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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講過這麽一個故事:
當年,孔子周遊列國,旅途中,有學生在道旁煮飯。孔子偶然看見那煮飯學生一手揭開鍋蓋,向鍋裏張望,躊躇一下,用另一隻手伸到鍋裏抓了一些飯,放到自己嘴裏吃。孔子很不高興,但沒有當場發作。
一會兒,學生給孔子把飯端了過來。
孔子說,“我突然想起,今天是我母親的……日,我要用這飯祭祀母親,不知道這飯是不是幹淨?”
學生回答道:“哦,今天這飯……,不太幹淨。剛才飯熟時分,我揭開鍋蓋看火候時,不知怎地,有些灰塵落入鍋中。倒掉太可惜,可又不願意把有灰塵的飯給老師端來,於是,就把有灰塵的飯抓來自己吃了。這樣既遵循老師的教誨,不浪費糧食,又保護了老師(的健康)……”
孔子聽了,感歎道:“眼見為實,我最相信的就是自己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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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孔子說道:“今天,這眼睛看見的也讓我做了錯誤的判斷,差點冤枉了我的好學生。”
從上麵的例子中,我們看到了麽,什麽是事實?什麽是事實認定?
不太清楚?我跟你的感覺一樣,不太清楚。不清楚我們想認定的是哪一件事實。不過,孔子是清楚的。
再舉一個例子。
70年代,中國東北出現過一場特大隕石雨。這些隕石存放在吉林“某”博物館中。許多年以後,該博物館發生火災,損失慘重。電視上,有一個學者模樣的人在捶胸頓腳,有記者問:“……這裏存放的隕石也被火燒壞了嗎?”
學者回答說,“應該說,隕石是不會被火燒壞的。擺亂了,可以找回,熏黑了,可以清洗;壓碎了,可以拚接;……”
記者又問,“那麽,是什麽讓你如此痛心?”
學者回答道:“石頭就是石頭。如果不是有第一手資料,我們無法認定它們是不是隕石。現在第一手資料已經全部毀了……,有許多館存的隕石,即使沒有人有意把它們丟棄,也不可能找回來了。”
在這裏,認定隕石遇到了什麽樣的困難,我們清楚嗎?甚至,我們能夠相信曾經在吉林發生了隕石雨嗎?有沒有一個共犯集團在謊報呢?
有沒有隕石,關我什麽事?有人會說。
有關係的,關係到我們是不是相信我們的科學家,是不是相信我們的社會。
也許,有這樣一種可能,某個曾經收集過該隕石第一手資料的學者,會在火災現場指著一塊石頭,發誓說,那就是當初經他手鑒定的隕石,並盡可能地完整重複了那獨一無二的鑒定報告,又有學者做旁證。那麽,我們可以信嗎?
如果說可以,那麽,與其說我們相信那塊石頭是隕石,還不如說我們更相信那些學者的人品。
話說回來,人品的鑒定可是有不同的標準。可以相信什麽樣的人品?又可以相信什麽樣的誓言?我們能夠說,我們可以認定事實了麽?
一般來說,我們完全可以任憑專家在特定領域作出判斷,如果那些的確不關我們的事。但是,涉及到我們利益的時候,就不同了。我們可能會希望有兩派專家來爭論評說。
就象三峽工程,無論怎樣爭論激烈,爭論結果,總要有個決策。也確實出現了一個決策,並導致一個決定。
有些事情,就比三峽工程還要複雜,那決策,還要困難。比如,有神論和無神論的爭論,幾千年了,我們能說,誰勝了麽?不能,因為,有神論和無神論兩者,都是人類思想寶庫中不可或缺的內容。我們隻能在這樣的爭論麵前作出選擇,表明傾向,並以此幫助我們認識世界,確立自己行為的準則。
無論如何,我們在這裏可以看到,在複雜或簡單的事實麵前,要作出選擇,認定什麽事實是符合我們需求的,那就不可能由羅列的證據來決定,還必須要加上我們的傾向。
如果是這樣,那麽,我們對聖經態度,就成為一個實例。
基督徒宣稱相信聖經,並確定以經解經的原則,從聖經中找到證據來支持自己的信仰。並指出,通篇聖經是以對耶和華的讚美和崇拜為主題的,因此,以聖經本身的記載,以及聖經各部分內容和線索之間的邏輯關聯關係,來描述神的特征和願望,並確立基督信仰,是順理成章的事。
應該看到,傾向本身是需要有一個出發點的。
每一個人成為基督徒,到神麵前去,總是在自己有需求的情況下。
耶酥說:“凡 勞 苦 擔 重 擔 的 人 , 可 以 到 我 這 裏 來 , 我 就 使 你 們 得 安 息 。”,不要安息的人,去幹什麽?
耶酥又說:“我 就 是 道 路 , 真 理 , 生 命 。 若 不 借 著 我 。 沒 有 人 能 到 父 那 裏 去 。”,不想去的人,聽這個做什麽?
對基督徒來說,就是因為上帝許的好處吸引人。不然,誰會去找那“窄的門”?
當然,“反基”們又說,還有別的路可以得安息。基督徒早就累了,說,行了,我就在這裏得安息,不行麽?再有說的,基督徒們煩了,說,這個簡單容易,愛信不信,可以自己去找。
所以說,除非讓基督徒相信會從中得到好處……,有新的捷徑,可以更輕快地進入天堂……,這就麻煩了。因為,天堂是耶和華的,反掉耶和華,要讓基督徒進入什麽樣的天堂呢?“反基”們沒有說。他們隻是說,“我們還處在破而不立的層次”,言下之意:要立,還有待大家努力。
又麻煩了,基督徒等不及,怕錯過了班車。
同時,基督徒借助聖經,發現“反基”卻同撒旦如出一轍,都隻是挑戰神,卻沒有什麽實際的好處,采用撒旦的建議總是招來麻煩。基督徒們還會步撒旦的後塵,挑戰神,而不順服神麽?
那麽,什麽是事實?什麽是對事實的挑釁呢?
與基督徒相對,所謂“反基”同基督徒在聖經上糾纏不清。是出於什麽樣的傾向呢?對聖經的理解,又是出於什麽樣的原則呢?
良知麽?良知有存在麽?良知同神有什麽關係?每一個宣稱自己有良知的,能不能把自己良知來源考察考察呢?這就是另外的話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