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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6年1月1日 - 國民黨召開二大

(2007-12-31 17:21:07) 下一個


1926年1月1日 - 國民黨召開二大



中國國民黨於1926年1月1日在廣州召開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到會代表258人。

會議通過決議,繼續執行孫中山遺囑和聯俄、聯共、扶助農工三大政策。會議譴責國民黨右派的活動,給西山會議的部分成員以開除、警告的紀律處分。

會議還通過由共產黨人提出的聯絡世界各被壓迫民族、開展工農運動等決議案。大會選舉產生36名中央執行委員,其中有李大釗、林伯渠、吳玉章、惲代英等7名共產黨; 候補執行委員24人,其中有毛澤東、鄧穎超等7名共產黨員。

中國共產黨廣東區委員會為此次大會發表宣言,指出大會的責任,“是要規定發展工農運動的計劃,確定對於工農運動的正當態度及決定對於破壞工農運動的黨員給予嚴厲的處罰”;希望大會“能使國民黨在左派領導之下發展為一個群眾的政黨,能使廣東的革命基礎擴大到全國。”

1926年3月29日,西山會議派另行召開國民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大會在上海呂班路建國學校禮堂正式舉行,出席會議的代表有國內外27省區共114人。

張繼致詞,強調國民黨與共產黨人要“好意的分開”。大會聽取了關於廣州中山艦事件和關於西山會議情況的報告,通過了《中國國民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和《肅清共產分子案》等30個決議案以及若幹“通電”。大會選出林森、鄒魯、覃振、張繼、謝持、胡漢民等25人為中央執行委員和39名候補中央執行委員;李敬齋、石青陽、謝英伯等7人為中央監察委員和5名候補監察委員。

此次會議,使西山會議派成為公開的持不同政見者,使國民黨內左右兩派分化明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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