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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死黨
三色貓
死黨姓王,有個花一樣的名字,但是她好像對風花雪夜絕緣。至少我這麽看。至於她和老公之間是否嬌媚,我就不知道。不過就是想象她嬌媚,我的頭都要搖成撥浪鼓。總之不該有聯係。
大學的時候,學校管得嚴。校園臨海,夜半三更“看海”回來,超過午夜是經常的事。那時的校園,午夜後校門全關,如果要進校,必須經過保衛的盤查。通常我們用爬牆解決,但是也時有不幸,被保衛擒獲的,必定要報告姓名和所在院係。死黨一晚不幸被逮個正著。當問到姓名時,她回答道:王二。保衛怒目圓睜:這什麽名字?話音未落,就聽到一個字:“寶”。王二寶?這還差不多。當然,第二天,王二寶,女,晚歸爬牆,立即被報到中文係。經查,自然是無此人。中文係那學期晚歸的女生實在是超了記錄,夠冤。而這一軼事,就成為我們日後多年的八卦談資。
王二寶年輕的時候,按我媽的評語- 瘋瘋癲癲,從來不按常理出牌。大四的時候到北京實習,報社的一個其貌不揚的將近中年的體育記者不知用了什麽辦法,勾了她的魂,她吹了相處4年的高大男友,跟這個記者過起了家庭生活。好在這個家庭生活隻持續了一個月。回到學校,當老記開始打家具,準備開始真正的家庭生活的時候,二寶說沒了感覺。當我們多年後說起這事的時候,二寶振振有詞地說:“婚前亂總比婚後亂要好吧。我不知道其他男人的差,怎麽知道我老公的好?” 插一句,二寶現在的老公就是那個高大男友。
畢業後二寶在家電視台工作,後來結了婚,把工作也辭了。這事在當時並不尋常。我媽聽了,隻說可惜浪費。我倒不覺得奇怪,誰讓她是王二——寶呢?懷孕的時候,突然忙起開盲人按摩院的事。我摸不著頭腦,問她。她隻說要做些有益的事。但是盲人“老鴇”可不是在我想象的範圍之內。她還是辦了起來,從一家到現在的三家。我媽現在說起二寶是:真能幹,家庭事業樣樣好。按照老娘的話就是:“怎麽想到年輕時候瘋瘋癲癲的,(現在)有自己的事業,把女兒培養得那麽好!”我轉述老娘的話的時候,有些得意把重點放在第一句,二寶說:是是,你媽英明 。
婚前,二寶有一段時間飄搖不定,倒不是她的工作和生活,是她的腦子。一日,她來到我的城市度假,說是想念昔日校園,便在學校的招待所住下。吃完晚飯後,我們開始東拉西扯。突然,她說:問你們一個問題,人活著到底為了什麽?說的時候,眼睛發光,表情嚴肅。我知道她不是嬉笑,是認真。於是這個人生的大問題被她給捅開,爭論了一夜,沒有統一認識。結果是,我和當時的男友一致認為她是一頭痛苦的豬——水平低下,自尋煩惱,因為她當時的哲學水準隻能當一頭豬。而我們,說實話,是一群快樂的不想深究生命意義的更沒腦子的豬,區別在於我們承認水平低下,但是我們不自尋煩惱。按照我們的話講,這樣更純粹些,如果是豬,就不要裝人,更不要裝哲學家。 第二天清晨,當我疲憊地爬上床的時候,據說二寶已經在校園的霧蒙蒙的湖上劃船了。 她說要一個人想想。
二寶回去後沉寂多時。 等她再跟我聯係,已是數月後,她說阪依了基督教。顯然,她不願作豬。這之間的經曆,據她說,是從佛經開始摸起,到道德經,最後停在了聖經上。她沒有摸可蘭經,是因為她沒有找到經書。當談到為什麽是信主耶穌的時候, 她說:佛教很好,但是一個自律的人,她無法做到。她需要一個外在的上帝來管理她的生活,包括給她做錯事的機會。所以我譏諷她動機不純,為了要找個做錯事的理由,所以才找了上帝,因為她總有懺悔的機會。她不置可否。
現在想來,沒有什麽不對。老祖宗總是說嚴於律己,寬以待人。大多數人按這個話做了,結果是沒有律好自己,還把別人給律了去。 搞得別人生活灰暗不說,自己因為怨毒,日子也好不到哪去;還不如實實在在地:寬以待己,寬以待人。讓自己和別人的生活都美好。
信了教的二寶,並不老實。據她說,因為她在讀經班上宣揚一些佛教的理念,被其他教徒視為異端。起初還有人跟她辨。後來辨不過,教徒們敬而躲之,如避瘟神。她於是找人爭論對錯。我說她是用基督徒的精神去宣講“異端邪說”,真是罪不可赦。她說:神的精神在,何罪之有?!
她就是這麽一個人,變化得讓我摸不著頭腦。我在想認真戀愛的時候,她在想著讓感情多些經曆; 我在想著晉升的時候,她想著開她的按摩店;當我醉心於西洋歌劇的時候,她又告訴我孟曉冬(京劇名伶)的故事;等我想過自己要的生活的時候,她說不要多說,去尋找大智慧。
她時不時地把我轟炸得滿腦子漿糊, 我總是一愣一愣。
她呀,還是引用我媽英明的話:瘋瘋癲癲(對事),清清楚楚(對己)。 這種死黨,你說怎麽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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