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幹枯的胡楊^_^

一些文字與幾張圖片Email: dream_land_there@yahoo.com

WeChat: sunsetset
個人資料
  • 博客訪問:
正文

打獵●第二天(二)●雪野獲救

(2011-10-17 18:04:03) 下一個

打獵●第二天(二)●雪野獲救

看看表,上午十一點。前眺,路茫茫,回望,還是茫茫一片,感不到任何一點生命跡象。來到路中間,想順著車印往外走,但大雪把車印覆蓋得忽隱忽現很難找到。

一腳踩下去,如雪下麵是坑窪不平路麵高起來的一塊泥土,這一腳就踩得淺,及膝,如下麵是一凹坑,這一腳就踩得深,有時到大腿根頭。這樣深一腳淺一腳走了一段路後,背脊上早己是汗水淋淋。回頭看看二百多米遠的車,不覺暗問自己,才走了這麽點路就己累成這樣,我真的有體力走出去嗎?

放下包與來福槍,把毛衣與雪絨外套脫掉,換上單衣外套,這樣上身就剩一汗衫與一單衣,背上包與來福槍繼續前行。

看過許多野外求生的書與電影,知道在這種冰天雪地裏如何保溫。我現在這樣一直運動還好,一旦停下來不動了,寒冷就會是個沉默殺手,死神魔爪會慢慢滲入肌體把我吞噬掉。而保溫最大的敵人就是浸透了內衣褲的冷汗。所以我寧願現在穿少點受凍點,也不要出過多的汗。

雪還在細細密密無聲無息不停地下,除了死寂外還是無邊的死寂。這世界好象就留我這活物在這呼吸在這掙紮。路己走了一英裏多了,體力好象到了一平台期,不覺得特別累也不覺得特別有勁,隻是每走幾十米路就得停下來站著喘氣休息一下,每走幾百米就得坐下來休息一番,否則體力會到極限邁不動腳。

坐下來休息時先得用腳把一米見方的雪踏實了,否則一屁股坐下去蓬鬆的雪會掩蓋到我胸部。踏實了雪坐下去後,大半身已在雪中,隻露出個頭與肩,覺得很是好玩,同時也覺得些許溫暖,這令我想起了《Man Vs Wild》荒野求存連續劇中一情節,如要在雪原過夜,一定得挖個雪坑,然後躲在裏麵以避寒。

這個雪原過夜的念頭越來越強,雖然有些害怕有些討厭,但好象是不可避免了。現在才走了大約一英裏半,卻花了三小時。從車到那岔路口有三英裏,這不得花我六小時, 到達那兒要到傍晚五點。萬一那兒沒人,我還得往外走,走多久才會碰到人呢? 不知道,最壞情況是要走二十八英裏到主幹線,這不得花我幾天? 

所以如要往外走,極有可能得在雪堆裏過夜。如岔路口那沒人要回車裏去嗎? 那麽我花了這麽多勁走了這麽多路不全白費了? 這個回車裏的念頭一閃出來就被我絕然地否決了。

我決不走回頭路,心裏一邊對自己說,一邊有意無意地看路邊鬆林,看有些什麽好的地方可選擇,容我過夜。

又走了一會,總共大約走了快三英裏了,體力突然急劇下降,覺得勁已用完,走路也鋃鋃鏘鏘了起來。

這一路走來共經曆了三段不同的體力下降階段。第一段是剛開始時體力急劇下降期。從車內出來時豪情萬丈藐視一切困難,覺得自己有用不完的勁,走這點路算什麽。可剛走了幾百米就氣喘籲籲汗水淋淋了,把我休息一夜又吃飽喝足覺得自己體力很好的虛狂,打回了原型。

第二段是平台期。體力下降到一定程度就穩定了,這段時間較長,支撐我走了二英裏多。之中就是有體力下降,也是慢慢下降,感覺不明顯。

第三段是體力耗盡期。突然覺得力沒了,身體搖晃雙腳感覺如鉛重,不但抬不起來還失去平衡。以前覺得平衡有什麽難的,不費吹灰之力,但如體力耗盡還要在過膝的雪地裏行走,那維持平衡的艱難真是平時所無法想象的。

當一腳踩在雪裏另一腳從雪中抬起來,踩在雪裏的那腳所踩的不是一實地也不是一平麵,當另一腳衝破雪的阻力抬起來時,就需要用更多的力在雪中踩住的腳以保平衡不至於摔倒。當抬起來的腳邁開步再往雪中踩下去時,其所踩的是蓬鬆的雪,不知要下陷多深才可獲支撐,也不知腳下哪處的雪會形成一堅硬的支撐塊,所以是落點不定而支點也不定,這就更需要力去平衡。這個平衡所需要的力比我抬步往前走的力還費。當體力耗盡時基本上一邊走一邊摔一邊往前爬。

得到的一個極深刻體驗是除非萬不得己,最好不要去學野外生存示例中別人所做的,他們能這樣做,不等於自己就能這麽做,電影小說等等示例與你所經曆的實際永遠是兩回事。這其中一個最主要原因就是他們是專業的,有技術又有體力,還有人在旁邊指導,而你不僅是業餘的還無人在旁幫你。所以除非情況所逼非得要這樣做,否則最好不要,就是你非要這樣做也不可拿人家的經驗作為自己的經驗來評估困難製訂逃生計劃,否則恰得其反,會更危險死得更快。

如拿走雪路來說吧,開始走之前覺得走雪路有何難的,來美後自己每年冬天都走,在滑雪場還在及腰深的雪堆裏摸爬滾打過。但逃生與玩是兩回事,當走幾十米覺得好玩,幾百米還行,可走上千米試試看,你會覺得這平時看起來這麽美麗純潔的皚皚白雪,其實是個可怕的惡魔。把你的體力無聲無息地耗盡吸幹後,一陣風過,雪地裏什麽也沒留下,她還是一如既往的美麗純潔又燦爛。我就是被這細軟輕柔的白雪所迷惑,低估了困難,把自己拋入另一個危險中。

下午五點我終於到達了那個該死的岔路口,令我失望的是,從岔路口通往主幹線的路上一點車印也沒有,反而通向叢林深處的有一半新不舊的車印,從上麵覆蓋的新雪厚度來看,好象是今早留下的。這令我很犯難,到底是繼續往主幹線走還是順車印往叢林深處走?  

我決定順車印走,一方麵覺得這兒曾有人來過,他們也許還在不遠的某處,最主要的原因是走在淺雪覆蓋的車印上好舒服,好象都不需用什麽力,我這樣就是走整晚都不累。可走了半英裏,越走心裏越滴咕,我這選擇對嗎? 萬一這路在山裏彎彎曲曲轉一大圈後再通往外麵公路,而開車的人也許早己離開這山路回主幹線去了,這樣的話我得走更遠的路才到主幹線,多遠? 不知道,也許幾倍或十幾倍。

越想心裏越害怕,我決定不往這種未知的在地圖上也沒標出的路走,我又回到岔路口。

可是我實在是走不動了,實在是不想再在雪路上紮掙了,現在看到積雪就害怕。我一屁股坐在岔路口的車印雪凹槽裏,不知自己往何處去。回車裏,心不甘;順車印走,不知通向何方;往主幹線走,在過膝深的雪裏我己走不動了。可是不甘心有什麽用啊,在現實麵前我不得不低頭,思前想後我還是決定回去,覺得回去獲救的可能性大。

因為在離家前我留了一紙條,如果我一周內不回,說明我己有意外就請報警求救,也就是說隻要我在車內堅持一周,我就有可能獲救。而車內有食物睡袋,隻要我節省點吃,支撐我一周時間應沒問題。

打獵至此變成了徹沒徹尾的逃生,我來打elk,老天來獵我,場境角色轉換,想想這事好滑稽。

既是逃生,要槍幹嗎? 再說這槍重得我實在是背不回去了,我把子彈與槍栓退下放入包,立空槍於叉路口中間,拿出《On The Way》這本書,撕下一空白頁,寫上求救信號,再找出一段短繩與一塑料袋,撕下塑料袋一角把這頁紙包住,再用繩捆在槍杆頂頭,希望有人過來會較容易看到。

棄槍而逃說明我實在是無法子了,希望來人理解我的困境而馬上過來救我。

書也很重,無需帶回。翻到空白頁,寫上求救信號,然後放到槍下以雙重保險保證有人會看到。回去前又在路旁站牌上寫上求救信號,這樣隻要有人來,我保證會獲救。

隻是這個相機自從上午離開車用它拍了最後一照片後就一直不工作,可能是氣溫低之故,想扔在這有點不忍,也許今後熱了仍可工作,也不怎麽重,就帶上吧。

一切準備停當,我就順著以前的腳印往回走,走不到二百米,隱隱約約聽到遠處有馬達聲傳來,似乎是飛機也好象是汽車,停下腳步凝神屏氣仔細聽,還沒等我聽明白,遠遠看到一輛大卡車衝到岔路口停在那了,車上下來四個身穿鮮豔桔黃色獵裝的打獵者。

我張開雙臂一邊狂喊一邊飛奔過去。

↑ 這就是死寂的世界。陰森恐怖。




↑ 離開車一段路後回望。有點不忍心孤零零地留車孤零零地在這。

這也是今天最後一張照片了。拍了這張後相機不工作。也許是氣溫太低了吧。

[ 打印 ]
閱讀 ()評論 (16)
評論
臚峰獵人 回複 悄悄話 野外狩獵我也常走深到膝蓋的積雪在這種雪路裏走非常吃力和高消耗體能! 我一般狩獵是兩個人,但能理解有時很難能找到同興趣的夥伴,特別是在美的華人就特別的少!和你一樣也很喜歡野外探險!這也是人生難得經曆,老兄是位有膽有識的人!
彥彬 回複 悄悄話 回複過路人路過的評論:
俺腳得沒必要這麽尖酸刻薄地挖苦作者,以顯示自己的經驗與高明。人都犯錯誤的時候。人生就是經曆與經驗的問題。作者能跟我們分享他的經曆與經驗,就說明他已經從這次的經曆中學到了人生的寶貴經驗。我們坐在這裏說三道四都是屬於馬後炮。從作者的經曆學校就是了。Stay hungry, stay foolish, my friends.
心夢隨風 回複 悄悄話 驚心動魄,太嚇人了
過路人路過 回複 悄悄話 樓主主要的問題是沒有 common sense,做事沒邏輯加自以為是。看了兩本書就以為是專家了。

大錯誤就不說了,講點小的。

先為了省油挨凍,第二天又棄車,白省油了。
棄車逃生,寧可扔槍也不扔相機,相機是能防身還是能獵食?

到現在還不明白這些道理,迷糊人一個。
xp@windows 回複 悄悄話 老兄,下篇呢?
下次帶上我這不要命的,包你更好玩。
彥彬 回複 悄悄話 十幾年前,有個人9月底從華盛頓州南下,開著小RV。路過Oregon州時候,突然決定去山裏看看風景。不料剛進山就開始下雪,車陷入雪中不能動彈。 於是就在那裏過了一夜,偶爾開開暖氣,熱熱身子。 他沒帶什麽食物,車裏有爐子可以融化雪水喝。結果一天就變成了好幾天,原來公園因為下大雪臨時提前把公園這條路給封死了,無人路過。這個可憐人從九月底到1月初都沒有吃的,就靠喝水活著,寫日記。到了第二年開春,公園的路開封了,人們才發現這個人的屍體。
Read0nly 回複 悄悄話 沒找到第一節。單從本節看樓主太莽撞了,野外狩獵同平常的郊遊露營不同。林子裏不用說是雪天,大白天幾十米外的人一晃就看不見了。除了必要的裝備外,打大型動物應該有老手帶著你打。就算你運氣好打到了,幾百斤的elk一個人沒ATV怎麽運出林子?一個人這樣蠻幹實在是在玩命。
xlu316 回複 悄悄話 幾年前,加州那位韓國人估計是同一種情況。丈夫離開一家人,去求援而凍死。開始一家是燒輪胎取暖。被救時,還剩三個輪胎。救援隊在離開車兩哩處先發現男主人的褲子,上衣。據說是同樣情況下的正常反應。果然在不到兩哩處發現屍體。

看了樓主的情況,真為你後怕。他們的朋友發現失去聯係後,就報警。最後根據手機最後發出信號的地點,設定了搜索範圍。可能是因為燒輪胎冒的煙而被發現的。大家的出的結論是,第一不可相信GPS,先要看好地圖。二是,看到雪太大,立即原路返回。三是,一家人待在一起,求生待援。據說以前也發生過同樣的情況,百尋不見,一直等到來年春天,雪化了,才被人發現。

為了家人,請珍惜生命。
reader 回複 悄悄話 Hunting in snow without snow shoes is a big mistake.
gasbag 回複 悄悄話 無知無畏
華社 回複 悄悄話 看了你的博客,讓俺有了離開新加坡的衝動。俺與你相似,也是從中國來新加坡,隻是一直呆在新加坡,沒想再去其他地方,雖然我妹妹一直建議我移民到加拿大。現在看來,生活上真的失去很多樂趣。我也好釣魚,戶外爬山和打獵等,北美的世界很精彩。
我是幹枯的胡楊^_^ 回複 悄悄話 回複過路人路過的評論:
WK, 就回你一下吧:

1。不應該棄車,在車裏可以取暖,等救援的時間長一些但危險大。
>這點就不作評論

2。看照片車是在平地上,做過努力把車開出來嗎?看來是沒有。
>你一定是外行,前一晚都開不出來,這雪可開出來嗎?

3。不該棄槍,樓主有槍在手,鳴槍求救過嗎?
>打獵季節,鳴槍能說明什麽嗎

整個瞎折騰,找死呀!如果沒遇見人,天很快就黑了,好了,迷路,在野外過夜。就憑樓主身上的一身衣服。基本上就會撩那裏了。
>你讀貼不仔細,我說過迷路嗎? 我說過衣服帶得不夠嗎?


怎麽現在那麽多專家跑出來指點這個指點那個。我知道什麽是專業人士的經驗之談,這個應聽聽,但你的絕不是。

從你說的來看,估計你理論知識連我一半也沒有。實踐經驗一點沒有。好為人師而已。
有感而發 回複 悄悄話 很好的一段經曆!
不過看來經驗是少了點,第一不應隨便棄車,更沒有盡一切努力把車救出來;第二在進山時要測手機信號點;第三不明白為何帶了那末多東西逃生;第四就沒有想到找一根手杖嗎?

過路人路過 回複 悄悄話 不是我不 nice,看著樓主做的一件又一件的蠢事,實在是忍無可忍呀。
1。不應該棄車,在車裏可以取暖,等救援的時間長一些但危險不大。
2。看照片車是在平地上,做過努力把車開出來嗎?看來是沒有。
3。不該棄槍,樓主有槍在手,鳴槍求救過嗎?
整個瞎折騰,找死呀!如果沒遇見人,天很快就黑了,好了,迷路,在野外過夜。就憑樓主身上的一身衣服。基本上就會撩那裏了。

反麵教材!!!不可不讀。


過路人路過 回複 悄悄話 不是我不 nice,看著樓主做的一件又一件的蠢事,實在是忍無可忍呀。
1。不應該棄車,在車裏可以取暖,等救援的時間長一些但危險大。
2。看照片車是在平地上,做過努力把車開出來嗎?看來是沒有。
3。不該棄槍,樓主有槍在手,鳴槍求救過嗎?
整個瞎折騰,找死呀!如果沒遇見人,天很快就黑了,好了,迷路,在野外過夜。就憑樓主身上的一身衣服。基本上就會撩那裏了。

反麵教材!!!不可不讀。
華社 回複 悄悄話 非常期待你的下一篇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