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951年9月8日 - 舊金山對日和約

(2007-09-07 05:15:26) 下一個


1951年9月8日

舊金山對日和約




1951年9月8日共有49個國家在美國舊金山所簽訂的對日本和平條約,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均未受邀參與。

二次大戰結束後,冷戰隨即展開,美國與蘇聯所領導的民主、共黨兩集團,甚至美國政府各部會間,對於對日和平條約的形式與內容無法達成共識,因此遲遲未與日本簽訂和約。

韓戰爆發後,為了讓日本盡快恢複獨立主權,以在亞洲共同對抗共黨擴張,美國決定盡速簽訂對日和約,故迅速整合內部分歧,並積極與英國等盟邦個別協商對日和約的內容。

由於杜魯門(Harry S. Truman)在韓戰爆發後的中立台灣聲明中,指出台灣未來的地位有待對日和約或由聯合國決定,對日媾和與台灣法定地位乃有相當大關係。加上主導和約的美、英兩國分別承認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兩者對該由哪個中國政府參加和會,以及對台灣地位問題立場均迥異,在多次協商後,兩國決定不邀請兩個中國政府與會,而由恢複獨立主權的日本政府自行決定與哪一個中國政府訂和約,至於台灣問題則由日本聲明「放棄對台灣之主權與要求」,但不言明放棄主權後台灣歸屬問題 (暫時予以凍結)。

1951年9月4至8日美、英兩國共邀請包括蘇聯在內的52個國家在舊金山開對日和會,會中蘇聯建議邀請中共與會被拒,蘇聯與捷克、波蘭三國最後拒簽和約。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