡被沒收。可憐僧尼多無家可歸,約法上信教自由的條文那裏去了?剝奪人民生命財產之自由外,又於人民精神上加以種種損害,明開煙禁,公包雜賭,務使禍流數代。試問北京城裏有這種黑狀麽?。。。。南方政府壞在暴徒手;而北方政府則壞在官僚手。〔華字1923。9。20〕

換句話,北京政府是一個庸碌無能的腐敗政府;而廣州政府卻是一個殘酷無法的暴力政府。這是《華字》在西關屠城血案事件發生前一年,對孫文政府的評語。(1924)10月廣州屠城血案事件發生後,美國總領事簡慶斯(Douglas Jenkins)說:『廣州市民給孫中山的殘酷態度駭啞了,人人對孫個人痛恨切齒』〔美5777/Canton 171,1924。10。18,廣州〕。

下麵對廣州政府的殘酷政策,試就其三個特色作一分析:

(一). 「順我者生,逆我者亡」
以鍾錫芬案為例:鍾是廣州市參事員,因反對沒收寺觀庵堂廟宇為公產變賣的提案,被市長孫科扣留,指為附逆(指附陳炯明),趁機勒罰五萬元。結果,經人從中調解,罰款一萬元,始獲釋放〔華字1923。5。31,6。18〕。粵籍國會議員馬小進在北京發言反對孫中山變賣三院,致使「盲人老人乞丐流離失所」,亦被指為附逆;馬氏致友人函中說:

小進此次反對中山變賣三院,固屬迫於公義,亦即所以愛中山,乃毀我者,故造謠言,謂為受陳派钜金收買。小進讀書廿年,一無所能,惟自問操守二字,尚足自信。此次南旋,始終未見陳派一人,訴諸良心,無慚衾影。〔華字1923。6。15〕

孫政府不但以莫須有,「附逆」的罪名來鎮壓異己,而且用之為勒索稅款的手段,把廣州弄成一個恐怖世界。例如,1923年8月下旬,廣州各銀行,及土絲各大行商曾開秘密會議,一致反對政府新增辦的營業牌照稅,決定不肯申報,但即被政府探得其事,馬上接到大本營命令,大意說:『聞該行等密議反對,此時政府軍餉緊急,該商等應勉為其難,為各行倡率,今若此則無異附逆行動,請力勸諭各行眾遵行』。各行商接函後,大為惶恐,因為「附逆行動」,嚴重的可判處死刑。各行商遂改變前議,隻得申報服從。〔華字1923。8。31〕

(二). 「以黨治國」
孫中山仿效蘇俄,實行「以黨治國」,使「有組織有權威之黨,乃為革命的民眾之本據」(1924年1月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中之語)。可是,這個「黨治」施行於民間,實際上的效果如何呢?我們可以從一位署名「香山老人」致香港《華字》報社的函中,窺見到一些真相(香山即今中山縣)。老人的函中說:

餘自辛亥(1911年)至今,避亂海外者凡六次,以年垂七十之人,生當亂世,實屬不幸。十二年來之紛擾,以今年為最慘。省城與別縣吾不知。予香山人試言香山怪狀。石岐有國民黨分部,各鄉鎮有分區,一般強徒,藉此包官府,包土匪,無所不為。尤甚者,迫人入黨,謂本黨係大元帥作總理,入黨則受大元帥保護,否則屬逆黨,屬亂民,必遭殺戳。始則少年血氣之輩,如蟻附膻,近則農夫粗工,亦受驅迫。

餘年老居鄉,不問世事,本無入黨之必要。六月時為勢所迫,卒之一家十三口,除小孩外,入黨者八人。查入黨費富者十元,中人家六元,貧者二元。予初擬納費而不注冊,該分部長不允,謂每年仍要納常費,予不得已遵繳八十元,但非吾所願也。吾香山之如吾被迫者,不可數計。聞諸三點會雖猛,亦未常加人以暴力。廣東尚長此以往,恐永無安寧之希望。〔華字1923。11。30〕

「香山老人」的遭遇固然是地方黨人憑勢敲詐人民的不法行為,但是在政府權威所在的廣州市,《華字》報導黨治的情形說:『粵京以黨治國,非黨人不能任官職。而番攤公開,鴉片公賣後,攤與煙均為黨人辦理,固不待言。今某大學籌備處某科長,又兼任鴉片公賣處局長,。。。是為粵京學界之敗類,彼等則曰黨治之成績也』。〔華字1924。5。17〕

孫中山口唱「民權主義」,而其違背民權最基本原則的行為,莫甚於破壞司法獨立,實行「黨化司法」,強迫司法人士入黨。

(三). 愚民手段
1923年孫中山因向新寧鐵路索款三十萬元不遂,於7月中旬下令徵收該路為軍用,並援引美國在歐戰時期收管民有鐵路為先例〔士蔑1923。7。20〕。美國歸僑李洞雲致函《華字》,說明歐戰時期,美國政府為便利軍事運輸起見,確曾收管民有鐵路,但對鐵路公司的每年收入,照數依法償還。李在函中說:

(美國政府收管民有鐵路辦法)在西報上固常見之,即金山(指美國)華文各報,亦屢有登載。(大元)帥府中人,既曉援引美例,必深知無疑。今之車腳補回與否,一字不提,但雲收歸國有,則非遵依美國先例辦理可知矣。或曰:闊人隻知要錢,美例不美例,管他甚則。不過,帥府群彥欲捧出那位西式自由神,嚇嚇四邑(指廣東省台山等四縣)金山伯,而不知其舞文弄墨,實無異於欺詐取財也。〔華字1923。7。26〕

根據英國的報告,孫政府於1923年內,強征廣州的總數,達一億二千萬元之巨〔英10294/188,1924。8。14,廣州〕。1923年10月美國總領事簡氏報告廣州的情況說:

孫政府在廣州繼續拉夫,平民怨聲四起。各種各式的苛捐雜稅,更促成社會之不滿,罷市工潮之頻發。雜稅中包括魚販,黃包車夫,戲院,酒店,飯館等等。魚稅引起魚場罷市,現已調解複市。飯館稅引起全市大小飯館閉門停業,但政府堅持徵收此稅,至今仍在談判中。海關經紀人的工會被罰款十萬元港幣,該工會認為政府非法罰款,實為藉口抽取軍餉之用,現工會會員如碼頭裝貨工人等,正在罷工中。〔美5246,1923。10。1,廣州〕

六個月後,簡氏又報告說:『廣州的煙館賭場繼續做繁榮的生意,孫政府所謂的禁煙局,實際上是抽煙稅的籌款機關。賭場大都為軍隊所包辦,政府隻得賭場的一小部份收入。孫中山政府以不合法契據為藉口,而沒收的私產,共值約一千五百萬港幣。但迫得以低價變賣,因買者恐孫垮台後,其產權將不為新政府所承認』。〔美5416,1924。3。12,廣州〕

在西關屠城事件發生前三個月,即1924年7月14日裏,香港《華字》對孫政府有下麵一段的評論:

廣州市本來是一個莊嚴璀璨的市區。但自孫政府執政以來,便弄成一個恐怖的世界。從前他們未有執政之前,天天的攻擊人家怎麽樣不好,怎麽樣黑暗,怎麽樣野蠻,而自家則大吹特吹他們的三****義,五權憲法,怎麽樣好處,怎麽樣救國,怎麽樣代人民求幸福。我們腦筋單簡的人民,一聽見這良好的主義,莫不歡天喜地的表同情於他。以為他們是先覺的智者,確具有三頭六臂,拯人民出水火,而登衽席上的能力。所以出力的有人,出錢的有人,幫著他們,以為他們執了政權,則我們一般人民,必定得無窮的幸福了。而不知他們自執有政權之後,所幹的事,大大不對,我們不獨不能得享有絲毫的幸福,反被他們壓迫到不能出氣。

孫政府在廣州的成績,除了破壞地方,荼毒人民之外,絕對沒有一點的好處。重徵租稅哪,苛抽雜捐哪,強拉夫役哪,變賣公產哪,雜賭公開哪,鴉片公賣哪,白晝殺人哪,擄人勒贖哪,以及壓抑輿論哪,大興黨獄哪,凡此種種所為,別人所不敢幹的,他的則優為之。日出不窮,猶未已也。搜括人民的脂膏,剝削人民的骨髓,以飽他們的私囊,供給那一班吃人不吐骨的凶狼兵士,而至於掘無可掘,抽無可抽,日暮途窮的時候,則又連他們向日所持以欺世盜名盜利的三****義,也想犧牲不要,而欲試驗共產主義的政策,朝三暮四,可知他們實在沒有一定的宗旨,一定的方針,而且沒有一點的人格。

(四). 結語
黃炎培所描述陳炯明主政下的「一歲之廣州市」,與這個孫中山所統治下的廣州市,相隔不過兩年,廣東人民的處境,竟有如由天堂墮入地獄之比,真令人浩歎!

國民黨人說,陳炯明想做廣東王,所以在廣東做些好事;但是孫中山要武力統一,爭取全國****,以廣東為革命根據地,所以廣東人民不免受些犧牲。 我們試問,二十年代廣東人民付了重大代價,中國人民究竟得到些什麽好處? 東征北伐(主要是得俄援之助)軍事上算是成功了,但是結果還不是落得一個腐敗專製的國民黨政權,又喪失了外蒙古的主權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