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1960年的天安門廣場“白日點燈案”zt
(2006-11-11 19: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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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在1960年的天安門廣場“白日點燈案”
本文由 東海艦隊副政委
1960年3月12日中午11時許,一個四十來歲的小個男子來到北京的人民英雄紀念碑旁邊。找了個地方坐下後,他從包袱裏取出了一個折疊著的長圓形狀的白色紙燈籠!他在眾人驚訝目光的注視下,又從包袱裏拿出一支紅色蠟燭,點燃後,小心翼翼地插在燈籠裏麵底部的一根釘子上。然後,小個男子就提著這盞紙燈籠,離開了紀念碑,慢慢地朝廣場的南側方向走去,不久,就消失在人們的視線中。
這件事就這樣過去了。如果不是兩天後英國路透社發布的一條短消息,北京大概也沒有人想到這小個男子竟然製造了一起被外國新聞媒體稱為“帶明顯政治傾向”的事件!路透社的這條消息轉發自英國倫敦《新快訊報》的一則報道,還配發了一張照片。照片上的那個提著燈籠的人正是在天安門廣場點燃白色紙燈籠的小個男子———他手執燈籠,旁若無人地行走著。背後,可見人民英雄紀念碑的上半截。報道稱,這個男子顯然是用這種方式來抗議中國大陸的“暗無天日”。
路透社轉發的這條短消息在播出後幾小時內就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獲悉,外交部部長陳毅決定立即向總理匯報。
周恩來果然非常重視。這是有原因的:1960年3月6日,周恩來就接到了毛澤東主席批轉過來的一個文件,這份材料向中央反映當前農村缺糧情況嚴重,已經出現了農民非正常死亡的事例。
周恩來自己也接到了一封寄自安徽合肥的掛號信函。信中反映:安徽省和縣、無為縣發生嚴重糧荒,和縣銅城閘已經有多人餓死,兩縣農民中的許多人已經外出逃荒,有的不得已拋棄了子女,當地幹部作風惡劣,不但無法解決此類問題,還迫害敢於說話的群眾。
針對“白日點燈”事件,周恩來當即指示身邊工作人員詢問中共北京市委。但北京市委並不清楚此事,於是便詢問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公安局也不知情,於是便向市委如實說明,並表示立刻開展調查,查明情況後立刻向市委匯報。
受命調查的8人小組連夜對此事進行了安排。第二天,從天安門廣場傳來消息:那個人又出現在廣場上,並且再次企圖製造白日點燈案。警方當場予以製止,那個上了大洋彼岸西方報紙版麵的燈籠也被同時查獲。
公安人員隨即對小個子男子進行了訊問,很快就查明了事實真相———
他名叫何明淵,四川達縣人氏。何明淵因不滿當地的糧食征購政策和經辦幹部的作風,認為同村和鄰村出現的不少農民因饑餓而死亡就是由此而造成的,其中包括他的母親和兩個孩子的餓死,其妻因此而失蹤。
近三個多月中,何明淵一邊要飯糊口,一邊去專區、省城上訪反映情況,結果先後三次被收容,其中一次還被送往公安局拘押。伺機逃脫後,何明淵對上訪失去了信心,也對共產黨和人民政府失去了信心,便打定主意到北京製造白日點燈案。何明淵對此舉的用意直言不諱:就是以此影射當時的形勢“暗無天日”。
調查人員在訊問時特地問道:“你是否考慮過這樣做的後果?”
何明淵回答:“我考慮過———大不了一個死字罷了!我如果不離開家鄉,這會兒恐怕也已經餓死了!人民政府竟會讓自己的人民餓死,這叫什麽人民政府?”
訊問結束後,調查人員隨即寫了一份《關於白日點燈事件的調查報告》,送到了局長馮基平的案頭。不久又送往北京市委第一書記彭真那裏。
當時的彭真,身兼數項要職,自然是知道糧荒的嚴重性的。這樣,對他來說,此案就不僅僅是一樁個別群眾鬧事或者“反革命分子活動”之類的案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