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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國隨筆:太公分豬肉

(2008-02-22 21:34:35) 下一個

廣東有句俗話“太公分豬肉”,源於舊時習俗。就是過去宗族祭祖後由德高望重的男性老者分豬肉給家族男性成員,現在也是賦予新的時代意義,譬如演藝圈頒獎,市場劃分等等。

國內經濟如日中天,各路英雄八仙過海各顯神通,撈得缽滿盆滿,分豬肉的故事也是每天都在上演著。最近手上一個總額四千多萬人民幣的合同,各路神仙也是非常熱情前來關照。當地領導,合資方董事長,部門總監,無不放下身段倍加關心,紛紛推薦自己的分包方加盟,公司裏擬定好的分包方質優價廉反而被排斥門外。無奈,隻好對老板說明原委,硬著頭皮接待業主方某部門總監介紹來的分包商。

一見麵,對方獅子大開口,報出的單價比我們自己的分包方高出60%,幾經討價還價,對方降到高出30%再也不降了。翌日,我向對方的後台通報會談結果,某總直接要我方降價倒貼給他的分包方,還說否則日後會諸多不便雲雲。手機幾乎打爆了,對方的後台,分包商每次一次通話都要間隔一段時間回複(其實是請示後台統一孔徑來對付我),忙中出錯,對方一個電話打進來,開口就是:“某總(後台的名字)。。。”我笑道:“錯了錯了,我不是某總,我是蝸牛啊。”

眼看時間一秒一秒過去,隻好請示投資方,當地合資方開聯席會議討論分豬肉。會議上,分包方兩派都是臉黑黑,彼此之間互不讓步,各自表述。兩個小時,毫無進展。我提議休會半小時,我和投資方出去喝茶,兩派在老領導的撮合下開閉門會議。

會議重開後,總算達成初步協議,雙方聯合入圍,共同報價,但敲定的價格仍比初步報價高出近8%,總算鬆了口氣。在晚上的餐桌上,我提議雙方不談工作,隻談吃喝玩樂,於是一團和氣,氣氛和諧。最後與雙方單獨說話,才知道,在老領導的撮合下,兩方分豬肉四六開,當地有後台價格高的那方占大頭,但是高出總價的8%的買路錢也是雙方按比例分擔(估計有三百多萬)。據透露對方的分包商在關門會議裏說,蝸牛開出的合同是個清白合同,如果不是當地關係方的話,他也可以接受,可答應了人家就要兌現,否則以後就沒法混了,但羊毛出在羊身上,隻能起價。我深知此君難處,平靜地說:“X老板,奪人生意如殺人父母,這道理我懂。我20多歲就和克格勃麵對麵談合同了,我也是打工的,不是老板,各為其主,你賺你的,我不會害你。”

在中國,可以不守法,但不能不守潛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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