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南京路是以吃、喝、購物為主。過去上海人有一句話,叫作:“外地人買東西到南京路,上海人買東西到淮海路。”到南京路,上海人多數是以吃吃喝喝為主的。我雖非正宗的上海人,但在上海生活、學習、工作近三十多年,還有一個上海的娘子,怎麽樣也可以劃為上海人的範疇了。我上南京路就是為了吃喝,這部分是繼承了我父親的優良傳統,部分是出於我的天性,奶瓶生來嘴大,俗話說:嘴大吃八方。當然,我去南京路也不光是吃,以吃為主,兼顧別樣。
從河南路進入步行街,北邊是地鐵出口,南麵正在修建的是解放集團大樓。
圖一:步行街街心雕塑及小休區
街心有各種雕塑,還有供行人歇息的石條凳,行人走累了,可以坐下來,歇歇腳,養養眼。如果,你不想自食其力,情願坐享其成、一飽南京東路的風情、建築的話,就可以化個¥2.00錢,坐上南京東路的小火車,從東頭駛向西頭;不過癮,再化¥2.00錢,從西頭坐回東頭。
圖二:南京路上的小火車
王開照相館
圖三:王開照相館
從地鐵二號線上來,王開照相館就在你的旁邊。宴爾之樂的青年伴侶都不會忘記拍一套紀念照,中國人特講究這個,畢竟一生一次。對我們中國人來說,“一張結婚照關係到夫妻兩人的終身大事,馬虎不得,拍得好,可為新人增添喜氣。因此王熾開曾公開對外宣稱,他拍的結婚照要使新人紅顏長駐、永不褪色。當時同行中有人譏笑他是在吹牛。然而,幾十年過去了,這些結婚照仍舊保持原樣,未曾褪色,曆史為王熾開的承諾作出了公平的評價。”(摘自網上介紹)事實確實如此,我和太太的結婚照就在那裏拍攝的,時間已經過去了四分之一世紀,但照片的清晰,顏色的鮮豔,依然如昨。他們的化裝技術精湛,我姐姐和姐夫前年回國,補了一張結婚照(他們結婚時,是文革的後期,披婚紗的結婚照,理所當然是被禁止的)。那一套結婚照,使他們回到了三十年前那個時代,足以亂真。
我的一個中學同學,黃姓,他說他家也是屬於王開的家族,但我就不知道,他何以姓黃?可他確是廣東人,家裏人都說廣東話;而且,他會拍照、衝洗底片和相片。在他的帶動下,我們班不少男同學都加入了業餘攝影者的行列。記得在離王開不遠的地方,有一個照相器材商店。那時我家有一部120方型照相機,是國產海鷗牌的。我們經常從虹口的家走到南京路,買了顯影粉、定影粉、紅燈泡、照相紙等。用被子把窗戶捂得嚴嚴實實,換上紅燈泡,插上門;用一個臉盆放上水,按比例泡好顯影液;另一個臉盆放上水,再按比例泡好定影液。把膠卷從相機中取出,放入顯影液中,不一會兒,奇跡出現了:那暗黃色的膠片,慢慢地變了,一開始是模模糊糊的影子,而後就是一個大致的輪廓,隨後就開始黑白分明起來。這時就須立即把膠片放入定影液中,否則就會顯影過度。最令人興奮的是,洗印相片。買了相紙,多數是三號或四號(底片曝光不足用四號,曝光過度用三號)。底片在下,相紙在上,開燈一到三秒,再將相紙放入顯影液中,待圖像出來後,放入定影液中幾分鍾,最後放入清水漂洗。那時沒有上光機,就放在玻璃上,待幹燥後,從玻璃上慢慢地取下,上麵就一層光澤。看到自己衝洗的相片,總有一種成就感。大概放到現在就叫作DIY吧。不過,我猜想四十歲以下的人,不會有這種情趣吧。我們現在的孩子們更不會把時間化在這上麵了,大氣候也不對了,你可那也買不到什麽顯影粉、定影粉了。
邵萬生
圖四:南貨店老字號邵萬生
邵萬生是一家老字號的南貨店。我真得不知道上海人何以稱那些雜貨、醃貨、瓜子糖果等之類的店叫做南貨店。我就喜歡在這裏買黃泥螺、蟹醬、醉蟹。黃泥螺、鹹蟹醬、醉蟹這些東西,我們北方人從來不碰的。打從我認識我太太開始,我喜歡上了這些鹹貨。她們家祖籍是浙江寧波,這些勞什子是她們家鄉的特產。不過,說老實話,這些鹹貨確實下飯。特點是一個字:鮮。當然也是有點太鹹,對心髒病患者,未必是好東西。像我們這些上了一點年紀的人,要少食或不食。此番回國,蟹醬買了一瓶未吃完;但黃泥螺,卻食了三瓶,控製不住自己。買黃泥螺,一定要當心,有三種等級的。一定要買那等級高的,否則,這樣好的東西,嚼到泥沙就真得大煞風景了。當然等級高的,價格自然就要貴一點了,但值。
邵萬生對麵是置地廣場和海侖賓館。海侖賓館是有年頭的了,我出國之前就已經完工了吧。置地廣場是近幾年建成的,一到八樓(?)都是大商場。我不太喜歡在南京路這樣的商業街修建這樣新型的大賣場。理由就是:破壞了南京路這種古老商業街的特色。
邵萬生這一溜的名店有:老鳳翔(金銀首飾)、蔡同德(中藥店)、亨得利(鍾表店)、吳良材(眼鏡店)、老廟黃金(也是金銀首飾),這些店都是名具特色的中華老字號。
圖五:南京路上名店林立
特別要提的是杭州張小泉剪刀店,這是一家在南京路上為數不多的外地名牌產品特色店。我們十年前來美國的人多數不會不帶刀剪之類的家用工具,張小泉一定會是首選。我就帶了兩把菜刀,一把剪刀,都是在張小泉買的。
圖六:張小泉剪刀店
別看那小小的門麵,我每次到那去,總是顧客盈門,服務員應接不暇。他們的服務質量也堪稱一流,前年我回國給老娘買了一把剪刀,老娘用了一次嫌太大了,就擱在那沒用;我太太回國時,她讓我太太去退換;我太太拿著剪子就去了。到了店裏,人家說你用過了,不能退。我太太也不知道用沒用,就解釋了一下,準備再買一把新的。沒想人家經理,仔細看了看刀口,居然同意退換。自從九一一之後,美國嚴格了進出關的攜帶品,刀剪之類的已經很難帶的了。回國人員去那兒的機會大概也驟然減少了吧。不過,在美國還真得買不到一把象樣的剪刀哩。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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