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違章為什麽不能托人?
(2004-12-08 10: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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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後葉去美國念書、工作已經有很多年了。最近這些年來,為了支持咱祖國事業的蓬勃發展,為了支持咱中國四個現代化的建設,同時也為了想經常吃吃咱北京的炸醬麵,我是頻頻回國。不管我出國前在國內有沒有個一官半職的,但是因為在美國這麽多年,喝過點兒洋墨水、讀過些洋書、插過個洋隊、也幹過洋工作,現在回來,好歹也算是個外來和尚,不是說,外來的和尚會念經嗎?回到中國之後,在咱祖國大地上,給這所大學當個名譽教授,給那個企業當個首席顧問,給這個地方當個高參,給那個地方當個董事,有人器重有人請也有人探望。誰讓咱是一知識分子了?每每回國,自然有不少風光。雖然還不到父紫兒朱的地步,但是自己呢?也免不了沾沾自喜,偷偷的樂!(就算是小人得誌吧?!)
回到國內之後,不管是在北京、深圳、上海、廣州還是在太原、西安、大連、包頭,我都有不少的好朋友,這些朋友們在國內努力工作了這麽多年,都已經是人到中年了,也都在各地的中高層的領導幹部群中有個位置。每走到一處,朋友們對我都不薄,就是從來沒有見過麵的朋友的朋友,也都給麵子。管吃管住不說, 還提供車開,好車當然有奔馳、寶馬、奧迪,差點的也是公爵、藍鳥、君威。朋友們對我好,相信我,我真的領情。每當朋友給我車時,連車鑰匙行駛證保險單呀什麽的一並遞給我。同時還加一句:“老哥, 萬一出了事情,別怕,給我打電話,咱有人,也就是一句話的事兒!”這意思真的是再明白不過了。
我呢,不能也從來沒有往朋友臉上抹過黑,更不能給自己丟人呀。(我這人多愛麵子呀。) 十多年來, 在祖國的土地上開車,小心謹慎,遵章守法,還真的沒有被警察同誌給扣過。雖然說有過不多的幾次小小的違章,憑著我異常良好的認罪態度和隻有英文的國際駕駛執照,也都順利過關了。從來沒有給朋友們打過電話求救。更主要的是我認為既然違章了,就應該接受處罰。如果找了熟人,走了後門,讓值勤的警察往後還怎麽工作呀?所以,違章的那兩次,警察叔叔要罰款,我當下就掏錢,比搶買便宜貨還快!
前兩天出差去轎韉奶??校?晃恍氯鮮兜呐笥言誥譜郎鹹崞鸝?滴フ碌氖慮槭彼擔骸襖係埽?閽讜勖翹??鋅?得揮形侍猓?雋聳露?性鄣母緱竊誚瘓?蠖擁倍映ぃ?瘓浠暗氖露?!保ㄓ錳??諞羲檔摹#?敖裉煬陀幸桓齷锛頻某當豢哿耍?桓齙緇熬土⒙磯?訝爍?帕恕???nbsp;這時候,酒桌上的另一位朋友問:你在美國違章後,能不能走後門托人呢?
在美國開車違章後,不能走後門托人!(因為你就是托了人也沒有用!)
1、美國是個汽車王國,幾乎每一個人都有私家車輛。每個人上班下班都是開車來開車去的。政府機關有政府機關的汽車,但是隻限於工作時間為公事使用,就是市長、縣長、州長、議員下班回家也是要開自己的私家車。美國的汽車沒有象中國的汽車有那樣的特權車牌;美國的汽車沒有象中國的汽車那樣警察不願意抄牌的汽車牌照;美國的汽車也沒有象中國的汽車那樣抄了牌照也沒有用的汽車牌照。美國人換車勤,車換牌照也換。所以一般沒有人能夠記得誰的車是什麽牌照。如果XXX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駛,警察發現其違章後的第一個反應就是將違章車輛的情況報告總部。(這是也為了警察的個人安全著想,如果違章車輛是偷來的,或者是違章駕駛的人持有武器,總部會馬上派人支援)警察發現違章的車輛後會立即報告總部說:在XXX公路的XXX段,發現一輛XXXX年生產的XX顏色的XX車,在限速XX英裏的道路上以XX英裏的速度行駛。車牌號碼是XXXXX。(一般一部警車上都有兩位警察)同時,將違章車輛的信息和車牌照輸入警車內的車載計算機。美國警車的這種車載計算機都是全國聯網的。能夠即時查出車主的所有信息。當警察將車牌號碼輸入計算機的同時,總部也在監控著。如果,在截停違章車輛後發現違章者是警察的朋友。親戚或者是警察的老爸,那也晚了。因為執勤警察已經將所有的數據和違章情況通知了總部。而這種信息傳遞是不可隨意更改的。
2、美國是個可以隨便購買武器的國家。在過去曾經多次發生過警察在糾察交通違章時被歹徒襲擊的事件。於是,美國的警察規則規定,遇到交通違章,首先要向總部報告違章車輛所在的地點,所發生的時間,汽車的牌子、型號、生產年代和車牌號。在計算機還沒有發展到每一輛警車都擁有車載計算機的時候,執行任務的警車用無線電報告總部,查詢有關部門違章車輛的信息。現在,每一輛警車上都有全國聯網的車載計算機,可以隨時隨地的查詢違章車輛,不但可以保證迅速準確的得到違章車輛的信息,同時也給自己的安全增加了保險係數。
3、在美國,除了停車違章有固定數額的罰單,其他的違章一般都要由法官來判定違章者是否有罪。警察隻是負責將發生的情況如實的報告給法官,由法官根據警察的報告來判定違章者有罪與否。 所以違章的駕駛員找警察局去托人是沒有任何用處的。警察甚至警察局長也無權作出罰與不罰的決定。隻有法庭的法官才能根據警察記錄的現場情況來判決違章者是否有罪。因此,在美國,象在中國那樣托人找警察局裏的熟人去逃脫罪責是根本行不通的。
4、違章者因為違章就算是求情到法官那裏也是沒有用處的。說實在的。美國的法官一般都是鐵麵無私的。在美國,當一個法官不容易,需要很多年的奮鬥。要從小學、中學、大學、碩士、博士……要熬多少年才能熬到一個法官的位子上呀?一個法官年薪十幾萬到幾十萬美金的,哪裏會為你區區兩、三百美金的罰款而丟失了自己多年奮鬥來的位置。如果違章者是法官的父親,那法官寧可給他父親掏錢交罰款,也不能因為認識違章者而放棄了做法官的原則。再說了,就是法官,也有人監督他的工作。
美國的交通檢查製度和整個操作管理體係,從根本上杜絕了“托人說情走後門。” 美國的教育也是從小就要求人們做事公正。在美國,大學入學的第一個星期,學校就會全體新生進行教育,給你講述學校的規章製度遊戲規則。告訴你如果考試中作弊,你將會被學校開除。因為你考試作弊了,對於其他同學來說就不公平,如果你考試作弊一次,你就完了,你將沒有第二次機會。記得在90年代初前蘇聯解體時,我上學的學校就有數個從前蘇聯門捷列夫化學學院來讀博士的高才生因為在考試中作弊被監考老師發現而被開除了。誰來說情都沒有用。規定就是規定。你作弊了就應該受到懲處。
還是十年前,我的一位朋友在舊金山招待國內來的朋友,開車帶他們去美國著名的賭城拉斯維加斯想贏點美國銀子,國內的朋友想要在美國的公路上過在美國開車的癮,我那朋友愛麵子,也就讓他在高速公路上開了。不幸的是這位國內來的朋友在超速行駛時被高速公路巡警拿下。國內的朋友想塞給值勤的警察先生100美金私了過關,沒想到警察臉一黑,立馬兒用手銬把他銬起來,以行賄罪、無證駕駛和超速行駛起訴在國內當幹部的同誌。最後,法官判定國內的哥們有罪:罰款、做社區服務。丟人現眼,得不償失。
美國的警察和政府官員的工資,福利和退休計劃足以使他們在退休之後過相當優裕的日子。一點小恩小惠根本不可能讓他們放棄原則。另外,多年的教育和警察守則使他們不可能作出對不起自己職責的事情。我在美國十多年了,從來都沒有聽說過交通違章後可以托人走後門說情的。如果說你不服氣警察對你的指控,你可以聘請律師為你行為進行無罪辯護。如果你不服法官對你案子的判決,你也可以在規定時間內上訴。但是,在美國,你不可以利用私人關係來“擺平”你的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