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越:最寒冷的冬天是舊金山的夏季(94+)
(2005-01-06 21:29:04)
下一個
九十四
進了電梯才發現它是往上去的 --二十四樓某位敬業的同事也剛下班,早我一點點按了扭。我隻好跟它上到二十四樓,然後再往底樓。門打開,我立刻飛跑出去,隱約聽見那個同事在我背後說了一句“晚安” ,也顧不得回答。
等到了街上,程明浩已經不在那裏;我愣了一會兒,轉身跑到停車場,看不見他的車;我退出來,一路跑了好幾個街區,一直到氣喘籲籲。這條街上紅綠燈很多,轉得也慢,我滿心希望他正停在某個路口,可是他沒有。
他沒有等我。他為什麽不等我?他既然大老遠跑到我公司樓下發呆,怎麽就不肯多等一會兒呢?不錯,我是說過不想再看見他,但人,總有可能改變主意的呀。
我用最快的速度收拾好東西回家,給他打電話,他不在。一個小時後我再打,他也不在。臨睡前,我打了最後一次,他依然不在。
我猶豫了半天要不要給他留個言,最後還是沒有留,因為我要說的話都已經說了。很多話,本來根本不想說,到底被他逼得統統說出來。
鄭瀅用她新買的本田CRV送我去機場。她年底也要畢業了,隻花一年半就拿到計算機碩士學位,比我們其他人都快,她把這歸功於她們學校差,為了多吸引學生,自然把課程要求降低,幾乎所有的實習經曆都可以抵學分不算,還不必做論文。鄭瀅雖然沒有蔣宜嘉那麽奇貨可居,也有三四家公司要,她決定畢業後去舊金山南郊的一家公司,論規模、名氣和現在這家差不多,但工資待遇略勝一籌。她一決定,第二天就去分期付款買了這輛車,現在正處於“蜜月期” ,一有機會就把它牽出來遛遛。她自告奮勇送我去機場,很大程度上是她自己手癢了。
“你個子又不高,買這麽大的車幹什麽?”
“就是因為個子不高,才要買大一點的車,這樣開在路上,人家不敢隨便欺負你。”
“有這種說法?”
“當然。”
假如這種說法在愛情裏也通用,我想,我大概需要去買一輛公共汽車來開。
“你上班時間跑出來真的不要緊?”
“要什麽緊,我走都要走了。再說,公司本來就規定假如周一到周四每天工作九個小時,周五下午可以休息,這個福利我還從來沒有享受過呢。”
“章文剛知道你要走,有沒有說什麽?”
“哼。” 我那句問話捅著了鄭瀅心裏的馬蜂窩。她說,最近一段時間,章文剛總在工作上忽明忽暗地找機會為難她,讓她日子不好過。
“會不會是你太敏感了?他本來就是出名的難打交道。”
“難打交道和故意刁難是兩回事。” 鄭瀅告訴我,章文剛已經對幾個男同事透露準備年底回國去迎娶“陳玉蓮”-- 顯然他已經浪子回頭,不僅如此,他居然還對他們說什麽“娶妻求淑女”。
“他這麽一說,我成什麽了?惡不惡心?惡不惡心?惡不惡心?”
“惡心,” 我實在忍不住笑起來,“不過,再怎麽說,人家把寶貴的第一次托付給你了。”
鄭瀅白我一眼,狠踩一腳油門,“照這麽講,我還欠他的‘開苞費’ ?反正,我一聽他那句話,馬上下定決心,天涯海角都可以去,就是不回這家公司。”
“你這個論調倒是和蔣宜嘉一模一樣。”
“唉,人家才高八鬥看不上這裏,我呢,是被男人逼走的,差到不知哪裏去了。”
九十五
到了機場,我從洗手間出來,看見鄭瀅站在 Starbucks 門口朝我招手。她遞給我一杯大號薄荷摩卡,自己手裏拿的是卡布基諾。
“給,你喜歡的。”
“這裏的 Starbucks 在買一送一?”
“好心當作豬下水,我請你,不行嗎?”
“請我也不用這麽一大杯吧?”
“放心,現在還早,喝完還夠時間上一次廁所。”
我拉著她想去找個地方坐下,她連連搖手,“不要不要,我們就站在這裏,” 她嗬嗬傻笑著,兩個酒渦在臉上跳起舞來,“這個地方顯眼啊,要是程明浩良心發現跑來,一眼就能看見你,然後你們兩個就會演一出很浪漫的戲給我看,那杯咖啡呢,就當我買票了。”
“他不會來的。”
“你怎麽知道?”
“我叫他不要來,我還說過再也不想看見他。” 薄荷摩卡剛喝的時候滾燙,仔細品嚐卻是滿口清涼;這是一種表裏不一的飲料,就像我自己說出的話。
“說不定會有奇跡發生的。”鄭瀅樂觀地鼓舞我。
奇跡沒有發生。程明浩沒來送我。我叫他不要來,他就真的沒來。
鄭瀅很失望,“這種笨蛋,活該找不到老婆。”
飛機升空的時候,我正在把航空公司的那份“緊急情況指南” 從頭讀到尾。我不再去思考是否應該忘記他,因為我已經明白所謂“忘記” ,是徒勞的。
當你想要去忘記一個人的時候,就已經無法忘記他了。忘記,不過是另外一種形式的提醒。愛情裏的忘記 ,到頭來都是想念。
他是我心裏的一枚電腦病毒,碰一碰,就會自動複製、侵襲更多的空間,唯一有效的辦法是把他隔離到某個角落裏,不去碰觸。
回學校以後,我搬到另外一個公寓,免得和杜政平抬頭不見低頭見。
有一天,在係裏的信箱旁邊碰見他。他稍微黑了一點,看上去很精神。他看著我微笑。
我們寒喧了幾句,他說“你等等” ,然後跑到自己辦公室去拿了一樣東西出來,“送給你。在紐約買的,前不久才出來。”
我看看題目,是一部動畫片“寶蓮燈” 。正在奇怪他何以送我一盤動畫片,他說,“裏麵的主題歌是張信哲唱的,很好聽。”
那首歌,叫“愛就一個字”。
那天晚上,我在電腦上一遍遍聽這首歌:
……
愛就一個字
我隻說一次
你知道我隻會用行動表示
野花太放肆
守住了堅持
看我為你孤注一擲
……
雖然和“劈山救母” 的故事好像並沒有太大的關聯,但它無疑是一首演繹得非常成功的情歌。
我在想,如果人一輩子隻有一次機會說“愛”,如果愛情真是孤注一擲,那麽我這輩子的份額恐怕已經用完,卻什麽也沒得到 -- 我大概把寶押錯了地方,而賭場的規矩是落子無悔。
幾天後,鄭瀅打電話來,“我有一個很重要的消息。”
“好消息還是壞消息?”
“這要你來告訴我。消息是:你那個月亮好像打算卷土重來。”
“什麽叫‘我那個月亮’ ?”
“杜政平剛才破天荒給我打電話過來,足足講了一個鍾頭,親切地問候了我的工作和學習,然後也‘順便’ 問起了你。”
“問我什麽?”
“問你現在有沒有男朋友。”
“你怎麽說?”
“說沒有。”
“你至少可以說不知道吧。”
“古人雲,‘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 ” 她居然很得意,“好消息還是壞消息?”
“壞消息。”
九十六
“不要這麽絕情嘛。”
“你到底幫誰?” 我清清楚楚記得一個星期前她還在機場罵程明浩不爭氣。
“我幫你,還有對你好的人。” 她很幹脆。
“但我不可能僅僅因為一個人對我好就愛他。”
“連對你好都做不到,又有什麽必要去愛?”
“你怎麽知道他對我不好?”我不服氣,“他對我很好。”
鄭瀅不說話。我賭起氣來,“他真的對我很好。”
“那現在呢?他在哪裏?” 鄭瀅悠悠地發問。
我答不出來。回來之後,程明浩沒有給我打過電話,連一封電子郵件也沒有;這個夏天的一切就像雷雨後的彩虹,曾有一段繽紛卻已了然無痕。我感到難堪。
過了幾天,我在圖書館碰到杜政平,他說有點事想問我,於是我們邊走邊說。
杜政平告訴我,紐約那家公司已有意向錄用他,條件相當優厚,並且希望他在修完這個學期課程後就回公司一邊接著實習一邊做論文。
“那樣的話,明年初我就回公司上班,五月份再回學校答辯。”
我微笑,一時還不太明白他究竟想問什麽。
他突然停住,低頭看著自己的腳尖,“這次我要是去紐約,今後大概會留在那裏。我不知道你將來有沒有打算回加州工作,要是那樣,我們以後就沒什麽機會見麵了。其實呢,也有幾家矽穀的公司要我,聽說北加州氣候很好…我是說,真要去那裏工作的話也不錯,所以,我想問問你的意見,” 他抬起頭,終於問出那個問題,“你覺得我應該去紐約嗎?”
他認真地盯著我看,仿佛答案就寫在我的臉上。
我避開他的眼光,突然想起前不久,我問過程明浩一個幾乎一模一樣的問題,他的回答傷透了我的心。直到現在,我才體會到這個問題有多沉重。那其實並不是在問某人是否該去某地,而是在問你是否願意將自己同那個人的命運交會在一起;無論你說“應該” 還是“不應該” ,都是要負責任的;愛得不夠,便負不起這個責任。
難怪程明浩無法給我一個想要的答案。
我也無法給杜政平一個他想要的答案。我說,“我想這個還是你自己決定比較好。”
他有點著急,“難道你還不明白我的意思嗎?”
“我明白,所以才更加覺得該讓你自己決定。”
我轉身朝電梯走過去。他追上來,“關璐,你真的就不能再給我一個機會?”
我走進電梯,按下鈕,“我們是不可能的。”
電梯門緩緩關上,他伸出手臂把它擋住,“你還在喜歡程明浩嗎?”
我不說話。我們僵持了半分多鍾,終於杜政平把手縮回去,電梯門合攏。
晚上,他打電話過來,聲音聽上去很沮喪,有幾分醉意。
“你喝酒了?”
“啤酒,” 他說,“今天下午很對不起。”
“你沒有什麽需要對不起的。”
他告訴我,在紐約實習的時候,認識了一個女孩子,也是實習生,性格開朗,會煲很好喝的湯,他們關係不錯,他喝過幾次她煲的湯。那個女孩子很希望他能回紐約工作。
“我想,要是回了紐約,大概會去追她。”
“那你為什麽還來問我?”
“我希望你能拉住我。如果你不要我去,我就不去。”
“你這樣對人家不公平。”
他苦笑一聲,“我顧不得那麽多了。”
九十七
“她可能比我好。”
“那你告訴我,我到底什麽地方比程明浩差?”
“人和人是不能比較的。”
“所以你和她是不能比較的。” 杜政平雖然喝得半醉,腦子卻很清醒。
我無言以對。
“關璐,” 他幾乎是在哀求,“你真的無所謂?”
我想了很久,終於說“對不起。”
電話掛斷了。我靜靜地坐了一會兒,突然流下眼淚來。我知道,這一次,是徹底把他放走了。從今以後,他不會再等我。當他的愛不再是壓在心頭的重擔,我開始懷疑那顆輕飄的心裏麵還剩下些什麽。輕,究竟是不是比重更加容易承負?
我做對了嗎?
鄭瀅對這件事情的評價是“杜政平被你氣昏了頭”。她扼腕歎息,“男人怎麽能跟女人攤這種底牌呢?唉,說到底,他還不夠成熟。”
鄭瀅說,“我現在終於明白為什麽以前談戀愛老是失敗,就是因為談來談去,找的男人都還不夠成熟,而我自己呢,恰恰屬於早熟的類型。書上說,最理想的組合應該是女人的年齡為男人年齡除以二再加七,那麽我今年二十三歲,就應該找三十二歲的男人談戀愛。”
“老得可以煲湯了。”
念大學的時候,我覺得高年級的人老得可以;後來,“老”用來形容所有二十五歲以後的人;終於有一天,等我不再說這個字而用“成熟” 取而代之,我明白,自己開始變老了。嫌別人老,是不應該的,因為每一個人都會老。
“懂什麽,男人的魅力要三十歲以後才完全顯現出來,二十幾歲,那叫愣頭青。平心而論,杜政平在愣頭青裏算是很不錯的了,不過,愣頭青到底還是愣頭青。”
“不對,照你這麽算,女人隨年齡的增長,找的男人會越來越老,比如說,三十歲的女人應該配四十六歲的男人?你哪裏看來的?”我開始懷疑她資料來源的可靠性,“我看,那本書八成是個老男人寫來花女人的。”
“我覺得很有道理啊,至少可以增強女人的緊迫感,減少社會上的老處女。”
+
“你不是說過好男人像新鮮羊角麵包大家搶,等到三十多歲,老早被人家搶掉了吧。”
“真要夠好,我難道不能再搶過來?” 我服了她。
十一月底,杜政平在中國學生會的郵件列表上發廣告賣東西,他果然要去紐約了。後來,我收到他的一封電子郵件,裏麵是一個鏈接,下麵用大大的字寫著 “Goodbye 關璐”。
我點進那個鏈接,是一首歌,張信哲的“且行且珍惜” 。
在張信哲的歌當中,“且行且珍惜” 大概是唯一一首不那麽感傷的離別之歌。或許因此,他曾經為我點過這首歌;後來,我們在這首歌的陪同下開始了一段失敗的戀情;現在,他又借這首歌來為我們之間畫上句號。
我看看電腦上的日期,十二月十九日,在中國,是十二月二十日了。這一天,澳門回歸祖國,而杜政平做了一個決定,要把他心裏關於我的那一部分割舍掉。
我會後悔嗎?
九十八
這一年的寒假格外冷清,室友回國探親去了,我一個人蜷在沙發上看書、看電視、聽音樂,百無聊賴。跑出去轉轉,空氣幹冷,樹上的葉子掉光了,校園裏難得看見個人,有一種急景凋年的感覺;冷風鑽進鼻子,一路酸得眼睛都睜不開,於是又蜷回沙發上去,像一隻刺猥。
鄭瀅打電話來說舊金山在下雨,已經一連下了幾天。
她抱怨,“簡直像在整個城市上空裝了個淋浴噴頭。”
我在想,舊金山下起雨來是什麽樣子呢?等雨下完後,天上會有一道彩虹嗎?
空調功率不足,我打開電爐,把手放在上麵烘。我從箱子裏找出一條長及腳踝的厚羊毛裙子,紅黑格子,不是徹底的紅也不是徹底的黑,絨絨地交織在一起;還是好幾年前流行格子裙的時候和鄭瀅、其馨一起去買的,不過隻穿了一次,因為我個子矮,並不適合穿長裙。
我終於明白自己當初何以一定要把這條明知不會穿出去的裙子帶來美國:此刻,我穿起它,厚厚的絨毛輕輕軟軟地覆蓋著我的腿腳。在這個沒人看、沒人理、也沒人抱的冰冷冬日裏,它慷慨地提供了一個懷抱,虛幻,卻溫暖。
鑽進被子裏,突然看見桌上的那一小瓶海鹽。我把它打開,貪婪地嗅著它的清香,猛然想到,程明浩把這個小小的瓶子裝進紙盒寄給我的時候,他心裏其實是喜歡我的,隻是他沒說,我就不知道,他沒說,並不等於他沒有喜歡過我。我的心裏泛起一種辛酸的甜蜜,或者說是甜蜜的辛酸。
至少,不完全是我的一廂情願。有些東西,的的確確存在過。
這個時候,有人打電話來,我以為又是鄭瀅 --她現在大概也悶得慌,越來越喜歡煲電話粥。然而,話筒裏傳來的聲音讓我手一抖,把裝海鹽的瓶子打翻在被子上,五顏六色的小顆粒稀裏嘩啦滾得滿床都是。
我急忙用脖子和肩膀夾住聽筒,一邊慌裏慌張地想把那條支離破碎的彩虹收拾起來,仿佛他在那頭能看見我剛剛闖了禍。
程明浩的聲音聽上去既遠又近,“現在不會太晚吧?”
“不算晚。”
“你好嗎?”
“嗯,還好。你呢?”
“我也還好。”
“有什麽事嗎?” 我問他。
“沒什麽事。就是,” 他的聲音有點不大自然,“想…知道你好不好。”
“我很好,” 我一邊心不在焉地說,一邊把一大堆攏在書上的鹽粒倒回去,可惜的是,彩虹已經不可能還原,瓶子裏不過是一堆五顏六色、雜亂無章的顆粒在絕望地瞪著我,讓我跟著一起絕望。
“我把你送給我的那瓶海鹽打翻了。” 我突然對他說,並且毫無征兆地哭起來。哭得越來越凶,連我自己都不知道該拿自己怎麽辦。
他試圖安慰我,我心急如焚,隻是在想怎樣才能把眼淚止住。
從幼兒園開始,我就不願意當著男生哭,現在,卻在程明浩麵前淚流成河;曾經也當著杜政平哭,為的,其實也是程明浩。
“對不起,我要睡覺了。” 我生怕自己的眼睛和舊金山的天空一樣變成淋浴噴頭,稍稍平靜下來就把電話掛了。
哭完以後,我很沮喪。為一個人流眼淚,有了第一次,就很容易會有下一次。
第二天,我打電話想告訴他我昨天哭隻是因為心情不好,可是他不在。
第三天早上,我剛起床,門上的對講機響了,我去接,是一把既遠又近的聲音。
怎麽可能呢?
九十九
我穿著拖鞋跑下去,隔著大門上的鐵格子看見一個穿著深灰色大衣的人在朝我微笑。真的是他。
我紅著臉飛快地打開門,卻一下子局促起來,不知說什麽好。
“你跑來幹什麽?” 我問程明浩。
他扁扁嘴,輕輕地說,“我來讓你一眼看到底。” 樣子有點像做了錯事的小學生。
“我又沒說要看你。你有什麽好看的?” 我低下頭把右腳踩在左腳上,再放下來,把左腳踩在右腳上。
“我來都來了,就馬馬虎虎看一下,行不行?” 他走近一步,牽住我的右手。
“不行。” 我把手往回抽,抽到一半,又慢慢地放了回去。記得鄭瀅說過這樣會“跌身價” ,我才不管呢,天那麽冷,而他的手那麽大那麽溫暖。於是,我小心翼翼地讓他握著,發現自己還是很愛他。千真萬確,毋庸質疑。
“你怎麽來的?”
“開車。”
“這麽遠!你開了多久?” 我很驚訝。
他從大衣口袋裏掏出一張紙,是從mapquest.com上麵打印下來的,從舊金山到拉斯. 克魯斯的行車指向,上麵密密麻麻,最下麵寫著“預計時間:17小時零2分鍾” 。
“再加上一個小時,因為我轉錯了一次彎,費了好大功夫才繞回去。當然,不是連著開的,中途睡了一覺。”
“你到底跑來幹什麽?” 我抬起頭盯著他的眼睛。
他很溫柔地看著我,“我想見你。”
“就因為我在電話裏哭了?其實,我那天並不是… ” 話還沒說完,他已經把我攬進懷裏,“我很想你,一直都很想。”
他緊緊地抱著我,我簡直不敢相信這是真的。
我曾經想過,假如有一天他來找我,一定要好好地把他罵一頓,至少把所有的委屈和後悔都吐出來。現在他真的來了,離我這麽近,我卻一點都不想罵他。我變得隻會很沒出息地傻笑,一句話也說不上來。
他一來,所有的委屈和後悔就都找不到了。
原來他一直都在我心中,隻是被隔離起來,並沒有徹底刪除。現在隔離一取消,頃刻間,他又充滿了我整個心靈,讓一顆心變得沉甸甸的,感覺非常厚實。謝天謝地我沒有把他刪除掉。
“你會嫌我太矮嗎?” 我問他。
“我還想知道,你會不會嫌我太高呢。”
“當然會,知道嗎,個子越高的人越遲鈍。” 我終於又會說話了。
“為什麽?”
“個子越高,頭腦離心髒的距離就越遠。心裏想什麽,反映到頭腦裏去花的時間就越長。” 我一本正經。
“歪理十八條。” 他把我抱起來,讓我那兩隻穿著毛絨拖鞋的腳站在他的腳上。我看見他嘴裏在嚼什麽東西。
“你在吃什麽?”
“口香糖。不好意思,今天早上沒找到地方刷牙。所以建議你暫時離我遠一點。” 他調皮地眨眨眼睛。
我勾住他的脖子,把臉頰埋在他的頸窩裏。
“喂,很冷的呢。”
“我不管。你長那麽長的脖子,就是給我取暖用的。”
那一刻,我希望他永遠不要離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