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三年的觀察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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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波士頓釣魚

(2007-03-29 08:48:57) 下一個

                                                        

        在波士頓釣魚    劉振墉

       
周末隨女婿去海上釣魚。這個小漁港在波士頓以北五六十公裏處,麵對大西洋。我們提前到達碼頭,買了票(半日釣每人70美元)就先上了船,漁人們陸續到來,7點鍾漁船準時離開碼頭駛向外海。

    
漁船不大,艙麵兩側共有三十多個位子,一根根的釣魚杆從船舷一直伸向船蓬的上麵。有兩個漁工,一個人管駕駛,另一個人負責艙麵服務。船行駛約四五十分鍾後停下來,通知大家可以下鉤了。我笨手笨腳地將魚杆取下來,魚鉤下到海裏,放出約十幾米長的尼龍線,就呆呆地盯著浮標。不到5分鍾,就看到浮標在上下晃動,我趕快收線,魚還在不斷地掙紮,從鉤上取下來掂掂,約有一斤多重。漁工立即過來將魚提在手裏,走到船中間大聲宣布:某某先生已第一個釣到魚了,我們向他表示祝賀!”隨即響起一陣熱烈的掌聲,這讓我既感到意外,又很激動,這還是我平生頭一回碰釣魚杆。

    
漁船在海上轉移過兩次,始終沒有找到豐產的漁場。雖然,當有人釣到一條七八斤的大魚時,曾引起一陣激動,最終還是有二三成的人一無所獲。我自從釣得第一條魚後,直到結束,再也沒有第二條魚咬鉤,幾次改變放鉤深度也無濟於事。女婿坐在旁邊,第一次釣到一條約有半斤的小魚,主動扔回海裏,第二次釣得一條兩斤左右的鱈魚,漁工拎過去,放到案板上一比劃,又隨手扔回大海。原來法律規定,鱈魚是保護性魚類,必須長過21英寸(53.34厘米)才可以捕撈。案板上有兩條刻線,其間距就是它的標準長度。我看到有四五條接近標準長度的魚都被扔下海,寧可讓顧客空手而歸,也毫不通融。漁工們遵法守紀真是嚴謹得一絲不苟,令人敬佩。幸而我釣到的是一條雜魚,不在保護之列。

    
我還吃驚地發現,掛在鉤上的魚餌,那一條條的小魚,竟然全是用塑料製成的。它們有大有小,形態、顏色也各有差別,但都富有彈性,進入水中後,在水力作用下,一晃一晃的,像真魚一樣,饞嘴的大魚免不了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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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漁船開始返回,漁工忙著代客加工。我看他抓住魚鰓,一邊一刀,就剖下兩片肉來,出肉率隻有五六成,餘下的魚骨架,被砍成一段段的,用力拋向天空。通常總有幾隻海鷗在漁船前後飛行,發現有食物,呱呱幾聲長鳴,就喚來了十幾隻同伴在天上盤旋。一把魚骨頭拋出去,鄰近的海鷗立即衝向拋物線的中段,接住目標物,其命中率比美軍的反導要高得多;稍遠些的海鷗則飛向拋物線的終端,待魚骨頭剛剛掉入水麵的一瞬間,衝過去將其叼起。當漁工詢問我們要不要將魚加工時,我們連連搖頭,覺得帶那麽兩小片魚肉回去,實在不好看,還是帶回整條魚。

    
晚飯的時候,女兒將它又煎又煮,整條紅燒魚裝在大盤子裏,卻也有模有樣。老伴和女兒一麵吃一麵讚賞:新鮮、好吃!還不忘記補上一句安慰詞:值得!        
[
原載新民晚報休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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