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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1年7月2日 - 劉論述黨內鬥爭

(2007-07-01 00:02:13) 下一個


1941年7月2日

劉少奇演講《論黨內鬥爭》





1941年7月2日,劉少奇在中共中央華中局黨校作《論黨內鬥爭》的演講。

演講首先論述了黨內鬥爭的必然性和必要性,分析了中國共產黨產生的特殊的曆史條件,黨內鬥爭的根源及黨內鬥爭的偏向,為糾正過去中共黨內“左”傾的過火鬥爭的偏向提出了原則性的意見。

演講指出:許多人機械地、片麵地理解列寧的建黨原則,為黨要高度集中,就否定了黨內民主,黨內鬥爭的必要,就否定了黨內和平,不管什麽時候,不管在什麽問題上,都要進行不妥協的殘酷鬥爭,這就是黨內鬥爭的“左”傾機會主義,是一種特別嚴重的傾向。

正確的黨內鬥爭應該是:

首先,要了解黨內鬥爭是一件最嚴肅最負責的事,必須完全站在黨的立場上,幫助其他同誌改正錯誤和弄清問題;

第二,要了解黨內鬥爭主要是思想鬥爭,它的內容是思想原則上的分歧與對立。應明確劃分思想原則上的界限,而在組織上、在鬥爭方式上、在說話與批評的態度上,應盡可能不對立;

第三,批評要適應,要有分寸;

第四,在黨內外一般地停止“鬥爭會”的舉行,應在總結工作、檢查工作中指出各種缺點錯誤;

第五,必須給被批、被處罰的同誌以申訴的機會;

第六,不要將黨內鬥爭的方式拿到黨外去使用,更不要將黨外鬥爭的方式拿到黨內來使用,更不要利用黨外的力量和條件來向黨進行鬥爭與恐嚇;

第七,禁止黨內無原則糾紛,一切黨員對黨的領導機關,各級黨組織和黨的負責人有意見,應向有關的黨組織提出,或當麵批評,不允許在群眾中亂說。

演講提出的以上黨內鬥爭的原則,不僅成為1942年延安整風時正確進行黨內鬥爭的理論依據,而且是中國共產黨黨的建設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這個演講第一次發表在1942年10月9日《解放日報》上,是延安整風運動必讀文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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