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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蓓芳:暗戀年代

(2005-06-14 11:40:30) 下一個

暗戀年代
 俞蓓芳           
                 
  10歲的時候,我還是一個不愛紅裝愛武裝的家夥,不愛洋娃娃,也沒裙子可穿,一身爹爹和哥哥們的舊衣服,而且最值得一說的是,我10歲是就長到了1米60,身高絕對是同年齡男生們望塵莫及的,到處找人打架,絕對地一方霸王的嘴臉。
                 
  可是就在那年,身體發生了奇妙的變化。
                 
  我很驚恐,怕是要死了,祖母微笑地說,沒事,去你媽媽家找她吧,我幫不了你。祖母那年89歲了,她真的幫不了我。
                 
  從此心裏也就怪怪的,喜歡把絲綢啊,尼龍啊,塑料袋那種東西放在手心裏摩挲,那種光滑的感覺仿佛要往心裏去。晚上弄堂裏看見孤單單的貓兒,就往家裏抱,跟家裏人搞階級鬥爭,非要領養了不可。那幾年幸好沒有給我撞見棄嬰,不然一樣往家裏抱。還特別容易受委屈,屁大點事情,眼淚撲撲地就往下掉,記得,我跟在爹爹後麵逛街,看見一個民族娃娃,打死我也不走了,要知道我過去是玩塑料刀槍的,一簍子,都是哥哥們小時候玩剩下的。我說要買娃娃。爹爹完全不明白,我要那娃娃幹什麽。爹爹翻開錢包給我看:沒有錢!真的沒有。那個娃娃等於老爸一個月工資。我不幹,就是要,哭得跟天要塌了一樣。
                 
  當然,統帥三軍打遍天下的豪氣一下子就沒有了,平生最後一次動用武力是為了同班男生妹妹懷裏的洋娃娃,他上門說理的時候,我已經不是當初的女頭領了,雖然還是一身男式衣服,但我摟著娃娃嘴裏哼哼哈哈地唱搖籃曲!
                 
  男同學嚇傻了,第2天全班謠言四起,說他們的頭領發瘋了。
                 
  10歲做少女,太早了點。可就是那麽早。
                 
  後來有朋友說,誰能說得清,幾歲開始戀愛是對的,18還是28?沒有一定之規吧。但10歲就懵懂地愛起來,說什麽都是太早了。
                 
  學校來了個工農兵大學生,我們是法語學校,他是上海師範大學的法語係學生,來實習代課。很多年以後,女友跟我說,我真是搞不懂你,那個張磊夫長得真是天曉得,你會那樣地如癡如醉。我現在已經有點忘記張磊夫的長相了,可女友跟我說,他呀,眼睛眯縫縫的永遠天不亮,五官還全擠在臉部的中間部位。我也不知道當時怎麽地就犯暈,想跟他說話又不敢開口,見了他頭都不敢抬,臉發燙,心裏像揣了一隻水桶,七上八下,撲通撲通的。
                 
  這一年,我學習特別刻苦,那種蟲子一樣字母語言我從來非常排斥,但為了學好它,用盡一切手段,把單詞統統標上沒有任何意義的漢字讀音。於是我的發音永遠是怪裏怪氣的。張磊夫發現了我這個毛病,課後給我開小灶,而我是那麽的愚笨頑固,糾正我的不良學習習慣,讓我接受音標,張老師給我開了半年小灶,這半年的音標學習,是我10歲那年最幸福的時光。我單獨地和張磊夫在一起。
                 
  我都忘記我們之間的第一封信是誰寫給誰的,反正在短短的寒假,我每天給他寫信,也收到他好幾封回複。
                 
  寒假時候,我和女友當時的死黨一同去過2次師範大學,一次我們三個坐在草坪上。張磊夫繼續糾正我的發音。而我隻曉得抬頭看他,耳朵裏隻有他的聲音,聽起來像美妙旋律,至於歌詞,那些生分得厲害的老外的語言,是沒有辦法往心裏去的。第2次是上師大的詩社舉辦朗誦會,張磊夫站在舞台上,當掌聲響起來的時候,我心裏熱乎乎的。後來我跟女友都非常非常大了,自己都不敢說自己是青年了,人生中很多問題都可以放到桌麵上大大方方地討論,我說,我就覺得張磊夫那會兒看我的眼神特別奇怪,呆直呆直地低頭看我,眼睛裏雲一陣霧一陣的。女友呸了一聲,那是你自以為是。人家28歲,上山下鄉務工務農的,才進了大學,會為你這個10歲的娃娃犯暈?你那是情竇瞎開。
                 
  那個年代我還沒有聽說過愛情這兩個詞,當然也就完全不知道它的意思了。我隻是那麽那麽地想和張磊夫在一起,和他在一起,就覺得天碧碧藍,太陽暖洋洋,草那麽綠花那麽香,連莫名其妙的法語都聽上去象是天籟。
                 
  我有一個硬紙盒子,老早的時候,媽媽年輕時的旗袍被剪成一小片一小片的,我把那些漂亮的碎綢緞鋪在最下麵,上麵就是張老師的信和他給我的照片。那年我開始記日記。一個小小的本子,密密麻麻地都是他的名字。在日記裏我叫他磊夫。
                 
  我記得那天晚上,爹爹老媽非常嚴肅地要找我談話,他們離我幾步外,麵孔死板地坐著,而讓我站著。我知道事態很嚴重,老媽願意和我溝通的時候,盡量選擇平等的方式,雙雙坐下,推心置腹,平心靜氣。而那天,我預感到這不是一個有商有量的討論,他們單方麵做出某種決定,並且我要無條件接受。一坐一站,就說明了這個局麵。
                 
  老媽手裏揚著我的日記本和一疊信,“你說,他對你有意思是什麽意思?”
                 
  “我不知道什麽是有意思”我真的不知道,10歲我認識的漢字不多,我剛好就知道有意思這幾個字,我認為張磊夫默默低頭看我,我的臉紅心跳,我的著了魔道一樣地想看他。意思就是這個意思。但我知道事情很不妙,這件事情讓我那麽快活也可能讓我那麽地有麻煩。我收聲,不打算把什麽叫有意思形容給老爸老媽聽。
                 
  “他對你做了什麽?”母親嚴厲中透著無來由的緊張。後來我才知道,一個男人若真的對10歲的娃娃有意思,還有些事實的話,吃官司是肯定無疑的。雖然我身高一米60,但我還隻有10歲。
                 
  “我們什麽也沒有做”
                 
  “好,你不願意說。我告訴你,我明天去找你們校長,讓他看看你的日記,讓他來解決這個問題”
                 
  我不願意讓學校知道這件事情,雖然媽媽最終也沒有告訴我什麽是我這個年紀不能做的,但我很清楚我們隻是老師和學生,就這麽你看我,我看你,怎麽拉。但我曉得給校長知道了,這事情就大了。年紀小的時候,臉皮比現在薄多了,以為天要塌了。
                 
  我站在一個黑不隆冬的角落裏,哭的一塌糊塗。
  媽媽的聲音開始柔和,但並不放棄要我把事情說清楚。
  我反複地說:我們什麽也沒做,我們什麽也沒做。
  媽媽問:你們拉手了嗎?
  沒有沒有!
  那你們在一起做什麽。
  念法文。
  你為什麽願意和他在一起。
  告訴你也不會懂的。
  媽媽居然噗地笑開了:“你說說看,看我懂不懂。”
                 
  我說:“我就覺得和他在一起開心,覺得天很藍,草地很綠,太陽很暖,花很香。你懂嗎?”我都不懂為什麽會這樣,我那時堅信媽媽更沒有理由懂這些莫名其妙的感覺。
                 
  媽媽很奇怪的歎了口氣。並說了句很奇怪的話:“你隻有10歲啊”。
  她摸摸我毛楞楞的短發,“你把那些燒掉吧。”
  “不!”
  “這是不可以商量的,要麽我把它們給你們校長,要麽你燒了它。”
  我燒了它們。日記,張磊夫的信和他的照片。
  藍天草地太陽花都變成了一堆灰燼。
                 
                 
  後來我被選送了代表學校去參加法文朗誦比賽。當獎狀送到學校的時候,他的實習期已經結束了。他走的時候在學校門口向所有人揮手道別。我站在人群中間。看著他完好無損地離開。
                 
  後來用法文寫日記。
                 
  後來又過了幾年,我有機會去上師大,見到熟人就問,你知道76年時候有一個叫張磊夫的人嗎?
                 
  然而時間是會讓人堅強起來的。
                 
  到現在法文我是一個字也不認識了。隻記得他的名字,他的長相怎麽也想不起來。
                 
隻記得,10歲那年人生枝頭開過一朵暗戀之花。

 

文章來源: 北美女人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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