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54)
畫 押 劉振墉
我特別瞌睡,眼皮真有千斤重,腦子裏一片迷糊。馬先生他們的談話聲音又總是在耳邊嗡嗡地響,一會兒由遠而近,一會兒由近而遠。好幾次勉強睜開眼睛,隻看到豆油燈的火頭在對麵跳呀跳的,燈頭上還結了大大的燈花,燈光隻隱約照亮著桌子大的一片,看不清房間周圍是什麽樣子,總覺得陰森森的,有些使人害怕。馬先生他們幾個人卻在不緊不慢地抿著酒杯,吃著花生米,無休止地閑聊。
記得傍晚的時候,我正在天井裏玩耍,被母親喊進房裏,輕聲地對我說:“晚上你跟馬先生到鄉下去,聽他的話,他叫你做什麽你就做什麽!”馬先生是我們家的好鄰居,為人厚道。我家住後進,馬先生住在前進的街麵房,開了一片小雜貨店,賣些旱煙、水煙、表芯紙、原藤絲、竹製農具等十幾種貨物。據說他年輕時就從老家來這裏學生意,直到成家、盤下門麵自己開店,已住了二、三十年。兩口子沒有生過小孩,所以很喜歡我們,待我特別好。
馬先生帶我出門的時候,又喊上他的好朋友、在街頭上擺香煙攤的孫先生。一條狹窄的青石板路兩旁,全是低矮的平房,門對門開著一些小店,這就叫做“街上”。走完青石板路,我們到了鄉下的一戶人家,天好像已黑了下來,這家的裏裏外外,我沒有留下絲毫印象。喝了一會兒酒後,就拿出一張紙來,要我首先在上麵用毛筆畫個“十”字。我不知道為什麽,但牢記著母親的囑咐,就在馬先生指頭捺著的位置,手抖抖地劃上了一橫一豎,接著在座的幾個人也都在上麵畫了字。辦好正事後,再沒完沒了的聊天、喝酒、吃小菜。
不知道大人們什麽時候喝完酒離開那戶人家的,隻記得當我最後一次醒來時,正伏在馬先生的背上,他馱著我在往街上走。一顛一顛的,一會兒我又昏沉沉地睡過去,什麽時刻到家脫衣上床的,一點也不曉得了。
直到我長大以後,才逐漸弄明白那天夜裏在紙上畫的那個一橫一豎的分量。原來在若幹年前,我家賣了兩畝大的一塊耕地,本來寫下的是活契,即本人或其子孫,可以在經濟情況好轉後,隨時贖回來。可是眼前的饑荒卻實在熬不過去,隻好重新寫下一張死契,俗話叫做“賣絕了”,由我做代表去簽字畫押,找回幾鬥救命糧。以後幾十年,母親隻要回憶到這件事,總是帶著負疚、沉痛的口氣說:“我收藏著這張活契,本指望你們長大後,賺到錢再把它贖回來的,當時找絕了,實在出於萬般無奈。”又說:“ 經我的手將你們劉家祖上傳下來的地賣絕,要知道我心裏有多難受!”她似乎還在為賣地的事期求我們的理解和原諒。
呀!母親!應該請求原諒的是我們!
在戰亂與饑餓的漫長歲月裏,是母親曆經磨難,用她那雙過分承重的小腳,支撐著這個家,帶大了我們兄妹,讓我們接受了教育,滿心希望我們將來能有點“出息”。晚年進城跟我生活在一起,居室局促、日用拮據,依然過著清貧而寒酸的日子,直到過了九十歲生日後離開這個世界。雖然老人家生前什麽也沒有說過,但我能感覺到,她對我這個做教書匠的兒子頗有些失望。
祈求你老人家的在天之靈,原諒我的平庸與不肖吧!
[另發表在<華夏文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