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沒有上蒙城華人網了,但還是不時有人向我谘詢—有些網友問我是否是律師,或者讓我推薦一位好的律師;其實我自己一直在為如何找到好的律師而傷透腦筋。總算上蒼有眼,這次我找的倆位律師,一位是家庭民事和刑事方麵的,另一位是商務糾紛物業生意買賣方麵的。倆位均相當負責。即將搬離蒙城移居它省,希望我以下積累的資源能為大家在今後的帶來方便【這倆位律師是我碰壁這麽多年終於發現的並真正為我處理解決問題的】:
家庭民事和刑事方麵的 (補充一點:該律師亦接受 LEGAL AID 資助的案子,刑事方麵如打架,行竊等;我的離婚案她處理得相當好)
Me Golshad DARROUDI
84, rue Notre-Dame Ouest, bureau 301
Montréal H2Y 1S6
Cell: 514-803-2903 Bureau: 514-393-1444 Fax: 514-393-1413
golshad.darroudi@gmail.com
商務糾紛物業生意買賣方麵的 (She did all the legal works before IO move out from Montreal, and her services are great)Me Mona Salehi
Notaire et Conseillère juridique
Notary & Title Attorney
3859, Boul. Décarie, Montréal, Québec H4A 3J6
T 514 903-8560 F 514 489-8855
我的博客[珍惜人生,互助互愛] 【生活信息分享】 信息分享:魁省華裔創家立業之需
記住,真正辦好你的案列還是要靠你自己的配合。材料,證據,都是相當要緊的。向你的律師的陳述一定要做到簡潔明了,條理清楚。這樣既簡化了律師的工作量,又為你自己省了金錢。
有一點我一直提醒的是,和律師簽署服務契約時一定要千萬小心了,哪怕是我為大家推薦的。在沒弄明白契約的含義之前,絕對不要簽約。×××如有合同契約的,在簽署之前一定要明了你簽的合同所有內容及條款,明白了以後再簽,絕對不要簽了再弄明白。請看:
如何盡可能的避免掉入不良律師的陷阱?
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14...701/27831.html
記住,真正辦好你的案列還是要靠你自己的配合。材料,證據,都是相當要緊的。向你的律師的陳述一定要做到簡潔明了,條理清楚。這樣既簡化了律師的工作量,又為你自己省了金錢。
昨天,律師 Me Lisa Simeone 接了第一個由我引薦的案子,按理本該收谘詢費$50加元的,因我的的引薦,律師免了當事人$50元的谘詢費,並接受了案子。考慮到這對夫婦的經濟狀況,律師告訴他們盡可能爭取庭外和解。大家有興趣的話可以關注此案的進展。
如果不是這對夫婦透過網絡找到了我,很可能他們的結局和我過世的太太的案例一樣,由於延誤了時間,過了訴訟期限,盡管全部都是市府的責任,由於市府的調解員隻是出於政府方麵,根本不提醒受害者應該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結果什麽賠償都沒有。
所以這便是我再三提醒大家的:行政投訴不會給你帶來任何經濟賠償--如果案例中有經濟損失要求賠償的,在行政投訴的同時,一定要在其規定的期限內到民事法庭立案要求經濟賠償。
還有,各個機構入銀行,律師,公證員,經紀人,三級政府等,各自有訴訟期限規定,所以事情意外一出,第一件事情便是盡量讓目擊者成為你的證人(要求目擊者留下聯係方法),向肇事者(責任方)要求他們的民事訴訟的有效期限。
在建律師前一定要自己的材料證據盡可能的找全並歸類。在沒有向律師陳述案情前或陳述中,先不要家插自己的想法和觀點,以便不致誤導。
賠償有兩部分:分直接間接損失之外,還有一個精神損失索賠。如果自己確有精神方麵的損失,但從不看心理醫生或要求社工服務,由於沒有記錄,法庭無法衡量你要求的精神賠償部分是否合理,或站得住腳而駁回你的請求。切忌。
還有:我曾給大家推薦過房屋汽車保險代理,現發現此人並不盡責,甚至不尊重自己最起碼的職業操守。因此如有人因我引薦和其有業務往來的盡量設法轉換代理,以便為你帶來不必要的麻煩,這是此人我曾經推薦的,請不要因為我曾經推薦而再找他代理:
Vahan Matossian BComm. C.d'A.A.
Courtier en Assurance de Dommages
Conseiller en Sécurité Financière
Assura Bien Inc.
970 Montee-de-liesse suite 306
Saint-Laurent, (QC) H4T 1W7
我剛剛接到律師協會保險局的通知,我的那個向保險局申請因我前任律師 JACOB L. ROTHMAN 的過失賠償因我負責此案的律師 Me Rene Saint-Leger 的再次非常離譜的過失而失效。因此請大家還得警惕,即便分成的案子都可以以律師的失誤而失效。所以我一直說盡管有律師案子的成功與否往往還得到我們自己。
昨天,律師 Me Lisa Simeone 為我們的一位華人提供了免費谘詢並提出了解決的方案:是有關房屋保險糾紛的。根據她的建議,我為其給保險公司的律師事務所寫了拒付的信件。
我以為,如果我們華人在海外能夠互相幫襯,守望相助的雪球就會越滾越大,我們的社團便會日益強壯。這便是這麽多年來我願意為大家付出的宗旨。我要離開蒙城了,希望大家能把這個守望相助的雪球繼續滾下去。
最後祝大家在海外攜手共進,事業有成,家庭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