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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草:綠林好漢

(2007-09-26 05:21:36) 下一個


法製社會與綠林好漢

凡草



  暗淡的夜色裏,地鐵搖搖晃晃地離開了站台,時間已晚,車廂裏沒有幾個乘客。一個女子斜靠著座椅迷迷糊糊正打盹,突然一隻手抓住了她懷裏的手袋。她本能地抓住手袋不放,搶劫的人就亮出了刀子,女子驚恐地喊叫起來。
  喊聲驚動了旁邊一位白人小夥子,他立刻衝過去幫忙,並掏出槍來把那個黑人流浪漢打死了。據這個小夥子說,他就是覺得晚上地鐵不安全,才買了槍出來巡視,以防萬一。

  那時我剛來美國不久,正為了城市的治安提心吊膽,聽說這件事情立刻拍手稱快:這小夥子見義勇為,簡直就是保護婦孺弱小的梁山好漢!
  可是,我和一個教授交談時,他卻吃驚地瞪著我連連搖頭說:“不,不,這是個非常錯誤的舉動!”
  這下輪到我吃驚了。多年來,我們受到的全是革命英雄主義的教育,中國的傳統文化也宏揚“見義勇為”的道德風尚,為什麽在緊急關頭幫助別人卻是錯誤的舉動?當時,由這件事引發的大辯論還涉及到了種族問題。很多白人,尤其是婦女,都由衷地站在白人小夥子一邊,認為這樣的黑人流浪漢就是犯罪的根源,死有餘辜!教授自己是白人,為什麽幫黑人說話,莫不是為了表現政治上的正確?
  “不!我不是說幫助別人錯了,更不會不論青紅皂白就按照膚色來選擇對錯。我說的是,在一個法製的國家裏,自行執法是錯誤的。”教授聽了我的疑問,苦笑著解釋:“美國的一些大城市確實有治安問題,而且作案的又常常是些比較貧窮的人。但是,提倡這樣‘見義勇為’的英雄,就等於讚同綠林好漢的行徑,非但不能解決治安問題,還會造成更大的混亂。我們需要增進警察的素質,提高人們的法製觀念來減少和消滅犯罪現象。”
  我多少有些不服氣:“那麽,當警察不在的時候,這個女子就活該被搶了?”
  “那你認為這個流浪漢就活該被殺了?”教授眨眨眼反問我。
  “那,……”我一時語塞,畢竟搶劫不犯死罪啊。可是想了想還是強詞奪理,"他是個有前科的壞蛋,又是在犯罪現場被打死的。人證物證俱全,並沒有冤枉他呀!”
  “不錯,你還知道需要人證物證。”教授笑了:“那你也應該知道,在法庭審判定罪以前,所有嫌犯都被假定無罪。就連警察在抓捕的時候,除了生命受到威脅可以被迫自衛,一般情況下絕不允許傷人,何況一個平民百姓呢。是誰授權他帶槍巡查地鐵,並且自行執法任意殺人?美國是一個法製社會,隻有司法機構在正當的法律程序下才能執法。不管任何人出於任何動機,都不能淩駕於法律之上!法律健全,才是治安的真正保證。如果一個社會到了依靠英雄行為來維持秩序的時候,那就一定很危險了,這才是需要我們認真思考的。”

  教授嚴肅的話語,讓我想到了那個“紅彤彤”的年代。回憶起“好人打壞人活該”的邏輯,“紅五類”和“黑七類”的嚴格分界,在“革命造反”的名義下,帶上紅袖章就可以隨意抄家抓人、私刑審訊、草菅人命的事情,我開始明白了教授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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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鳥 回複 悄悄話 好人打死壞人要看壞人在幹什麽壞事,比如是持槍搶劫,那就打死活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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