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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降價也沒用:中國藥價真相調查!

(2006-11-23 00:27:30) 下一個
再降價也沒用:中國藥價真相調查!
左聯

10年的醫療體製改革,鋪天蓋地的輿論聲討,俗話說,十年磨一劍,但是,中國的醫療依然問題重重。

  盡管法律、行政手段“雙手互博”,藥品腐敗依然我行我素。俗話說,富不能與官鬥。為何握有法律、行政大權的藥監管理部門不能遏製那些顯而易見的腐敗呢?

僅僅是體製之過嗎?

  當體製成為一種借口,當體製成為某些特殊利益集團的俘虜之後,遏製藥價虛高必然遙遙無期!

  藥價虛高屢禁不止,是不能也!更是不願也!

  試問,為何藥品降價令發出19道金牌後,仍然不能取得任何成效?為何舊藥變身之後能夠以全新藥品再次上市?為何本來研發水平低下的中國企業每年竟然開發1000多項新藥?為何招標集中采購實施6年後,弄得醫院不滿、企業不滿,患者也不滿?

  一個依賴體製生存的特殊利益集團的存在,正是所有這些問題背後的真正原因。

  不難理解,為什麽藥價虛高這種遭社會深惡痛絕的惡劣現象,屢禁不止?皆因整個藥品利益的鏈條纏結太緊,皆因治人者即治於人者。

高藥價困擾中國

  中國能夠有效降低居高不下的藥品價格,從而使百姓擺脫暴利掠奪嗎?

  “不能。”中國人民大學醫藥物流研究中心副主任李憲法毫不猶豫地對《財經文摘》說——如果政府不對現行醫藥衛生體製進行更好的改革,這幾乎不可能實現。

  今年8月,國家發改委下令對99種抗微生物藥品的零售價格進行調整,涉及400多個劑型規格,藥品平均降價30%,預計降價總金額會達到43億元。

  這已經是中國第19次明確宣布大幅度調整藥品價格。但收效怎麽樣呢?

  “沒有收效!”一位醫藥媒體的負責人對《財經文摘》說。有一些進入降價目錄的藥品很快從藥架上消失,有更多高價格的同類藥物重新包裝後又進入市場。

  1998年,政府發出第一次藥品調價指令。那時有人說,這會是徒勞無功!不幸言中,9年時間很快過去,政府把調控範圍擴展到超過800種化學藥品和300種中成藥,每次平均降價幅度都達到15%。但是,藥價仍然沒有降下來。

藥品寄生鏈

  是什麽原因令政府意誌在政策推行過程中遭遇如此挫折?

  藥價可能是許多問題積重難返的一個標誌,其內涵已經遠遠超出一件商品的簡單價格定義。藥業市場裏的一些人甚至認為,藥價高企並不是藥品本身的問題,將責任歸咎於醫藥代表和銷售商似乎並不能使人更加明智。深圳市金活醫藥有限公司市場總監李從選對《財經文摘》說,“我要糾正一個說法,絕大多數藥品並非暴利,國產藥品更是價格低廉”。

  李從選說,中國的衛生資源使用方向極不合理。人們總是向城市和大醫院集中。政府在衛生方麵的投入又沒有比照GDP同期增長水平增加,醫生收入、醫院營運費用在政府買單的支出中比例還在逐步縮小,“有些地方聽說連20%都不到,醫院以藥養醫就成為必然。”

  在其他一些國家,一般是醫、藥徹底分業經營,醫院不能賣一般的處方藥,隻備有一些急救用藥。但中國卻不是,醫院和醫生往往將患者視作開拓額外收入的渠道。

  加之中國在醫保管理方麵的監管存在缺陷,藥價極易受到操控。中國社科院專家張永建說,中國80%的城市人口擁有醫療保險,其中有60%都是富有群體或享受政府補助的,這促使許多醫藥企業想方設法將自己的產品擠入基本醫保用藥名錄,以從中獲得更為穩固的市場營收。

  當然,藥廠也在縱容和強化一些暗箱操作。由於中國企業缺乏創新研發能力,隻能低水平模仿和複製,造成產品同質化嚴重。為此,藥企更多是重渠道、公關、輕產品創新,在醫藥市場競爭激烈的環境中,他們往往尋求高薪酬的市場代理,通過渠道推力(價差產生充足的運作空間)實現銷售,從而助長醫藥價格在渠道的流通中不斷上漲。

  “藥品價格牽扯到太多環節,”李憲法說,簡單的價格調整於事無補。

  在健康、規範的藥業市場,買賣雙方的利益取向應該是對立和相互製約的。現在的問題是,作為買方的醫院、中間商與作為賣方的藥廠形成了明顯的利益同盟,藥價越高,所有人的利益也會更趨豐厚,李憲法說,“他們都把虛高藥價當作實現經營利益最大化的途徑。”

  一個業內常識是,藥品審批須“用錢推磨”、醫生處方須給回扣。這使中國出現一種奇怪的藥品流通現象:銷售商吃藥廠、醫院吃銷售商,每個環節都想方設法要從上一環節榨取油水,而這食物鏈的終端被榨取者就是患者。

  一位醫藥人士介紹說,以銷售價100元的藥品為例,代理商10元從廠家拿貨,然後以65元的價格給商業公司,商業公司隻賺取票麵價格的3%到6%(行價)的開票費。從表麵上來看,代理商有55元的利潤,但實際上,代理商必須把30元分給醫生,才能保證醫生對藥品感興趣。

  經過繁瑣冗長的流通環節後,患者已經無從獲知一種藥品的真實價格。


流通腐敗

  “藥品流通的最大贏家是誰?”李憲法說,中國醫院的藥價收入賬麵利潤平均為30%,生產企業賬麵利潤也是30%,另外40%都在“暗箱”裏麵,被個人據為己有。

  政府對於藥品流通的治理,如果不能遏製流通環節的灰色收益,患者永遠不可能從中受益。

  實踐證明,藥品流通腐敗並不能被有效鏟除。一位醫藥企業的人士告訴《財經文摘》,藥品定價和進入醫保目錄,需要藥廠付出大量公關費用,數字很巨大,涉及到企業的生命,大部分生產企業都有專門的公關部門去“運作”政府關係,“道理很簡單,價格越高對企業越有利。”

  1996年,**曾經對醫藥領域的流通腐敗實施專項整治,那時官方已意識到腐敗十分嚴重。他們承認,在藥品流通中,腐敗數額大、形式多、範圍廣,有一些甚至構成犯罪。

  國務院辦公廳當時也表示,這會導致國家稅收流失和企業的不公平競爭,推動藥品價格上漲,並且加重企業和患者的負擔,更為嚴重的是擾亂了社會和經濟秩序,腐蝕了一批工作人員。

  但整治並沒有產生任何收效。從目前情況來看,藥品流通腐敗在長達10年時間裏從來沒有間斷過。今年,**又展開了治理商業賄賂工作,衛生部和國家藥監局都強調要堅決執行這項工作,他們準備建立一個黑名單,以治理醫藥生產流通企業的回扣、提成交易行為。

  10月中旬,衛生部負責此項反商業賄賂工作的官員在一個公開場合透露,經過一年的檢查,有 790件醫藥商業賄賂案件被查處,涉案金額達到5701萬元。其中有涉案單位623個,涉案人員1160人;被刑事處理230人,黨紀政紀處理和其他處理266人。

  但形勢不容樂觀,醫療衛生領域正成為商業賄賂的高發區。有數據顯示,在全國藥品行業,僅回扣一項,每年就有約7.72億元國家資產被侵吞。李憲法認為,藥品流通領域的腐敗行為屢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這不是哪一個人的問題,是機製問題,如果這一方麵不適時加以改革,還會有更多腐敗事件出現。

  天津紅日醫藥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趙鄭對《財經文摘》說,藥品流通受到國家專控,行政之手無時無刻不在流通領域中顯現,各部門與這個行業都有關聯權力和關聯利益。

  這位人士說,藥品作為特殊商品,許多行政機構的特殊參與,會產生特殊的環節和引發特殊的競爭。他表示,中國藥業市場主體一直在藥品進藥的渠道權、銷售的控製權進行競爭,“我認為問題存在於控製環節,越是壁壘高築越是環節增多、權力集中,越是腐敗滋生。”

  “如果倒退到計劃經濟時代,放棄自由競爭,也許能夠解決目前藥品銷售的市場狀態。現在的機製既不是完全計劃經濟體製,又不是完全商品化的市場經濟體製,不倫不類。”

  李從選則說,也許是政府本來就不想自己解決問題,準備依靠市場機製來化解矛盾,因此存在於體製上的問題也沒有得到根本解決。


政策性障礙

  在滋長腐敗的體製性障礙沒有徹底清除前,政府對於藥業市場的介入程度可能還在加深。比如政府目前正在大力推行藥品集中招標采購製度,並寄希望以此遏製藥價高企的狀況,但事與願違。

  現在,很多地方都設有自己的藥品集中招標采購辦公室,政府直接參與,製定招標藥品目錄並指導這一製度執行。他們規定,每個非贏利醫院都必須參與招標采購,以規模采購的方式壓低進入醫院的藥品價格,減少采購操作空間,增加價格透明度。

  但是,一個招標由政府出麵組織十幾個機構參與,用陣容龐大的隊伍去解決一個機構就可以解決的問題,趙鄭說,這應該不是一個聰明的做法。

  因為這一製度並沒有平衡藥廠、醫院和老百姓之間的利益分擔。招標采購單位可以通過招標形式從藥廠那裏索取大量費用,這不僅致使藥廠經濟負擔加重,中標藥品價格無從下降,連質量也很難保證。

  藥品招標中介組織海虹集團的戴天岩說,藥廠和醫院為保證利益,均歡迎藥品高進高出,拉動異型規格大量出現和整體藥價偏高趨勢,“如果中標價格低,要麽藥廠利潤小,要麽根本沒有辦法運作。”

  醫院不願意在藥價大幅壓低的情況下向患者銷售,否則他們很快會養活不了自己。如果不能從中獲得足夠多的好處,他們會抵製或者應付招標。藥廠同樣如此,在招標環節中,他們不僅要挖空心思去疏通醫院、中介機構等招標主體,還需要和每個地方的招標辦、衛生部門、評審委員會、科室主任、醫生等主體逐一進行有效溝通。

  “招標確實是導致藥價升高的一個原因。”李從選說,其中有兩類“暗箱”:招標是第一次暗箱操作,產品進院是第二次暗箱操作。一種藥品即便通過招標,在進入醫院後也未必能夠保證被大量使用。如果藥廠不對醫院和醫生進行“二次招標”公關,他們的藥幾乎不可能有市場。在此情況下,所有顯性和隱性交易不僅沒有消除,反而一直繁衍增加,這遭到很多人的反對。

  招標政策給流通環節設置了新的障礙,並增加了腐敗機會和權力尋租空間,導致藥業市場的價格機製和市場秩序更加混亂。

  一項用心良苦的政策沒有取得預期成效,可能與政策被利益主體異化有關。因為一開始就沒有人去按照製度設計的方向操作,李憲法說,“人們往往隻是打著招標的旗號,該說的都說了,該做的全沒做。”

  最好的政策就是不再出台政策,李憲法說。政府要有所作為,要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應該仔細籌劃怎樣將已有政策進行到底。

  這可能涉及到更為艱巨的一項任務,那就是更好地對衛生行政機製進行治理和變革,如果不能,藥品流通環節會有更多新的問題出現,使政府的降價命令成為一紙空文。

  “無論是治理醫生還是治理醫藥代表,都是舍本逐末”,趙鄭說,政府必須回到治理行政體係上去。行政體係單純,渠道就單純;行政體係透明,因為壟斷的門檻而造成尋租的可能性就越小。


“再來19次降價也於事無補!”

  曾經出掌國家醫藥管理局財務與市場流通司司長的於明德先生在接受我們記者的采訪時,竟然發出如此的慨歎。可見藥價問題如此之嚴重,體製積弊如此之深入。

  10年的醫療體製改革,鋪天蓋地的輿論聲討,俗話說,十年磨一劍,但是,中國的醫療依然問題重重。不僅僅是患者,不僅僅是專家學者,而是整個社會,甚至包括醫療體製內的既得利益者,醫生、醫藥代表、管理者、監管者……幾乎每個人都明了醫療症結之所在,都在指責高藥價的黑手給患者帶來的苦痛。但是,時至今日,中國國家主席*仍然在中央政治局會議上,強調“看病貴”必須解決。

  強調必須解決,即是沒有解決,“問題很嚴重”。

  究竟為什麽?一個看來所有人都明白的事情,卻窮盡10年之力而不能得到任何有效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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