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楓雨: 我所認識的同性戀

(2004-07-03 15:59:16) 下一個
我所認識的同性戀 ----楓雨 來美國後的第一個感恩節,應朋友邀請來到堪薩斯州的一個農場。主人是一個三十來歲的婦人,叫蘭達(Ronda)。她穿著牛仔衣褲,皮膚黝黑,說話粗聲粗氣,象個男人。我以為這是在農場幹活的結果。她很熱情地和朋友打招呼。見到我,問我叫什麽名字。我說叫我珍吧,她說你的真名字叫什麽呢?我告訴她,她努力學習了半天,後來我才知道美國人為了表示友好和尊敬,才會叫你的真名字。可是我的中文名字實在拗口,實在難為她了。最後她說,我還是叫你珍妮吧! 這是一個晴朗的早晨,我幾乎忘記了美國中部的雪。眼前是狗吠雞啼。放眼是開闊的牧場,遠處是山坡和馬群。蘭達很友好。她說她還有一個房車。她父母在世時,曾有400多英畝的土地,後來賣掉了許多。她自己是注冊護士,所以並不種地,因此牧場就荒蕪了。但她還有三匹馬。朋友嚷嚷著要騎馬。蘭達先很嫻熟地騎馬溜達了一圈。然後讓朋友騎。輪到我時,她把我扶上一匹高頭大馬,說,這匹是最溫順的。然後她牽著馬韁繩,告訴我騎馬的要領。她說你不能讓馬感覺出來你是個新手,不然他會欺負你。你要用力蹬住馬鐙,要馬跑的時候要夾緊馬肚,不要使勁拽馬韁繩,要有鬆有馳……她一邊說,一邊把住我的腳,讓我能夠踩緊。然後她撫摸了一下馬頭,好像在跟馬說話,就鬆開了韁繩。馬輕輕跑起來了。她在後麵不停地囑咐我,要快就夾緊馬肚子。我開始不敢,後來漸漸熟練了,就試著夾緊,果然,馬小跑起來,在牧場上輕馳,我很興奮,過了回大俠的癮。 一天客人不斷。來的人都帶來一個點心之類,大家坐著閑談,也不用主人招待,自己想吃就吃,想喝就喝,聊夠了就走,走的時候每個人都擁抱告別。我們從上午就開始做飯,朋友和我幫助蘭達做沙拉拚盤,但那個巨大的火雞烤到下午才好,因為它實在太大了。 來的客人真是形形色色,讓剛來美國不久的我大開眼界。主人蘭達有兩個孩子,沒有丈夫。客人中有一個Native American,長得很漂亮,有個女兒,然而她和丈夫分居,和另一個男人住在一起,又生了一個男孩。和她談話,她沒有什麽曆史歸屬感,我覺得一個人沒有曆史,未免有點悲哀。還有一個客人叫朱迪的,她有兩個不同父親的女兒,但她已經離婚。帶我來的朋友是個單親媽媽,有個兩歲的女兒。我忽然發現這裏隻有我一個人是有丈夫的,不禁覺得很滑稽。 朋友告訴我蘭達是一個同性戀。可同性戀怎麽會有孩子呢?她的女朋友是怎樣一個人呢? 晚上來了一個女客叫莫麗絲,我猜到她就是蘭達的女朋友了。果然不錯!莫麗絲丈夫死了,有一個五歲的男孩。而蘭達有一個十六歲的男孩,還有一個十二歲,是和另外一個男人生的。 蘭達發現自己是同性戀的時候很惶恐,她自己也不想如此,她曾試著和一個男人結婚,生了一個孩子,可是她發現自己無法和丈夫生活,一年後就分手了。她的第二個孩子是被強暴後懷孕生的。我才明白,有些女同性戀之所以有孩子,是這個原因。可到底什麽原因導致蘭達成為同性戀呢?也許和她的童年有關,因為她有五個哥哥,她從小就是和哥哥們在牧場上摸爬滾打,練就了健壯的體格和豪放的性格。可這就會使人成為後天的同性戀嗎?不得而知。現在,蘭達和她的女伴莫麗絲相處的很好。兩個人卿卿我我,象一對熱戀中的情侶。朋友們友好地開她倆的玩笑,她倆也不在乎,仍然依偎在一起。看著她們幸福的樣子,怎麽也和以前聽來的那些汙七八糟的同性戀事件聯係不起來。一點也不讓人覺得反感,而是覺得很自然般配。正像這簡單卻純樸的農場一樣,透著一種不含雜念的氣息。 在中國,有許多夫妻雖然生活在一起,可是隻不過“搭幫過日子”罷了,很多是為了孩子才同在一個屋簷下。而美國則不同,校園裏我認識的幾對感情很好的教授夫妻,互相很有默契,也都自豪地談起孩子。可仔細一聽,才明白他們的孩子都是各自的。也就是說,他們都是離異後又重新組成的家庭。但他們都不忌諱各自從前的孩子,相互之間的坦誠和恩愛溢於言表。讓我即感慨又羨慕。 愛的定義到底是什麽?是為愛犧牲,還是享受?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也許會有不同的解釋。但我想,有一點是共同的,就是希望愛,永不敗落。 200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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