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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那些事兒
當年明月:
而明朝財政收入的百分之八十,都用在了同一個地方——軍費。
什麽軍餉、糧草、衣物,打贏了有賞錢,打輸了有補償,打死了有安家費,再加上個別不地道的人吃空額,扣獎金,幾乎每年都不夠用。
寧遠的情況大致如此,由於財政困難,已經連續四個月沒有發工資。
要知道,明朝拖欠軍餉和拖欠工錢是不一樣的,不給工資,最多就去衙門告你,讓你吃官司,不給軍餉,就讓你吃大刀。
事實確實如此,我查了一下,當時明朝每年的收入,大致是四百萬兩,而明朝一年的軍費,竟然是五百萬兩!如此下去,必定破產。
明朝,其實就是公司,公司沒錢要破產,明朝沒錢就完蛋,而軍費的激增,應歸功於努爾哈赤父子這十幾年的搶掠帶折騰,所謂明亡清興的必然結局,不過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