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生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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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裏不知身是客(小說)

(2011-11-13 17:53:29) 下一個

 

夢裏不知身是客(小說)

 

 

嗨!美女!當我跟他異口同聲地對麵前經過的美女打招呼時,我才意識到,我們大概是同一類人。

那個金發美女當然沒有理會我們兩個醉漢,遠遠地拋來一個嫵媚的飛吻,算是答謝我們對她的讚美,然後扭動著年輕有力的腰肢走開了。剩下我們兩個大男人相對會心一笑。

 

你是中國人?他問我。

是。我點點頭。

從哪裏來的?他一邊說著,一邊向我這邊挪近過來。由於活動幅度大,他腳前堆放的啤酒瓶被他踢倒好幾支。他比我能喝多了。剛才我就一邊喝一邊數他的那些啤酒瓶。應該不止十瓶。

 

北京。不過,老家不是北京的。我老老實實地說。

在北京讀書的?我也是。他一副了然的樣子。

僵局這樣被打開,接下來自然會有很多話題。

 

奇怪,人和人有的時候,即使離得很近,也會像是兩團不會親近的空氣。而一旦有所交流,便會發現,其實,空氣跟空氣是可以有很多融合在一起的地方。

就像我和他,我們是人,年紀相仿的兩個男人,兩個在感恩節的晚上不回家遊蕩在異國他鄉陌生角落的兩個男人,麵對著眼前的秋湖水,一瓶接一瓶地,想要把自己灌醉。而在那一聲嗨之前,我們坐在相聚彼此不到三米的地方,各喝各的酒,互不理睬。

 

你幹嘛不回家?一個人在這邊?他問我。

不是。家裏人都在這邊。我把腳邊的一個小石子踢開。它在那裏很久,我一直看它不順眼。

 

哈哈,跟老婆吵架了。他說著,給自己灌了一大口酒。還沒等我開口,接著說,兩口子吵架,床頭吵床尾合。沒什麽大不了的。早點回家吧。女人嘛,哄哄她就好了。他一副過來人的口氣。

我怎麽會不知道這樣簡單的道理呢。四十幾歲的男人,如果連這個還不知道,就真的是白活了。

 

你呢?我沒有回答他的問題,喝口酒問他,一個人在這邊?

就剩一個人了。他說。聲音一下子落寞得像手裏空著的酒瓶。

哦,離婚了。我接著他的話。

 

這樣的婚姻在這邊太多了。出來之後,很多人說,婚姻比國內時穩定。其實真的很難說。

婚姻這種事,跟人種國界沒有關係。隻跟人性有關係。或者跟命運有關。命運有高有低,婚姻就一樣麵臨著起落。

貧窮和富貴,都是婚姻的試金石。有的人隻能跟你共富貴,有的人隻能跟你共患難。能夠共你起起落落,始終沒有脫出相伴的有效界限,那真的是三生修來的福氣。

 

所以很多時候,不是夫妻多麽恩愛,隻是兩人命運順遂,沒有經曆什麽大波大浪的考驗而已。就像男人的定力,不是柳下惠多麽高尚,隻是那個懷裏的誘惑不夠大,而已。

人是經不起誘惑的,就像婚姻經不起波浪。

 

沒什麽大不了的。我說,再找一個。這世上,兩條腿的女人不是多的去了。大丈夫何患無妻。找一個更好的,活個樣子給她看看,讓她偷著哭去。我安慰他。

我老婆已經過世了。我囉嗦了一大堆之後,他說出這麽一句話。

我馬上閉嘴。今天真的喝多了。我平常話不是這麽多的,像個娘們。

 

你說的也對,兩條腿的女人不多了去了。他看我沉默,自己又主動挑起話題,卻說到一半,又打住,打開一瓶新的啤酒,一口氣喝下大半瓶,然後,咂咂嘴,深深歎口氣。

老弟-----,他在稱呼我,意味深長的感覺。我把頭轉過去,對著他,表示傾聽。他應該有很多話要說。

 

老弟啊,你還年輕。不知道,人這一輩子,有些人是不能缺的,一旦缺了,是補不回來的……他的舌頭有點打結,聲音在寂靜的夜裏聽來像是哭聲。

我知道他在說什麽。所以我聽到他老婆的事就一直閉嘴。他看起來還真的像一個癡情的男人。如今這樣癡情的老公真是不多見了。夫妻一方離世後,另一方還能如此想念,也該知足了。這年頭,什麽都不能要求太多。

 

記著老弟,這夫妻夫妻,你離不開我,我離不開你。他擦把眼睛,我不確定他是否流淚了。

難過的時候喝酒人很容易喝醉。所以我對他說,你喝不少了,小心喝多了,回不了家。天氣預報說今晚有雪。

 

他很無所謂地搖頭,動作很大地搖頭,一看便是高了。沒事兒。他說。醉酒的人都說自己沒事兒。

我老婆是被我害死的。當初她不讓我回國,她不在乎錢多錢少,隻要一家人在一起就開心。我在這邊快悶死了。你知道這邊的日子。後來她放我回去。她說,她不想看我痛苦,她隻是怕這個家就這樣散了。傻女人。她為什麽不再堅持一下,她都看到結果了,還是把我放回去了。國內那個地方,你知道,這幾年開放到什麽程度。像我們這樣沒抵抗力的,回去了,就回不來了…….他的話匣子打開,就有點收不住了。

 

我當然能夠想象得出他回去之後的情景,那是被無數先驅證明的事實:回去了,就是偉哥男,在這邊,就是猥瑣男。同樣是做男人,誰不想做個偉男?而一旦做了偉男,就很少有人能回頭是岸了。欲望這東西,說不清道不明,不過,打開了,就很難合上。

你包二奶,把你老婆給氣死了?這樣說的時候,我的腦海裏都是格格的樣子,她的眼睛,她的嘴巴,她的笑,她的身體……明知不能再喝了,我還是忍不住又打開一瓶啤酒。

 

包二奶?視野太狹小。他的口氣裏有著一絲嘲諷。不能為了一棵樹,放棄整座森林。況且,我沒打算引火燒身。我老婆是個好女人。他說到這裏,剛才激昂的聲音低下去。我辜負了她。

男人都是貪心的。女人總想像《活著》裏來福的老婆那樣,用幾道菜來讓男人明白一個簡單的道理。隻是自己不去嚐試,單靠別人的經驗決定自己的享樂極限,未免太窩囊又太愚昧。

所以,無論女人有沒有來福老婆的那種通透,男人,總是要自己把各式不同的菜式嚐遍之後,才知道,原來,不同的蔬菜下麵,真的壓的都是相似的一塊肉。

 

我們分開八年。對我來說是一轉眼的事,對他們娘兒兩個卻是度日如年。開始她還經常催我回去,後來就厭倦了跟我爭論,隨我去了。兒子的心也跟著他媽越走越遠。我其實一直想著,再過兩年,賺夠錢,享夠福,我就回來陪他們,再也不分開。誰知道,她出車禍說走就走了。我欠她的啊……他長歎口氣,把頭深深埋進兩腿之間,佝僂著腰板的樣子,很有幾分衰老。

我猜他在那裏哭。我知道那種滋味。因為自己的過失,失去了再也找不回來的那種痛苦和煎熬。格格離開我以後,我每次想起她來,都心如刀絞。確切地說,心空空如也,比刀絞還難受。因為,心被她帶走了。格格讓我知道,什麽叫做不可替代。

 

你回去吧。半響他抬起頭,你老婆在家等你呢。別等著到我這個時候後悔。他一口氣把手裏的酒喝幹。

我?我回哪裏去?我老婆那裏嗎?我想回去的那個地方,已經沒有人等在那裏了。我喝了一大口酒,不小心被嗆住了,不停地咳嗽。

 

他看著我,眼神渾濁中透著疑惑。你在外麵有人?半響他問。

到底是男人。知音呐。我苦笑,咳嗽得更厲害。

說來聽聽。他掏出一根煙,點上,深深吸一口,吐出去,要不要來一根?他問我,好奇讓他暫時忘記了自己的悲傷。

 

我盯著他手裏的煙好一會兒,風把煙味吹過來,我貪婪地深吸一口氣,是雲煙,我曾經最喜歡的。

不要,謝謝了。我吞了口唾沫,屏住呼吸,讓那縷煙味慢慢飄過我的鼻孔,我的嗅覺裏,又開始彌漫著格格那熟悉的體香。

 

在一起十年了,把煙癮戒掉是我為格格做過的唯一一件事。

格格不喜歡我抽煙,她說她不喜歡煙味,她更不喜歡尼古丁把我的身體搞垮。你要好好地跟我長長久久。格格每次這樣說的時候,神情都很認真,一開始我總是笑她傻瓜,後來不能不被她的認真感動。格格是真心對我好,我知道。那麽多年,除去結婚,這是她跟我提的唯一一個要求。

 

我也沒有想到我會真的為格格把煙癮戒掉。我從高中就開始吸煙。認識格格的時候,我已經有二十多年的煙齡了。老婆很奇怪我怎麽一下子把煙給戒掉了。她倒追我的時候,都是想方設法地找人幫我帶外國煙,隻因為我說過,國產煙抽遍了,想嚐嚐外國煙的味道。

我一直都沒有跟老婆說,我最喜歡的是雲煙。格格知道。我的事,裏裏外外的,格格都知道。很奇怪,認識格格的時候,我跟老婆結婚十幾年了,她對我的內心一點都不了解。她給了我非常好的物質基礎,以為這樣就是愛了。這是她的愛。我要的,她給不了我。所以在見到格格的那一霎那,我就有一種直覺,眼前這個穿著藍底白花旗袍,端莊秀美的女孩一定會跟我有故事。

 

人生就是這樣。相信就會有奇跡。

我愛上格格的同時,格格也掉進了我的溫柔陷阱。我沒有真的想過,比我年輕十幾歲的格格會安安心心地陪伴了我十年的時間。如果讓我回頭想,隻有跟格格在一起的這十年,才是生活。格格讓我體驗到了人世的美好。我是那麽瘋狂地愛她。格格也說,她在透支一生的愛情。這樣說的時候,格格清秀的臉上就會劃過一絲憂鬱的神情,不過,轉瞬即逝。

 

格格跟我在一起的十年,曾經有過三個孩子。頭兩個,格格自己決定做掉的。發現有第三個的時候,格格猶豫了。她問我,我們什麽時候可以結婚?這是我們在一起十年中,格格第一次這樣問我。

我當時愣在那裏。格格從沒有提到過結婚,所以,我也從來沒有想過離婚。離婚,對我來說,是一件很麻煩的事。我不愛老婆,不過,她也沒有什麽大錯。我一個窮小子能有今天,全靠老婆一家人的提攜。我不可能做個過河拆橋的小人。還有兩個孩子,都是我的心頭肉。我的父母吵了一輩子架,我一直有個心願,就是讓我的孩子能有一個完整和美的家庭。

 

這樣不是挺好嗎?我們不是已經在一起過了十年了,跟夫妻有什麽區別。那張紙就那麽重要?我避開格格的眼睛說。

格格看著我的表情,沒有再說什麽,以後也沒有再提。隻有一次,格格說,我們在一起十年,她為我做掉三個孩子,一個孩子算一世,三個孩子,她已經還了我三生三世的情緣。那天,是感恩節。我們在一起瘋狂的纏綿,格格從未有過的溫柔。隻是偶爾,她會提醒我,小心,別碰著了孩子。我說,不是要做掉嗎?格格幽幽地說,我希望他在我肚子裏一分鍾,我就給他一分鍾的嗬護。

 

後來我記起,那次,格格哭了,她說疼。那一晚,我沒有回家,一直抱著格格睡。

第二天下班,我照列先到格格的住處,隻看到格格的一張字條:張倫,我走了。別來找我。你找不到的。再見了,我的愛人,保重。

我一下子蒙了。格格走了。頭天還好好的,今天她就走了。沒有任何征兆。

格格什麽都沒有帶走,房門鑰匙,汽車鑰匙,存折,都安安靜靜地躺在桌子上,像在沉沉地思念它們的主人。

 

從那天起,我再也沒有看到過格格。她消失得是那麽徹底。她在這邊沒有什麽朋友,我不知道她能到哪裏去。

那段時間,我真的要瘋掉了。

有人說,相愛一場,如果女人離開時,什麽物質的東西都沒有帶走,那麽她一定是把男人的心帶走了。

真的是這樣。格格把我的心帶走了。我沒有心了。我才知道,這個世界無論多大,有那麽一個你深愛的人在那裏,你擁有她,就等於擁有了世界。失去她,也等於被世界拋棄。

 

我絮絮叨叨地自說自話。格格走了以後,我仿佛一下子蒼老了,像一個思維遲鈍的老人。我不確定眼前的這個男人能聽懂我說的,我還是不停地說。

我說,還是用《活著》裏來福老婆那幾道菜來說吧,雖然知道不同的蔬菜下麵是相同的一塊肉,不過,有的人,一輩子追求的就是蓋在那塊肉上麵的蔬菜。有人愛吃黃瓜,有人愛吃蘿卜,我喜歡白菜,小白菜。格格就是我找到的我最喜歡的小白菜。可惜,我把她弄丟了。

我喝幹酒瓶裏的酒,突然很想像在大學時那樣把喝空的酒瓶向天上拋,不去管它落在什麽地方。最終,我還是忍住了,把它規規矩矩地放在我的腳前,那七八個空酒瓶中間。

 

不喝了。風大了。該回去了。沒準兒一會兒就下雪了。我站起來拍拍屁股。有點搖晃。

你喝成這樣怎麽開車?他大著舌頭問我。

我就住前麵那公寓。我指給他看。那是我買給格格住的。格格喜歡湖麵的風景。格格走了三年了,這房子我一直不舍得處理掉,一切都保留著格格在的樣子。我總是抱著一線希望,或許有一天,我推開門,會看見格格像從前一樣坐在沙發上,輕輕柔柔地衝我笑。

 

你呢?住哪兒?怎麽回去?我回頭問,要不,上我那裏坐會兒。我其實並不真心邀請他。那是格格和我的兩人世界。

他擺擺手,不遠,我坐地鐵回去。我要在這兒再待會兒。陪我老婆待會兒。我老婆活著的時候最喜歡來這裏吹風。

你兒子呢?我記起他還有一個兒子。

上大學了,翅膀硬了,壓根兒不把我這個當爹的放在眼裏。為他媽,他都快把我當仇人了。算了,不說了。你那三瓶酒不喝了,我幫你喝掉吧。浪費了可惜。他指著我剩下的沒開的三瓶啤酒說。

隨便。還喝,小心回不了家。我沒有回頭,衝他揮揮手再見。我趕著回去等格格回來。

 

第二天早上醒來,床上還是我一個人。原來,相信並不一定會有奇跡。

格格並沒有像我每次做夢那樣,在我醒來時,躺在我的懷中。三年裏,我每天都是這樣盼望著醒來,然後開始失望的一天。

 

我昏昏漲漲地下樓,想去樓下的小plaza去買杯熱咖啡和熱狗充饑。

真的下雪了。今年天冷得出奇。我縮著脖子,經過昨天跟那個人聊天的地方,看見有群人圍成一圈,我好奇走過去看,是他,昨天的那個男人。半躺在湖邊的長椅上,身上蓋著一層厚厚的雪花,一隻手還握著酒瓶,傾斜的瓶口處,掛著一根細細的冰棱。

 

我站在人群外,看著他,好一會兒,聽到有人說,已經打過911了。

然後我的手機響了,是老婆打來的,起來了嗎?她問。我哼一聲,算是回答。今天晚上幾點回來?老婆以為我在附近的一個城市加班。每當我想格格的時候,我就找個借口在這裏過一夜,就好象在這裏陪了一夜格格。

是,今天晚上就回去。做好飯等我。我沒有再多說,掛上電話。穿過人群,繼續向前走。

 

我想,我已經快忘記昨天晚上我跟一個陌生的男人在街上喝酒的這件事了,更不記得我對他說過什麽。

這個城市,每天都有生離死別。有的人活著,他已經死了。生不如死的時候,死亡就是一種最好的解脫。

抬頭看看天,依舊蒼茫茫的灰。

很多事,人都是無能無為的。比如還是秋天,就已經開始下雪了,比如我還活著,靈魂卻早已經被上帝收走了。

 

我停下來,看看四周,然後想起來,我需要去買一杯熱咖啡和一個熱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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塵凡無憂 回複 悄悄話 回複藍玫的評論:

謝謝藍玫鼓勵。~~~

藍玫 回複 悄悄話 這篇值得鼓勵,送作者一句聖經的話:"Blessed are the poor in spirit, for theirs is the kingdom of heaven" 馬太福音5章3節。
耶穌認為知道靈魂貧窮的人是有福的,天國是為他們預備的。耶穌是能使他們富足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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