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54)
更改地名的成本
劉振墉
那次,有親人從外省來,我陪著到某地去旅遊。直到半路上才聽人說,票買錯了,我們要去的那地方的地名已經“張冠李戴”,“頂替”原地名是另一個地方。幸好兩地相距不遠,於是隻好先“異地”旅遊一番,再去原目的地旅遊,所幸額外花費不大。
回家後想,我一個人單次的額外花費不大,但所有的人一次次的額外付出累加起來,更改地名的社會成本,將是個驚人的數字。請看:
當地的幾十萬居民,家家要換新門牌、戶口本、身份證、名片,要通知親友新的地名等等,這些屬個人埋單。
所有的公司、工廠、店鋪,要換新招牌和廣告牌,重印信紙、信封、單據,更新產品標簽、標識,重新設計產品包裝等等,這些由企業及店家買單,當然最後還是要轉嫁到消費者的頭上。
從市到居民區的各級黨、政、工、團機關都要換印鑒,換門口的牌匾,重印信紙、信封、公文表格等;還需重做街道和馬路上的路標之類,這些當然是由本地的納稅人買單。
所有的地圖,如省、市地圖、全國地圖、交通圖、旅遊圖等要更新;地理教材、鄉土教材、一些工具書也要重新修訂。這些當然得由全國人民來買單了。
還有一些無法估計的“隱性成本”,如辦公私事務跑冤枉路、耽誤了時間等等。
曾聽一位朋友說過,他下放某公社 8 年,眼看著公社大院的正門,換一個書記掉一個方向,東西南北四個朝向全走過。我以為這算不了什麽,不過多開支幾文泥瓦匠工錢,來辦事的人沿院牆多走幾十步路而已。而更改地名雖然也常常同屬“政府意誌”、“長官意誌”,代價卻要大得多了。
近年來改名字的城市已有不少,前些時又有某地西山鎮改名之事,據說是因為“日落西山”實在不吉利。如果明天聽到還有別的地方要改名字,我不會驚訝。因為按照這種邏輯,可改名字的地方可就多了,就像看風水改大門,你覺得愚不可及,他那裏還言之鑿鑿呢!
新民晚報 2007 年 9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