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親媽在我三歲那年從我的生活中消失了。她光著腳沿著田埂抱著我一步一步深深淺淺跑到縣城裏,把我交到我在縣裏當官的父親手裏,說,我不能讓我的女兒跟我一樣沒文化,讓她跟著你吧,也能讀書認字。我被父親留下了,親媽卻被他以企圖謀殺的罪名打進了監獄。然後他讓我叫另一個女人媽媽。她比我的親媽有文化,是個根紅苗正的幹部,那時候,就講出身,越貧窮越好。她也比我的親媽白淨,一看就是沒有在田裏勞動過,沒有在烈日下近距離跟太陽接觸過的。她也比我的親媽矮,當時三歲多的我,已經能齊她肩膀了。但是她沒有我的親媽漂亮。我的親媽有豐滿的額頭,高挺的鼻梁,黑黑的眸子,和兩排整齊潔白的牙齒。我的親媽會騎馬,這也是這個媽媽不會的。
媽媽跟父親階級感情是很深厚的。我必需承認。媽媽後來生了兩個妹妹。第三次懷孕時,碰上了運動。媽媽被揪到大揪鬥台上,被瘋狂地踢打,就是不鬆口說要跟父親斷絕關係。後來,肚子裏的雙胞胎弟弟,就這樣還沒見天日,就又被老天爺收了回去。
有時候,我想,親媽生的兩個弟弟,因為父親沒有及時提供生活費分別在一歲多和七八個月大時餓死,雙胞胎弟弟可能是去替父親和這個媽媽還債了。所以媽媽得以活到七十多,父親現在近八十,仍然活得很健康。在父親的觀念裏,有兒子的家庭才叫真正的家庭啊。
我從來沒有認為這是我的家。頂多是半個家。我的另外半個家,在累馬坪上,那個勞改農場的臍橙樹林裏。父親偏偏最疼我。我實在是太像他了。長相,身高,才智,脾氣。父親時常端詳著我,說,孩子,你將來可不能忘了我是你父親。他自己清楚地知道,我天賦裏的決絕,比他的,隻有過之而無不及。
媽媽怎麽受得了。兩個花團錦簇的女兒,加在一塊兒,也沒有得到那麽多的關注。於是我做飯,掃地,洗衣。最後一個上桌吃飯。最後一個上床睡覺。第一個起床整理內務。父親老不在家。保姆背著媽媽讓我休息一下。改天就被媽媽以各種借口辭了。因為照顧我,家裏換了多少個保姆。負責總務的同誌對媽媽天大的怨言也不敢明言。良心揣在衣服口袋裏,把一個個的保姆送回家,又送來一個個待宰的羔羊。
我再不接受保姆們的關心了。我說你們別管我了。我上中學了。每天就到城外野地裏放放鬆鬆地待一天,放學時間再回家。做飯,掃地,洗衣。父親要是在家,我會早一點回去。等我沒有成績單的時候,媽媽著急了。父親回來怎麽交待啊?於是,她把我關在屋裏,讓我脫掉衣服,把燒紅的火鉗往我身上不容易被人發現的地方燙。大腿內側,手臂內側。都冒煙了。我疼得暈過去,醒過來她又接著燙。
終於我可以去當知識青年了。我第一個報名。就這樣,我來到了艾仁公社,做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