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125)
2009 (208)
2010 (205)
2011 (219)
2012 (218)
2013 (191)
2014 (158)
2015 (164)
2016 (199)
2017 (249)
2018 (255)
2019 (255)
2020 (210)
2021 (211)
2022 (161)
2023 (185)
2024 (184)
2025 (1)
今天早晨看電視看到一則震驚我靈魂的報道:北京市沒有違章開車的司機隻有千分之四。換句話說,北京市真正百分之百地遵守交通規則駕駛機動車輛的人隻有百分之零點四。
非常榮幸的是,我不屬於這優秀的千分之四嗎。
有那麽多的人不能夠按照現行的交通規則駕駛機動車輛,我看,這責任不應該全部都歸咎於廣大的司機同誌們。交通法規的不合理,交通標誌的不明確,交通道路的不完善以及其他不合理的因素也是導致百分之百九十九點六的司機同誌“違章”的原因。
美國是一個生活在汽車輪子上的國家。根據 1988 美國交通部的統計,在美國高速公路上行駛的機動車輛隻有百分之六的人是在速度限製之內行駛。換句話說,百分之九十四的人在高速公路上麵都超速行駛。當時很多州的高速公路的最高行駛速度為每小時55英裏。根據統計數據和民眾的民意調查,美國各個州都在改變高速公路的速度限製。從每小時55英裏改變為每小時65英裏、七十五英裏。在南達科他州,白天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甚至沒有速度限製。美國在高速公路速度限製上的改變受到了民眾的支持!
我開車違章,沒有闖過紅燈,沒有走過逆行,也沒有其他惡性違章。我的違章就是超速行駛。說良心話,在我們北京偉大的四環上開車不能超過每小時八十公裏,真是浪費了勞動人民辛辛苦苦建造起來的四環路了。用咱們東北人的話來說是:“白瞎了那麽好的柏油大馬路了,可愁死我了!”
北京市機動車輛駕駛員隻有千分之四的人沒有違章,真是一個驚人的數字!對這些能夠遵守交通規則的朋友們,我一是敬重、二是景仰、三是“背著手撒尿 -- 不服(扶)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