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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時常和男孩子一起翻跟頭,玩倒立,爬樹越牆頭,甚至扳著腿混在男孩子堆裏,玩獨腳鬥雞,媽媽常常對著我搖頭:瘋丫頭,什麽時候才學著作個淑女呢?
不幸的是,那時候住在外婆家不遠的地方,自家哥哥以及表兄表弟的大大小小六七個,而我是唯一的女孩子,哥哥們隻會帶我爬樹捉秋蟬,玩彈弓射麻雀,沒人告訴我淑女是什麽樣子,身上穿的也大多是哥哥們穿小了的舊衣褲。
直到十六歲上大學那年,才為自己置了幾件花裙子,提醒自己學著作個淑女,雖然,瘋起來的時候仍時常忘記。
剛進校那時,參加了學校田徑隊,課後常常訓練,為方便起見,每每就身著校對的運動服,全然沒有淑女的模樣。
後來,退出了田徑隊轉而參加了文學社,文學社裏一大幫正宗的淑女,象一麵麵鏡子照得我這個瘋丫頭羞愧難當,於是,趕緊穿上大擺長裙,留起披肩長發,混在她們中間,想偷點淑女的秘藉。
文學社裏有一位愣頭青存心氣我,他直言相告:聰明的男人最好不要找你這樣的女孩作老婆,整日裏瘋瘋顛顛,自己累不說,任誰都得跟著你受罪。雖說這小子日後發表了幾篇象模象樣的長篇巨著,並混了個某省作家協會的秘書長之職,但我還真的壓根沒瞧上他那酸兒巴幾的怩歪樣。要是我LG認識他,一定會告訴他,我絕對是個超稱職的模範太太。
話說後來畢了業,結了婚,出了國,但無論如何也學不會夾著尾巴做人,無理強三分,得理不讓人的理念倒是迎合了潮流。找工作那會兒,有朋友教我,凡是不知道的事情應該回答:I heard about it. 對聽說過的呢,一定要回答:I am familiar with that. 對你熟悉的事情要明確地告訴對方:I am an expert.
有一年在公司裏陪同兩位老美同事麵試應試者,還真見到了一位清華畢業的淑女,那位淑女衣著得體,說話柔聲細語,舉手投足透著典雅,回答問題間臉上時時泛起桃花笑容,我的同事幾次三番提醒她請大聲說話。
送走了姑娘,同事劈頭問我:Don’t you think she is under medicine? 這一問當即把我問傻了。
從此後,我徹底擯除了要作淑女的那點凡心,更堅定了決心,要活一份率真和瀟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