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蕩北美

在美國,忙忙碌碌地求生存,謀發展,我雖一直想寫些什麽記下這些年的心路曆程,可還真不曾想過要寫成一本書。但經過9。11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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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孩子是父母的財產, 附庸, 工具

(2005-12-29 15:10:24) 下一個
中國孩子是父母的財產, 附庸, 工具

文章來源: 不寐任

中國的孩子沒有可能個個享受“掌上明珠”的待遇。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點:

第一 孩子是父母的和家庭的財產。即財產論。

雖然在中國的傳統中,個人從來都隻是家族的附庸,為家族的利益服務,為家族的興旺生存,個人價值得不到重視和體現,但兒童的處境猶為嚴苛。舔犢之情,這是所有動物的共同天性,人當然也不例外。但人被社會化之後,他的天性也被社會化。愛孩子原本應該是發自本能的、毫無功利性的、無條件的,愛是一種心理需要,一種人類自身無法控製的本能。但當把孩子當作自己的所有物,而且是有利可圖的、有升值潛力的所有物時,愛就變質了。父母愛護自己的孩子,這是真的:與愛護自己的財產一樣。孩子與財產具有同樣的性質:都是“我的”,都是“屬於我的”,都由我支配、由我控製、由我處置。孩子當然地被剝奪了自己的自由意誌,他沒有自己,隻有父母、家庭,家也是父母的家,而不是孩子的家。孝道的本質就在於為這種不合理提供理論依據和道德保護。

在國人的傳統觀念中,“傳宗接代”和“防老”是“養兒”的兩個主要目的。這就意味著:養孩子是一項投資,是一項任務,是為目的服務的,而不是源自本能的對孩子的愛,不是源自對生命本身的尊重和珍惜;孩子是實現目的的手段,而不是目的本身,他是物化的存在。誠如魯迅先生說:“所有小孩,隻是他父母福氣的材料,並非將來人的萌芽。”

我們不能一味抹殺父母對孩子的愛中有本能的成份、有無私的成份,但在這種觀念熏陶下,很難有人能夠幸免被這種觀念所影響。投資心理一旦產生,愛就會打折扣,愛的方式也必然會出現問題。(也隻有做了父母的成人才會毫無羞愧地說:打是親,罵是愛。有哪個做兒女的敢反過來對父母也說一句“打是親,罵是愛”的呢?)既是投資,就是為自己的投資,利益主體是自己,服務對象是自己,父母所應有的、天經地義的責任被忽略或被異化,孩子的利益必然被忽視,孩子作為生命個體所應有的尊嚴被犧牲;既是投資,就希望更高的回報,以最少的投資獲得最大的回報,這是投資的最基本常識,也是投資的本質。

父母的投資是:首先是生,這可能是世界上最低投入、高產出的生意了。一次歡情,製造了一個生命,對於母親,尚有十月懷胎和生產的辛勞;對於父親,僅僅是一次歡娛而已。但由此就擁有了對一個生命的支配權。其次是養,養應包括兩方麵,一是養身,維持肉體的生存;一是養心,即涵養心靈,使形成健康的人格。養身容易,隻要不是過於貧困(所以哪怕窮到家徒四壁,依然不懼於多生),維持一個生命的生存還不是一件困難的事;養心很難,因為要付出很多的心血。而在父母的觀念中,養就是養身。而心,不但被忽略,甚至有可能是刻意被忽略,或使之處於休眠狀態。心難養,特別是心若得到發展,那麽它將追求自己的本質:自由。即自己支配自己的權利,自己決定自己的權利,對於任何試圖控製它的力量必將進行反抗。這對投資者來說當然不是一件符合投資原則的事,投資者要的是對資本的絕對支配權。養心這樣既吃力又不討好的事自然無人願意去做。

因此省力又高回報的方法是:控製孩子,控製他的身(如父母在,不遠遊),也控製他的心,使孩子以父母的意誌為意誌,以父母的準則為準則,沒有個人意誌,做父母的以愛為柵的囚奴。

父母就是以這樣的投資獲得了對子女的所有權和增值的無限可能性。

第二 孩子是父母的附庸。即非人論。

這與“財產”觀是一致的。中國文化是以家庭倫理為核心的,而孝道又是一切倫理的基礎和最高規範。孝道被強調到極端和變態的程度,所謂“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並不是說說而已,雖然“父叫子亡”的機率是非常之小,但“君叫臣死”卻是相當普遍,兩者相提並論,是因為都被認為是天經地義。對孝的規定是非常具體而微的,我們甚至也提“父慈子孝”,但實際上對“父慈”是幾乎沒有什麽要求的,也罕見記載。本來,在兒童與成人的關係中,兒童是弱勢群體,輿論和道德的關懷應傾向兒童。但我們的傳統卻把責任和義務一股腦兒推給兒童,把兒童對父母應負的責任、應盡的義務做了長篇累牘、巨細無遺的規定和描述。父母對子女卻隻講權利,不講責任;隻有恩情,沒有義務。父母賦予孩子生命,這就是父母對孩子的最大和最高的恩情,是孩子終其一生都報答不盡的。而父母僅僅因為給了孩子生命,就擁有了對孩子生殺予奪的權利。孩子隻能無怨無悔地忍受,而不可以有任何的反抗甚至不滿,否則就是大逆不道。所以舜的親生父親屢次三番要置舜於死地(按史書所載,直接害舜者是舜的繼母和弟弟象,但他們的行為是得到父親的默許和鼓勵的),舜不但毫無怨言,而且孝心始終不改,於是他成為道德典範,還被選為最高權力的接班人。千百年來,人們推崇舜,但似乎沒有人想到譴責舜的父親,可能因為他的行為不但成就了舜,成就了中華民族的一個道德典範,更關鍵的是,人們認為:他有權利這麽做,一個父親有權利隨意處置自己的孩子;即使做錯,也不可以批評和質疑。

《二十四孝》是中國曆史上一部重要的“德育”教材,對中國人觀念的影響特別是“孝”觀的影響是巨大的。其中有一則故事“郭巨埋兒”:

“漢郭巨家貧,有子三歲,母嚐減食與之。巨謂妻曰,貧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兒可再有,母不可複得。妻子不敢違巨。巨掘坑三尺餘。忽見黃金一釜。上雲:天賜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可奪。”

我把這個故事講給8歲的兒子聽,當他聽到郭巨對妻子說“咱們不如把孩子給埋了吧。”時,霎時變了臉色,一拳砸在桌子上,厲聲說:“可惡!簡直比希特勒還可惡!比惡魔還要壞!”我告訴他:“郭巨是曆代孝子的典範,大家都要向他學習的。”他大怒:“是誰?誰讓我們向他學,我就把他活埋了!”

兒子反應如此激烈,有些出乎我的意料,但也難怪,因為被埋的正是他的同類,所謂唇亡齒寒。今天的他可以對這個“孝行故事”表達他的憤怒和反對,但數千年來,一代又一代的孩子把它奉為經典、奉為楷模來拜讀。不知他們在讀的時候,是不是內心充滿恐懼,擔憂著自己有一天也會被活埋?魯迅給了我們一個回答。他在《二十四孝圖 》(《朝花夕拾》)中說,他小時候讀了“郭巨埋兒”之後,“我已經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並且怕我父親去做孝子了。家景正在壞下去,常聽到父母愁柴米;祖母又老了,倘使我的父親竟學了郭巨,那麽,該埋的不正是我麽?如果一絲不走樣,也掘出一釜黃金來,那自然是如天之福,但是,那時我雖然年紀小,似乎也明白天下未必有這樣的巧事。 ”

最可怕的還不是郭巨埋兒這件事本身,而是千百年來人們對郭巨行為的頌揚和對郭巨之子處境的冷漠。當人們對郭巨鼓舞讚揚、猶如慶祝一次千年盛會的時候,有誰看一眼那個被冷落在一邊、瘦弱的小身子在恐懼中瑟瑟發抖的、無辜而可憐的三歲的小生命?有誰把他看作一個活物?他是一條命,一個生命,會跑會跳、會說會笑,他有自己的眼睛來看世界,有自己的嘴巴來表達自己;他有自己的頭腦,有自己的想法;他會依偎在你的身邊尋求保護和愛撫,也會用他明澈的眼神和稚拙的小手安慰你的憂傷。可是他差一點兒被活埋(事實上也許真被活埋了,那個光明的尾巴,有誰相信呢?也許是後人為了減少一點盛宴中的血腥味,或實在不忍心活生生地用黃土去窒息一個小生命的呼吸,又或者是為了鼓勵更多的人向郭巨學習,種種原因,才有了那個尾巴),就為了省下他口中的那點兒有限的口糧以供養大人。他是他父親手中的一張牌,是中國千年曆史吃人盛宴中的一道菜,是鼓吹孝道的強勢群體的一個道具。他惟獨不是人。從郭巨的角度看,他的身份是“郭巨的兒子”,郭巨因此而偉大;從他本人的角度看,他是物,沒有意誌、沒有生命,甚至就是不存在。他發不出自己的聲音,也不允許他發出自己的聲音。試想一下,如果他能,他會發出怎樣的聲音呢?

如果說,這隻是一個編造的故事,不足為信,那麽,史書將提供佐證來證明它的真實。中國曆史似乎總是與天災人禍相伴,洪災、旱災、蝗災以及戰爭,每次災難最嚴重時,史書上會一本正經地記下:民“易子而食”。曆史並沒有為這些被父母吃掉的孩子(雖然不是被自己的父母直接吃掉的,但卻是自己的父母把自己交到另一個孩子的父母的手中說:“給你,吃掉我的孩子,讓我吃掉你的孩子。”而另一個孩子的父母欣然同意地把自己的孩子交了出去。也許我寫出“欣然”這樣的詞太殘酷和惡毒了,沒有哪個父母在把孩子交給別人吃掉時是欣然的,況且他們也餓得沒有力氣、沒有心情欣然了。但從情感上,無論他們是怎樣的可憐,我也無法對他們產生一點點的同情和諒解。我寧願看到他們和自己的孩子一起餓死。)灑一掬憐憫的淚,也沒有人對這種現象提出非難。沒錯,“易子而食”的確是人類災難的極頂,是非想辦法解決問題不可了。但要解決的不是兒童的處境問題,不是使兒童免於被吃的命運,而是成人的溫飽問題,是使成人免於必須通過“食子”來解除饑餓。在這裏,被食的“子”不是同情對象,“食子者”才是:瞧,他們多餓呀,連自己的孩子都吃掉了!似乎當成人的饑餓達到一定程度時,“食子”就是必然,這是正常的、可以理解的。而孩子既然“身體發膚,受之父母”,是父母身上掉下來的肉,被父母吃掉,似乎也是天經地義的。

“易子而食”已令人憤怒了,而猶為令人憤怒並使人對人類失去信心的是曆史以及整個民族對食人者的原諒和對被食者的冷漠。

中國還有一個國粹是“割股療親”,且不論這種行為的愚昧和殘忍,要問的是:“割股”者是誰?被療救的“親”又是誰?翻遍曆史會發現,前者總是為人子女者,後者總是為人父母者。

孩子在整個社會的眼裏都不是人,兒女在父母麵前永遠都是長不大的孩子。

第三 孩子是父母實現自己心願的工具。即工具論。

孩子是父母手中的工具,傳宗接代、光宗耀祖的工具,養老的工具。“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使這個工具更好用,發揮更大的作用,是需要對工具進行打磨和改造的,途徑就是教育,更確切地說是讀書,教育一詞是現代社會的概念。

中國是個官本位的國家,今天知識分子成為一個熱點話題,我們討論中國知識分子(也就是古代所說的文人)的曆史,但我以為,如果嚴格按照知識分子的定義來判斷,中國並沒有純粹意義上的“文人”,隻有“文官”。讀書首先不是為了追求知識(中國傳統教育中本來就沒有多少知識可言),追求真理,而是為了做官。做了官才能衣錦還鄉、光宗耀祖,為人的莫大榮耀無過於此。當劉邦唱起“大風起兮雲飛揚,威加海內兮歸故鄉”時,是怎樣的顧盼神飛、誌滿意得啊!士人階層的興起和繁盛起於先秦,仕途是他們無一例外的首選,諸子百家的言論家家都是統治術,即使是被認為“出世”思想代表的老莊之學,原來也是精辟的入世之術,是貢獻給統治者的。隋朝以後,官位不能世襲(一個例外:皇帝),隻有走科舉的路子。而讀書人除了做官,也實在沒有其他出路。但一旦金榜題名,那就意味從此出人頭地,封妻蔭子、光耀門庭、光宗耀祖,《儒林外史》中記載得非常生動。這種選拔製度看上去應該是較為公正的,畢竟是“考試麵前,人人平等”。但專製體製決定了它一切行為的出發點是為了鞏固自己的統治、維護專製者的利益,教育製度的選擇當然是愚民政策,以開啟民智、張揚個性、培養全人為目標的本質教育與這種體製是矛盾的。因此,科舉製度表麵上的公正被它的考試內容和方式抵消了。想起來真令人後怕,兩千年的文明史,我們竟是在那幾本書中度過,不要說超越和發展,越雷池一步也是不允許的。我們咀嚼前聖先賢的言行,揣摩他們的弦外之音,做成一篇沒有自己的文章,這就是教育。教育墮落為訓練,訓練的內容也僅僅是一種沒有自我的表達方式。教育的目標就是把聖賢的思想(經過曆代統治者、曆代經師的闡釋和篡改之後,究竟還有多少思想的成份,實屬可疑)換一種方式來表達。

這是一種沒有“人”的存在的教育(如果也可以稱之為教育的話),目的隻在於訓練出一個能夠實現父母心願、實現家庭利益的工具。這種教育下的孩子活得非常苦,成人也知其苦,所以說“學海無涯苦作舟”。但這苦是成就一個人所必須的過程,或者說,是為了使工具更好用而必須經曆的打磨過程。“苦”是實現孩子工具價值的途徑。於是“苦”被接受,甚至被讚美。父母即使本能地心疼孩子,但在這種觀念的影響下,在對工具價值的期待中,也隻好扳起麵孔,直到變得麻木和心安理得,並理直氣壯地或者是無奈地成為幫凶。孩子長大了,也許成功,也許不成功,但他們一旦翻身當了父母,是不會因了自己的受苦而對自己的孩子多一些憐憫和寬容的。每一代孩子和父母都在重複著父輩的足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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