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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去飯店吃飯,人家給家裏送東西, 除了交錢之外,還要額外給一些小費。吃飯大約給個15% (有些地方的中國人說 15八仙)的小費,送東西的就根據情況,給個十幾二十塊的。以表示對人家勞動的承認和獎勵。
最近,很多飯店直接就把小費的百分比給打印到賬單上了:
Gratuity: 15%, 18%, 20%,那個15%以下的,直接就給省略了。
有的是Tips: 15%, 20%, 25%, 讓你選的心裏不舒服。
還有的客氣: Appreciation: 15%, 20%, 25%, 反正,就是逼你多出錢。
去過一些中國餐館,直接就給你加了15%,遇到這種情況,我都比較不爽。因為我認為,小費是我自己認為菜飯做的不錯,服務周到,根據我的心情給的額外的費用。直接就CHARGE了,我肯定是不給的了。
昨天去了快餐店 JM, 剛點了餐去交費,那個屏幕上就顯示出 Gratuity 15%, 18%, 20%。 我還沒有吃到飯呢,也不知道你做的好壞,憑什麽給小費呀?因此,我毅然決然地就NO了。這是我第一次在快餐店被要求給小費。我覺得,以後JM 我 不去了。不是因為不舍得給小費,而是他們那種做法沒意思,不時尚!
現在每個人都貪婪,都想搵錢,都想多撈,到了沒有道理沒有倫理不講規矩的地步。不過,人家要是人家的自由,我有不給的自由。
我一直都是給小費的大手,但是,要看服務和質量。差不多的就給20八仙,好的還會多一些,但是,要是強要小費或者像JM這樣,我一個八仙也不給,不想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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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藍蟹的大手是多少呀? 對了,螃蟹八足,那肯定是80%了,哈哈
我隻是特別開心的時候,才給20%, 給老中的小費會多一點。
現在很多的餐館單子上有“建議”的小費,計算中包括了消費稅,。比如稅前40刀,消費稅10%,15%小費應該是6刀,單子上卻是6.60刀。
憑什麽在消費稅上給小費呀?不是不能,而是原則問題!
我第一次被小費問題弄得不開心是幾年前一次和朋友們到一家餐館吃飯, 因為人多勢眾, 買單時朋友發現給自動打了18%的小費。朋友們很不爽, 後果很嚴重 - 把waiter給找來了。 他的解釋是凡是超12人的party, 小費都自動上漲到18%, 這是店裏的規定, 不是他故意多要。 我們聽完後雖覺得別扭,但想既然是店裏的規定, 那跟他也沒什麽關係, 就老不情願地付了。 可朋友們也說了, 下不為例, 再也不用見了。
不過小費本來就是純服務費, 15%是不成文的規矩。如果不是特別好或特別差勁的, 給足標準即可, 誰也不欠誰。 可吃個快餐都要給小費(根本就沒服務嘛),還要強收, 這就和搶劫無疑了, 太惡劣了,所以一分都不要給是對的。 對待壞人壞事絕不能姑息養之,那隻會讓他們得寸進尺。對人對事的尊重都是相互的,有些人有些事真的不值得與之咩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