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討-如何盡可能的避免掉入不良律師及合同和協議的陷阱?
【最近陸續接到一些關於律師和租務及商業等方麵合同之類的問題,故覺得有必要再提醒一下】
綜合周圍發生的一些不幸遭遇,受害者們除了已經遭受的不幸之外,往往因不良律師的折騰而雪上加霜,無從自拔。然而就以個人四處碰運氣請律師,即便最後贏了官司,結局往往還是錢財兩空。。。
加國是法製社會,因此在生活中無論你願意不願意,幾乎每人多多少少都要和律師打交道;由於加國又是一個商業社會,律師的職業成了他們謀生和生財之道,所以在金錢的誘惑下,司法的公正在律師們的詭辯之下往往被其賤踏遺盡。。。
如何才能盡可能避免陷入陷阱?除了大家互通信息交流經驗,推薦自己認為信得過的律師和大家分享之外,我以為以一個機構或組織出麵聘用某個信譽較好的律師事務所,然後其會員再和該事務所發生雇用合同關係,相信可能會比個人單獨聘用的效果要好一點。
如有好的建議,請跟帖。
PS:
有人以為向魁省律師協會(BARREAU DU QUEBEC)等投訴機構投訴是需要費用的;其實所有的投訴機構均是由政府或某個自身的機構集團資助的,其目的是旨在保證政府或某機構集團的運作質量,故所有的投訴的審理都是免費的。
就魁省律師協會而言,當你投訴了你的律師,你完全有權要求你的律師歸還你的所有文件和證據;你的律師亦有義務通知法庭和對方終止你的案件代理,而這一切均是應該沒有費用的。如果你的律師刁難,魁省律師協會有責任為你追回你留在你律師那裏的全部檔案並責成其向法庭及對方注銷其代理。
另外如你的投訴牽涉到經濟損失或賠償,除了在向魁省律師協會投訴的同時你還必須立即向魁省律師協會保險局申請賠償(投訴為期一年,賠償為期三年)。魁省律師協會與魁省律師協會保險局是兩個獨立的部門--盡管道理上講不通,然其實是一個詭計:因為貽誤期限由你本人負責,這樣保險局就名正言順的減少了賠款。因此大家千萬弄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