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人之福
幾天前接到一個住在加州LA 的同學,大家好久沒有通電話了,在wechat 談天說地。自自然然地就說到住在羅省幾個同學的狀況。
他告訴我以前在南越自由太平洋英文書院讀低我們一屆的同學,姓葉的,畢業後在西貢淪陷前曾經是華文報記者公會的主席。十幾年前移民到了加州,不幸因為享受“齊人之福”,竟然中了‘’馬上風‘’ — 暴斃在小三床上。去世時隻有六十多歲??
究竟享受“齊人之福”是否真的有福呢?
這使我想起以前的一個故事:
事情發生在1981年。當事人聽說已回流返回越南發展好多年了。但因為個人私隱,我要避諱地稱呼他為X先生。
X先生在越南是堤岸(西貢華埠)小富商,除了正室外,外麵金屋藏嬌 - 包養著一個剛被老公拋棄,帶著一個女兒的女人。我就叫她做亞嬌吧!
1975年後越共入城後清算華人資產但他仍然有辦法保留著一批黃金。後來於1978年越共收金放華人出海時帶了一家人,連同這個亞嬌和她的小女兒,乘搭巴拿馬注冊的貨輪輾轉來到加拿大多倫多市。
他和我都是安省越棉寮華人協會的理事,差不多人人都知道他金屋藏嬌的事。在越南富有的華人,這都是司空見慣的啦!
來到加拿大後法律禁止有一夫多妻,表麵上已和亞嬌分手。不過,每個星期一兩次都會摸黑去探望亞嬌的。
亞嬌的女兒已經十二、三歲了,十分反對Mr.X來加拿大後還來纏著她母親。但沒有辨法說服自己的母親。畢竟Mr.X出金帶她們逃到國外,也可說得是個恩人吧!
亞嬌在越南時曾經在某理發店做過髪型師,我母親是她的熟客。來到多倫多後,亞嬌得到X先生的資助,在唐人街開了間發型室。母親來加後仍然是她的常客。
那天合該有事。亞嬌因盲腸炎要入醫院動手術。母親好心去醫院探望她,叫我駕車載去。
我陪母親上到醫院,還未行入亞嬌的病室,一個白人大漢向我發問:‘’你是x先生嗎?‘’
X先生的姓氏英文發音和我的姓氏有些相同,我冒失地答一聲yes。
突然附近再有兩個白人大漢出現,把我挾著帶入醫院的會議室。把我母親嚇得麵如土色,急忙走去見亞嬌,問她究竟發生了什麽事...
我被他們像被綁架般帶入會議室去見一個衣著整齊的白人。一眼望去就知道他是那兩人的頭子。我一頭霧水,問他究竟有什麽事發生要把我挾著進來。
他慢吞吞地說他是多倫多第五區(華埠)特別調查組的X沙展(sergeant)正在調查一宗性侵(sexual abused)女童案件。要求我出示駕照或其他證件以協助調查。
當他看過我的駕駛證時。立刻向我道歉說:‘’Sorry, we got the wrong guy(對不起,我們捉錯人了)!
這個時候,亞嬌,也不理手術後的疼痛,和我母進入會議室。她大聲咆哮地說,這位不是Mr.X...$@“€&,大聲罵。
這個警官再次向我道歉。遞給我他的名片,說如果將來有什麽事要他幫忙,拿這片名片去找他攪掂等等...
之後他問我和Mr.X的關係。我告訴他我們都是安省越棉寮華人協會的理事義工。他問我Mr.X的人格和他和亞嬌的關係。他說警方接到學校的報告,亞嬌的女兒投訴說曽被Mr.X非禮。我告訴他亞嬌是Mr.X的舊女朋友,聽說她女兒不喜歡他時常去見他母親等等...
那警官卻告訴我說,他們會調查事件的真相,並問我知道在哪裏可以找到Mr.X。我告訴他我真的不知道。
回家後我從越棉寮華人協會的刊物找到Mr.X的電話,告訴他剛發生的事情。
至於後來Mr.X怎樣去解決這椿案件,因為忙於工作,我也沒有時間去探索了。
後來聽說亞嬌和Mr.X和平分手。愛上一個比她年輕的小鮮肉發型設計師。她的發型屋在唐人街是挺出名的。
我在這事件學到了一個教訓:
不要輕易地對人說‘Yes’;還有,記得老婆的吩附:路邊的野花不要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