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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塵兒突然神神秘秘地對我說,媽媽,你知道E跟我說什麽嗎?
我知道E。他是塵兒班的同學,一個看上去很酷的小男孩。我曾經順路用車載過他兩次。聽塵兒說E的父母大概是香港人,家裏條件優渥,卻對孩子疏於管教。E沉迷於各種電子產品,成績令人堪憂。
E有自己的iphone,他們家出去玩多半都是坐頭等艙,那裏可以上網。塵兒不止一次不無羨慕地告訴我。不過不是我同學,是他的父母坐頭等艙,E和他的哥哥做經濟艙。
我聽了笑笑。還有這樣的父母嗎?那沒什麽可羨慕的。爸爸媽媽買不起頭等艙給你們,但也絕不會自己去做頭等艙。我雖然這樣說,卻不大相信真的有這樣的父母。
他說什麽?所以那天我隻是隨口問。猜想無非是小孩子的秘密,又有了什麽新遊戲,或者又做了什麽新的video。
他說……塵兒欲言又止。
他說什麽?我還是隨口問。
他說……算了,還是不告訴你了。太惡心了。待我真的問的時候,塵兒吞吞吐吐不想說了。
我本來是有事急著去做的,塵兒吞吞吐吐的 樣子倒讓我停止了腳步。塵兒一向對我沒有秘密,即使有,也被我很快獲取。這一次這麽猶豫,難道真的事關重大嗎?
說吧,告訴媽媽。我靜靜看著塵兒的眼睛,鼓勵他說。
他說,他的哥哥,還不到17歲,他哥哥就跟女孩have sex。塵兒急急地說。仿佛下了很大決心,他不得不一口氣說完,不說完就會停止似的。
隨著我聽明白是怎麽回事之後,不由自主地一聲驚問:你說什麽?!
塵兒就真的停止了。
然後我意識到自己的失態。
可是,十歲,十歲的小孩子聽到這些,談論這些是不是還是太早了。
即使我行為保守,我並不認為自己是一個思想保守的人。很多的觀念我現在都可以接受。但是,十歲的孩子如此談論性,我還是難以接受。尤其是自己的孩子,他們在我眼裏還是baby。我希望他們接觸這些晚一點再晚一點。
他們實在太惡心了。E也說他的哥哥挺惡心的。塵兒看我的反應,遲疑著補充上自己的觀點。
不,那不是惡心。那件事是美好的,但是不可以太早。十六七歲還是會慌亂的年紀。他們還沒有足夠成熟。他們還是孩子,隻會闖禍的孩子。我不知道該怎麽跟塵兒解釋。
他們還太小了。他們這樣是不對的。我隻能這樣幹巴巴地說。
E的哥哥讓我想起《北京人在紐約》裏麵王子明的女兒。我記得我看《北京人在紐約》的時候也差不多就是王子明女兒的年紀,十六七歲。
那時候每天盼著能看到父親帶回家的《參考消息》,因為那篇小說發在那上麵。我記得很清楚的一個情節,是王子明女兒十六歲的生日,在那個沒有父母在場的豪華生日宴會上,十六歲的女孩被一個男孩子奪去了初次的性。
記得那時看得驚心動魄。我記得他女兒的孤獨寂寞和無奈。我記得她的並非情願。如果她沒有一個隻顧賺錢而疏於守護她的父親她就不會那麽輕易地失去吧。我記得那時我是這麽想的。
時隔這麽多年,再次聽到相似的故事,而且近在手邊,出自塵兒之口,怎不再次心驚肉跳。
想來那個人性的圈,多少年月都不會變。E的父母會知道自己孩子做的事嗎?會知道他們的大兒子又如何在引導著他們年幼無知的小兒子嗎?
那我什麽時候可以有女朋友?老師說我們長成大人就可以交女朋友了。塵兒問。
我相信他們老師說他們的身體成熟一定是早於18歲的。或許這就是身在這個開放的社會必須麵對的一個大環境。
你無力改變,隻有自己持守。
上大學以後吧。上大學以後你就可以交女朋友。之前要好好學習。我諄諄教導。
你什麽時候有男朋友呢,媽媽?高中嗎?還是大學?塵兒問。閃著無辜的大眼睛。
我……我……我啞口了。
我總不能告訴他媽媽13歲就喜歡上一個男孩子吧。可是那種喜歡遠非他現在可以理解。彼時彼刻與此時此刻天壤之別。
等你再大點媽媽再告訴你。現在你可以玩會兒電腦了。我知道一提到電腦塵兒便再無其他心思。一天二十分鍾的電腦時間何其寶貴。而我現在隻能這樣打發他。
看著塵兒雀躍著招呼弟弟一起衝到電腦前,我大大地鬆了一口氣。
我已經遠去的青春,它即將再次來臨麽,在這個漸漸長大流著我的血的小小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