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幹部得罪領導被誣縱火入獄 縱火人自首警方卻不抓
(2007-08-28 00: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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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新榮被指控策劃縱火,羈押兩年多,離奇的是,真正縱火人自首警方卻不抓。
湖北省監利縣荒湖農場原宣傳部長劉新榮在任職期間,因多次向黨委書記諫言,1998年莫名遭6人刀砍,夫妻倆身受重傷。事隔不到一年,一場大火又使他深陷泥潭,警方指控他是縱火策劃者將其羈押兩年多,5年後才拿到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他被停職、開除黨籍,弟弟也成了“幫凶”,被判刑4年。更為離奇的是,真正的縱火人因良心發現而主動投案自首,公安局卻不抓……
宣傳部長蒙冤八年未洗雪
2007年2月6日,湖北省監利縣的劉新榮終於拿到了一份遲到1667天的《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2007年5月25日,監利縣公安局下達通知,同意對拘留的369天予以補償,但至今未予兌現,對取保候審違法行為也不予受理。雖然劉新榮因涉嫌縱火不予起訴,但是他所在的荒湖農場還是給了他一係列處分:開除黨籍、停職、停薪。眼下,曾經的宣傳部長帶著刀傷和多種疾病,在武漢靠打工度日。其妻頭被砍裂、手被砍斷留下了多種後遺症。
夜半家中遭砍殺
1998年3月10日晚,蒙蒙細雨給監利縣荒湖農場帶來了幾分淒涼。23時許,農場機關家屬院內,宣傳部長、42歲的劉新榮和妻子趙清平正在夢鄉。
“嘭嘭……”一陣緊似一陣的敲門聲把他們震醒。“誰呀?”劉新榮問。
“我是荒湖新上任的工商所長,有急事找您匯報!”這個人劉新榮並不熟悉。
“深更半夜的,有什麽急事?”劉新榮一邊起床,一邊隨口問。劉新榮夫婦穿好衣服,起身去開門。
門剛開了一條縫,“工商所長”的身後突然擠進來6個人,他們揮刀向劉新榮夫婦倆身上一陣亂砍。
“救命啊……”淒厲的求救聲劃破了靜謐的夜空,驚醒了左鄰右舍,人們紛紛奔向劉家查看。那夥人趁亂倉皇逃竄。
鄰居們趕到時,劉新榮夫婦已倒在血泊中,鄉鄰們立即把他們送往醫院搶救。劉新榮的頭部、手臂、大腿多處被砍傷;妻子趙青平的頭蓋骨被砍裂、頭皮被削去半邊,右手被砍斷兩處、左眼及胸肋骨多處被踢傷。
農場幹部在家中被人砍傷,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但是,監利縣公安局卻遲遲破不了案。劉新榮隻好拖著傷殘的身體,去找時任荊州市委書記的劉克毅。劉書記聽了匯報後大為震驚:“宣傳部長家中被砍都破不了案,那普通老百姓哪還有安全感!”隨即指示公安局迅速破案。
監利縣公安局將農場黨委書記張某之子張誌雲抓獲,張誌雲對自己雇凶砍殺劉新榮的事實供認不諱。
劉新榮對自己被砍百思不得其解,事後證實是因他諫言得罪了農場黨委書記張某。
劉新榮出生於農民家庭,弟兄兩人。大學畢業後,他當了一名教師,因業績突出被提拔為校長。隨後,由教育轉行到行政,先後擔任過荒湖農場西湖分場的黨委書記、總場黨委委員、宣傳部長等職。妻子趙青平是名教師,性情和善。
得罪張書記經過是這樣的:張某在荒湖農場任黨委書記多年,為農場的經濟發展有過貢獻。但他的兒子、妻子利用他的影響經商,引起了群眾不滿。為維護班子形象,劉新榮私下誠懇建議張某管好家人。
張誌雲被抓獲後,公安局卻不給劉新榮夫婦作傷情鑒定。無奈之下,劉新榮夫婦找到監利縣法院作法醫鑒定。結果是:劉新榮是輕傷,妻子是重傷。後來公安局有了鑒定,但與法院的鑒定不同:劉新榮是輕傷,其妻是輕傷偏重。劉新榮夫婦不服,又到荊州市中級法院法醫鑒定中心鑒定,鑒定結果與監利縣法院的鑒定一樣。
對張誌雲定罪時,法院要定張誌雲故意殺人罪,公安局說隻夠定故意傷害罪,檢察院認為輕傷可作自訴案件。最後,在監利縣政法委的協調下,監利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張誌雲一年半有期徒刑。
身陷縱火案泥淖
事隔不到一年,一場無名大火又使劉新榮深陷泥潭。
1999年2月7日淩晨2時許,荒湖農場副場長謝均福家突發大火,犯罪嫌疑人王宣枝等3人被抓。王宣枝“供出”了時任宣傳部長的劉新榮是此次縱火的幕後指揮,遂得以脫身,並獲得5000元的“補償”。
1999年4月6日,在家療傷的劉新榮被監利縣公安局的人帶走。理由是涉嫌縱火,接著被刑事拘留。7月21日,該縣檢察院批準逮捕。
據劉新榮回憶,負責該案的刑警大隊教導員越某和荒湖派出所所長惠某、民警袁某,連續兩天兩夜對劉新榮進行突審。為使證言一致,越、袁二人先把王宣枝的筆錄一字不漏地念給劉新榮聽,要他照著交代。劉新榮質問對方:“你們這種做法對得起法律,對得起良心嗎?”越某指著劉新榮的鼻子威脅:“如果你不配合我們工作,不按王宣枝的證言交代,我們就讓王宣枝到武漢傷害你的兒子。”
劉新榮夫妻被砍傷後,凶手僅判了一年半的刑。他們什麽事都做得出來,為了兒子的安全,劉隻好同意按辦案人員的旨意“交代問題”。
5月6日,劉新榮翻供。越某念給劉新榮一個人的姓名和電話號碼,那個人是劉新榮兒子所在學院的保衛科長。“如果你不承認,我們馬上開車到武漢把你的兒子抓起來,讓學院注銷他的學籍!”
又是兩天三夜的提審,劉新榮最終“承認”自己倒了兩壺汽油,然後點了火……
劉新榮雖“招供”,但仍然不能與縱火現場相吻合。袁某便讓劉新榮指證是胞弟劉新詩放的火。他們寫好一份筆錄逼迫劉新榮簽字。
2000年4月12日,監利縣檢察院對劉新榮做出了不起訴的決定。4月30日,關押一年多的劉新榮走出了看守所。但農場管理局委員會和紀委卻分別給他下達了行政留用察看二年和開除黨籍的決定。
劉新榮這次被刑拘,給全家帶來了巨大的傷痛。胞弟劉新詩靠貨運為生,哥哥被抓走後,他既要安慰年邁的父母,又要照顧病中的嫂子,身心俱疲。5月6日,他開車出了重大交通事故,被枝江市公安局刑拘。
第二天,荒湖派出所所長惠某趕到枝江提審他,要他交代縱火案。民警把他反銬在窗戶上,不讓睡覺,一天隻準吃一頓飯。從5月7日一直審到11日,聲稱如果不承認放火,就一直審下去。劉新詩實在支撐不住,隻好承認了。
2000年6月4日,監利縣人民法院判處劉新詩有期徒刑4年。劉新詩不服,提出上訴,荊州市中院發回重審,最後還是維持原判。
縱火者投案自首
2000年7月的一天上午,劉新榮去荒湖農場看望父母,鄰村泊湖二隊、36歲的農民王宣道突然叫住了他,遞給他一份《自白》。此前,劉新榮與他沒有任何交往。
他在《自白》上稱:謝均福家的火是他放的。一年多來,劉新榮一家被害苦了。現在良心發現,決定走坦白從寬的路……
原來,早在1997年11月,張誌雲把王宣道帶到鄰縣洪湖去玩。路上,張誌雲認定他父親的大字報是副場長謝均福所為,要王宣道幫忙報複,並承諾事成後付酬金1.8萬元。王宣道想倚仗他的勢力做點生意,便拍著胸脯答應了。以後張多次邀約王宣道喝酒,要其實施報複計劃。不久,張誌雲因雇凶殺人被公安局抓捕,報複計劃擱置。1999年初,王宣道聽說張某四處活動,張誌雲馬上會放出來。為了給張誌雲一個滿意的交待,他迅速實施了縱火案。沒想到有人栽贓劉新榮兄弟,這讓王宣道內心一直不安,良心受到譴責。
2000年7月18日,王宣道去荊州藍天律師事務所求見了江明炎律師,要求提供法律援助。江律師對他放火的過程作了詳細的《調查筆錄》。
8月5日,江律師陪王宣道一起到荊州市公安局投案自首。公安局一領導接待了他們,並給監利縣刑警大隊通了電話。當日,監利縣公安局以涉嫌縱火罪將其刑拘。
從當晚開始,王宣道受到了6天7夜的連審。派出所所長惠某要他承認《自白》是劉新榮寫好後叫他抄的,若不承認就死打。
王宣道隻好在辦案民警寫好的筆錄上按了手印。
9月19日,一直遭受良心譴責的王宣道再次強調火是他放的,並在看守所裏多次向監利縣有關領導和江律師寫信。但是,沒有人理他,他也被無限期地關押著。
2001年4月,王宣道得知劉新詩維持原判後,同年5月28日,他給荊州市檢察院寫信,再次申訴火是他放的,還供出了同案犯王宣書。
第一次聽說王宣道有同夥,監利縣公安局也吃了一驚。他們四處查找王宣書,然而,王宣書外出打工,居無定所,無法聯係上。
王宣道的坦白,沒引起監利縣有關部門的重視,沒有立案偵查。王宣道在看守所一蹲就是兩年多。
八年奔走沉冤難雪
王宣道投案自首不僅沒幫劉新榮的忙,相反再次把他推向深淵。2000年8月14日,監利縣公安局以妨礙作證罪又將劉新榮刑拘,說劉新榮讓王宣道搞假自首,又連審了他4天4夜,同年12月20日被逮捕。
在看守所裏,辦案人員對劉新榮說:隻要你承認王宣道的《自白》是你授意寫的,就可以立馬出去。他質問辦案民警:假設王宣道的《自白》是我寫好了叫他抄的,那麽王宣道以後在看守所寫的那麽多信,又是誰指使的呢?辦案民警無言以對。
因身患疾病,劉新榮於2001年8月20日被取保候審。
離開看守所的當天,他就踏上了維權路。他分別向湖北省人民檢察院、荊州市人民檢察院、監利縣人大、監利縣公安局、監利縣檢察院和荊州市農場管理局等部門提出申訴,詳細陳述了辦案人員脅迫的全部過程,要求查清“2·7”縱火案真相。
劉新榮的父親從“3·10”凶殺案那天起,就一直神誌恍惚。後來,兩個兒子又相繼被關押,更讓他憂患成疾。2004年8月14日,老人悄然無聲地走了。臨終前緊緊地拉著劉新榮的手說:“隻要有口氣,你都要想法把頭上的罪名搞清楚。哪天清楚了,就去我墳頭放掛鞭。你老爸做鬼也安心!”
母親王植桂聽說劉新詩判了刑,就一直臥床不起,但一個信念支撐著她微弱的生命,那就是希望有一天能看到兩個兒子平反昭雪。
為昭雪沉冤,變賣了所有家產的劉新榮,把最後的一線希望寄托在王宣書身上。隻有抓到了王宣書,縱火案就可真相大白。
每當春節來臨,劉新榮的親友便聚到一起,監視王宣書的家。有一年發現王宣書偷偷回家過年,他們馬上向荒湖派出所報案,可就是沒人去抓,眼睜睜地看著他走掉。
得知王宣書在北京犯案,供述過縱火的信息後,記者到北京公安局西城分局,證實王宣書供述過在老家縱火的事,監利警方也派人來核實過。
為了搞清楚劉新榮兄弟倆是不是冤枉的,2007年4月21日下午,記者輾轉在武漢市青山區一工地找到了王宣道。王宣道對記者說:“謝均福家中的火是我和王宣書放的,是張誌雲指使的。我寫的《自白》全是真的,我願承擔法律責任。”
5月16日,監利縣公安局法製辦主任餘小玉、科長薛蓉成代表該縣政法委書記,接受了記者采訪。他們仍然認為對劉新榮兩兄弟的處理沒錯,關押王宣道兩年多,主要是王宣書沒有找到。
事實上,6月9日,記者在監利縣荊嶽大橋上找到了在這裏做工的王宣書。王宣書稱:2005年7月8日,我因盜竊自行車被北京市西城公安分局民警抓獲。當年8月4日,我就向北京警方供認自己在監利與王宣道一起縱過火,王宣道付了2500元錢給我。荒湖農場派出所所長惠某帶著兩名民警來北京提審了我。2006年7月,我回到監利老家,去農場派出所補辦了一張身份證後就去了廣東。監利縣公安局一直沒人找過我。
隨後,記者采訪了派出所長惠某。據惠某介紹,他們確實到北京提審過王宣書,並將案情向監利縣公安局領導作了匯報。到底向哪個領導匯報,惠某拒絕透露。
來源: 時報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