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財產申報的七成官員是誰?先將他們曝曝光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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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財產申報的七成官員是誰? 新疆阿勒泰的改革,將過去通行的官員“收入申報”擴大為“財產申報”;從對官員本人的監督擴大到包括官員子女及其近親屬的監督;把過去隻申報不公開的事項,明文規定向全社會公開、接受全社會監督……這些改革舉措的約束和監督力是極其巨大的,限製的是那些想用權牟私、損公肥私、貪贓枉法者的“黑手”,打掉的是他們的“特權”意識和潛在利益。這不啻於“革”了個別官員的“命根子”,這些既得利益“官員們”如何會高興?又怎能不明裏暗裏進行抵製?
中國不改革沒有出路,中國改革不破除舊思維模式、不打破個別官員的既得利益同樣沒有出路,也隻有做到這些才能體現真正的社會公平正義。這也是改革能否真正推行下去、能否最終成功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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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成受訪官員反對“財產申報” 首先,說明部分官員的財產還經不起申報和公開,經不得人民的監督,不敢拿出來“曬曬”,一曬就會現原形。
其次,說明官員的權力不小,對其監督太軟太少,要想撈錢,路子也較多,此項改革無疑斷了他們的財路,損害了他們的利益,自然會招致反對。
再次,說明財產申報製度的確是反腐敗的一大殺手鐧,對於從源頭上預防腐敗有著很重要的作用,從而讓一些腐敗分子更加膽戰心驚,不再對財產的來源“不明不白”。
最後,說明一些改革的最大阻力往往就來自官員,一些官員已經形成了利益集團,一些深層次的改革愈顯艱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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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申報製不能因官員反對而止步 現在的問題在於,部分官員的反對恰恰成了我國官員財產申報立法的根本性障礙。我國的財產申報法從1994年正式列入立法規劃,遲遲未能出台據說問題也主要出在官員反對上。“許多人的思想觀念尚未轉變”,這裏的許多人隻是許多官員。要他們轉變觀念,又用得著毛主席的話“掃帚不到,灰塵照例不會自己跑掉”。
監督不能因為被監督者的反對而取締,“官員財產申報”不宜再拖。倒是負責立法的部門,你們究竟是代表人民的意願,還是代表官員的利益,才是一個大是大非的問題。
楊光誌先生原創
官員不懼光 何懼陽光法案? 在《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正式實施之際,中國青年報與新浪網的聯合調查顯示,公眾最希望政府公開的信息,就是“公開官員財產狀況”,持此願望者達高達八成!也許,正是由於有了“民八成”與“官七成”的意誌PK,才使得萬民翹首的陽光法案遲遲見不了陽光。
“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隻有懼怕陽光者,才害怕陽光照臨。從這個意義上說,“官員財產申報立法”是否出台,不能由那些希望掩蓋財產來曆的群體來決定,其道理正如打擊腐敗不能冀望於靠官員自律來實現一樣;陽光政府的打造,不能聽任利益集團繼續鑽現有體製的空子,不能期待官員自覺起來打碎那扇灰色的窗戶。權利義務對等的原則,決定了公職人員應當承擔申報財產的義務。在此,我們期待更多的官員能夠順應民眾呼聲,響亮地說:陽光,讓七成反對者閃開!
【觀點PK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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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成官員反對財產申報?調查依據何在? 細讀這個報道,著實這個七成反對的數據讓人驚悚,在這則新聞裏是最有爆炸性的內容了,報紙、網絡無不以此為標題。但恰恰是這個最關鍵的數據,報道中有助於確認信息可靠性的關鍵要素一字未提,報道隻說“一項隨機調查”,“調查對象涉及阿勒泰和新疆其他一些地州市”,這恐非一般的人能力所能做到。那麽,到底是什麽時候,什麽人,在什麽樣的範圍內組織的隨機調查?調查樣本的數量是多少?再者,調查的題目是什麽,是否有傾向性,誘導性?如何保證這涉及全疆的調查的對象都是官員?調查對象中各層次官員的比例如何?
發表這樣的數據,首先必須交代數據的來源以證實其可靠性,這是新聞報道基本的常識。《法製日報》對新聞的關鍵內容刻意回避,作為全國有影響的大報,如果用“疏忽”“工作不仔細”或“缺少經驗”來解釋,那是不能服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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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反對財產公開也是本能 反對者七成,無所謂者兩成,堅決支持者一成。這是一個數據,也是一個概括的事實。它告訴我們,財產申報並且大肆地公開是一件舉步維艱的事情,至少在官場是不被歡迎的。
“陽光法案”遭七成官員反對,這並不是官員心理素質差的問題,而是公權的代表對監督的天然抵製。從來就沒有對官員的公權有過剝絲抽繭地檢查,正好財產公開可以像陽光一樣普照到黑色區域,某些官員就開始怕了。他們既講不出反對的理由來,也不接受財產公開的施行。……權力與利益捆綁在一起,反對財產公開也就成了一種“本能”。
【深度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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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財產公布,天塌不下來 人民網的調查顯示,對於當前反腐倡廉工作,90.1%的人認為有必要實行領導幹部財產公示製度。(3月1日《證券時報》)
官員財產公布製度被全世界公認為“陽光製度”、“陽光法案”。我手邊正好有兩則著名官員財產公布的例子。據新華社2007年1月26日電: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在其正式就任聯合國秘書長的第一天即向聯合國道德操守辦公室遞交了個人財產申報表,當時承諾,在審查結束後將對外公布自己的財產狀況。希望以身作則,打造聯合國職員道德操守的高標準。中新社2007年4月24日也報道過,法國政府公報公布即將卸任總統希拉克的財產清單,依照法國法令規定,總統當選和卸任時應公布財產清單。令人嘖嘖稱歎的是,財產清單具體而微,以兩頁篇幅列述希拉克和配偶貝爾納黛特的財產,連希拉克自母親處繼承價值6萬歐元的一棟農村房舍,也畢現無遺。
要規範公權的活動,要讓官員怯於貪腐,就必須讓公眾監督。王全傑曾反問道,(反腐敗)除了把資產晾給老百姓以外,還有什麽再高明的,還有比這個再高明的辦法嗎?既如此,何不早日建立官員財產公布製度?
hzs dhzxy 轉貼
這次你該知道民主的厲害了吧? 民主製度看起來漏洞百出,但實則是世界上最嚴厲和殘酷的製度。……世界上再好的製度都不可能阻止貪汙腐敗,就像任何製度都不可能限製一個罪犯去殺人一樣。可是,民主製度下的權力製衡、輿論監督、公民的知情權等等,讓任何一個想作奸犯科或者偷雞摸狗的公眾人物都不得不三思而後行。……這把劍歸根結底不掌握在你或者你政敵的任何一方的手裏——這把劍始終是像它名字昭示的一樣:掌握在民眾手裏,由人民做主。
世界幾千年的曆史無可辯駁地證明:隻有民主製度下,隻有人民真正當家作主的製度才能夠製約、威懾和徹底揭露貪腐分子。從這個意義上說,陳水扁家族貪汙被揭露出來,難道不正說明民主製度優越無比?……你一方麵可以讓你自己和那些今後會登上權力頂峰的人知道民主的厲害之處,另外一方麵也讓台灣民眾進一步認識到:民主是用來保護他們,限製執政黨和“總統”的權力,阻止那些掌握大權的人貪汙腐敗的最有力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