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逐加拿大

實際上就住在多倫多。 天天衝網浪。 當然嘍,讀得多,寫得少。 心中那個計較啊……呃! (欲言又止狀)……請多關照!
正文

對上帝的挑戰,無非是逃避現實…… ----兼回ICLL和Sleepcat

(2006-12-18 12:26:02) 下一個
如果我們打開聖經,創世紀第3章,第8-13節,可以看到如下字句:

《創 世 紀》
3:8 天 起 了 涼 風 , 耶 和 華 神 在 園 中 行 走 。 那 人 和 他 妻 子 聽 見 神 的 聲 音 , 就 藏 在 園 裏 的 樹 木 中 , 躲 避 耶 和 華 神 的 麵 。
3:9 耶 和 華 神 呼 喚 那 人 , 對 他 說 , 你 在 哪 裏 。
3:10 他 說 , 我 在 園 中 聽 見 你 的 聲 音 , 我 就 害 怕 。 因 為 我 赤 身 露 體 , 我 便 藏 了 。
3:11 耶 和 華 說 , 誰 告 訴 你 赤 身 露 體 呢 ? 莫 非 你 吃 了 我 吩 咐 你 不 可 吃 的 那 樹 上 的 果 子 嗎 ?
3:12 那 人 說 , 你 所 賜 給 我 , 與 我 同 居 的 女 人 , 她 把 那 樹 上 的 果 子 給 我 , 我 就 吃 了 。
3:13 耶 和 華 神 對 女 人 說 , 你 作 的 是 什 麽 事 呢 ? 女 人 說 , 那 蛇 引 誘 我 , 我 就 吃 了 。

讀過以後,不難明白ICLL的下述話語中所帶有的欺騙和煽動:
“聖經裏的耶和華,據說是萬能全知的。他給了人類亞當夏娃一個選擇,他告訴這兩個連什麽是善什麽是惡都不知道的傻瓜不能吃一個果子,吃了後果相當嚴重。但這兩個孩子受到了誘惑,他們要去吃了。那萬能的耶和華就在旁邊看著,就如同那可以使汽車停下來的交警夫婦就站在那裏看著他們的孩子過馬路,卻不叫停汽車一樣,耶和華就在那裏看著。等孩子們吃了,他跳出來說,你們選擇錯了。你們世代都要受懲罰了!!!這就好象那對交警夫婦在孩子被壓了以後,跳出來對孩子說:你不聽話,所以被汽車壓了。

孩子在要死的時候,問您一句:父親,您為什麽不叫停汽車呢?

誠之,你敢問您的天父:為什麽您當時不叫停蛇的誘惑呢?

您真的對那將死的孩子,毫無憐憫之心嗎?對耶和華的恐懼,真的完全泯滅了您的良心嗎? ”

事實上,沒有人能比失去孩子的父母更傷悲。甚至,失去叛逆的孩子也讓父母有同樣程度的傷悲。既然,我們把父母稱之為父母。

因此,ICLL對姑且被假設為交通警察的父母的譴責是沒有道理的。甚至,可以說是缺乏人性的。

即便,我們可以假設,那作為交通警察的父母正在崗位上,可以要求汽車停下來,那麽,我們要問:當時,作為交通警察當崗的父母是不是就應該控製住車禍的發生?就必須對車禍負責?正如肇事的司機並沒有肇事的本願一樣。

在這種情況下,每一個人都應該承擔自己的責任。警察,司機,小孩,以及……,我們的社會。而且,不管是不是願意承擔責任,卻都要不可避免地為自己的錯誤行為付出代價。

對那些既不願付出代價,又不願承擔責任的人來說,他們最好的辯解就是推卸責任。甚至要其他人來承擔對過失和意外的責任。對整個那些不願認罪的人類來說,他們就更願意要上帝來承擔責任。

姑且先不說,上帝是不是應該,可以,或是已經承擔了上帝自己的責任。就那些對某些事件有責任的人來說,是不是應該首先洗脫掉自己的責任呢?顯然不是。正如一個罪犯拒不認罪,卻反而指責父母不該把他生下來,這是同樣的道理。

如果說,3歲的小孩在理解父母話語方麵有困難,那麽,對父母的信任又在哪裏?亞當夏娃卻不是3歲的小孩,是成人,對自己的行為沒有責任能力麽?聖經相同章節的記載正好證明了這樣一點,那就是,亞當夏娃在上帝麵前,毫不掩飾地試圖推卸自己的責任。但是,該承擔的豈能推掉。

聖經記載,耶和華神用上帝的權能直截了當的進行了宣判。一切都按上帝的宣判進行,沒有任何受造的可以有討價還價的餘地。即便是那些不承認上帝權能的人,也沒有任何討價還價的餘地。從古到今,那些想要討價還價的人所唯一能做的,就是效仿那伊甸園中的蛇,那就是,挑戰耶和華神的上帝權能,以推卸自己的責任。仿佛那蛇沒有被耶和華上帝定罪似的。

現在,我們要說到關鍵的要點了。

首先,上帝是不是可以,或者說是不是能夠承擔得起這樣的責任和後果?在我們看來,耶和華神既然是創造天地的上帝,他就沒有什麽不能承擔不起的。也沒有什麽是上帝不敢承擔的。他完全可以,有權利,也有能力,處決掉所有叛逆的受造者,再造新的,如果上帝願意。有關大洪水和挪亞方舟的記載就證明了這一點。上帝沒有消滅人類,因為上帝記念人類是照神的模樣造的,他對人類的愛也就是對上帝自己的愛,這種愛用父母之愛來理解是再沒有更貼切的了,也是再沒有更無條件的了。這也清楚表達了上帝的意願。有人卻拒不承認人類的罪惡,顛倒黑白地說:“大洪水是對無辜人類的屠殺”。卻妄圖以自己的承擔能力去推斷上帝的承擔能力和承擔意願。

其次,上帝是不是應該承擔責任?這話的意思是說,我們人類是不是應該在此時,在一切災禍發生之時,就可以質問上帝?可以審判上帝?這話聽起來,仿佛上帝是人民公仆似的。先且不說,該不該審判上帝。人啊,請先掂量掂量自己是不是有能力審判上帝。如果說能,那麽這上帝就是人造的上帝。創造天地的神是人造的上帝麽?答案隻有2種可能,要麽上帝是人造的,那就不是創造天地的神;要麽上帝是創造天地的神,那就決不可能是人造的。換句話說,上帝是不是應該承擔責任,當由上帝自己決定的,豈會由罪人來決定?上帝豈可由罪人來審判。那麽,我們要跟隨什麽樣的神?要誰來做我們的上帝呢?我們能審判,或是能夠試圖審判創造天地的耶和華神,我們的上帝麽?我們要不自量力到何時?又要忘恩負義到何時呢?

說句題外的話,在有些人眼裏,人民公仆就仿佛真是上帝一般,還要領導我們走向未來哩。事實上,連這樣的公仆,許多人也因為既得利益而不願過問;因為把自己的權柄交給公仆(或是因為自己的權利被暴力奪去)而不敢過問。他們就隻敢在寬恕他們的耶和華上帝麵前撒野!軟弱而的人類啊:我們當看見,我們當明白,他們就是要試圖取代耶和華神成為人間的上帝!他們可曾許過我們什麽好處?他們可曾兌現了他們的承諾?有人願意負擔認賊作父的罪名麽?

其三,上帝是不是已經承擔了自己的責任?耶和華神既按上帝自己的意願和規則創造天地,上帝就不會毀棄為自己所創立的,即便上帝自己要為此付出任何代價。需要證明嗎?我們看到,上帝對人類的呼喚和教誨從來就沒有停止。聖經開篇明義地指明人類有違抗上帝的罪,人類相信嗎?上帝說,我要派彌賽亞來拯救人類,人類相信嗎?上帝之子來了,人類卻把他處死在十字架上。十字架上的耶酥說什麽來著?(路 加 福 音 23:34 當 下 耶 穌 說 , 父 阿 , 赦 免 他 們 。 因 為 他 們 所 作 的 , 他 們 不 曉 得 。) 人類接受了耶酥的救贖了嗎?他們在嫌棄耶酥,有人妄稱,“可以複活的獻祭是廉價的”。卻忘記了,耶酥的複活證明了上帝的大能。此外,試問,有什麽樣尊貴的帝王曾受到過如此的侮辱和踐踏?卻依然寬恕他的子民。何況他是如此有權柄,有尊貴,有榮耀的上帝。上帝為我們付的贖價還不夠麽?還有誰,因為愛,而用自己的兒子來為自己所造的付贖價麽?你們要上帝怎樣,消滅人類不成?讓人類沒有悔改的機會,你們就滿意了麽?同時,不要忘記,如果你們拎得清,就必然明白:上帝不會因為你們要上帝怎樣,上帝就順從你們。

上帝以獨有的簡潔,蔑視那些狂妄的挑戰。因為上帝明白,即便約伯也會忠誠於上帝。於是,聖經就隻有66卷,一定有人讀;上帝的話語,就一定有人聽;神的道,就一定有人遵循。這也就證明了撒旦在說謊(約 伯 記 1:9 撒 但 回 答 耶 和 華 說 , 約 伯 敬 畏 神 , 豈 是 無 故 呢 ? 1:10 你 豈 不 是 四 麵 圈 上 籬 笆 , 圍 護 他 和 他 的 家 , 並 他 一 切 所 有 的 嗎 ? 他 手 所 做 的 都 蒙 你 賜 福 。 他 的 家 產 也 在 地 上 增 多 。 1:11 你 且 伸 手 毀 他 一 切 所 有 的 。 他 必 當 麵 棄 掉 你 )

需要指出的是,人類遭受的苦難,來自自身的軟弱,來自對耶和華神信心的動搖。就舉亞當夏娃的例子,上帝賜福於亞當夏娃,他們卻聽信那蛇。他們有任何聽信於蛇的理由麽?且不說那蛇是不是有先前的好處給人類。就僅僅是說蛇許給人類的好處,實現了麽?人類偷吃禁果以後,明白了是非善惡麽?當今最流行的幾句話之一,就是說,“那裏有什麽是非善惡,都是相對的。在這裏是善,在那裏就可能是惡哩。”他們為自己的罪惡開脫時,就說,“我也是身不由己啊”。他們把生物進化論中關於強者適存的理論敘述,斷章取義地應用到人類的社會生活中,美其名曰“人也是動物麽”。於是,他們更進一步地撕掉最後一塊遮羞布,把激烈競爭說成是人類生存的必要條件……;把對同胞和社會的掠奪,看成是對自己和家人的善待。把花天酒地,驕奢淫逸說成是成功人生必然包含的價值取向。達爾文有知,也會對人類思想價值觀念“進化”到如此地步而哭笑不得。

別有用心的人可以說,“難道亞當夏娃該堵住自己的耳朵麽?難道人就沒有犯錯誤的時候麽?”問題不在這裏,問題在於,這樣的錯誤非同小可,犯了,就被罪所劫持。以上帝的愛心,投鼠忌器,理解這句成語麽。任何被劫持過的人會不會告訴你,被劫持是值得懷念的好時光麽?何況,在人類因悖逆上帝犯罪以後,上帝仍然把得救的道顯給眾人,人類卻無理取鬧地指責上帝,說:“神啊,當造我如你一般完美。”試問,你是人?還是神?上帝造的是人?還是神?在我看來,聖經開宗明義地告訴我們的頭一件事,就是人和神是完全不同的,有人就是不甘心接受這一點,他們如果不能修煉成神,至少也要想修煉成仙,六根清淨地住進世外桃源……

行了,行了,我們可以結論了。在我們看來,那些不自量力指責上帝的人,無非是因為處於特別的尷尬境地:他們既自知不是完美的,也明白自己永遠不可能完美,卻又自以為可以通過自我提升來達到與神同樣的完美;他們明知道自己會犯錯誤,卻又不願遵循真理,卻尋找那些仍然可能犯錯誤的人為自己的榜樣,尤為可笑的是,他們甚至要求那些在上帝麵前認罪的基督徒成為人間完美的榜樣,而忽略那代表真理的上帝;最為可恥的是,他們犯了錯誤,卻拒不承擔責任,若隻是不能接受現實的自我狀態也就罷了,他們卻反其道而行,整日間以其對上帝的指責來錯覺虛妄的生活意義。用流行的形象話語來說,他們不過是意淫之徒罷了。

順便答一句。問:“如果信的人不生小孩子,那麽以後上天堂也沒什麽後顧之憂了吧。”答:“有前顧之憂。上帝會問,我叫你們生養眾多,你是怎麽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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