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媽媽,近媽媽
─雅非─
我的很多朋友都知道,我有一個來自中國廣西的小女兒。她的英文名字是露依莎(Louisa)。露依莎今年八月就七歲了,我們領她的時候,她剛滿一歲。也就是說,我們和露依莎已經一起渡過了六個年頭。在這六年裏,露依莎慢慢長大,我們逐漸成熟。我們無法想像沒有露依莎的生活;我們從心底裏感到,領養露依莎是發生在我們生活中最最美好的一件事。露依莎以她無比的活力和魅力,成了我們家所有人最喜愛的孩子。
幾乎所有我認識的中國朋友都告訴我,最好不要告訴露依莎她是領養的。而幾乎所有我認識的美國朋友都告訴我,要在露依莎還小的時候就告訴她她的身世。我呢,自然是聽從了美國人的勸告。倒不是因為我不相信我的中國朋友,而是因為既便我不告訴她,她也會知道,因為隻要她跟她爸爸在一起,人們一眼就能看出來:一個高鼻子、深眼窩、白皮膚,一個矮鼻子、淺眼窩、黃皮膚──藏不住嘛。
露依莎喜歡聽故事。我們最喜歡講的故事是她從中國來到我們身邊的故事。每次講,每次都有更多的細節,因為有不少細節都是在講的過程中被回憶起來,在講的過程中變得越來越清晰了。露依莎對自己的故事熟悉極了,她時常在我們給她講故事的時候插話提醒我們一些細節。比如,我講到我們日日夜夜地盼望她的到來時,她就會說,你在枕頭底下壓了六個“worry dolls”(拇指般大小的彩色木娃娃;領養機構的工作人員告訴我它們能幫助我減輕等待期間的心理負擔)。比如我講到那天接到那個激動人心的電話時,她就會說,電話打到Nantucket去了(Nantucket是波士頓南部的一個島,我們每年夏天在那裏渡假)。比如,我講到我們手忙腳亂地拆開一個信封,在信封裏發現一張極小的照片時,她就會說,照片上我伸出一點舌頭(我媽媽看到照片時,指出這一點,有點擔心)。我講到我們急急忙忙去采購、打包,她就知道我們買了她至今每天睡覺還要抱著的那個綢布娃娃;我講到我們在到達旅館的當天就見到了她,她就知道她爸爸由於過份激動連攝像都忘記了,所以我們的錄像片上就沒有那個“曆史鏡頭”;我講到我們在回家的飛機上大部份時間都抱著她在機艙的過道上走動,她就知道那是因為她感到了“ear sting”(不知道這個她是聽我說的,還是她自己真的記得那種感覺);我講到她在機場受到她爺爺奶奶迫不及待、熱淚盈眶的“接見”,她就知道指著那張照片,因為那照片得背景上有一個電子鍾,記下了當天的日期和時間。(我每次講,都強調那個碰巧闖入鏡頭的電子鍾的重要意義。)
這些細節我們零零星星地給露依莎天天講、月月講,一眨眼就講了整整六年。除此之外,我們還有意帶她看一些有關孤兒成長的經典影視藝術作品,如《安妮》(Annie,這是露依莎的最愛,我們帶她看了舞台劇、電影,還常給她在車裏聽這個故事和音樂)、《斯徒爾特·李陀》(Stuart Little,這是露依莎的第二最愛)、《奧列弗》(Oliver Twist)等等。
經曆了如此頻繁、持續的“灌輸”或“熏陶”,露依莎應該多少知道一點自己的身世了吧?從理論上講,是這樣。但實際上卻不是那麽回事。我私下裏很清楚我講給她多少,告訴她多少,也很清楚她知道多少,理解多少。我講給她很多細節,卻有意省略了一個至關重要的細節。這個細節是整個故事的開端,是整個故事的關鍵。我一直在推遲將這個細節交付於她,是因為我覺得她一直年齡太小,還沒有能力理解這個細節所包含的複雜意義。這個細節就是:在中國,有一位母親給了她生命;在中國,這位母親出於某種原因將她遺棄。這個細節,我說出來都覺得太沉重了,更不要提給一個年幼的孩子講述了。
現在,露依莎快七歲了,對事物的理解力比以前強多了。我就想,或許到了該跟露依莎“攤牌”的時候了。我自己對這方麵的留心探索和旁人的經驗都告訴我,如果在孩子進入青少年時期再“攤牌”,那就會使他們有上當受騙的感覺,他們就會產生逆反心理。也許那些過來的人們是對的。也許,我應該早一點把那個沉重的事實教給和交給她,讓她帶著這個事實長大,那麽,這個事實就會自然而然地成為她人生的一部分,就像她的鼻眼手腳是她身體的一部分一樣。
這個信念,或者說願望,使我決定利用春假的時間,集中精力解決跟露依莎“攤牌”的問題。我從圖書館借來一大摞有關領養孩子的書,有成人的書,也有兒童的書。成人的書我看,為的是給自己準備些精神食糧。兒童的書我念給露依莎聽──露依莎已完全可以自己讀書了,但我決定這些書還是我跟她一起讀的好。
有一本書叫《我的永久家庭》(My Family Is Forever),書裏講有的家庭是通過生育組成的,有的家庭是通過領養組成的;有的家庭的子女長得像父親或者母親,有的家庭的子女長得不像父親或者母親…… 這些我都毫不猶豫地給露依莎念了、解釋了。書裏又說,那被領養的小女孩有一天突然想到自己的親生母親是不是也像自己一樣有滿頭的黑發。念到“親生母親”(birth mother)的時候,露依莎插問:“What’s that?”我按著書上的說法,照葫蘆畫瓢地對她說:“就是在肚子裏懷那個小女孩的媽媽。”(The mother who grew the little girl in her tummy。)說完,我意識到自己停頓了、猶豫了…… 露依莎呢,隻“噢”了一聲,就沒有再問下去。我則鬼使神差地匆匆翻頁,繼續念了下去。
我嘴上念著書,腦子裏卻炸開了鍋:我不是想攤牌嗎?這不是一個很好的機會嗎?露依莎的反應說明她隻是把書上的故事看作是別人的故事,我不是完全可以抓住這個時機,“乘勝追擊”,幫助她聯想一下自己,告訴她,她也有一個在肚子裏懷她的媽媽呀?然而,我卻沒有這樣做。我隻感到心底裏有一個阻力,它使我在那個思路上止而不前,它讓我莫名其妙地半途而廢、前功盡棄……
還有一本書叫《遠媽媽,近媽媽》(Mommy Far, Mommy Near)。書裏講,一個叫伊麗莎白的中國女孩,她的養母告訴她說,她有一個近在眼前的美國媽媽,還有一個遠在天邊的中國媽媽。她從她的近媽媽嘴裏得知,她的遠媽媽也非常愛她,但不能養她。有一天,伊麗莎白在操場上玩。她看到一個中國母親帶著一個和她一樣的中國女孩。她坐在滑梯頂上向她們招手,可她們沒有看到她,也沒有理睬她。伊麗莎白心痛地獨自坐在滑梯頂上沉默了許久,直到她的近媽媽走過來擁抱她、安慰她。念到這兒,露依莎說:“She was sad。”我隻說了聲:“是的”,便很快地又念下去了。
這一次,我沒有停頓;我竟比前一次更加倉惶地逃過了這一段。我需要看到故事的結局──那個一般來說比較令人滿意的結局。然而,即使是一個滿意的結局,對我也已經太晚了:在那一霎那,我閃電式地經曆了猶疑、混亂、傷心等種種心情,我也閃電式地做出了一個新的決定。我決定,暫時不跟露依莎“攤牌”了。我不願她這麽小就經受如此的心靈創傷,更不願她這麽早就開始帶著這個創傷成長。同時,我也知道了自己為什麽在念《永遠的家庭》的時候沒有抓住時機,“乘勝追擊”了。那是因為我不知道露依莎有沒有能力接受兩個媽媽的概念,我更不知道我有沒有能力把握將露依莎在感情上從我身邊推向另一個母親以後的那種局麵。
現在我才明白,給孩子講明身世這件事,真是說到容易做到難──非常之難!我這輩子還從來沒有碰到過這麽難的事情!
要是我們生活在一個與世隔絕的地方,我就會選擇永遠不告訴她,因為我永遠也不願把心愛的露依莎從我身邊推向一個沒有名字、沒有相貌並無從得見的“遠媽媽”,我永遠也不願讓即天真爛漫又聰明自信的露依莎體會到被遺棄的滋味,我永遠也不願看到露依莎為了自己的身世而不解、疑惑、失望和痛苦。
然而,這一切的不願都不能“如願”。我可以選擇現在不講,但我不能選擇永遠不講。我可以保證她現在不痛,但我不能保證她永遠不痛。或許晚講不如早講,或許長痛不如短痛,或許……
從現在起,我將每天都麵臨“攤牌”的挑戰,直到我講出的那天。這一次經曆使我懂得,孩子和孩子不同,母親和母親不同,各個孩子和母親之間的關係更不同。我前麵沒有一個可以完全效法的榜樣。我必須依靠自己──依靠對女兒的愛和對周圍事物的敏感和直覺,去體察最佳的心情,去選擇最好的時機和環境,把這張牌攤開。
朋友們,我知道你們也許幫不了我什麽。但是,我請你們為我祝願,為露依莎祝福。請你們願我“心想事成”。請你們祝露依莎永遠不悲傷、不痛苦,祝露依莎永遠幸福。
(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於美國麻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