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54)
不算“一家人” 劉振墉
(北美見聞)
俗話說,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一家人就是住在同一座屋頂下,在同一口鍋裏吃飯。但我們國人這樣的傳統觀念,卻讓我在美國碰了壁。
波士頓往北約四五十公裏處有一個港灣,停泊著一艘退役的潛艇,拆去武器後供人們參觀遊覽。一個周末,女兒、女婿和我們老兩口,帶著一歲大的外孫女,三代五口人一起驅車前往。到了目的地,看到售票處張貼著門票價格:成人7元;兒童5元;一家人(Family)20元。於是我們想當然地拿出20元,要求買一張家庭集體票。售票員卻連連搖頭說不行,並告訴我們,“一家人”僅僅指父母及其子女,不包括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噢!原來如此!我們也隻好入鄉隨俗。
事後我多次留心觀察,在商場、旅遊勝地或博物館等公共場所,祖孫三代一起活動的美國人,竟真的一次也沒有遇到過。(當然這並不是絕對的,但少之又少則是可以肯定的。)像我們這樣扶老攜幼的“一家人”,在美國人眼裏確實屬於“另類”了。美國人的家庭觀念,確實與我們中國人不同。
[新民晚報二零零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