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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於朦朧墜亡事件的若幹疑問(結語篇)

(2025-12-03 06:59:34) 下一個

關於於朦朧墜亡事件的若幹疑問(結語篇)

 

首先感謝有興趣讀這個係列的網友。之所以不厭其煩地寫了前麵若幹篇中的若幹問題,並同深度求索(DEEPSEEK)深度探討我的種種疑問,不為別的,是為了讓那些不明白於朦朧墜亡事件的網友對事件整體中的公開可見的不合理、甚至違法之處有個大概的了解,同時,通過認真梳理,也讓我自己更加確信自己相信的、堅持的那些質疑是完全合理的。

於朦朧首先是一個遵紀守法的中國公民,其次是一位卓有成就的青年演員、歌手,再次他在生前還擔任過各種愛心大使,從事多種公益宣傳活動,並做過金額巨大的捐款捐助,這些在百度上都有記錄可查,用網友的話說,他節衣縮食地熱愛著國家和人民,身體力行著中華文化的各種美德,生前沒有家族的背景作為依靠,死後也沒有後代可以為他討還公道,所以,他得到了身後萬千網民的熱愛,並為他執著堅持討要真相就可以理解了——從此處,我看到了中華大地之所以生生不息的根基。

於朦朧墜亡這起悲劇本是一個公民的死亡,但是現在演變成為一個新中國曆史上前所未有的社會性公眾事件,通過前述整理,整個事件大致脈絡已經非常清晰,我以為,這一事態爆發的根本原因,源自警方和相關網站對於朦朧墜亡一案的處理極其失當,起到了推波助瀾一手製造了這一社會和國際影響均極為惡劣的公眾事件。

第一步,於朦朧墜樓事件的第一爆料人在案發後5個小時就擅自越權發布該死亡案件“排除刑事嫌疑”;

第二步,事發當天,離於朦朧發現墜樓僅12個小時,以【於朦朧工作室】這種貌似法人單位身份的微博賬號對外鄭重宣布於朦朧的死訊,並強調於朦朧的死已“排除刑事嫌疑”,印證了早前的第一爆料人放出來的訊息。

我們已知,此兩者均無權發布於朦朧墜亡事件已“排除刑事嫌疑”,越權發布司法機關專屬權信息屬於十分明顯的違法行為,而究其目的則顯而易見:帶風向以混淆視聽、擾亂公眾認知。如此明顯的違法行為卻沒有得到相關媒體網站和公安機關的及時阻止、糾正和處罰,其向普通民眾釋放出來的訊息就是:針對於朦朧墜亡事件的性質,警方早已草草定性,由此在民眾中引起強烈的質疑聲浪就在情理之中。

一個公民的死亡被如此草率對待已經足以讓普通民眾難以置信,而使事態進一步擴大發展的是,一些疑似對於朦朧之死知情網友的各種相關證據爆料,卻被一些網站大量刪帖、禁言和封號,公安機關更是在隨後的淨網通報裏抓捕了三位疑似造謠者,進行立案審查。

以上事實加劇了廣大民眾的對抗心理:一方麵是放任明晃晃的擾亂公眾秩序、幹擾司法程序、破壞法律嚴肅性的違法行為的暢通無阻;另一方麵則是普通公民試圖幫助警方公正全麵調查於朦朧之死的各種疑似證據被迅速刪除掩蓋,甚至三位關注此案的普通民眾以散布謠言的罪名被迅速抓捕……警方這種壓倒一方的選擇性執法的不公正顯而易見。

這種不公正的選擇性執法也同樣存在於一些網站。且不說當下時代,作為新媒體的網站平台在一定意義上承擔著保護公民言論自由的義務,單說在網站平台上出現的於朦朧墜樓事件疑似證據,依照法律法規,網站有義務采取必要措施,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更不能擅自刪除掩蓋。

但在此次事件中,據說國內網絡上最初湧現出大量疑似證據的音頻、畫麵、視頻等,卻被有關網站全部刪除,而從警方的毫無動作來看,貌似這些網站並未履行及時向警方提交疑似證據的義務。承擔著新媒體責任的網站如此壓製掩蓋可能的事實真相,實在讓人難以置信,甚至民眾對於朦朧的正常悼念追憶都被無故刪帖禁言封號,網站如此種種令人費解的行為導致廣大民眾的反抗情緒進一步被激發。

與此同時,從於朦朧墜樓事發到今天,八十多天過去,警方對於朦朧墜亡的完整標準警情通報卻始終都沒有正式發布過,廣大網民關心的於朦朧究竟在誰家聚會、都跟誰聚會、小區監控視頻、法醫鑒定、屍檢報告、於朦朧手機電腦信息,等等等等,始終是一個巨大的謎團,這給千千萬萬關注此事、焦急等待結果的網民以警方涉嫌無視公民生命尊嚴、無視滔天民意、故意不作為的錯覺,極大地損害了司法機關公正嚴明的形象,也讓成千上萬的民眾陷入前所未有的恐慌不安中。(有心了解這種恐慌不安感受的網友在讀完本篇後,可以到Youtube上搜索“於朦朧死前叫喊”這類字眼,體驗一下。)

作為旁觀者身份的普通民眾一員,針對於朦朧墜亡事件以及引發的後續強烈廣泛的社會反應,我最大也是最終極的疑問是指向司法機關的——即使今天,去到B站(bilibili網站)隨便搜索一個於朦朧的相關視頻,幾乎都可以看到其下網友們的眾多跟帖以及視頻上請求立案調查的彈幕…… 不敢相信,司法機關當真會無視廣大民眾的集體訴求。這是2025年的中國啊!

要知道——

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群眾的意見是我們最好的鏡子。

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人民擁護和支持是黨執政最牢固的根基。

黨的執政地位和領導地位並不是自然而然就能長期保持下去的,不管黨、不抓黨就有可能出問題甚至出大問題,結果不隻是黨的事業不能成功,還有亡黨亡國的危險。

……這些並不是我說的,是習近平同誌親口說的。

以上,是我對整件事的了解,隻有這些,隻有這些。

但即使隻有這些,也足夠我堅定地站在為於朦朧要求立案的普通民眾一方,因為那些聲嘶力竭的呼喊是發自一個生命的,我做不到無視。我不能確定這些疑似證據是否真實,但足以讓我對警方在9月21號發布的通報裏提及“排除刑事嫌疑”這幾個字眼產生強烈質疑。任何一個可能的微小的證據都應當被認真嚴肅地對待,因為這關係到公民的生命和法律的公正權威,甚至國家的國內國際形象。

亡羊補牢,為時未晚。還於朦朧之死一個明明白白的真相,不僅是對於朦朧的尊重,也是對所有中國公民生命和權利的尊重。人心昭昭民意洶洶,曆朝曆代的掌權者都知道,人心不可欺民意不可違——

所以,祖國,請為於朦朧之死立案調查!

 

(全文完  2025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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