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125)
2009 (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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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210)
2021 (211)
2022 (161)
2023 (185)
本來我一直都不是一個愛趕時髦蹭熱度的人,我也沒有一叔一劍煩人神人那樣對政治、國家、經濟、金融、事件、人物的敏感度,更寫不出那些驚天地泣鬼神讓人驚掉下巴的文章來。但是,自從孟晚舟被加拿大警察釋放之後立即包機飛回中國之後,很多人都和我討論這個問題。其實,我也說不出什麽花樣兒來,我看到的也都是網絡上有的,電視裏播的。我一介草民,還能把這個事情分析出什麽喇叭花兒來嗎?
但是,這幾天就有人開始捅我的軟肋了:“牛哥,您如果能夠發表一些對孟晚舟這個事情的看法,從您的大牛眼來看這個事件,從您的牛思想來解讀一下這個事件,我們大家願意給您做一大桌子的美食,我們就喜歡聽聽您的看法。”
“咦?你們會做美食?”
“當然了,我們不但會做,肯定還是您喜歡吃的,先給您說幾道您喜歡的美食:紅燜羊肉,紅燒牛腱,魚頭泡餅,膏蟹粉絲,三鮮餃子,水煎包子,豆角燜麵,海膽炒飯,老北京炸醬麵,紅燒肉燉粉條,您看怎麽樣?”
“你們真的會做這些?做的地道嗎?”
“我們說到做到,您也給我們一個麵子,發表一下您對這個事情的看法,總不能讓我們墮落到以身相許的地步吧?”
唉,這個倒是真的可以有!得,看在美食的麵子上,我就在這兒和你們說說這個孟晚舟的這個事情吧。
其實這次孟晚舟做了一件在政治上非常正確的事情 !
事件回複:孟晚舟事件始於2018年12月1日加拿大警方應美國政府司法互助要求逮捕在溫哥華轉機的中國華為公司副董事長兼首席財務官孟晚舟,引發涉及中、美、加三國的司法、政治、外交事件。
2018年12月1日,孟晚舟抵達溫哥華國際機場時被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官員拘留審問,審問持續了三個小時。加拿大皇家騎警隨後根據美國的臨時引渡請求逮捕了孟晚舟,罪名是欺詐和陰謀實施欺詐以規避美國對伊朗的製裁,孟晚舟被逮捕時麵臨美國紐約東區聯邦地區法院的指控。眾多傳媒報導稱孟氏很可能是因華為涉嫌違反美國出口管製向伊朗出售“敏感科技”,並「以假賬資料掩護」而被捕。事後,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加拿大大使館於12月6日表示堅決反對並強烈抗議,向美國和加拿大兩國提出“嚴正交涉”,要求它們立即恢複孟晚舟的人身自由。12月8日至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副部長樂玉成先後召見加拿大駐華大使麥加廉和美國駐華大使泰裏布蘭斯塔德,表達了相同的訴求。
2021年9月24日(北京時間9月25日淩晨),美國司法部與孟晚舟達成了延期起訴協議,根據協議,孟晚舟承認美國政府對其誤導國際金融機構之指控的真實性並負主要責任,並且在2022年前不再觸犯美國聯邦刑法,其將免於美國政府的起訴。加拿大司法部發布正式聲明,鑒於美國方麵撤銷對孟晚舟的引渡程序,加方已無理由繼續引渡程序,司法部長代表已撤銷起訴,結束了1,028天的引渡程序。法官免除了孟晚舟的所有保釋條件,允許孟晚舟自由離開加拿大,至此,孟晚舟立即趕赴機場,乘坐中國政府包機,飛離加拿大,十幾個小時之後抵達深圳。
孟晚舟回到深圳之後受到了中國政府和華為員工的盛大歡迎,很多中國媒體和中國人把她奉為英雄。其實,孟晚舟除了是一個私企的會計之外,還是一個背負欺詐罪名的犯罪嫌疑人,在過去的一千多天之間,一直努力為了不讓美國把自己給引渡到美國接受法律的審判的確是盡了全力。現在,她承認了所犯之事,美國因為她對犯罪的態度暫時撤銷了對她的引渡,她也安全回到了中國,整個孟晚舟事件算是劃上了一個頓號。但是,把一個民族英雄稱號冠在她的頭上實在是不合適,她和民族英雄也沒有什麽關係。
注:民族英雄是一個國家或民族中的部分人士對為了保障本國及族群的利益獻出自己的生命或者做出重大貢獻的人的稱呼,包括維護國家領土、領海、領空主權完整、保障國家安全、維護人民利益及民族尊嚴、於曆次戰爭中,獻出寶貴生命和作出傑出貢獻的仁人誌士。
同民族英雄的注解一比,孟晚舟顯然不是民族英雄。
網絡上也有很多人說她是一個叛徒,這個說法當然也不對。孟晚舟是叛徒?她叛變了什麽?她什麽都沒有叛變。她雖然有七本護照,雖然有加拿大的楓葉卡,她在獲得自由之前隻是承認了她所犯下的錯誤和罪行,不管她承認的錯誤是什麽樣的錯誤,將來會給誰帶來不利的影響,她也隻是承認了一個事實,承認美國政府對她的指控,說了實話。承認了自己曾經犯過的錯誤不能說她就是個叛徒。
為什麽我說孟晚舟做了一件政治上非常正確的事情呢?因為,孟晚舟被捕的罪名是欺詐,陰謀實施欺詐,向金融機構提供不實信息而遭加拿大騎警逮捕,準備引渡到美國受審的。但是,經過了一千多天的反省,折騰和思想鬥爭,孟晚舟終於承認了自己犯下的所有錯誤,承認了美國要求引渡她所有的指證,以換取不被美國引渡,不被美國起訴的自由。事實上,孟晚舟認識到並且承認了自己的錯誤說了大實話,是做了一件政治上非常正確的事情。
至於說到孟晚舟認錯不認罪的事情,這個就更好解釋了。首先,孟晚舟認錯了,那個意思就是她承認了美國政府對她涉嫌欺詐、誤導金融機構的指證。但是,認罪距離這個時候還早,即使是犯了錯,要定罪還需要被起訴,要有陪審團認定和法官的下錘。現在認罪,即使是認了也不算。事實上,在這個問題的博弈上,認了錯,就對了。在法官不認為她有罪之前,誰說她有罪都沒用,因為美國的法律在犯罪這個問題上使用的是無罪推斷。
我的看法說完了,上菜吧!
《版權承認錯誤所有,翻印做事正確不究》
哇!這不是最精彩的”對牛彈琴“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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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叫“頓號”?
Google了一下:"頓號(、),是表示並列詞語之間的停頓的符號。“句子內部並列詞語之間的停頓,用頓號。”“用在平列連用的單字、詞語之間,或標示條列次序的文字之後。”
博主這個“整個孟晚舟事件算是劃上了一個頓號。” 太絕妙了! 讚!
https://www.163.com/dy/article/GL3IR0SP0519QQUP.html
這場香港中文大學 VS 中國人民大學 的辯論,最後一個評委說(11分以後):“知識就是力量”,“無知就是力量”,這兩種巨大的力量在抗爭……要讓一個不知道的人知道一件事情是非常難的;要讓一個知道的人見識一道“我就是不知道這件事情”、也是會讓知道的人很無力的……
另外,曆史中,寫個“悔過書/認罪書”什麽的以求(暫時)解套、也是我黨監獄鬥爭的一個手段…… :)))
周末愉快
是呀,不認罪怎麽能出門呢?
準備給牛哥上米其林美食:)
(今天文學城的最新新聞)
https://www.wenxuecity.com/news/2021/10/01/10945707.html
孟傷害了誰的利益,誰起訴去。沒人告,罪孽再深也麽事兒。
回複 'passyi2' 的評論 : 這個我怎麽知道,我又不是美國。
這個問題,您最好是去問美國,問我顯然是得不到答案,會讓你失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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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不好意思說,顯然是得不到答案了。燈塔國有今天,有沒有答案都讓人失望。豈止是失望,一幫精英把一個好好的國家玩成了這個樣子。
因為再不認,就要被引渡美國啦!
所以夢碗粥出賣了華為,換得了自由,實質上就是個汙點證人。
他們沒有契約精神,沒有誠信已經成為習慣,所以,他們不習慣的事情,就要出來抱打不平,哈哈哈。
上帝呀,原諒這些羔羊吧,反正最後他們都會變成羊肉串的,哈哈哈
有關長臂管轄的事情,我不懂不說。
孟的事情我覺得美國長臂管轄,就是占一個話語權的問題,美國希望通過長臂管轄,把世界都納入它控製之下。 美國認為和伊朗做生意有罪。孟發生事情在香港,香港歸中國管,中國和伊朗做生意無罪。所以美國這回是不是長臂太長了?
就好像我去塔利班地界,我沒有包頭巾,把臉露出來了,被塔利班的人痛打,認了,人家法律那樣。我回國了我不光不包頭巾,我還穿裙子,沒有男人陪同就在大街上逛,塔利班說要痛打我,那很明顯塔利班不對吧。
這個問題,您最好是去問美國,問我顯然是得不到答案,會讓你失望的。
回複 'passyi2' 的評論 : 美國在乎這種“奇恥大辱”嗎? 好像不在乎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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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臉了?
回複 '時間的重量' 的評論 : 哈哈哈,不知道他們說了些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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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習說‘拜老頭,你丫上趕著和我聊天之前,能不能把老任家大閨女放了?那丫頭在外麵像時裝模特似的天天現演,我看著堵心。’
老拜說‘這事好辦,你等我走個手續。另外,你得把人家那倆冤大頭放了,行不?'
老習說‘得嘞,你放丫頭回我這來,我立馬讓那倆孫子滾蛋。’
老拜說‘碗豆腐,害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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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aline 發表評論於 2021-09-30 15:32:18
我正想看有什麽好吃的。居然看到什麽“老天真”。
老天真也蠻辛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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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aline 發表評論於 2021-09-30 15:32:18
我正想看有什麽好吃的。居然看到什麽“老天真”。
老天真也蠻辛苦的!
川普告訴老習,你丫做生意不地道,我要多加睡...。結果,老拜說睡先加著吧,看看老習你還憋出啥招兒?
老任家晚舟這事兒,您已經闡述的門兒清了。辛苦,辛苦!吃好喝好
我把他們兩個人說的話當相聲聽,反正他們胡說,我們瞎聽,哈哈哈。
“老天真”是否老,我不知道,總之文學城裏隻要有沾點政治的內容,他馬上聞到了急忙趕,寫一堆莫名其妙的事情出來。“天真”的英語是na?ve , 就是當年老江搖頭歎息香港記者們的。那天,“老天真”肯定在某使館掃地掙“五毛,七毛”的,沒有聽到…?:),
老天真也蠻辛苦的!
“
前些時候,一些在挪威的冰島的台灣留學生,因為其國籍被標注為”中國”,還和當地政府胡攪蠻纏了幾個月,最後被當地政府無情駁回。在冰島的那個台灣人,胡鬧了三個月,最後冰島政府索性把她標為“無國籍人 Stateless"。讓她”求仁得仁“。
youtube.com/watch?v=fM6uOrNuiek
youtube.com/watch?v=uBC3qJUwxrI
關於孟晚舟曾經有過加拿大永居權,維基百科有關條目說:
“其本人在2001年至2009年間擁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權”。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AD%9F%E6%99%9A%E8%88%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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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china 發表評論於 2021-09-30 14:10:39
回複 '老天真' 的評論 : 台灣的護照好像叫做:中華民國護照。
你怎麽知道她的加拿大永久居民作廢了?你看到了嗎?
你怎麽知道她的加拿大永久居民作廢了?你看到了嗎?
你瞎編的這些,我實在看不下去呀,也就沒法評論了。
她曾經是持有中國護照的“加拿大永久居民”,但是後來過期作廢了。加拿大有兩個三個四個國籍的人多了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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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wwoman 發表評論於 2021-09-30 11:38:45
回複 '彩葉' 的評論 : 她沒有加拿大永居,她是香港公民。
美國方麵希望孟晚舟承認這是故意違反美國法律,就是明知故犯,但當時是伊朗核協議簽署後,美國取消了絕大多數對伊朗的製裁,包括孟晚舟當時進行的交易也不屬於製裁範圍。
但因為川普當選後破壞國際協議退出伊朗核協議,因此這個交易就又回到了美國製裁範圍,這是美國抓孟晚舟的借口。
這事情上還有一個美方的軟肋,就是孟晚舟在這個交易初期專門對匯豐銀行解釋了細節,因為是通過匯豐銀行。那麽如果進行,就是匯豐在違反美國法律,在案件審理的後期匯豐在中國的壓力下交出當時的這個記錄,但加拿大法官不允許作為法庭證據,這事情在媒體上專門有過報道。
匯豐是因為幾年前給南美毒販集團洗錢的問題被美國政府抓到把柄,記得是罰了290億,曆史上最大的銀行罰款案,之後才出了孟晚舟的事情,因此不排除是與美國政府做交易的結果。但因為匯豐在香港有巨大業務,也不得不屈服中國政府,這是在後來交出伊朗交易文件的原因。
這件事上其實有兩個看點,第一就是美國的指控前提是自己先違反了6+1簽署的伊朗核協議,這是一個國際協議。你自己先違反國際法,然後指控他人違反你違法後製定的國內法律,這就是孟晚舟事件的實質。不過美國一向如此,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不得不接受,直到這次。
第二就是加拿大的處境問題,孟晚舟案在加拿大已經審完,到了判決階段,而判決無非就是兩種可能的結局,釋放或者引渡。
這是政治案件,釋放顯然不是加拿大能做主的。但如果引渡,美國就不得不與中國做交易,因為中國也會同樣抓幾個在中國有間諜行為的人,畢竟有眾多的NGO,理論上都是間諜外延機構,而且基於中國一向的經營外國間諜的做法,所有在中國的外國間諜都是被中國情報機構控製的,抓與不抓僅僅取決於政治因素。也就是可以有確鑿的罪證讓美國無話講。
那麽就讓加拿大處於輸盡褲頭的處境,因為人已經不歸加拿大管了,無法與中國做交易。不僅無法改善與中國的關係,被抓的人也不可能被放回來。
這就是為什麽加拿大有不少前政府官員(現任的不能公開說)說美國應該終止引渡的原因。
孟晚舟不會被引渡到美國幾乎在法庭程序結束後就知道了,因為不論美國還是加拿大沒有預料到中國有這樣的反應,過去都是把對方高管直接關到美國監獄幾年,直到對方願意送出技術,甚至公司相關部分再說,東芝和阿爾斯通是典型。美國至少對五個世界上的非英語國家的大公司做過這樣的事情,都是成功迫使對方交出技術或者吞並對方公司。
比如美國政府現在要求三星台積電等半導體公司交出全部市場和交易數據。這些數據屬於任何公司的最高機密,直接關係定價和市場走向調查,是花費巨大資金才有可能做到的。這樣檔次的明搶在美國曆史上也是第一次。
商業欺詐嫌疑應該針對華為而不是她個人。孟的舉動是公司行為,但她不能如此為自己辯護,因為那是用她父親的公司來擋箭。美國政府也表示要起訴華為,說明此案的確責任在公司。
川普罰了中興很多錢,但沒有罰華為錢,卻代之以用突襲手法逮捕孟個人,迫使中加關係破裂,十分不地道。
不知道是誰幫孟拿主意,真是臭棋簍子。我同情孟晚舟,以後的人生沒法走了。
但是很多民眾不會在當前的政治環境下去強調華為先犯下的錯誤。
出了華為這事,芯片公司都特小心。老大說了算。美國有足夠的話語權,中國沒有,華為更沒有。就像十九世紀英格魯人定下的土地策略,愛爾蘭人隻能租種。不服,就跑路吧。
世界有接近八十億人口,各有各的生存之道。我們看待同樣事情的時候,看自己心裏拿的都是那把尺子去量了。多角度去看問題,總比一緯度看可觀些。
做人做事,要信守承諾,遵從契約。
美國抓孟晚舟主要是打壓崛起的中國。經濟活動就是遊走在法律準繩之附近。
抓孟一開始就是政府行為,政治因素大過法律因素。放了孟,也是政治因素大過法律因素。法律因素肯定有,但是我猜大部分人都不會解讀成法律事件。
華為這事,我想大部分人都解讀成政治事件,從一開始抓就是強權政治。
美國已經成功遏製華為了。如果說華為違背美國合同做轉口生意了,華為這三年已經受到相應損失了。美國就算沒強奸華為,也打斷華為的腿了。留著孟審判可能沒什麽經濟效益,反而遭到中國抵抗,美國也有損失。還有美國也換天了。
放孟,三個國家演練的這麽好。這背後肯定是三個政府政治協商的結果。不是法院的意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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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提拔!一貫喜歡你的評論,可是你就是喜歡難得糊塗當吃霸
美國的法律有的時候比較繞,中國的勞苦大眾讀不懂,哈哈哈。
強奸是犯法的呀,在這個問題上,明明是孟晚舟和華為觸犯了法律,美國隻不過是要把孟晚舟引渡到美國進行審批,根本不存在美國強奸誰。從大是大非上來講,美國是受害者,華為和孟晚舟是明知故犯,也就是您所說的強奸。遺憾的是,他們強奸錯對象了。
不過,孟晚舟已經認了,承認了自己所犯的罪行,在政治上,她是正確的。
至於有錢真好還是自由真好,最好她選擇的是自由。
我覺的美國把中國和華為強奸完畢了。現在華為已經受傷,就把孟放了。實際上還是強者把弱者揍了。
總之,為孟高興。
不過也很妒忌她,她上法庭跟模特走獸一樣。有錢真好啊!
再次感謝。
再說,消化不了我有酵母片呀,哈哈哈
回嚼?這是你的專利,笑死我了。
我覺得,把複雜事情簡單化,就是我的本事。菜加量!哈哈哈
2008年2月,在華為將星通的所有權從華盈轉讓給Canicula後,孟加入了星通董事會,該董事會由華為員工組成。她在董事會任職至2009年4月。孟離開星通董事會後,星通董事會成員仍是華為員工,Canicula繼續持有星通,而且Canicula繼續受華為掌控。截至2012年8月,在用英文所寫的公司文件中,華為將星通列入一份“華為其他子公司”的名單。
在2010年至2014年期間,華為控製了星通在伊朗的業務運營,而且星通由華為控製的一個實體所有。星通所有的重大業務決策都由華為做出。此外,星通的國家經理——業務主管——是一名華為員工。被星通雇傭的員工都認為他們是為華為工作的。
在同一時期,華為員工與一家英國人力公司接觸,在伊朗提供工程師以支持星通與伊朗電信服務提供商的合作。代表星通進行談判及合同事宜的是華為的員工。為支付這些承包商的費用,華為從星通在亞洲的銀行賬戶,其中包括從一家跨國金融機構(金融機構1),向該英國人力公司在英國的賬戶發送了至少750萬美元的大約80筆係列付款。這些交易以美元計價,並通過美國結算。
在2012年12月和2013年1月,據包括路透社(Reuters)在內的多家新聞機構報道,星通提出在伊朗銷售來自一家美國計算機設備製造商的“禁運”設備,有可能違反美國出口管製法,而且華為與星通有密切關係。在2012年12月的一篇文章中刊發的致路透社的一份聲明中,華為稱星通是其在伊朗的“主要當地合作夥伴”之一。據路透社報道,華為進一步聲明:“華為在伊朗的業務完全符合所有適用的法律和法規,其中包括聯合國、美國和歐盟的法律法規。我們公司一貫履行並嚴格遵守這一承諾。此外,我們也要求我們的合作夥伴遵循同樣的承諾並嚴格遵守相關的法律和法規。”
2013年1月,路透社的一篇後續文章報道,孟在2008年2月至2009年4月曾擔任星通董事會成員,並指明了星通董事成員們與華為之間的其他聯係。文章還引用了華為的聲明如下:“華為和星通之間的關係是一種正常的商務夥伴關係。華為已經建立了一個符合產業最佳實踐的貿易合規體係,而且我們在伊朗的業務完全符合所有適用的法律和法規,其中包括聯合國的法律法規。我們也要求我們的合作夥伴,例如星通,做出同樣的承諾。”這一陳述是不正確的,因為華為曾運營並掌控星通;因此星通不是華為的商務“夥伴”。
在這些文章發表後,“金融機構1”和其他向華為提供過包括美元結算在內的國際銀行服務的其他全球金融機構(統稱“金融機構”),針對上述媒體報道向華為查詢。2013年年初,華為員工向“金融機構”表明,星通隻是華為在伊朗的一個當地商務夥伴,而且星通沒有利用其在“金融機構”的賬戶進行與伊朗有關的交易。
為了回應新聞報道中的指稱,華為要求與“金融機構1”的一名高級雇員進行麵談。該會麵於2013年8月22日在香港進行,當時孟會見了“金融機構1”負責亞太地區業務的一名高管。在會麵中,孟進行了一次以中文為文稿的PowerPoint演示,並由一名口譯員翻譯成英文。孟表示,她使用口譯員是為了使自己的語言精準。
孟在她的陳述中所談內容之一是,華為與星通的關係是“正常商務合作”和“正常與可控的商務合作”,她形容星通是一個“夥伴”,“華為的商務夥伴”,以及在伊朗“與華為共事的第三方”。這些陳述不屬實,因為正如孟所知,星通不是華為的商務夥伴或與之共事的第三方;華為掌控星通,星通的雇員其實是華為的雇員。如果“金融機構1”知道華為掌控星通,這會對它具有實質意義。
此外,孟稱華為“曾一度是星通的股東”,但已經“出售了在星通的全部股份”。這些陳述不屬實,因為,正如孟所知,華為將它的股份“售給了”一個華為控製的實體。具體而言,華為將星通的股份從華為一個子公司(華盈)轉到了另一個由華為控製的實體(Canicula)。如果“金融機構1”知道星通是被從一個華為控製的實體轉到另一個實體,這會對它具有實質意義。
最後,孟稱華為“在伊朗的運營嚴格遵守相關法律、規章和製裁規定”,並且“華為或華為與之共事的任何第三方”“沒有違背出口控製規定”。這些陳述不屬實,因為華為運營星通致使“金融機構”為華為設在伊朗的商務提供違禁服務,包括銀行業務,而華為掩蓋了星通與華為的聯係,故違反了美國財政部(U.S. Department of the Treasury)外國資產管製辦公室( Office of Foreign Assets Control)的 《伊朗交易和製裁條例》(Iranian Transactions and Sanctions Regulations,31 C.F.R. Part 560)。此外,在2010年至2014年期間,華為使星通通過“金融機構1”從事了經美國準許的價值大約一億美元的交易,其中至少有一些支持了違反美國法律的它在伊朗的業務,包括有750萬美元用於英國人事公司提供的在伊朗工作的合同人員。
在會議期間或結束後的任何時候,孟——她知道路透社報道了華為有關星通發布的公開聲明——沒有撤銷或者修改其中任何一項聲明。而且,也出席了8月會議的華為財務官沒有更正或修改孟作出的任何聲明。
在孟與“金融機構1”的會議後不久,華為在“金融機構1”的要求下,準備了一份英文版演示文稿說明(PowerPoint presentation)。孟後來安排於2013年9月將演示文稿說明的紙質拷貝送交給她曾會晤過的“金融機構1”的高管。英文版演示文稿說明中的陳述緊密跟隨孟在會議中的陳述。
在會議後和接到孟的演示文稿說明後,“金融機構1”決定繼續它與華為的關係。其他“金融機構”也同樣將各自與華為的關係繼續下去。
延期起訴協議
根據延期起訴協議的條件,孟同意,關於她有意對“金融機構1”作不實之詞的一項四頁事實陳述準確。孟還同意不犯其他聯邦、州或地方罪。如果孟違背協議,她將可受到此案第三份替代起訴書對她的所有指控。政府還同意撤回向加拿大司法部提出的將孟引渡美國的要求。
華盛頓——華為技術有限公司首席財務官孟晚舟,49 歲,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今天在布魯克林(Brooklyn)的聯邦地區法院出庭,簽署了一項延期起訴協議(DPA),並因被指控共謀實施銀行欺詐、共謀實施電信欺詐、銀行欺詐和電信欺詐而被傳訊。
紐約東區(Eastern District of New York)代理聯邦檢察官(Acting U.S. Attorney)妮可·博克曼(Nicole Boeckmann)表示:“孟在簽署延期起訴協議時已對她在實施一項欺詐一個全球金融機構的圖謀中的主要作用承擔責任。她在事實陳述中所承認的,證實在擔任華為首席財務官期間,孟就華為在伊朗的業務運營向一家金融機構的高級主管多次做出了嚴重的不實陳述,以試圖維護華為與這家金融機構的銀行業務關係。孟所隱瞞的華為在伊朗的業務的真相,本來會對該金融機構繼續其與華為的銀行業務關係的決定產生重要影響。孟所承認的證實了政府在起訴這起金融欺詐案中的有關指控的核心——孟及其他華為雇員共同從事了就華為在伊朗的活動欺騙全球金融機構、美國政府和公眾的行為。”
主管司法部(Justice Department)國家安全局(National Security Division)的代理助理司法部長(Acting Assistant Attorney General)馬克·萊斯科(Mark J. Lesko)說:“這項延期起訴協議將使在加拿大正在進行的引渡程序結束,否則該程序可能會持續許多個月,甚至數年。我們非常感謝加拿大司法部在這次引渡中兢兢業業,及其對法治的堅定遵循。”
主管司法部刑事局(Criminal Division)的助理司法部長小肯尼思·A·利奇(Kenneth A. Polite Jr.)表示:“金融機構是我們維護美國金融體係的安全和保障的第一道防線。因此,有關法律要求使用美國金融體係的公司向金融機構提供有關其業務運營的真實信息。華為技術公司首席財務官孟晚舟今天承認,她沒有說明關於華為在伊朗的業務的真相,結果導致有關金融機構繼續與華為開展業務,違反了美國法律。我們的檢控團隊繼續準備針對華為的審理,而且我們期待著在法庭上證實我們針對該公司的訴案。”
主管聯邦調查局(FBI)反情報處(Counterintelligence Division)的助理局長小艾倫·E·科勒(Alan E. Kohler Jr.)表示:“孟所承認的是以一貫的欺騙手段違反美國法律的證據。當有跡象表明在美國開展業務的公司做出藐視我們的法律的行為時,聯邦調查局將繼續展開積極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