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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苗條
·文 章·
所裏的女秘書個個駐顏有術,減肥有方,整天穿得漂漂亮亮地像花蝴蝶在我們這些罩著白大褂灰頭土臉的青菜蘿卜中穿梭來往。走廊裏不時響起高跟鞋鏗鏘有力的聲音,恰似一首沉悶冗長的曲子中偶然出現的清脆鼓點。
安是我們所的管家婆,五十出頭,也是眾秘書中最年長的一位。可她那一副勻稱苗條的身材哪裏有半點老祖母慈祥的影子。剛來所裏的時候,人頭還沒認全,就結識了安。先是發現每天當別人拿著杯子去休息室喝咖啡聊天的時候,她保準已經穿戴整齊地吆三喝四出去走路了。後來不知道什麽原因她把目光轉向我。麵對她的熱情相邀,我打量一下自己,似還沒發福的征兆,就總是找理由推辭,夏天說外麵太曬,冬天說外麵太冷,春秋天又太懶散。看她跟幾個同黨幾年如一日,樂此不疲,凍紅了腮幫子,曬黑了臉也在所不惜,大不以為然。
直到有一天,無情的歲月把我拉進了四十的行列。屆時生活事業皆塵埃落定,體內的肥胖基因看時機成熟便肆無忌憚地大行其道。於是生活中不盡人意的事兒多了起來。比如興致勃勃地盛了一杯冰淇淋,剛吃一口,兒子那邊叫起來了,媽媽,你不是要減肥嗎?周末,正想吃著小零食躺在沙發上安安靜靜看會兒書,老公又來搗亂,該去打網球了,或者,該去遊泳了。還有更氣人的話,我們這是舍命陪君子呢。也是,人家爺兒倆每周兩次足球,瘦得都快成精了,何需周末加班?為了找回做人的尊嚴,我把心一橫,得,走路去!了不起多捂兩件外套,多抹幾層防曬油。
所有減肥的文章都諄諄教誨我們,每天連續運動半小時以上就有減肥效果。還說為了持之以恒,要選擇一項最簡單易行的運動。還有什麽比走路更容易嗎?我這人喜靜不愛動,除了乒乓球和羽毛球,其它體育項目幾乎一概望而生畏。比如大多數人津津樂道的長跑就幾乎要了我的命。那種心虛氣短的感覺直讓我生不如死。可是,走路就不同了。或快或慢,全在你的控製之中,大有從容不迫,成竹在胸的派頭。走的時候,腦子可以自由思想,眼光盡管隨處亂瞧。在空曠的地方,環顧四周無人扯上兩嗓子發泄一通也無騷擾之嫌。要是再來個路邊的野花隨便采,就更棒了。
聽專家說,人體一半以上的肌肉是為步行設計的。人的身體結構最適合走路了。可惜今天人類出門以車代步,已經快把這個本能忘掉了。其實,走路簡直就是包治百病的神丹妙藥。從大處說,它能降低血脂和血壓,增進消化和代謝,是使動脈硬化變軟的一個最有效的辦法。從小處說,它加強人身體的需氧量,訓練心髒,肺和肌肉更卓有成效地為你賣力。它還強身健骨,防止骨質疏鬆。從細微處說,走路使腦子清醒,減少疲勞,增加活力,疏解緊繃的神經。還說,雷潔瓊95歲,問她有什麽愛好,她說什麽愛好也沒有,唯一的一種愛好就是天天走路。陳立夫為什麽能活到一百歲,他也是每天步行。如此看來,走出苗條的同時還走出了健康呢。原來貌不驚人的安得了這麽一個真道,所以練出了一副神風仙骨啊。
征得老板同意,我把上下午的兩個喝咖啡時間並成半小時,開始了漫長的走路生涯。我終於沒有加入安的走路大軍。因為我不想和人扯些不鹹不淡的話題,而更願讓自己的思想在那半小時裏無邊無際地馳騁。這樣的時間對我是多麽寶貴。一天裏,上班的八小時我把自己賣給了老板,回家後被老公和兒子瓜分,腦子裏充斥著老板的研究課題,兒子的家庭作業,和各路人馬的賬單稅表。周末又被洗衣、做飯、吸地、整屋子等等無窮無盡的家務所占據。隻有這半個小時像一片真空,有時我用它構思下一篇文章,更多的時候,隻是觸景生情地胡思亂想。看到地裏的莊稼一歲一枯榮,我會想到人的一生何嚐不是如此。看到天空雲卷雲舒,我會想到冥冥之中難道真的有一位萬能的上帝在主宰日月星辰朗朗乾坤?
走在曠野的小路上,春天的生機,夏天的紛繁,秋天的雍容,冬天的寂靜像一幅色彩斑斕的畫卷在我的眼前徐徐展開,那上麵有小雨、雪花、濃霧、輕風、柳絮、青草。還有野菊花在春風中綻放,樹葉在秋風中低吟,蒲公英的種子隨風飄散,玉米的金穗在陽光下閃亮。大自然像一位美麗的女人,經曆了少女的懷春、少婦的成熟、中年的厚重,直到老年的安詳,每個季節都是如此迷人。
我終於沒有像麵包一樣發酵得不堪入目。被洪紹光教授稱為“世界上最好的運動”的走路讓我這個小學時為不敢跳箱哭鼻子,大學時為達標傷腦筋,二十六歲才學會騎車,至今仍不會遊泳的體育“低能兒”找回了自信。是啊,有了這個最好的,那些不太好的不會也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