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究竟是不是借口?
此文謹獻給我自己以及單身的父母們!
看到一篇有關離婚的文章,文章中有一句蠻“經典”的話是這樣說的:“離婚的男人大都不是好男人!離婚的女人大都是個好女人!”
我雖如文章作者“稱讚”的那種好女人,但對作者那文章思想以及評斷,還是有不同於作者的觀點和思想的。就此文字小說一下我以為的離婚給家庭孩子帶來的影響(好壞皆論)。
文章作者給我最大的“刺激”,是在文章的最後用“呐喊”的形式留下一行於我而言極其“觸目驚心”的心情文字:人都有自己的觀點、都有自己的人生經驗,離婚無論任何理由都是一種借口,無非想讓自己暫時逃避困難和責任,得到一些心理安慰罷了。當三思而後行!想一想哭著喊著要爸爸、媽媽的孩子吧!想一想一把屎一把尿,含辛茹苦將自己拉扯大的父母吧!為了他們,也更為了自己,請不要破壞這個溫馨的港灣。
現在切入正題!說我的看法和思想之前先疑問一句“都走到離婚的這一步了,對孩子而言,這個家庭還有溫馨嗎?還是溫馨的港灣嗎?”
看完這篇標題為《離婚,無論如何都是一種借口》文章,說實在的,心中很不平靜,想說的話很多。
首先,就篇題而言,在我是這樣想的:如若你有一點文化或思想就能看出,這樣的文字是帶有偏激與不公正的心態說事。
我跟朋友聊天或很多文字,總說這樣的一句話:“你的文字、思想、觀點,尤其記錄在案的評論,一定的(得)要公正。”
一篇好的文章或一篇(好的)評論,應該說首要的因素不能缺少“公正”!要不,那隻是借人事說話、僅僅發泄自己的不滿而已!談不上有什麽實在的意義。
“離婚”,於任何成年的尤其有了孩子的夫妻而言,怎麽說都是一種情感傷害!這個傷害其實不僅僅對自己的孩子、家人,最主要的還是對婚姻主體的當事人(夫妻)。
因為離婚,他們承受的心理痛苦、生活動蕩、輿論指責等都是一種不尋常的壓力,這樣的壓力應該說比任何人哪怕自己的孩子都要大很多。如果單將離婚說成是一種“借口”,那無疑是不公正!如果要我說是“不道德”!因為,如果你有婚姻生活痛苦不堪或因為婚姻生活不愉快而最終導致家庭分裂的經曆,你是不會用在我看來是很不負責任的“借口”這樣的言詞的。對任何一個比較有理智的、心底還很善良的人來說,都不會拿有了孩子的婚姻家庭去為自己作一種“交易”,動用“離婚”這樣的借口來達到自己的什麽卑鄙目的(當然現實之中此例不乏,隻是這裏我們說的是“通常”,那些個案特例我們沒有精力也沒有必要去討論,下麵祥說)。
你不要否認你這樣的“借口”一詞本就是你自身不負責任的托詞。你將婚姻的解體歸宗到托詞上,可見是不公平的也是不道德的。
我們所說的離婚牽涉到的人、事、情、物,應該歸類為“通常”;不包括實例很少的少數人事家庭。那麽,我們應該就人、事、情、物實事求是的作評判!前提:理解萬歲!而不是偏激與借題發泄個人情緒和思想。
你如果在思想意識中將孩子列為婚姻解體中的主要被傷害人,嚴格的說,這是是可笑的!起碼是不公平的。無論依照法律尋思抑或縱觀現實生活,你這是忘卻或忽略了婚姻主體的存在。孩子(尤其未成年的)隻是婚姻主體中的附體,而不是主體。主體之間不能安靜和諧,附體談何健康快樂?!
我們要知道,孩子的成長過程中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家庭環境”。你的家庭環境如果包含了難以改變的或難以修正的不溫和、不和諧、不安定,甚至充滿暴力等等因素,你還能不能告訴我:“保持這樣的婚姻(完整家庭)外衣,真的有利於孩子的成長”嗎?
在此插注:請不要將一些單親孩子的“整天愁眉苦臉、消極、低沉,性格變得孤僻,不願與人接觸;在同學、夥伴麵前生怕他們看不起自己,總感覺低別人一頭,內心時刻承受巨大的壓力,連一句不在意的話竟成了他心靈的創傷,脾氣變得極其暴躁。無心上學,學習成績直線下降,曠課、遲到、完不成作業、打架鬥毆,網吧、酒吧成了他經常光顧的地方”等歸罪於父母的離婚。你如一定的要單一的這樣去理解、歸罪,於我無話可說!不過我要大家都明白一個道理:不要將孩子的“好壞”完全的附屬歸罪於父母!這樣的附屬歸罪同樣的是不道德的。因為孩子無論在感情、法律還是社會、家庭中,都是一個獨立的“個體”!他們屬於自己。而不屬於任何人!(在這裏,我還要說一句可能讓大家見笑的老話:“好孩子教不壞,壞孩子教不好”此話雖說偏激,某種程度上還很沒有道理可言!但是,你不能不正視現實!細細的觀察自己或周圍人家的孩子,你一定的會有所發現。)
繼續話題
如果你(一定的要這樣的)將孩子的“變壞”緣由,歸罪於離婚的父母所造成的(我也說大多數),那麽請你去做一個粗略調查:看看學校裏成績不好的、網吧裏流連忘返的、大街上打架鬥毆的、家裏家外不懂人情不講禮貌的孩子是否都是單親孩子?!我這樣的一提示,你是不是有所醒悟?
其實,在我看到的周邊離異人士,對他們在解體婚姻的之前最難於決策的問題之一就是孩子。盡管最後不得不解體。尤其看來,婚姻主體(夫妻)的心情、思想,並不是人們所認為的“找個借口”。
孩子終究會成人懂事的,他們應該能有辨別是非能力的那一天。如《借口》一文中所說:不和諧的婚姻生活中總有“無休止的爭吵”!僅就這一點來說,就是極其的不利於孩子成長的環境。如果“人為”地改變不了這樣的處境,那麽我們為什麽不能選擇離婚而“逃避”?以還給自己和孩子一個單純快樂的新天地?!如果在“無休止的爭吵甚至打罵”的家庭環境中選擇離婚將心愛的孩子帶走,是不是《借口》文章作者說的破壞了“溫馨的港灣”呢?
這個世界上,沒有什麽人是因為結婚或離婚而被圈定為好人壞人的。
說到現在,我的意思是:一個家庭已經走到崩潰的邊緣,尤其不利於孩子身心健康成長的前提下(無論夫妻雙方哪方對錯),我們還是去支持他們選擇離婚!作為一個善良的人,我們友情呼籲或建議有孩子的父母在離婚時“善待你的孩子”。。。即可。
PS:寫到此意猶未盡,說的也不到位,隻是想表明一下我對離婚人事的看法與態度。離婚的原因很多種,其中一種就是家庭暴力導致“妻離子散”。生長在這樣的家庭環境下的孩子們,應該說是不幸的!他們已經沒有了家庭溫馨的感覺和體會,深入觀察一下孩子們的思想,我們會發現,孩子是希望離開這樣的環境的。如果父母一方(這裏說的是“受害一方吧”)有能力選擇了“逃離”這樣的環境,那麽我借用“借口”一詞極力主張:請別找任何借口丟下你心愛的孩子,帶上你的孩子一起走。
飄一一
08.03.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