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曆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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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 1.0 | 2006年2月7日 |
初稿 |
摘要
本文譯自Paul Graham的How To Do What You Love,原文鏈接為http://www.paulgraham.com/love.html 。歡迎到HowToDoWhatYouLove 討論本譯文。
喜歡一件事才能做好它,這可不是什麽新想法,用4個字概括:"Do what you love."(“做你喜歡的事”)。然而,知易行難。
小時候沒有人告訴我們這些。當我還是個孩子的時候,以為工作和娛樂截然不同。生活分成兩部分:有時候大人給點活幹;剩下的時間就去玩,隨心所欲。偶爾,大人讓做的事居然挺有趣,而玩也會有不開心的時候,比如摔倒受傷。但這種情況不多見,通常,幹活都沒啥意思。
既然上學是為了工作,那它肯定也很枯燥。
生活有工作和娛樂兩種狀態,相應地,人被分成兩種,大人和孩子。大人要辛苦地工作,孩子雖然不用工作,但他們得去學校學做一些簡單的事,為將來打基礎。就像孩子們不喜歡學校一樣,大人們也都不愛工作,這似乎顯而易見。
老師尤其相信工作沒有樂趣可言,這並不奇怪,因為絕大多數教師沒體會過教書的樂趣。就像孩子們不能玩躲球遊戲(dodgeball),非要背各個省的省會一樣,老師也不得不看著這些孩子,不能躺在海灘。誰都不能想幹什麽就幹什麽。
這麽說並不代表我認為允許孩子自做主張是對的,他們總得學會點什麽。但是,如果大人告訴孩子“工作不都是這麽枯燥,現在之所以要做些很悶的事,恰恰是為了以後可以選擇能帶來樂趣的工作”[1]是不是效果更好呢?
在我9歲或者10歲的時候,父親曾告訴我,隻要我喜歡,長大了幹什麽都行。這話我記得很清楚,因為聽起來好像有人告訴我水是幹的一樣怪異。雖然我不敢肯定父親想告訴我什麽,但肯定不是說工作能像娛樂一樣帶來樂趣。過了好多年,我才弄明白這一點。
很多人讀完高中就開始工作了,所以,大人會在孩子讀高中的時候向他們講些工作上的事,也允許孩子跑去看他們工作的樣子。那時我總覺得大人都很喜歡各自的工作,現在回頭想想,也許隻有私人飛行員才真正喜歡,銀行經理肯定不喜歡他的那份工作。
有一種說法,中高層人士都喜歡自己的工作。於是,人們都裝模作樣喜歡自己的工作,仿佛自己是中高層人士中的一員,否則不僅會影響其職業生涯,而且顯得沒有教養。
本文第一句話可以解釋為什麽人們都要裝作喜歡自己的工作。如果一個人隻能做好他喜歡的事情,那麽,有些人能成功,就是因為喜歡自己的工作。如同在美國,家家戶戶都有250年前法國國王用椅的不同程度的仿製品一樣(盡管主人可能並不太清楚),人們對工作的態度也是在不同程度上、有意無意地模仿成功人士。
假裝喜歡自己的工作的做法必定把孩子弄得精神錯亂,等他們到了開始思考喜歡什麽工作的年齡,絕大多數人已經完全被這種“幹一行愛一行”的觀點所誤導。一方麵,學校教導他們工作是一種責任,但毫無樂趣可言,工作甚至比上學還辛苦。另一方麵,身邊的大人卻口口聲聲說他們喜歡工作。孩子們會想:“我和他們不一樣,我不屬於這個世界。”這不是孩子的錯。
學校和大人們不一致的說法使孩子們錯誤地認為:學校裏學會做的事情並不是真正的工作;工作不比學習更糟;要麽那些說喜歡工作的大人都在說謊。然而,三種說法全是錯誤的。
最危險的謊言來自孩子的父母。如果某人選擇無聊的工作是為了讓全家人生活得好一點――很多人也真的是這麽做的――那麽他的孩子很可能受其影響,也認為工作挺無聊的[2]。而如果父母能為自己多考慮考慮(選擇自己喜歡的工作,盡管以犧牲全家人的生活質量為代價――譯者注),教出來的孩子反而會好一些。熱愛工作的父母對子女的影響是昂貴的房子無法帶來的[3]。
讀大學時,我才明白養家糊口不是工作的唯一目的。選擇什麽工作要比賺多少錢重要。雖然人們一般認為工作就是為了生存,但也有特別值得一提的故事(比如說愛因斯坦在專利局上班)說明,事實並非總是如此。
如今,工作的目的是為世界做出貢獻,同時也要能夠生存。可是這麽多年來,我一直無法改變自己的錯誤想法,認為工作中令人痛苦的事情很多。工作中仍然需要不斷鑽研,所謂“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勞其筋骨……”。所以,人們不得不強迫自己做這些工作。
如果認為工作注定是件痛苦的事,當工作中出現錯誤就覺察不出來。這就是我在研究生院學習期間的思考所得。
一個人能夠喜歡工作到什麽程度呢?如果他不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就不知道該在什麽時候停止尋找。另外,如果他像其他人那樣,低估了對工作的熱愛之情,又會過早地停止尋找。他或者會聽從父母的安排,或者去追名逐利,又或者什麽也不做。
一方麵,“做你喜歡做的事”不意味著做此時此刻最想做的事,即便是愛因斯坦也會有想喝咖啡的時候,但他會告誡自己先完成手頭的工作。
我總是無法理解有些人非常喜歡自己的工作以至於其它的事都不想做,因為我從來沒有如此喜歡過一份工作。如果我可以選擇(a)花一小時做點什麽,或者(b)瞬間轉移(teleport)到羅馬,然後在那裏閑逛一小時。我會更喜歡哪一個呢?說實話,都不喜歡。
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時刻,幾乎每個人都會傾向去Carribbean飄流、做愛、或者享用美食,而不是去解決難題。做自己喜歡的事是有時間範圍的。不能是隻在某一刻特別想做的事,必須要持續一段較長的時間,比如一個星期或者一個月。
沒有成果的快樂是無法持續的,如果厭倦了躺在沙灘上,而又想保持快樂,就得做點事情出來。
另一方麵,必須得喜歡工作多一點,喜歡享受少一點,要有不做點事就閑得難受的勁頭。當然也不能沒日沒夜地工作,可以堅持工作直到疲勞為止,然後可能想做點別的,甚至隻是發呆。但不要把這種時刻當成一種獎勵,或者辛苦工作的補償。
我這麽說是有原因的,如果一個人在做著自己並不喜歡的工作,那麽不會有什麽成就,因為強迫自己工作不可能比別人做得好。
要想工作得快樂,不僅要做自己喜歡的事,而且是令人佩服的事,是那種做完可以說“哇,太酷了”的工作。不一定非得製造點什麽出來,學會開滑翔機,說一口流利的外語,都足以讓人感覺很酷,至少是那一刻。可以用這種方法來測試自己。
我認為讀書就不符合這一標準。除了某些數學書或者實用科學書籍,很難準確說讀完一本書後的感受,這也是為什麽讀書和工作不太一樣。隻有在實踐中運用了讀到的知識,才會感覺有收獲。
Gino Lee告訴過我一個好方法――做一件能讓你的朋友說“哇”的事情。但這可能不適用於22歲以下的人,因為他們認識的人太少,碰不到真正的朋友。
我認為,一個人不應該在乎別人的看法,除非是他的朋友。不要想著出名,不必太在意眾人的意見。能夠得到尊敬的人的意見就夠了,何必在乎那些根本就不認識的人呢?[4]
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對孩子來說更是如此[5]。出名極具誘惑力,甚至可以讓人放棄其所愛,轉而去做一些他渴望喜歡的事情。
比如,有些人之所以寫小說,是因為他們喜歡讀小說,而且發現寫小說可以得諾貝爾獎,於是乎他們會想,難道還會有什麽工作比成為一名作家更好嗎?但是,渴望成為一名作家還不夠,還要喜歡寫作,喜歡編故事。
精誠所至,金石為開。把一件事做到最好,就能贏得聲望。然而,做某些工作會帶來聲望是後來才有的,爵士樂就是一個例子,其它成熟的藝術形式也是如此。所以,盡管去做喜歡的事吧,聲望自會隨之而來。
聲望對於雄心勃勃的人來說是最危險的誘惑,想讓這種人辦事,隻需向其保證一定的聲望即可,比如讓其做演講、作序、服務於某個委員會、以及做個部門頭頭,等等。所以最好的建議就是不要做這類工作,如果它有趣的話,人們就無需使其聽上去很美了。
同理,如果同樣喜歡兩種工作,其中一種會帶來更大的聲望,那麽就選擇另外一個。聲望會一點點地改變人們的愛好,所以如果自己無法區分的話,那麽很可能真正喜歡的是不引人注目的那個。
金錢同樣使人墮落。錢本身並不危險,有些工作雖然可以掙很多錢,卻被人瞧不起,比如電話推銷、賣淫、或者人身傷害訴訟。做這種工作的人最終會是那些“隻求生存”的人(建議:如果某個行業的從業者這麽說,不要做這個行當),有追求的人才不會被其誘惑。真正的危險來自於名利雙收的職業,例如從事企業法律或者醫學工作。一份既有保障又有前途的工作,再加上一點可以不勞而獲的聲望,才是對青年人最大的威脅,因為他們還沒開始思考什麽是他們真正喜歡的。
要想知道一個人是否喜歡他正在做的事,就看他會不會無償地工作,即使不得不做另一份工作以求生存。究竟有多少企業律師願意在非工作時間免費做他們正在做的工作,而以日常工作糊口呢?
這種方法對於選擇從事哪種學術研究工作特別有幫助,因為不同領域之間的差別非常大。大多數優秀的數學家即使當不了數學教授也願意從事數學研究,另一種情況恰恰相反,有人發表論文,就是想做英語教授,而不是在廣告機構工作。即使沒有數學係也會有人研究數學,但是如果沒有英語專業,以及教學職位的存在,又怎麽會有人長篇累牘地發表論文,研究Conrad小說中人物的性別和身分呢?沒人會覺得研究這些東西很有趣。
做父母的往往會看重金錢。可以放心地說,孩子想當作家而父母想讓其當醫生的多,孩子想當醫生而父母讓其當作家的少。孩子認為父母太“實際”,其實未必。所有的父母對待孩子要比對待自己更慎重,因為作為父母,他們承擔風險,卻得不到好處。如果八歲的兒子打算爬樹,或者10來歲的女兒要和壞男孩約會,父母無法體會孩子的興奮,但是如果兒子從樹上掉下來,或者女兒懷孕了,卻要父母出麵收場。
麵對如此危險的誘惑,很難找到喜歡的工作就不奇怪了。大多數人從小就相信工作是受罪,不信邪的人也都栽在了名利的誘惑上。那麽到底有多少人最終找到了他們所熱愛的工作呢?10萬,或者10億。
找到自己愛幹的工作是很難的。大多數人做不到的事肯定很難,所以,不要低估它的難度,同時,也不要因為暫時沒有找到而氣餒。其實,隻要敢於承認自己對工作的不滿,就比很多人更可能成功了,那些人還在自欺欺人呢。如果周圍的同事都說工作得很開心,而自己卻對這份工作一點也看不上眼,那也許是同事在自己騙自己,雖然未必都是,但可能性很大。
做大事不像人們想像的那樣艱苦,因為隻有喜歡自己工作的人才能成就大事,他們根本不需要勉強自己,但是,尋找愛好的過程卻得非常認真。有些人特別幸運,他們12歲就知道自己想做什麽,然後沿著這條路茁壯成長。但這樣的人畢竟是少數,對於更多成就大事的人來說,其職業生涯就像乒乓球的軌跡,他們在學校裏學A,工作後做完全不相關的B,最後成名於C。
有時候,更換工作是精力旺盛的表現,但也可能是因為懶惰。通常,你無法區分自己究竟是掉隊了,還是在另辟蹊徑,即使許多成就大事的人,在最初尋找人生定位時往往很失望。
有什麽方法可以讓自己保持誠實嗎?一種方法是無論做什麽都要做好它,即使不喜歡。這樣至少知道自己不是在為懶惰找借口。更重要的是,往往會養成把事做好的習慣。
另一種方法是“堅持實踐”。例如,如果想成為一名作家,又不想因為日常工作而浪費精力,那麽,就要堅持練習寫作。盡管寫得不好,但還是要堅持寫。隻要堅持實踐,就會知道想成為作家是不是想想而已。如果寫的東西實在糟糕,選擇這份工作就不現實。
堅持實踐是一種啟發式的方法,可以幫助找到喜愛的工作,甄別出那些本以為會做好的工作,最終選擇真正喜歡的,就好像水在地球引力的作用下可以找到屋頂的漏洞一樣。
當然,明白喜歡什麽工作並不意味著能夠以它為工作,這是兩碼事。有追求的人更要把兩者分清楚,喜歡做什麽和能做成什麽是不一樣的。[6]
這一點看得越清楚,內心就會越痛苦,很多人因此降低標準。例如,如果在街上隨便找人問問,他們能否和Leonardo畫得一樣好,就會發現很多人說他們根本不會畫畫。這更像是一種心理暗示,而不是事實。他實際想說,我不會去幹那個。因為如果想方設法讓他做畫20年,他會為自己獲得的成就而吃驚。當然那需要非常刻苦,可能要在頭幾年每天都得麵對失敗。所以如果有人說“我不行”,不要相信他。
另一個經常聽到的說法是,不能每個人都做自己喜歡的事,總得有人做令人討厭的工作。真的嗎?這個結論是如何得出的呢?在美國,唯一強迫人的方式是征兵,但我們已經30年沒有這麽做過了,而是一直利用名利吸引人工作。
如果仍然有些事沒人願意做,那麽人們就不得不自己做,過去發生在家奴身上的事就是這樣。家奴的工作是經典的例子,在公元10世紀時,似乎那份工作總得有人來做。然而在20世紀中期,發達國家已經沒有仆人了,有錢人得自己幹活。
所以,也許有些事情總得有人做,但是談到具體的某項工作時這麽說就不合適了。糟糕的工作可以自動化完成,或者根本就不做,如果沒人願意做的話。
有一種情況確實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做他喜歡做的工作。人首先要生存,做自己喜歡的工作會很難賺到錢。這時有兩條路可以走:
成長漸進法:隨著能力的增強、名氣的增大,逐漸放棄不喜歡的工作,選擇喜歡的工作。 齊頭並進法:做不喜歡的工作賺錢,以便做自己喜歡的事情。
成長漸進法更常用,工作做得好的人一般選這種方法。年輕的建築師開始時不得不什麽活都幹,等到他做得很好之後就可以挑選項目了。這種方法也有不好的地方,就是太慢,而且不確定,即使是終身聘用也無法做到真正的自由。
齊頭並進法有多種做法,取決於需要用多少時間賺錢。一個極端是白天上班,靠一份工作時間固定的工作賺錢,而在閑暇時光做自己喜歡做的事。另一個極端是先拚命賺錢,直到不再為錢發愁。
齊頭並進法用的人比較少,因為需要事先做好周全的打算,而且這種方法更危險。隨著年齡的增長,對生活的要求也越高,所以為了賺到足夠的錢,可能需要比預期更長的時間工作。更糟的是,人可能會被工作內容改變。如果做無聊的事情太久,腦子可能就鏽掉了。錢給的越多的工作越危險,因為需要付出全部的精力。
齊頭並進法的好處是可以讓人擺脫障礙[7]。職業發展不都是一片坦徒,不同工作之間的差距變化很大。從結構設計工作轉行到產品設計工作還有可能,要轉向音樂方麵就不太可能了。有兩份工作的人多一分選擇,盡管其中一份隻為賺錢。
到底該選哪條路走呢?這取決於你是否明確想做什麽,是否擅長分清主次,能承擔多大的風險,以及是否有人願意為你喜歡做的事情付錢。如果知道自己想幹什麽,也知道有人願意為此付錢,那麽就選擇成長漸進法。如果還不了解自己想幹什麽,或者不喜歡非黑即白的二元邏輯,那麽可以選擇齊頭並進法,隻要你能承擔由此帶來的風險。
不要太早下決定。很小就知道自己未來做什麽的孩子似乎讓人印象深刻,就像他們比其他孩子更善於做數學題目一樣。可惜,他們得到的答案往往是錯誤的。
我有一位非常成功的醫生朋友,她不停地抱怨自己的工作。當有人向她谘詢申請醫學院事宜的時候,她很想握著他們的手說“不要去”(但是她從沒這麽做過)。她怎麽會這樣呢?她在高中的時候就想成為醫生,而且她雄心勃勃信誓旦旦,克服了所有的困難,令人遺憾的是,她甚至克服了對這份工作的厭煩。
結果,她現在的生活實際上是一名高中生為她做出的選擇。
年輕的時候,我們相信有足夠的信息事先做出選擇,工作卻是個例外。試圖做出選擇時,手上隻有少得可憐的信息。即使上了大學,我們也很少知道工作到底是個什麽樣子。最好的情況也就是做過幾次實習生,但不是所有的工作都提供實習機會,而那些提供實習的工作,也不會教你太多東西,就好像做球童不可能學會打棒球一樣。
人生規劃和其它規劃一樣,多嚐試會有更好的結果。所以,除非十分確定,最好還是選擇一份可以應用成長漸進法或齊頭並進法的工作。這也是我選擇計算機行業的部分原因。在這個行當,做教授也行,想賺很多錢也行,也可以向一些相關專業轉行。
盡早從事涵蓋麵較廣的工作也是很明智的,這樣就可以很快知道各種工作都是做什麽的。相反,極端的齊頭並進法很危險,因為無法得知自己喜歡什麽。如果一個人做了十年的債券交易商,當他攢夠了錢決定不再繼續而轉行寫小說時,卻發現自己並不是真得喜歡寫小說,卻已為時已晚。
多數人都會說,這好辦,給我一百萬,我就能弄明白該做什麽。但是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環境塑造人,離開了自己生活的環境,多數人都會不知所措,看看那些中了彩票或繼承了大筆財產的人就知道了。就像每個人都說他們在意財務安全,然而最快樂人不是那些擁有它的人,而是那些喜歡他們在做的事的人。這麽看來,有一份明確的計劃未必是件好事情。
選擇哪條路,是要經曆一番思想鬥爭的。找到喜歡做的工作很難,大多數人都沒能做到這一點。即使能做到,也要等到三、四十歲。但是,隻要有這個願望,就很可能會實現。如果知道自己會喜歡工作,就勝利在望了,如果知道自己具體愛做什麽工作,就已經實現了這個目標。
感謝Trevor Blackwell, Dan Friedman, Sarah Harlin, Jessica Livingston, Jackie McDonough, Robert Morris, Peter Norvig, David Sloo, 以及Aaron Swartz閱讀本文初稿。
[1] 現在,我們做的恰恰相反:當我們讓孩子做無聊的事情,比如算術練習,我們沒有坦白地說它很無趣,而是假裝它很有趣。
[2] 有位父親告訴我一個相關的現象:他特意向家人隱瞞有多愛自己的工作,當他周末想去工作時,發現說一些不得不去的借口很容易,而不原意承認自己更原意工作,而不是和家人待在一起。
[3] 郊區的情況也差不多。父母搬到郊區,為了他們的孩子生活在安全的環境,但是郊區索然無味,不夠自然,十幾歲的孩子會以為整個世界都是這個樣子。
[4] 我並不是說隻能跟朋友說這些事情,幫忙的人越多越好,但是朋友的意見最重要。
[5] Donald Hall說,那些有望成為詩人的年輕人錯誤地執迷於發布作品。但是你可以想象,如果一個二十四歲的年輕人在“紐約客”雜誌上發表一首詩,那會是什麽情形,他會在聚會上被當成真正的詩人,盡管他和從前沒什麽兩樣。但是,對於其他不知情的人,能不能在權威雜誌上發表文章是有很大不同的。所以說,實際情況比Hall認為的要困難。年輕人之所以特別在乎名氣,是因為他們想打動的那些大人往往搞不清楚狀況。
[6] 就像我們要警惕,事情不會因為我們希望它發展成什麽樣子就會成什麽樣子,這是同樣的道理。很多人分不清兩者之間的區別,宗教越來越受歡迎就是證據之一。
[7] 一個更形象的隱喻是,以各種工作為節點的圖,並沒有連通得很好。
他也不是很願意什麽都跟父母說,因為孩子嘛,父母無論說什麽他們都認為是嘮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