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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小就是中國生,中國長,雖然後來出國了,但是,對於中國的語言,文字,曆史,文化,法律,政體,經濟,金融以及和中國有關的方方麵麵,我知道的不少,懂的也不少。我雖然是讀書破萬卷,學富九車,但是,有一件事情我卻是怎麽也搞不明白。
這幾天,中國貴陽中級人民法院對餘華英拐賣兒童罪做出了判決: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貴陽中院終於作對了一件事情。
判處死刑這個很好理解,就是終結一個人的生命唄,不管是古代的五馬分屍大卸八塊千刀萬剮淩遲處死還是現代的槍斃,電椅,毒殺,絞刑等等,反正就是不讓這個人活了。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也沒問題就是家裏有房充公有地沒收有存款歸領導。但還是,這個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就恍惚了我。現在中國為什麽要專門提到這個政治權利呢?
不但是這個被判了死刑的死有餘辜的人販子餘華英,就是被判了無期徒刑的政治家薄熙來,也被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我的疑問就來了:我們在中國,有戶口,有戶口本,有身份證,我們在中國可以依靠戶口本身份證上學,工作,買車買房,可以去銀行開戶,存款,買股票玩證券。這是個身份的象征。如果一個人工作了,會有工作證,教師證,警官證,軍官證,或者是各種身份證明來證明一個人的身份。我能想到的另外一個地方就是如果一個人入了團,就有團員證,團徽等等,入了黨,有黨費證,黨員證等等。反正,你如果是什麽,就會有一個象征你身份的證。這個沒問題吧。
但是,這個政治權利是什麽呢?我沒有聽說過,也沒有見過這個政治權利證。我們這個政治權利,是從一出生就有的嗎?還是需要像美國一樣,出示一下身份證明:哦,18歲了,可以買煙了。21歲了,可以喝酒了。但是,中國的這個政治權利,是誰給賦予的呢?是從什麽時候就開始有了政治權利了?
我從出生一直到出國,曾經有過各種權利,但是,不曾知道我自己有過政治權利。我出國了,還會有中國的政治權利嗎?
不理解也可以,但是,邏輯上也要說的通吧。比如薄熙來,被判處了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這個我可以理解成,他隻要在監獄裏呆著,就沒有政治權利。
但是,餘華英被判處了死刑,被剿滅了,人都死了,還要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這不是多此一舉脫了褲子放屁嗎?難道死人還有保持政治權利的?
Anyway, 這個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我一直都沒有明白。我也不知道這個餘華英有什麽政治權利。我在中國也生活過很多年,我一直都不知道我有什麽政治權利。我有錢的時候,我有經濟權利,我沒有錢了,我的經濟權利也就沒有了。這個政治權利,到底是個什麽鬼?
阿牛愚鈍,真的不知道這個政治權利是個什麽鬼,也不知道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是個什麽鬼?有人在乎這個政治權利嗎?誰在乎?告訴我一聲好不好呀?讓我也成長一下吧!
《版權政治權利所有,翻印剝奪終身不究》
如果還沒夠,咱還有一句: 因病醫治無效
如同製裁美國的某些人(比如彭佩奧等28人),禁止這些人入境某大國、凍結他們在某大國的財產、禁止他們的子女在某大國的某某世界名校上學等等,同樣博大精深,P民們嗨。
剝奪了政治權利,就不能鑽法律空子了,雖然有政治權利也不能鑽
體現在選舉與被選舉權,就是一部分公民權利。
出獄後剝奪政治權利三年,意味即使不是犯人了,在美國三年內也不能參與選舉被選舉。這事情在美國是個事情 ,當年在波士頓讀書的時候,一個當時爭論的話題就是監獄裏的犯人有沒有投票權,當時是有的,支持的一方的論點是犯人的權益需要有人代表,因此犯人應該可以投票選擇對自己權益重視的人。
印象中最終是取消了犯人的投票權。不過麻州一向反應很慢,記得當時麻州是不能強迫人們開車係安全帶的,是美國最後一個州driver不要求係安全帶的。
其實這件事對於政客很重要,政治人物因為什麽事情坐牢並不罕見,但他們出來後往往還會進入政界,比如伊朗門主角諾斯,坐牢三年,出獄後成為參議員。畢竟成為名人了,就可能被選中作為代言人。諾斯坐牢,是因為違反美國法律,但也是出於愛國啊,在選民眼裏他不是罪犯。
要是剝奪你政治權利終身,你永遠不可能進入政界。哪怕幾年,你也可能錯過了機會。
簡單的事情複雜化,這是組織的圓滑,堂而皇之。
“政治權利”,怎麽給百姓真正的利益?!
我跟你一樣,不理解。謝謝你的分享。
太有趣了。
也包括死後不能紀念,比如沒有墓,本拉登,劉曉波,海葬,死後的政治權利也沒有的。
AI答:The political rights of the people in the United States are protected by the Constitution and its amendments, particularly the Bill of Rights. These rights include:
Freedom of speech and expression (1st Amendment)
Freedom of the press (1st Amendment)
Freedom of assembly and association (1st Amendment)
Right to vote (15th, 19th, 24th, and 26th Amendments)
Right to bear arms (2nd Amendment)
Protection against unreasonable searches and seizures (4th Amendment)
Due process and equal protection under the law (5th and 14th Amendments)
Right to a fair trial and an impartial judiciary (6th and 14th Amendments)
Right to petition the government for redress of grievances (1st Amendment)
Comparing these rights to those in China:
China's Constitution also enshrines certain rights, such as freedom of speech, assembly, and association. However, these rights are often limited by laws and regulations that prioritize national security, social stability, and the interests of the ruling Communist Party.
Key differences:
Freedom of speech and press: China's government heavily censors online content, restricts media freedom, and punishes dissenting voices.
Voting rights: China does not have competitive elections or universal suffrage.
Assembly and association: China restricts freedom of assembly, association, and protest.
Judicial independence: China's judiciary is not independent, and the rule of law is often subordinated to party interests.
Protection against unreasonable searches: China's government has been criticized for mass surveillance and arbitrary detention.
While China's Constitution guarantees some rights, the country's authoritarian governance and restrictive laws limit their implementation. The US and China have distinct political systems and differing levels of protection for individual rights.
下麵 ‘北京_01link’ 網友的留言有更詳細的信息。
看來在“刑法”這個 context 裏麵,“剝奪政治權利”不包括剝奪上訴的權利。
但包括剝奪“被選舉權”。
很有意思。
前一陣,科羅拉多州法院剝奪了川普的“被選舉權”,理由是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第三款規定:參與、支持過叛亂的人不能當總統。但後來此裁決被聯邦最高法院駁回。
清漪園 發表評論於 2024-10-27 12:55:50
上訴算不算政治權利呢?
查了查劍橋詞典。
【終身:lifelong ,lasting for the whole of a person's life】
隻包括活著的時候。
不包括死以後。
需要從實際用途和後果看。
活著時就是不把你當人!永遠沒有人權、投票權、說話權、工作權、永遠受朝陽大媽之類積極分子們的白眼和監督改造...死了之後,也不把你當人。。。
判某人死刑,並剝奪政治權力終生。意思是:原來這個人是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但卻沒有珍惜,現在沒有了,後悔了吧?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就是不讓投票。
美國也有類似法律"---
人被處決了,還這麽投票?
我看這是是中國人的故弄玄虛。和"踏上一萬隻腳讓他永世不得翻身"一樣。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就是不讓投票。
美國也有類似法律,felons 剝奪投票權,各州有自己的規定。
近些年,民主黨想賦予監獄裏的 felons 投票權。
來自洛杉磯的女黑人民主黨眾議員 Maxine Waters 已經提議,要賦予監獄裏的 felons 投票權,也許他們投票給民主黨的多一點。
"口臭的人很多呀,不是嗎?哈哈"---
牛哥,高屋建瓴,博古通今,旁征博引,心胸開闊,海闊天空,談笑風生。太對了。
讓那一堆沒有文化的粗人,有點錢就當自己是暴發戶的俗人,至今還沒有進化好的大猩猩 ,胡說八道去了,那是他們的自由。
我們自己享受網上娛樂。
"羽扇綸巾,談笑間,檣櫓灰飛煙滅"。。。
我一時半會兒不敢講,怕把牛鼻子,牛胡子氣歪了。
他們說,牛哥說轉型做旅行家。可是,沒有旅遊遊記。嘴行千裏,屁股還是坐在家裏。還說什麽也許家花,野花太多,錢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