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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越:最寒冷的冬天是舊金山的夏季(111+)

(2005-02-04 20:29:33) 下一個
111 在車上,我接著和他賭氣。 “我當時沒想到那麽多。” “那你當時想什麽了?我看,你大概心急如焚,什麽也顧不上去想,對不對?” “她也是你的朋友啊,你難道一點都不關心?” “真會避重就輕,不錯,她是我的朋友,我當然關心。老實說,換成鄭瀅,你就是把她從大街上一直背進醫院我都不會怎麽樣。可是別忘了,張其馨是你的前任女朋友,人家現在有新男朋友了,而你,把你現在的女朋友 --我,扔在機場跑去看她,就算我不說什麽,林少陽心裏會怎麽想?” “你究竟想說什麽?” 他皺了皺眉頭。 “我想說這種事情不應該發生第二次。” “好,我保證不會發生第二次。行了吧?其實,剛才在醫院張其馨還跟我道歉呢。” “她道什麽歉?” 一聽這句話,我的火氣又躥了起來,“道歉借了我的男朋友嗎?” 張其馨好像永遠知道什麽時候應該說什麽話,得了便宜還賣乖。 有些東西是借不得的,一旦借了,就算還回來,總不一樣。我不借。 “關璐,你講點道理好不好?事情都過去了,你還想怎麽樣?” 他無可奈何地看看我。 我瞪他一眼,轉頭看窗外的風景。事情都過去了,我還想怎麽樣?我還能怎麽樣? 我不再理他。 程明浩幫我在公司附近租了一間公寓,非常小,但是臥室和客廳各有一扇很大的落地窗,可以看外麵的車水馬龍,下午的陽光照進來,暖融融的。他說,“我知道你喜歡太陽。” 我點點頭。 他把鑰匙給我,“房門上我自己幫你換了一把牢一點的鎖,睡覺的時候別忘了把門窗都關好。” 我說,“謝謝。”我知道他對我很好,可是,我很怕他對別人也一樣的好。那樣的話,他就算對我再好也不特別了;相比之下,我倒寧可他對我差一點,但不要對別人好。我要做他心裏最最特別的那個人。 如果他的心是一座房子,我希望那是一套小小的公寓,隻住我一個人,還裝著一把牢固的鎖,有兩扇明亮的窗,我就很快樂了;我不要和人家分一座豪宅,管它裏麵幾層樓幾個衛生間幾個車庫。 我很想把這些心事都告訴他,可是,對著他的眼睛,卻什麽也說不出口,隻會板著臉,好像我依然很生氣。我真沒用。 第二天去公司報到,填了一大堆表格,其中有一張就是關於“緊急情況聯係人” 的。我填上程明浩的地址和電話號碼,突然想起昨天的事情,又生起氣來,惡作劇地想把他的名字擦掉,寫上杜政平的,心想,假如出了什麽事情,公司把電話打給杜政平,讓他也嚐嚐嫉妒的味道好了。後來到底沒有這麽做,因為我怕萬一運氣不好,出門就在樓梯上摔一跤,公司真的小題大作去通知杜政平,程明浩會生我的氣,另一方麵,我也不希望哪個憤怒的女人千裏迢迢從紐約來拎著一鍋湯往我頭上潑。 在公司裏見到鄭瀅,第一眼我都幾乎沒認出來,因為她把一頭卷發拉直,披在肩上,看上去仿佛回到了大學時代。 女人突然改變發型,絕對是為了男人。直覺再次告訴我,她一定在談戀愛,而且是和一個喜歡清純的男人。 112 鄭瀅容光煥發,一看見我,立刻跑過來嘻嘻哈哈地打招呼。 “你怎麽突然把頭發拉直了?” 我摸摸她的頭發,平平整整、光滑柔順地散在淺藍色短袖襯衫上,看上去很嫵媚,“剛才我走進來,踩了一腳炮灰,現在才明白是為什麽。” “想拉直,就拉直了呀,” 她調皮地衝我眨眨眼睛,“是這樣的,某一天,我的頭發告訴我,老這麽卷著太辛苦了,我想想呢,覺得有道理,就索性讓它們放放假。” 她還是不肯告訴我。 下班後,我們一起去看張其馨。讓我有點吃驚的是,她已經和林少陽搬到一起。我們進門的時候,林少陽正忙著做飯炒菜,係著圍裙忙得不亦樂乎;張其馨坐在窗邊的沙發上看一部長篇電視連續劇,轉過頭來熱情地招呼我們。她也改變了發型,卻是往另外一個方向,把留了多年的頭發剪得半長不短,然後燙成像發了一半的泡麵,有種成熟女人的味道。 “你怎麽樣?” 我問,指指她被石膏和繃帶纏得緊緊的手臂。 “好看嗎?” 她更加關心的卻是自己的頭發,“前幾天才燙的。” “嗯,挺有味道的。” 我們異口同聲地說,雖然心照不宣地覺得有點可惜,因為張其馨的發質很好,稍微處理一下,不輸當年電視上那個“秀發如絲般潤滑” 的飄柔廣告模特。 林少陽今天心情很好,因為他申報的一項專利通過了,公司獎給他一筆錢。 “幫人家打工就是這點不好,有了專利也隻能送給公司,”林少陽把鍋子裏的菜翻幾下,“要是我自己開公司…” “他就是喜歡吹牛皮。” 張其馨輕輕地對我們說,眼睛裏洋溢著幸福,隨後把聲音提高一點,“記得把火關掉再放鹽,否則菜會發黃!” “知道了知道了,我燒菜,你就盡管放心好了。” “放心?你燒出來的東西,除了開水,好像還沒什麽好吃的。” “喂,小姐,在你的同學麵前給我留點麵子好不好?就算打狗,也該先關門吧。” 林少陽笑眯眯地把菜一樣一樣端到桌上,他殷勤的時候的確很討人喜歡。 “那筆錢打算怎麽辦?出去度假嗎?” 鄭瀅比較關心吃喝玩樂的事情。 “我們打算春假的時候去一次夏威夷。其實我本來想去紐約的,後來他說既然已經在西海岸了,去夏威夷更加合算。” “就是,紐約有什麽好玩,又冷又髒。” 林少陽在旁邊插了一句。 “你去過,我沒去過嘛。” 張其馨嗔他一眼。 “好好好,那秋天感恩節的時候帶你去,正好看中央公園的紅葉,怎麽樣?” 他們一副恩恩愛愛的樣子,好像什麽爭吵都從來沒有發生過。我看著林少陽,突然想到昨天張其馨摔傷手臂的時候,她們學校並沒有把電話打給他,而是打給了程明浩,他心裏就一點疙瘩也沒有?是他根本就不知道?還是男人的氣量比女人大,不那麽介意? 臨走的時候,張其馨拉住我的手,輕輕地說,“昨天真不好意思。我已經把檔案改過來,以後不會再這樣了。你沒生氣吧?” 我搖搖頭,還她一個微笑,“不要緊。” 好像也沒別的話好說了。 昨天那件事,就象一片雲,在我的心上無端投下一片陰影,又飄得無影無蹤,讓我反而覺得自己的氣生得莫名其妙。 113 從張其馨那裏出來,已經九點多鍾,鄭瀅送我回家。我坐在她的車裏,問,“他們是什麽時候搬到一起的?” “幾個月前吧。” 她打個哈欠,把車並道,準備轉彎。 “怎麽從來沒聽你說過?” “這有什麽好羅嗦的,很自然啊。” “他們打算結婚嗎?” “一定要結婚才能住在一起嗎?” “沒有結婚的打算為什麽要住在一起呢?” 鄭瀅斜了我一眼,嘴角揚起半個笑容,根據我的經驗,那是嘲笑,“男人和女人生理構造不同,是有一定道理的;彼此需要,並不一定要結婚才可以啊。” “我不同意。” 鄭瀅來勁了, “小姐,現在是二十一世紀,這裏是美國,你以為人人跟你一樣,老土得像處女嗎?” 講完,她轉過頭來看看我,修正一下,“不對,你好像真的還是處女吧,當處女當到二十四歲,差不多了,差不多了,見好就收吧,再下去的話,可以考慮立貞節牌坊了。” “‘二十一世紀’、‘美國’ ,和處不處女有什麽關係?” 我不服氣。 “喂,你不會像章文剛那樣搞什麽‘處女情結’吧?老實跟你說,現在連男人都不信奉這個了,當然,主要是因為女人不信奉。你想,去超市買套音響也要先試試吧,噢,找個男人,不好好檢測一下,萬一等結了婚才發現是個性無能,怎麽辦?退貨嗎?憑你那點臉皮,我看肯定就把虧吃到底了。” 她朝前麵一輛綠燈了還在遲疑的車惡狠狠按一下喇叭,然後總結陳辭,“所謂做愛,做愛,就是說,愛,是做出來的。明白了吧?” “也不是那樣,我隻是覺得要‘做’ ,先要有‘愛’ 。我隻會跟自己最愛的人做,而且,他也要同樣愛我,要跟我愛他一樣。否則,我不會心安。” 鄭瀅嗤之以鼻,“程明浩的日子真不好過。” 她提起程明浩,我突然想起一個問題:程明浩和張其馨,上過床沒有?鄭瀅的話並非沒道理,現在是二十一世紀,這裏是美國,不是人人像我一樣老土;然而,我總是覺得,無論是男人還是女人,對和自己上過床的人,是很難徹底忘卻的。 我轉過頭去看車窗外各式各樣的維多利亞式房子飛逝而過,霓虹燈下,我的心境變得蒼涼起來。 “你在想什麽?” “我在想他們有沒有上過床。” 我低下頭,老老實實的說。我和鄭瀅在這點上不太一樣,她有什麽事可以一直瞞著我,而我,心裏有了什麽話,很容易被她勾出來。 鄭瀅看看我,把車停到路邊,握住我的手,“關璐,我知道你會這樣。這樣對你自己不好。明白嗎?” 我點點頭,朝她微笑,“我明白的,隨便想想而已。” 道理我都明白,隻是偶爾會胡思亂想一下。 我改變主意,不回家,去程明浩的實驗室找他。我突然很想念他,我想立刻拉住他的手,告訴他我再也不生他的氣了。 114 我見到程明浩的時候,他正忙著一個實驗,看見我,有點驚訝,“你怎麽來了?” 自從九八年夏天,這還是我第一次去他學校找他。 “我來看看那個你想讓我當套鞋穿的花盆。” 他遞給我一把鑰匙,“在我辦公桌上。你稍微等一下,我這裏就快好了。” 我走進他的辦公室,迎麵就看見桌子上那株非洲紫羅蘭。兩年不見,它的確長大了一些,而且長得很好。毛茸茸、襯墊的綠葉子烘托著小小的、深紫色的花朵,毫不張揚,卻堅定而溫柔的開放著。那個新換的盆確實很像一雙套鞋,淡藍的鞋幫上微微凸出兩朵潔白的蘭花。我輕輕摸著它,想起程明浩那樣一個大男人捧著這麽一個花盆回家的樣子,覺得有點好笑,隨後又不由感激起來:讓他下定決心開了十八小時的車去找我的,不正是那一瞬間的溫柔和惦念? 我把花盆仔仔細細擦了一遍,又澆上一點水,程明浩進來了。 “這個盆做得太逼真了,” 我把一隻腳放到花盆旁邊,“你看,說不定我還真的可以拿它當鞋穿。” “恐怕還是小了一點吧。” 他脫下白大褂掛起來,一邊打量著我的腳,笑著說。 我仔細比了一下,“嗯,好像就差那麽一點點。不過,你猜得已經很接近了,值得獎勵。” “怎麽獎勵我?” 他用手臂環抱著我,身上有一股實驗室的味道。我親了親他的臉頰。 “陪我去吃晚飯。” “你還沒吃晚飯?” 我看看牆上的鍾,已經快十點了。 “剛才想一鼓作氣把這個東西做完,就沒顧得上吃。不過,” 他指指桌上,“我吃了一包薯片。” “那你送我回家,我幫你做。” 我開始心疼。 他把我送回家,我煮了一碗麵,另外炒了一個青椒肉絲。他吃得津津有味,“很好吃。” “是你肚子餓了吧。” 我兩手托腮看著他微笑,心裏有點酸:一直以來總是想著要他哄我,對我好,卻沒有想過他其實自己也有很多事情要忙,要煩心。搞了半天,我大概還沒有蔣宜嘉的“四點半”懂事。 “對不起,” 我突然說。 他抬起頭看看我,“對不起什麽?” “我覺得我對你不好。” “你對我很好啊。” “還不夠好,” 我把手放在他的手上,“我要對你更好。說真的,我要怎麽樣,才能對你更好一點呢?” 他看看我一本正經的樣子,想想,然後笑起來,“那就幫我拿點胡椒粉過來。” 我很高興地把胡椒粉遞給他。他跟我講實驗中的事情,興致勃勃的,雖然我並不太懂,但還是很喜歡聽。 吃完飯,他堅持幫我把碗洗掉,然後穿上外套,“很晚了,我該走了。你早點睡覺,明天還上班呢。” 我送他到門外,在路燈光下,他顯得又高又帥。我摟住他的脖子,“你現在是我的‘緊急情況聯係人’,所以呢,以後我要是出了什麽事情,你一定要馬上到醫院去看我,知道嗎?” 他的臉色一下子嚴肅起來,“不許這麽說。” “自己說自己,不要緊的。” “這種事情自己也不能隨便說。” 他一邊說,一邊找最近的一棵樹摸了兩下。 “原來你還這麽迷信啊,還入鄉隨俗,來美國人的迷信。” “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 他把我緊緊地貼在胸口,“反正你不許出事情。聽見沒有?” 115 “那萬一呢,我是說萬一,比如低血糖暈倒什麽的,不一定斷手斷腳的啊。你會立刻放下一切去照顧我的,對嗎?” 我也伸手去碰碰那棵樹,“呐,樹我也摸過了,放心大膽說吧。” 他捧著我的臉,半皺起眉頭,“璐璐,你怎麽那麽會胡思亂想呢?聽好了,無論如何我都會照顧你的,以後不要再說這種話。” 不知從什麽時候,他開始叫我“璐璐” ,而且偶爾會用一種稍帶命令的口吻同我說話,好像我真的是個小孩,我卻很喜歡這種方式。 我眼睛一眨不眨地看著他,橙黃的燈光下,我從他的眼睛裏看見了我自己。那麽,他一定也能從我的眼睛裏看見他自己。我覺得很幸福。 我突然明白了,戀人之所以喜歡互相凝視,就是因為可以從對方的眼睛裏看見自己。眼睛是心靈的窗戶,還有什麽比知道自己住在所愛的人心中更加讓人幸福的呢? 我問他,“你會對我好嗎?” “會的。” “會非常好嗎?” “當然。” “會比對其他所有人都好嗎?” “放心吧。” “那你怎麽不問我會不會對你好?” “傻瓜,你這麽盯著我問,就已經說明你會對我好了啊,” 他輕輕地刮了一下我的鼻子,“你真可愛。” 我對他微笑,伸手把他的脖子抱得更緊,一直到我的鼻尖貼著他的鼻尖為止。他的鼻子比我的大得多,鼻頭圓圓的,給他那張本來很有線條的臉驟然添上了幾分孩子氣。 “你知道你的鼻子像什麽?” “像什麽?” “像一種根據人體工學設計的鼠標,上麵有一個大大的、圓圓的球,可以自由滑動,這樣不會傷手腕。以後我就把你的鼻子當鼠標點,高興了就單擊,不高興就雙擊。好不好?” “我沒意見,不過以你的情緒波動頻率推斷,大致可以預見在不久的將來,我的鼻子會被你點塌。” 我們都笑了起來。他看看表,“我真的該走了。你也馬上去睡覺,否則明天爬不起來。” 我點點頭,“路上當心。” 我朝他揮揮手,看著他把車子開走。剛才有那麽一個刹那,我有點害怕、又有點期望他會提出今晚留下來;他並沒有,我暗暗鬆了口氣,卻又有點隱隱的失落。 我算算時間,他開車回家差不多半個小時,現在路上車少,應該用不了那麽久。二十分鍾後,我給他打電話,沒人。我過五分鍾再打,這一次他拎起了電話,“我剛進門。怎麽了?” “沒什麽,就想知道你是不是已經到家。現在我真的睡覺了。晚安。” 我要掛上電話。 “璐璐,” 他叫住我,溫柔地說,“我愛你。” 他的聲音從電話那頭清晰地傳過來,像一陣小小的電流,刹那間觸遍我每一個神經末稍。 “你再說一遍?” 我覺得有點不可置信。 “小不點,我愛你。” 他又說了一遍。他終於對我說這句話。 這一次,我快樂地說,“土包子,我也愛你。” 116 擁有愛情的日子是很甜蜜的,那種感覺很難用文字來準確形容,大致說,就像吃一杯哈根達斯核桃巧克力冰淇淋,而且心裏知道冰箱裏還有一打,吃完手裏這杯,可以再去拿。 在公司裏,我逐漸熟悉新的環境和人際關係。上班沒幾天,老處女就讓我領教了她的法力:她帶我去見一位產品總監,據說這個人是她在公司裏的一個後台,所以此舉其實也有領新來的小嘍羅“拜山頭” 的意思。那個家夥剛從弗吉尼亞州老家度假回來,老處女見到他,一臉笑容活色生香自然不在話下,但讓我又驚訝又佩服的是她竟然把人家的家譜都弄得一清二楚,從老家的爸爸媽媽爺爺奶奶七大姑八大姨一路問候到他兒子養的那條剛剛閹過的狗,順便熱情地向人家推薦一個好的獸醫,因為算算時間他家裏前幾個月抱養的那隻貓好像差不多應該拔指甲了。語氣生動俏皮,什麽人聽了都會對她多三分好感,就算本來真有什麽意見,被這麽體貼入微地一奉迎,也不好意思直接板下臉來;臉既板不下來,話也自然而然就軟了,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我簡直懷疑她是否對卡內基“人性的弱點” 那本書倒背如流。然而,一旦涉及公務,卻嗝蹦鬆脆,丁是丁、卯是卯,絕不拖泥帶水,多麽複雜的事情,到她嘴裏三句兩句已經交待得清清楚楚。 我頓然領悟過來,拍馬屁時能化簡為繁,談公事時能化繁為簡,什麽叫功夫,這就叫功夫。一斑可以窺全豹:這樣一個人,由得人看不慣,卻由不得人不服;輪不到升職,天理難容。鄭瀅的評價是,“看好了,你這位老板,將來也是個當產品總監的料。” 我完全同意。 老處女開一輛八成新、收縮式硬頂蓬的奔馳。她好像很喜歡那輛車,因為我第一天開著新買的豐田車去上班,就在停車場看到她,她把自己的車停在一棵樹的樹蔭下,然後仔細地蓋上墨綠色的車罩。 後來,我無意中聽到兩個以鹹濕和無聊出名的男同事在茶水間嘀嘀咕咕,其中一個好像問“艾米那輛車是她老公留給她的吧” ,另一個嗤了一聲說“我看是,否則怎麽寶貝得像命根子一樣”,然後第一個笑起來“可惜她老公跑了,現在她充其量也隻能給車戴戴綠帽子”。 我一麵驚訝男人惡毒起來怎麽比八卦的女人還應該進拔舌地獄,一麵有點悲哀地想:一個三十幾歲、開硬蓬奔馳車的單身男人叫酷、叫有型、叫事業有成、叫鑽石王老五,人家說他眼界高傲視群山,看不上一般女人,所以單身。而一個三十幾歲、開硬蓬奔馳車的單身女人叫酸、叫可怕、叫老處女,人家說她本末倒置耽擱了青春,沒有男人要,就算曾經有男人要也被嚇跑,所以單身。 這個世界,對男人和女人到底還是不公平的;因為,公平原本來自人心。 老處女手下的這個基層部門共有二十多個人,分成四個項目組,或許因為我是新人,她分配我暫時去跟一位比較資深的員工做助手,其實,就是幫他打打下手。 開始的時候我挺高興,覺得有這樣一個緩衝期,在正式接項目之前可以先方方麵麵熟悉一下。然而,一個月過去,我開始覺得有點不對勁。 117 我跟著當助手的那個人叫馬克,四十多歲,技術很不錯,是我們部門第一個員工,在整個公司裏也算元老之一,如果把我們公司比作紅樓夢裏的寧國府,他差不多相當於焦大的級別,於是說話裏常常把“想想我們當初做產品1.0 版的時候” 掛在嘴上來顯示他的與眾不同,因為絕大多數人都是都是在產品出了好幾版以後才進來的。 馬克的脾氣也像焦大,覺得自己打下了江山,走進他的辦公室,牆上上麵一排專利,下麵一排獎狀,看得人眼睛發直,從某種意義上,也是“曾經從戰場上把主子從死人堆裏背出來” 的,難免有點倨功自傲。除了自傲,像很多老臣子一樣,他還頗有點輕視現在新一批的主管們,覺得他們要才無才,要德無德,“簡直把祖宗的臉都給丟盡了” ,尤其是老處女,用他的話來講“我進這家公司的時候,她還在不知哪裏帶小學生郊遊呢”。老處女從前 -- 很久以前,可能那時她還真的是處女 -- 做過小學教師,後來才改行弄計算機,不算科班出身,水平其實也有限,所以多少有點忌諱人家翻老底,他呢,卻偏偏喜歡哪壺不開提哪壺。或許正是因此,同馬克一批的人差不多都當了中層主管,而他還隻是一個高級編程員;就好比人家都做了姨娘,他還不過是個晴雯、紫絹之類陪房丫頭的地位,比下固然有餘,比上卻相差懸殊。想想也對,看不慣主子,誰把你收房? 除了背地裏臭臭老處女,馬克還樂意在開會時放放狂言,不輕不重,聽似“吹麵不寒楊柳風” ,卻正正好好讓人心裏嗝登一下、有點不舒服,有時候,連老板的麵子也不給。大家礙於他的背景,好像也都讓他幾分,畢竟,人家做產品1.0 版的時候,我們在哪裏? 就是這樣一個人,老處女叫我跟他學習,說“馬克什麽都懂” 。不錯,馬克的確什麽都懂,但是他什麽也不肯教我。我做他的“助手” ,其實幹的都是一些相當基本的事情,比如幫他複印東西、核對文件不同版本之間的差別、找找資料、看看科技文獻寫個總結等等,這一類東西,倒更像從前在學校跟湯姆. 漢克斯混獎學金的時候幹的。我感覺到他其實並不太需要、也不喜歡有我這麽一個“助手”,因為每次我提出幫他做一些和源代碼有關的事情,他總是推三阻四,拿一堆東西來讓我複印或者叫我再去查什麽資料,就算偶爾他讓我核對核對代碼,也不太願意回答我的問題,讓我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我漸漸有點著急起來,公司畢竟不是學校,老沒有具體工作做話,是很危險的。鄭瀅半年下來已經做得相當不錯了,她曾經跟我躊躇滿誌地說正在學習項目管理的課程,想爭取明年做個小項目的經理。和她一比,我差得遠了。 我跟程明浩抱怨,他想了想,然後嗬嗬笑起來“你們老板會不會覺得你有點驕氣,想通過這樣來打一打” ,我說“怎麽可能,你以為我對同事像對你一樣嗎,我在公司裏是標準的尊大尊小”。我每天心裏雖然著急,卻還努力維護一個笑容可鞠的形像,除了替馬克跑腿,別的同事有什麽事情要幫忙,隻要有空,我也盡量答應,包括替每月一次的平行部門聚會買甜甜圈和鬆餅,包括幫大家訂會議室安排電話會議,包括往部門裏新領到的電腦上裝軟件,包括每天下午四點鍾準時去對街的 Starbucks 為大家買咖啡。就是那個時期,我遍嚐了 Starbucks 所有的咖啡品種,和Starbucks 裏那個笑容燦爛的小姑娘交上朋友,也練出了功夫,可以左右手各拎十杯不同口味的咖啡在五分鍾之內走一個街區,過街,再上六樓,分送到七、八個不同的辦公室,咖啡沒有一滴灑出來,沒有一杯送錯人,而且依然滾燙。 118 鄭瀅聽說我天天下午幫同事義務買咖啡,眼睛瞪得老大,“你們部門的人怎麽好意思?” “是我自願的。” “用不著,你以為美國的企業像中國的行政部門,新來的人要負責泡開水拖地板嗎?在這裏,你不用對人家太客氣。” “我知道。不過我想,無論在哪裏,人心總歸是差不多的。我對別人好,他們心裏知道,說不定工作上就會多教教我、幫襯一點,有什麽事情呢,也會講給我聽。你想,我每天買一次咖啡,差不多可以和部門裏每一個人聊上兩三句話,挺合算的呢。我觀察過了,馬克在我們部門裏老早已經過氣,跟誰都合不來,大家其實心裏都不拿他當回事。他對我又不好,與其傻乎乎地幫他印東西找資料,還不如去跟其他人拉拉關係,說不定哪個項目經理正好需要人,隨便一搭手就把我從冷宮裏撈出去了,對不對?” 鄭瀅遞過來一個不以為然的眼神。 “還有,記不記得去年你第一次帶我去 Starbucks的時候笑我是‘鄉下人’ ,現在啊,要不要再去一次,我保證反過來你是‘鄉下人’了。” 鄭瀅笑起來,“服了你,幫人家跑腿還能想出這麽多理由來自我安慰。” 幾天後,幫同事跑腿買咖啡帶來了另外一個意外而重大的收獲。我終於見識了鄭瀅的那位真命天子,準確地說,是那位真命天子的車。 那天星期五,下午四點多,我拎著咖啡過馬路回公司,一個女孩子從大門裏走出來,仔細一看,是鄭瀅,打扮得明豔動人。我正想打招呼,她已經上了一輛等在那裏的香檳色汽車絕塵而去。 那輛車駕駛座上是一個戴著墨鏡的男人,隔得太遠,看不清臉,但那輛車我卻認得明明白白 -- 那是一輛淩誌LS400,淩誌轎車裏最高檔的款式,車上配電腦控製,駕駛座有記憶係統,七喇叭高級音響係統,起價六萬美元左右。 我是個車盲,所以知道這些,還是拜蔣宜嘉所賜。蔣宜嘉很迷汽車,尤其熱衷於高級汽車,去年實習的時候,有一次搭他的順風車去伯克利玩,公路上前麵就是一輛淩誌LS400,他竟然跟了人家一路,喋喋不休地向我介紹這款車的種種好處,聽得我耳朵裏起繭,最後來了興致,雙脫手賭咒發誓“將來等我有了錢肯定也買一輛這種車開開” 。 我說,“要是我有六萬塊錢,才不會買那種車去出風頭。我一定買輛豐田佳美,然後把剩下的拿去投資。” 他斜我一眼,“嗤,開淩誌的,你以為人家投資帳戶裏的錢會少?記住了,人家眼裏的LS400就是你眼裏的豐田佳美!” “ 男朋友” 和“男性朋友” 最大的區別就是,當你說了一句傻話,“男朋友” 會覺得你“傻得可愛” ,而“男性朋友” 會覺得你“傻得可以” 。 我看著那輛遠去的淩誌車,突然想起,鄭瀅和蔣宜嘉從前戀愛不成,說不定也是冥冥之中的天意。她要的原本就是一個可以開LS400接她下班的男人,而不是一個在舊尼桑車裏手舞足蹈“等我有錢也買一輛開開” 的人。 張其馨曾經說過,看一個男人,最重要看他開的車和他身邊的女人。不知道這句話究竟有多少道理,但是,鄭瀅絕對配得上那輛車。那個男人運氣很不錯。 開淩誌 LS400的男人,理應找一個這樣的美女;開淩誌 LS400的男人,未必看得上HUGOBOSS 的領帶;開淩誌 LS400的男人,一定送得起 PRADA。 119 幾天以後,我找鄭瀅一起吃午飯。 “你最近看上去很幸福。” “幸福看得出來嗎?” 她反問,一邊把麵前沙拉碗裏的一大片生菜葉子塞進嘴,嗝登嗝登地嚼,一小半菜葉還露在嘴唇外麵,看上去像一隻動畫片裏的兔子,讓抱著一個大號漢堡包啃的我立刻自慚形穢。大約一個月前,她看自己的身材不順眼,決定節食,開始喜歡吃那些低糖低熱卻著實令人反胃的所謂健康食品,而且隨便吃什麽都斤斤計較有多少卡路裏,要做多少運動才能消掉,像紅燒蹄膀那種算不出卡路裏的東西,她是絕對不看一眼了。 “時間,上星期五下午四點十分左右;地點,本公司門口;事件,一個男人開著淩誌車來接一個女人下班。記敘文的四要素有三個已經全了,剩下一個是不是應該由你來提供?” 鄭瀅伸出舌頭舔舔嘴角的沙拉醬,眯著眼睛笑起來,“你看見了?” “你最好老實交待。” “其實,說不定你也見過他。” 那篇記敘文的第四個要素叫楊遠韜,今年初,鄭瀅的部門邀請了一些客戶代表來公司,主要目的是聽取他們對產品下一個版本開發計劃的意見和要求。鄭瀅的主管讓她也去參加,“熟悉一下產品” ,結果她一箭雙雕,不但熟悉了產品,還順便熟悉了一家客戶公司的技術總監。 他們的戀愛是這麽開始的:“那天早上,大家都在會議室裏拿東西吃。我倒了果汁,接著去拿甜甜圈,你知道我最喜歡那種軟軟的、澆著巧克力、上麵還灑滿五顏六色糖粒的,可是盒子裏隻剩下一個了,他正好排在我旁邊,我們正好一起伸手去拿,結果他就把那個甜甜圈讓給我了。” “你為了一個甜甜圈看上他 -- 還是公司請的客?” 我覺得有點不可置信 -- 即使那是一個軟軟的、澆著巧克力、上麵還灑滿五顏六色糖粒的甜甜圈。 “當然不是,後來我們一起吃午飯。結果你猜怎麽樣,最後一天結束的時候,他臨走出門,突然折回來,把掌上機遞給我,上麵是一個問題‘願意和我一起吃晚飯嗎?’ 旁邊還有一張愁眉苦臉的卡通自畫像。” “嗯,挺浪漫的嘛。”大概就是從一個甜甜圈開始的愛情使鄭瀅痛下決心告別了這種充滿誘惑力卻會使人發胖的東西,而且殃及其它很多門類的食品。 “他這個人看上去一本正經,酷得要命,其實私下裏像小孩子一樣。你知道,他竟然把我們公司餐廳裏烤麵包用的爐子當成暖氣機,還把手放上去烘呢。” 鄭瀅的聲音甜得像巧克力,“他對我非常非常好。” “他在哄你玩吧。” 楊遠韜今年三十四歲,以他的地位算得上年輕有為,而且正正好好符合鄭瀅那個“美滿的愛情等於男人年齡是女人年齡減七再乘二” 的公式。她覺得這是天意,“好像我轉來轉去就是為了要碰到他,而他呢,也一直在等我”。 然而,老天爺常年超負荷工作,難免也會打打瞌睡,讓鄭瀅繞了很多路才找到自己的“另外一半”。而與此同時,這個男人等著等著,大概有點不耐煩,一昏頭就自說自話先去同另外一個女人結了婚。 120 “我知道了,他肯定說他老婆缺乏品味,不理解他,還有,他對那個女人早就沒感覺了,是不是?” 從五四時期開始,有點苗頭的男人少不了自比潘安、發發這一類感歎,目的無非是為了藍杏出牆,而且,滿心希望牆外有人高高興興地接應。不同的是,五四時期的男人基本上都是遵父母之命成家,有地方可以推卸責任,故而理直氣壯;而到如今,自己一本正經迎進門的太太,還開口閉口娶妻不淑,實在有點令人費解。從這個意義上來講,現在的男人臉皮比從前的男人要厚。 楊遠韜倒是沒落這個俗套。鄭瀅說,“他說他老婆是個好女人,陪他度過了最艱苦的日子,所以他對她相當有感情,” 她又往嘴裏塞一大勺沙拉,然後重重地說,“可是,他說他愛我,假如可以重新選擇一次,他百分之一百會選我。” 天下的好男人都是一樣的;而負心漢則各有各的門法。這一個負心漢,很聰明地開門見山把牌攤在了桌上,然後“置於死地而後生” 。 “這又說明什麽?” “說明他更加愛的那個人是我。感情和愛情是不同的。” “他有小孩嗎?” “沒有。” “他會和他老婆離婚嗎?” “我現在還不想給他太多壓力,” 鄭瀅好像並不想多談這個,立刻把話題岔到楊遠韜對她多麽多麽好 -- 楊遠韜曾經開車幾乎一個晚上轉遍這個城市的超市為她找一種英國出品的叫“八點以後” 的黑巧克力--隻因為她偶爾提了一下,楊遠韜出差回來不去自己家先跑來看她,她痛經的時候楊遠韜幫她揉肚子,楊遠韜這個,楊遠韜那個,噢,對了,楊遠韜送給她一個 PRADA 的包包。 “哇,多少錢?” 麵對那些令人眩目的牌子,我的第一反應往往是這句俗氣得不能再俗氣的話,改也改不過來。 “上海華亭路的東西,你說多少錢?” “他送你個假包?” “準確地說,是‘仿’ 的,不過,做得跟真的一模一樣啊。我現在天天背著上班,美國假貨少,沒人看得出來。” 我看看她,再也忍不住,笑起來,“我明白了,你是真的很愛他。” “怎麽說?” “否則以你的脾氣,怎麽肯讓他拿個假包來耍?” 鄭瀅沉默一會兒,抿了抿嘴說,“他有苦衷。” 有句老話叫做“每一個成功的男人背後都有一個成功的女人” ,很有道理。楊遠韜背後的那個女人顯然已經成功地建立起一套管理丈夫的係統,“他老婆要定期查帳的。當然不是不許他花錢,她的理論是花多少都可以,不過要知道錢花到什麽地方去了。他要是花幾百塊錢買個包,他老婆肯定會警覺。” “然後河東獅吼嗎?” 我心想,臭男人,苦衷你個大頭鬼。 “倒也不是,他說,不想讓他老婆無謂地難過。我想想也對,已經搶了人家的丈夫,好像是有點理虧。” 有些女人戀愛起來會越變越刁蠻任性,比如我;而有些女人戀愛起來卻會越變越通情達理,比如鄭瀅。我覺得她不是突然變賢惠了,就是愛昏頭了。根據種種跡象分析,她屬於後者。 “換了我,就堅決不要那個假包。” 我說。 “程明浩可是好像連假的也沒送過你啊。” 她明顯地有點生氣。 “如果我想要,遲早有一天他會拿個真的來。” 我不由針鋒相對。 121 我們大眼瞪小眼,四目相對僵持了差不多十秒鍾,終於“撲哧” 一聲同時笑出來。 “好好好,我知道了,我知道了,罵誰都可以,罵他就不可以。” 鄭瀅搖搖頭。 “你們什麽時候開始的?” “三月份吧。” “你為什麽一直瞞著我?” “我跟他說好了,對外不公開,” 她左右看看,壓低一點聲音,“這家公司裏好些人認識他呢,萬一別人知道了,對誰都沒有好處。” “到底是對誰沒有好處?你,還是他?” 我不肯放過她。 她看看我,然後轉過頭去看窗外的草坪,“你是不是覺得我在犯賤?” “有點,” 我咽下最後一口漢堡,“世界上男人多了,沒結婚的滿地都是,你很喜歡向難度挑戰嗎?而且我告訴你,女人的心比男人細,他老婆遲早會發現,到時候黃臉婆找上門來拿把水果刀頂著手腕跟你討老公,你吃得消?算了,跟他分手吧,這種事情,越早結束越容易。” 鄭瀅臉上露出一個有點無奈的微笑。 “唉,那個甜甜圈你究竟喜歡他什麽?” 這一次談話在我和鄭瀅多年的交情裏不下於阿姆斯特朗登上月球對於人類曆史的意義 -- 我第一次頭頭是道地跟她擺事實講道理,而不是恭恭敬敬地聽她大小姐訓話。我驟然覺得自己老成了許多,於是再接再厲,“有錢?好看?有地位?知道哄女人開心?還是車子屁股上那個L?我告訴你,這些都是空的,都是…”我開始打手勢以加重語氣。 她搭住我的手臂,換了一種底氣不足的聲調,“知道了。老實告訴你,我已經跟他分手過三次了,不過沒分掉。我想我大概真的很愛他。” 我瞠目結舌。數字是很有說服力的,鄭瀅從前的戀愛都是分手一次就夠了。 “其實他這個人很好,不大多話,但很實在,下次你見到他就知道了。唯一的缺點可能就是心太軟… 他說他老婆身體一直不大好,怕她受不了打擊,現在真的不想氣她,想等這一段過去以後再慢慢跟她提離婚的事情,” 隨之又前後矛盾地加上一句,“其實我也還年輕,就談談戀愛也好啊,你想,要找個理想的戀愛對象也不是那麽容易的,對不對?” 我沒得話說。這一次,鄭瀅的的確確是栽進去了;一個活生生“陰溝裏翻船” 的案例。她八成是看那些狗屁談情說愛的書走火入魔了,難怪古人說女人不應該讀書。 又是兩個星期,我的工作一點起色也沒有,還是天天幫人家打雜印東西訂會議室買咖啡,馬克還是不給我好臉色看,我都不知道自己是哪裏得罪了他。難道美國人也相信“教會徒弟、餓死師傅” 那一套?我從別的同事那裏打聽馬克的家庭情況想拍拍馬屁,結果他根本沒有什麽家庭,連個寵物也不養,老處女的那一套派不上用場。 我終於忍不住,找了一個機會婉轉地向老處女講了自己的處境,意思是希望她能開恩把我調個組。老處女一聽就明白,笑了笑說,“耐心一點,機會總會有的,現在你隻要好好向馬克學東西就可以了。” 我心裏嘀咕,馬克防賊一樣防我,學什麽學。 相比之下,鄭瀅要得意得多。她剛剛做完一個項目,各方麵反應都很不錯,老板慷慨地發了她一筆獎金,估計年底升級不成問題。她把自己的心得總結成六個字“起花頭、搶風頭” 。 “很多時候,關鍵不是你做什麽,而是你怎麽去做,幫誰做,做給誰看。還有,隨便你做了一點什麽東西,要鑽天打洞、掘地三尺,開發出所有能夠拿來吹牛的方方麵麵,然後找機會去巡回演出。就算手裏拿著一堆狗屎,也要想盡辦法把它除除臭,切成片,灑了調料,配上生菜和番茄,然後勾上一朵奶油花,放在漂亮的盤子裏堂堂正正上桌。信不信由你,這樣的話,人家還真吃。” 122 “假如我手裏連堆狗屎都沒有呢?” “那還用說,想辦法拉呀。” 鄭瀅洋洋得意。 “說了跟沒說一樣,我現在的問題就是一點點機會都沒有,有時候都想不通老處女招了我幹什麽,都怪你那時候死活把我拉進來。” “放心,你們老板那麽精的人,肯定有安排的。” 又過了差不多一個月,等到鄭瀅都開始為我覺得有點不對,老處女用一種酷斃的方式讓我明白了她那句“耐心一點,機會總會有的” 決非畫餅充饑:她把馬克逼出了公司。 表麵現象是在公司服務了十幾年的馬克突然辭職,內幕是我後來才逐漸打聽出來的:老處女突然把馬克叫去,提出要把他調去一個基層客戶服務部門,理由是那個部門新人太多,技術力量薄弱,需要幾個有產品開發背景而且經驗豐富的人去“鎮” 一下,雲雲。馬克一聽就火冒三丈,客戶服務部門又辛苦又死板,周末和假日還要值班,一般的程序員都不願意往那裏調,何況以他的資曆地位,老處女此舉簡直就是“流放寧古塔”。美國人要起麵子來也厲害,他試圖聯合幾個部門裏資深的同事聯名上書,結果人家看他倒酶,個個像避瘟神一樣避他,反而把小報告打到老處女那裏,三下兩下,老處女借故把他訓了一頓,他一氣之下,提出辭職。 我跟一位同事聊天的時候試探他,“馬克那麽聰明,離開公司,真是有點可惜。” 他笑笑,意味深長地說,“公司用人,要你來做事,又不是要你來聰明。” 這是我從職業生涯中學會的第一件事:寧做哈巴狗,不做落水狗,否則,遲早變成喪家狗。 就這樣,我接手了馬克那一間景色優美的轉角辦公室,外加他手裏一大堆艱深晦澀,由於年深日久,除了他自己少有人明白,也沒人願意接的工作,看得我兩眼直發暈。 難怪老處女招我進來,她早就想對馬克動手 -- 果然不愛才;也難怪馬克一直不理我,他肯定也早有感覺,隻是沒想到老處女下手會如此之狠吧。我成了他們兩個人當中的一塊三明治。 馬克臨走前的一個星期,我天天忙得腳底翻天,纏著他跟我講解他工作裏的要點。他照樣對我愛搭不理,我問起什麽,他就找出一堆陳年的設計資料來叫我自己去看。 馬克走了,我驟然從全部門最空閑的人變成了最忙的人 -- 一邊補課一邊應付不久就該上交的代碼和各種計劃書,暈頭轉向,每天在辦公室裏呆十二個小時還是心裏一點底也沒有。在做某一個部件的更新計劃時,我碰到了一個以前沒有注意到卻很重要的問題,百思不得其解,問其他同事,也沒人知道。眼看時間就要到了,我心急如焚,一咬牙,找出馬克的手機號碼打過去。 那個夏天,程明浩沒有感冒,倒是我得了重感冒,八成是累出來的。我一邊撥電話號碼一邊不停抽紙巾擦鼻子,一邊在心裏惡狠狠地咒罵那個老頭 -- 自己人緣差成那樣,還要來連累我。 撥了兩次馬克的手機都沒人接,我覺得他在“詐死” 。無可奈何之下,我給他留言。本來不過隻想告訴他我手上這個問題真的很重要,叫他立刻回電,可是說著說著,鼻涕越流越洶湧,心火也越竄越高,我一邊抽鼻子一邊對著話筒即興演講起來:“不管你怎麽看,這是我的第一份工作,所以無論如何我也要把它做好…… 我承認我對產品是懂得很少,不要說1.0版,就是2.0,3.0 版我都沒見過,可是,正因為如此,我才更加需要你的幫助…”講到這裏,我不得不掛斷留言,因為鼻涕已經有“大江東去” 之勢,需要立刻去洗手間清理。 等我回來,電話鈴響了,馬克在那頭遲疑著問,“剛才,你是在哭嗎?” 聲音已經明顯不那麽生硬了。 我愣了兩秒鍾,頭頂一個燈泡“咚” 地亮起,立刻打蛇隨棍上,“真不好意思…不過,不過現在不要緊了。” 123 我那句模棱兩可的話顯然讓馬克更加相信我剛才一邊給他打電話一邊哭哭啼啼,其結果是他約我下班以後到公司對麵的Starbucks 見麵,一談三個多小時,每人喝幹兩大杯咖啡,把我碰到的那個問題方方麵麵、仔仔細細分析了個透徹;弄了半天,他把工作交代給我的時候就預料到這一點,隻是懶得告訴我。馬克的腦子像個活數據庫,那些舊代碼都已爛熟其間,我打印的一堆材料他翻都沒怎麽翻,拿了支筆就在紙上勾劃起來,講得頭頭是道,讓我茅塞頓開。我再一次在心裏暗暗感歎,趕走這樣的人,對公司其實是一個多麽大的損失。 馬克告訴我,他下個星期就要離開舊金山去佛羅裏達一家公司工作。他搖搖頭,“這裏的人太壞。” 我有點著急,“那我要是再碰到問題怎麽辦?” 他想了想,在紙上寫了幾個人名,“你可以去找這些人問問。這些東西當初就是我和他們幾個一起設計、製作的。” 我一看,嚇了一跳,那上麵差不多都是跟老處女平級的人物,“他們會理我嗎?” “會的,” 馬克那張總是拉得長長的臉第一次露出一個近乎慈祥的微笑,“因為我會給他們打電話關照。老實說,有些東西除了他們,人家也不懂。哼,現在那幫人,一天到晚除了勾心鬥角,能幹成什麽?” 還是沒忘了數臭數臭不成器的“末代灰孫” 。 我忍不住調皮起來,“你就是做1.0 版的時候認識他們的嗎?” 馬克嘿嘿地笑起來,“差得不遠了,是做1.2 版的時候。其實,就算工作上沒有問題,這些人你去認識認識,對將來在公司裏發展也會有好處。” 原來,不喜歡搞人際關係的人未必不知道其重要性。 分手的時候,馬克摸摸禿了一半的腦袋,誠懇地說,“真不好意思,一直以來把我對艾米的態度轉嫁到了你身上,希望你不要介意。嗬嗬,說起來,這還是我這輩子第一次把一個女孩子弄哭呢。”語氣裏居然還頗有幾分成就感。 我看看他,把鼻涕和那個想向他坦白的念頭一起忍了下去。既然他認為破了自己的一項記錄,又何必讓人家掃興? 走到街上,天還沒有黑。我覺得這場感冒真是值得,不僅解決了問題,還從馬克那裏借來幾條人脈;想到他最後那句話,又覺得挺好玩:要把我弄哭,是那麽容易的嗎?您?還不夠。就算真是林妹妹,也不會對著焦大掉眼淚呀。 我用力吸吸鼻涕,看著舊金山夏日傍晚水洗過一樣澄淨的天空,微笑了,然後接著往前走。 那個周末,我拉程明浩一起去看碼頭。他不同意,說我感冒還沒好、那裏風又大;而我堅持要去,說需要曬曬太陽。 城市東麵那一排渡輪碼頭是我和程明浩最喜歡去散步的地方,我們經常從最南麵的三十八號碼頭開始,沿著舊金山灣走過海灣大橋、渡輪大樓、漁人碼頭,一直走到最北麵的四十七號碼頭,路上的風景美輪美奐。 從小我就對碼頭和那些延伸到海裏的棧橋有一種深深的迷戀,說不出為什麽,隻是看見它們,心裏便覺得很高興。 他說,“想不到你這麽喜歡看碼頭。” 我說,“碼頭是船隻回家的地方。” 那條路上有一家糖果店,裏麵稱斤兩賣各種巧克力,又漂亮又好吃,尤其是一種裏麵包椰絲的黑巧克力。每次走過那裏,我都會忍不住停下來買。因為價錢太貴,從某一次開始,我規定自己隻準抓兩把。 “為什麽是兩把,不是一把或者三把呢?” 程明浩質疑我隨機訂出來的規矩。 “那還不簡單,三把太多,一把太少啊。” 我一邊說一邊努力地張開手掌,想一把多抓一點。 “算了算了,” 他微笑著按住我的手,“我來幫你抓吧。就照你的,抓兩把。好不好?” 他的手比我大很多,他抓一把,差不多相當於我的兩把。於是我們達成了這個自欺欺人的默契。 124 這一天,我破例讓他抓了三把,然後得意地告訴他如何用鼻涕騙來馬克的同情,讓他終於肯教我的事情。 “他以為我真的哭了,結果良心發現,就約我出去…”我拿起一顆巧克力,剝掉糖紙往嘴裏一扔,一邊嚼一邊獻寶一樣講得眉飛色舞。 程明浩靜靜地聽完,然後說,“璐璐,下次要是再有人這樣突然約你出去,記得先把去向告訴我,好嗎?” “馬克其實人很好,就是脾氣怪一點而已。” “我不是說他,是說假如再碰到類似的事情。有時候,知人知麵不知心。” “你是怕人家吃我豆腐?” “小心無大錯。” 他一本正經地盯著我。 我看著他笑起來,“你怎麽跟我媽一樣麻煩?” 我又剝顆巧克力往空中一扔然後讓它穩穩地掉進嘴裏,“我都這麽大了,你以為我是傻瓜,會給人家隨便吃豆腐嗎?” 他用手把我被風吹亂的頭發拂平,溫柔地看著我,“你有時候就像個小孩子,我當然怕你被人家吃豆腐。” “我要是不當心被人家吃了豆腐,你還會要我嗎?” 他這種看宣德爐一樣的眼神每每讓我不由自主問出一些愚蠢的問題。 “不許胡說,我不會讓這種事情發生。” 我們站在一號碼頭旁邊的棧橋上看舊金山灣,碧藍海灣裏的點點白帆和修長秀麗的海灣大橋相映成趣,對麵伯克利的遠山像一條輕柔的淺藍色緞帶,勾劃出了與地平線交融的天際。夏日的風輕撫著我的衣袖,陽光灑在水麵上宛如一絲絲散開的金泊。這樣的景色把“吃豆腐” 的無聊話題都渲染得浪漫無比。 這原本就是一個哪裏都可以讓人海誓山盟的城市。 程明浩的手輕輕地搭在我的頭發上。過了一會兒,他突然說,“你的頭發摸上去真暖和,冬天的話大概像個手爐,可以拿來取暖。” “不許,多摸頭會把人摸笨的,我已經不算聰明了。” “那你還老是摸我的頭?” “你本來就笨,虱多不癢。” 那一袋巧克力吃光的時候,程明浩告訴我,今年年底,他打算去西雅圖一個研究所實習,為期半年。 我吃了一驚,“那麽遠? ” 他告訴我,那個地方很不錯,“有這麽一段經驗,將來畢業找工作就方便多了。” “舊金山就沒有合適的機會了嗎?” “也不是沒有,不過那家研究中心是我的第一選擇。說真的,那個地方不太容易進去呢。” 我不說話,隻是低頭看著腳下的海浪。 他攬過我的肩膀,“怎麽,不高興了嗎?” 我搖搖頭,“我在想,你去了西雅圖,誰來管我被不被人家吃豆腐。” 他把我摟進懷裏,“小傻瓜,才半年我就回來了呀。你不許胡思亂想。” 我呼吸著他身上的清新氣息,轉頭看看遠處向天邊延伸的碼頭。碼頭是船隻回家的地方,卻也是船隻出發的地方,這一點,怎麽以前從來都沒想到呢? 每天有成百上千的船隻離開舊金山灣邊的碼頭,其中,一定也有一些是開往華盛頓州的那個海港城市吧。 125 到了漁人碼頭,程明浩拉我又去買了一瓶海鹽,“把你打翻的那瓶補上”。我說“不用了” ,他卻堅持要買;這個人固執起來很固執。我笑著問他,“以後要是我不當心把這一瓶再打翻,你是不是會立刻從西雅圖跑回來看我?” “那我們馬上再去買一瓶備用,或者多買幾瓶,你愛怎麽打就怎麽打。” 他也笑起來。 “算了吧。” 我捧著那條新的彩虹高高興興地往前走。 已經能很清楚地看見金門大橋,每次走到這裏,我心裏都會有點淡淡的失落,因為金門大橋一出現,就意味著這一場瑰麗的行程即將結束。這一次,我突然有一個新發現:43和45之間的那個碼頭,上麵的牌子清清楚楚地寫著一個有點滑稽的編號“43 ½” ,從前走過很多次都沒有注意過這一點。 那是一座二分之一的碼頭。二分之一的碼頭,可以用來幹什麽呢? “我想大概它隻有一般碼頭的一半規模吧。” 程明浩說。那座碼頭看上去的確是比旁邊的碼頭都要短。 “說不定它是作某些特殊用途的呢?比如說,隻接納船隻進港口,而不離岸的?” 我突然冒出這麽一個念頭。 “那還叫什麽碼頭?” 他笑我。 “所以叫二分之一的碼頭呀。” 我堅持自己那個荒謬而不失浪漫的想法,而且覺得很有道理;或者說,我希望它有一定道理。 我們買了一些餛飩皮子和加工了一半的肉餡回家,打算包餛飩。程明浩卷起袖子開始剁餡,我給他圍上我那條上麵印著查理布朗和史努比的圍裙。圍裙穿在他身上,幾乎是吊在胸口,看上去有點不倫不類。 “這是不是更加像個肚兜?我已經二十幾歲,用不著這個了吧。” 他攤開手,想把圍裙摘下來。我不許他摘,說,“戴著讓我看看嘛。” 我喜歡看他戴我的圍裙 -- 很不合身,卻恰恰是我的印跡。 包到後來,餡沒了,還剩下一疊餛飩皮子。我埋怨他,“都是你,每一個餛飩裏放那麽多餡,現在要一個個拆開來重新包,真麻煩。” 他說,“不用啊。” 一邊把那些餛飩皮子包成了一個個空心的小餛飩。 “這能吃嗎?” “當然。” “好吃嗎?” 我實在很懷疑。 “你試試就知道了。” 水開了,他先把包了餡的餛飩下鍋,等它們煮好,再把那些空心的小餛飩下進去,水一滾就撈上來,另外盛了一碗,“你嚐嚐看。” 我試了一下,果然很好吃,沒有餡的餛飩,入口即化,是一種別樣的滑爽。 他煞有介事地說,“這是我們程家的一種特別做法,叫‘泡泡餛飩’ 。” “根本就是偷工減料,” 我笑他,“不過倒是真的很好吃,記住了,叫泡泡餛飩。” 吃完餛飩,我隨手把筷子平放在碗上,起身去拿紙巾,“放著吧,今天我來洗碗。” 等我回來,他已經把我的筷子拿下來,斜擱在碗邊,“以後筷子不要那樣放,不大吉利的。” 我真難以理解學生物的人何以如此迷信,“你對人家也這麽管頭管腳嗎?” 他把桌子上的碗收起來,“人家關我什麽事?我隻要管好你就行了。” 我微笑地看著他,突然忍不住親了他一下。 “幹什麽?”他有點驚訝地看著我。我說,“沒什麽。喜歡你。” 事實上,他剛才那句話,讓我莫名其妙感動得幾乎想流淚。從某種意義上講,我簡直巴不得他對我管頭管腳,而對人家統統狼心狗肺。愛情,有時候自私起來不可理喻。 126 下一個星期五,我居然在公司裏看見了楊遠韜。當時我捧著一疊資料乘電梯上樓去開會,他正好就站在我的對麵。其實我以前並沒有和他正式照過麵,是他胸前藍白相間的臨時名牌引起了我的注意,於是我開始打量這個男人。 楊遠韜今天沒戴墨鏡,穿深藍色襯衫、米色西裝褲,兩條手臂抱在胸前夾著一台手提電腦。他身材高大挺拔,臉頰瘦削,眉頭微皺,棱角分明的嘴唇緊抿著,好像在想什麽事情,每隔幾層樓抬眼看一下指示燈。我還注意到他左手無名指上戴著白金結婚戒指。的確有味道,但是,看上去卻一點也不像個找了個小他十歲的女人發展婚外情的男人,倒像個標標準準的好丈夫。 可是他的的確確找了一個小他十歲的女人做情婦;我不由開始想,所謂好丈夫,究竟長什麽樣? 正在這個時候,他大概發現我在看他,朝我微微揚了揚嘴角,算是打招呼。我嚇了一跳,立刻也點頭致意一下,然後馬上把眼光移開。 星期六和鄭瀅一起去逛街,她背著那個仿的 PRADA 包,果然以假亂真,維妙維肖。 我問鄭瀅楊遠韜怎麽會到我們公司來,她說,“他們公司和我們公司其實互為客戶,所以,他時不時要來跑一趟。覺得他怎麽樣?” “不錯,看上去挺酷的。” “你跟他說話了嗎?” “當然沒有,他又不認識我,總不見得當著那麽多人的麵跟他說‘我是鄭瀅的好朋友’ 吧。你們現在怎麽樣?” 我問鄭瀅“你們現在怎麽樣” ,她卻告訴我一些零零碎碎的有關楊遠韜太太的事情:楊太太兩年前辭了工作,現在天天待在家裏,正好有大把的時間來管理丈夫。楊遠韜每年要去他們公司在中國的分公司好幾次,她大概是有點怕“將在外軍令有所不受” 加上聽說男人回了國會“樹欲靜而風不止”,很花了一番工夫,在中國那邊不動聲色地收買眼線,每次回去都是大包小包整套的化妝品帶去送人,非常慷慨,卻沒想到後院起火,問題偏偏出在自己身邊。 “她每個月都要核對老公的信用卡賬單,細得很呢,” 鄭瀅歎了口氣,“真是好笑,她一抬手送一整套蘭蔻給中國辦公室那邊最醜的一個秘書,楊遠韜花一百塊錢都要給個說法。” 好一個厲害的女人。 “她不是身體不好嗎?怎麽管起老公來還這麽生龍活虎?” “人家是全職、一天二十四小時地管,還能不麵麵俱到?” “那楊遠韜不是很辛苦?” 我忍不住笑起來,“兩個女人,外加兩個公司來回跑,難怪他老是皺著眉頭。” “我不管,他的老婆他遲早自己擺平。” 經過一家首飾店,鄭瀅拉我去看戒指。 店裏都是一對對的情侶,我問她,“兩個女人看戒指,人家會不會當我們同性戀?” “怕什麽,美國人才不管你是不是同性戀,隻管你有沒有錢。” “你會自己花錢買戒指?” “才不會,我看看式樣總可以吧。” 鄭瀅看中了一個一克拉的鑽戒,刻得純淨無瑕,戴在她手上寶光四射。戒指是一種很奇妙的東西,最堅硬的石頭,隻剩下柔情似水;憑什麽百煉精鋼,也變成繞指之柔。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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