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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誌」情與戀童癖
不久前傳媒報導天主教教宗強烈譴責好多地區的神職人員利用職務性侵年輕信徒,大部分挺身而出指控者多為男性?。不知將來這種案子有沒有由全世界各地區根據當地法律判決呢?暫且拭目以待。
今天美國的男童軍總會就發生許多宗總會人員性侵男童子軍案件被告上法庭,賠償金額超過十億美元而要宣布破產。
在北美洲好多地區,「同誌情」是合法而戀童癖者是犯刑事法,被定罪者要去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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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加拿大最熱門的新聞就是一間天主教男子學校發生一宗六個年齢14-16之間的男生集體強姦一個同校的同學,有人把過程全部用手機拍了下來,寄給該校的校長。校長不立刻把案件即時報告警察局而惹上‘’一身蟻‘’。
最初看到電視台報道時以為受害者一定是個女性。但後來見到他們訪問以往此類事件的受害者,竟然是‘’靚仔‘’男性被同性者集體強姦!
多倫多和美國三藩市一樣有著很大的LGBTQ團體,報導此種新聞時不能說出受害者的性別,避免被人控告有岐視性別之嫌!
初到多倫多的時候,我在下城上班,好多次碰到一班男人向我吹口哨,説出難聽的説話,還以爲附近一定有性感女性出現在附近,但是又沒有,雖然我並不生得靚仔!
哈!原來世上還有這種事,可以説大開眼界!
在越南華人區堤岸自由太平洋書院讀書時隻見過一次真實‘’同誌情‘’。同班有兩個靚仔同學。一個姓x的不是‘’同誌‘’,另一個姓乙的男同學(已歿)是他的‘’暗戀‘’者。後者寫了一封十分感人的情信吐露愛意,前者竟然在各男同學公開這封情信,因為神‘’女‘’有心,襄王無夢。
之後全班同學都叫他做乙小姐!
乙X光同學在美國工作成績很好,好像做到一間大酒店的主管。幾年前過身,一直有位藍顏知己照顧著。
祝他一路走好RIP!
是因為天主教的儀式中隻能使用男童,alter boy,所以犯罪的神父沒有機會接觸女性。這些男童長大後意識到屬於性侵,因此指控。
同性戀行為這事情有生理因素,也有文化因素,在一百多年前的世界性心理權威著作,瑞典的性心理學一書中早就解釋了。西方文化中源於希臘和羅馬的成分很大,曆史上這兩種文化都提倡同性性行為,希臘認為是成為男人的必須,羅馬認為是士兵產生兄弟情,戰場上合作的前提,因此不論在社會生活,還是家庭中都提倡。
理論上不同人種中同性戀的比例差別應該不大,大致占人口10%的比例,但因為文化因素,西方同性戀更容易被社會接受而已,因此曝光率高。
至於天主教神父性侵男童,其實不是同性戀的概念,而是沒有機會在私下裏接觸女性,而天主教神父與聖公教或者基督教牧師不同,不能有性行為,也就沒有機會與女性有性行為(修女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