楓下客

苦心人,天不負,臥薪嚐膽,三千越甲可吞吳。要不是我自己為自己建立紀念碑,這紀念碑,它從何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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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股民坦白操縱市場手法 每秒進賬2861

(2009-06-02 22:17:36) 下一個
職業股民坦白操縱市場手法 每秒可進賬達2861元

2008年7月3日ST源藥(現ST方源600656)K線圖上那條極其突兀的、由跌停板到漲停板的大陽線,幾乎要拜張建雄所賜。
  如果算上翌日的一個漲停板,對於這隻ST股來說,兩個交易日15%的漲幅,大概已經做到極致——張建雄此次操縱市場的成本,遠低於傳統類型的操縱成本;此次操縱市場的“實質”作案時間,隻有區區469秒;而證監會認定其非法所得卻高達134.2萬元!

  投入較少資金成本和469秒的時間成本,賺得134萬元收益,平均每秒進賬2861元——這很好地詮釋了以頻繁申報和撤銷申報為代表的新型市場操縱手法的犀利與可惡,也再次警示短線交易者追漲殺跌的巨大隱患。

  職業股民坦白作案手法

  今年38歲的張建雄看來普普通通,作為深圳的一位大戶,張在所在券商中小有名氣,與其有過接觸的人說,張其貌不揚,學曆不太高,擁有一定的資金實力,精明且反應快,自製力較強。

  上述特征的刻畫並不能有助於我們理解張的操縱手法,反而是他現身說法的一段話,道出了頻繁申報和撤銷申報市場操縱手法的核心內容——

  “委托的時候,我都會以稍低於揭示價的委托價去委托申報,這樣自己就可以根據盤麵量價的變化有時間來撤單,而不會被成交。”張建雄在詢問筆錄中有上述表示。

  結合其所作所為,這段闡釋並不難理解:

  建倉——2008年7月3日11時07分22秒至32秒,張以當時ST源藥的跌停價4.91元買入180萬股股票。

  拉抬——11時15分33秒,張以4.99元、申買檔位的第3檔掛單69萬股,其時成交價為5.03元,尚未成交買單213萬股。2分18秒後,張撤銷委托申報。

  11時18分10秒,張以5.1元、申買檔位第4檔掛單36萬股,其時成交價5.13元,未成交買單225萬股。4分35秒後撤銷申報。

  11時19分16秒,以5.14元、申買檔位第3檔掛單60萬股,其時成交價5.17元,未成交買單270萬股。3分23秒後撤單。

  上述4分鍾內,張不斷掛出大單,給人以買單洶湧的假象,吸引其他投資者跟進,造成股價的不斷上漲,而根據不斷上漲的股價,張再繼續掛出大單,如此往複。

  然而好戲還在下午。

  13時開盤後,張在13時01分50秒、13時02分50秒和13時03分48秒,先後以5.34元、5.38元和5.43元的當日漲停價掛出60萬股、90萬股和99萬股的大單,其時該股的跟風買入者不斷增多,成交量也開始放大,三筆單子掛出時的未成交買單分別為346萬股、468萬股和591萬股,張也“根據盤麵量價的變化”加快了撤單速度,三筆單子的駐留時間縮短為21秒、34秒和23秒。

  至此,通過頻繁申報和撤銷,通過其他投資者的跟風買入,股價被成功地推到漲停板。

  此後的表演就更加具有諷刺意味了,為了做出巨量買單封死漲停的表象,張先後9次在漲停價上掛單共計798萬股,當然,這9單他沒有撤銷,因為事實上已不可能成交。

  2008年7月4日9時18分22秒,正值開盤集合競價時,張又以漲停價5.7元掛出99萬股買單,繼續製造無量漲停的格局,40秒後撤單。

  出貨——4日9時24分53秒,張建雄將180萬股ST源藥股票以5.68元、略低於漲停價的價格全部賣出。至此,經認定共獲利1342008元。

  追漲跟風隱患巨大

  聽證會上,張建雄提出監管部門對其申報大量買單誘導他人跟進買入的認定不正確,企圖以此理由逃避懲罰。

  然而,查實的證據顯示,2008年7月3日11時14分55秒至13時03分48秒之間,張的6筆合計買委托申報高達414萬股,是這一時段第一筆買委托申報前市場待成交買量的4倍多,到13時03分48秒,買委托申報市場待成交買量已經急劇增加到492萬股。張申報的大量買單,顯然誘導了他人的跟進買入。

  此時,張提出證監會對其委托買單不以成交為目的的認定不正確,但正如其之前表態證實的那樣,他確實一直以稍低於揭示價的委托價進行申報,再“根據盤麵量價的變化撤單”,“而不會被成交”。上述6筆買單中,除封死漲停板的一單外,其餘5單均在委買檔位的第3檔或第4檔,正是屬於可以被看到並影響買賣心理而不會成交的檔位。

  由此可見,短線買賣所奉行的量價指標、買賣力道、追漲殺跌等經典手法,恰恰可以被不法分子加以充分利用,追漲和跟風的隱患,對於普通投資者而言,是多麽巨大。

  “深版周建明”青出於藍

  在張建雄之前,浙江人周建明是我國證券市場首例以頻繁申報和撤銷申報操縱市場案的伏法者。居於深圳的張建雄,可謂“深版周建明”了。

  對比兩案可以發現,張建雄雖操縱手法與周建明一致,但在操縱時間、操縱力度和獲利數額上,顯然比周建明有過之而無不及。

  周建明案,係11個月內操縱15隻股票,核心作案時間3個小時左右,獲利176萬元;張建雄案,則僅在兩個交易日內操作一隻股票,核心作案時間469秒,獲利134萬元,更加短平快,為禍更巨。

  如果說相對傳統操縱案,以頻繁申報和撤銷申報為代表的新型操縱案操縱時間更短、操縱成本更低、獲利更可觀的話,那麽在新型操縱案中,張案顯然又成為周案的演進版本——新型操縱案的“烈度”正在升級。

  證監會予以堅決打擊

  在市場操縱案件查處方麵,“隨著證監會持續多年的高壓打擊,傳統的坐莊操縱行為基本消失,以短線操縱、虛假申報操縱為代表的新型操縱層出不窮。”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對這些新型操縱,證監會給予了堅決打擊,目前根據市場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證監會正積極研究打擊尾市操縱、開盤價操縱等新型操縱案件。據悉,截至今年3月底,從2008年以來證監會對29起市場操縱線索開展非正式調查,立案15起。

  “隨著《關於經濟案件追訴標準的補充規定》和《刑法修正案(七)》的相繼出台,今年中國證監會將進一步加強與公檢法機關的協作,加大稽查執法力度和刑事追責力度,堅決打擊內幕交易、操縱市場、未按規定披露信息、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等證券違法犯罪行為,維護市場健康穩定發展。”該負責人明確表示。


看了他的操作,我梁山石燕的複盤分析:
操作成功的先決條件:
1. 原來的MARKET MAKER 已經在7/1 巨量跑掉了,7/2跌停,所以他有機會在7/3的跌停板上收走180萬。
否則MARKET MAKER 完全可以在他第2天封漲停時倒貨給他,這是他看清了的。
2。180萬股需900萬資金, 後麵為造勢掛出的申購單798萬股,共需資金4300萬,共計5200萬。
因前麵的單子未成交,而且撤單回來的資金還可以重複掛單用,所以實際上在當時那種情況下3000萬應該足夠了。
3.不貪,不戀戰,第2天就堅決按計劃撤退!我不知道多少人明白這點的重要性並且做得到!

成功之處:
1.隻有180萬買單是真的,但卻用有限的資金前後共做了2000萬股的買單量掛在成交價下麵吸引跟風者。
記住,他真正隻買了180萬股,但那天的成交量是1898萬股!也就是引來了另外1718萬的買盤,而那天開盤後到他出手前的買盤為零!
2.7/4 張建雄在漲停板5%出貨180萬。奇跡在於:後麵的6個交易日又接連出來5個漲停板!!!完全是他的跟風者跟出來的漲停板,每股又漲了1.3元,約20%!
3.還有一點,當時是大熊市!上證2700,也就是上證指數剛被腰斬後還血流不止的時候!
4.看清楚了:張的做法是沒有依靠任何內幕消息,僅僅靠自己有限的財力和對市場的把握成功的操作獲暴利!這在依靠內幕消息橫行獲得暴利居多的中國股市是很難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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