楓樹下的夜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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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有小的難處 ——短詩《The Look》翻譯筆記(下)

(2014-05-25 10:21:17) 下一個

譯至後四句,如再譯作“斯泰豐的吻”、“羅賓的吻”,便是死譯,當為譯者大忌。雖然大部分中文讀者對英語人名暗含的文化信息不甚了了,但他們對春情和秋意應心有靈犀。於是變通一下,譯為“春之吻”和“秋之吻”。這樣既彌補了因中文無法譯出而流失原詩韻味的遺憾,又使行文多了變化,不致呆板。

至於韻腳,原詩為ABCB, DEFE。原來譯為“春之吻嬉笑中迷失,秋之吻遊戲中玩掉”。此譯缺點有二:一是“失”字為齊齒呼,誦讀中有所滯礙;二是兩行詩有兩個“中”字,重複而無意義(也許譯者在這裏比原作者更挑剔)。考慮到原詩具有口語化的民歌風格,適合朗誦,極富音樂性,故在後半部第一句加了一個韻腳,改為“春之吻迷失於嬉笑(秋之吻遊戲中玩掉)”。於是漢譯的韻腳就成了一二三二,四四五四;這樣更符合漢詩的習慣,且“笑”字為開口呼,使漢語朗誦更加流暢,音樂性更強。

短詩最後兩行不同凡響,也是最大的難點所在。中國古典詩歌有“詩眼”之說筆者認為“青眼(The Look正是此詩的詩眼。科林到底是怎麽看“我”的,詩歌沒有交代,隻是完全客觀敘述:“但科林隻是看著我”……除了姓名的暗示和三個男人的行為相互對比所能產生的聯想外,詩人沒有給出更多的信息。最後兩句原譯為“但科林的青眼之吻啊,令我銷魂,日夜縈繞”;斟酌再三,修改為“但科林的青眼之吻啊,令我回味,日夜縈繞”。“銷魂”改為“回味”,是由於原詩對科林的描寫秉持中性的立場,沒有感情的流露,更不見一個愛字;“Haunt 也是個中性詞,意為經常浮現於某人的腦海,原意也有像幽靈一般在某處出沒的意思。這樣,“銷魂”就顯得過分了,而中性的“回味”一詞更為合適。

“青眼”的用法引起了爭議。這也正常,因為各人對英文原詩和語言概念的理解不一樣。現在就來談談筆者為何要用“青眼”。理由亦有三。

其一,如所周知,《現代漢語詞典》有關青眼的解釋為:“指人高興時眼睛正著看,黑色的眼珠在中間。比喻對人的喜愛或重視(跟‘白眼’相對)。”有這一條就夠了,據以上對科林眼光的分析,The Look” 如果要在漢譯中找到最佳對應詞的話,“青眼”是個好的選擇。 
    其二,最開始筆者想譯作“眼光”或“青睞”,但“眼光”太直白無詩意,否定了。譯 the kiss in Colin's eyes 時發現,用“青睞”也不夠到位不夠形象,應該用“青眼”這樣的詞最貼切。請注意題目上這個定冠詞“The Look。詩人將她全部的描繪和感受都濃縮於一個定冠詞“The”中,實在出人意料!科林的“這一個”眼光是多麽的獨特和不同。筆者想象“鵪鶉”的眼光,是專注善良單純的。它既不同於男女之間的嬉笑與遊戲,更迥異於男女間的愛情。也許那種眼神包含了木訥、好感、同情、尊重、膽怯、友情、專注、期待、內向和善良……等等,紛紜複雜,難以言表。“大音希聲大象無形”,既難以表達,幹脆以一個定冠詞一統而冠之!行文至此,筆者對這位女詩人實在欽佩不已

其三,反對采用“青眼”的觀點認為典出於晉代阮籍,用在這裏不適當。確實,“青眼”用於同性間為多,用於異性間極少。但語言是隨著社會的發展而發展變化的,其發展變化的程度一般說來和社會發展的程度成正比。到現代,已有冰心早在上世紀三十年代就用在異性間曖昧關係的描寫上了。如冰心的小說《我們太太的客廳》:“近來她漸漸感到青春之消逝而陶先生之忠誠如昨,在眾人未到之先,我們的太太對於陶先生也另加青眼了。”“青眼”在這裏的意思就是異性間的好感,是一個少婦對一位木訥的傾慕者的複雜眼光。再舉兩個著名的例:每下愈況和每況愈下。每下愈況出自《莊子》,後人把原典故改為每況愈下,意義也變了。現在人們隻說每況愈下,而每下愈況已被大眾遺忘。還有桃之夭夭,出自《詩經》。如今人們隻說它的諧音“逃之夭夭”,有多少人還會用桃之夭夭來形容桃樹的枝葉茂盛呢?所以退一步說,如果冰心沒有那樣用過,筆者在這裏就不能那樣用了麽?非也!許多文言文古文死掉了,就是因為它們在社會生活中失去了作用,沒人使用它們。在這個網語泛濫的時代,在“河蟹”與“草泥馬”將來都要收進詞典的世界裏,僅從拯救好語言的角度出發,對於魅力獨到的“青眼”,筆者在這裏無論如何也要用上一用的。

雖然我主張兩性情愛間也可用青眼一詞,但這首詩還沒發展到情愛的地步,最多兩情相悅而已。假如有人偏要問:如無情愛,青眼如何能吻?筆者將如此作答:“那是詩人想象力發揮,大約與“科林”無關。用當代網語來說,是詩人筆下之“我”在“YY”。或許也是詩人自己的“夫子自道”——須知自作多情是詩人的“職業病”。越是好詩人,越能“自作多情”。如不“自作多情”,李白怎能寫出千古名句“相看兩不厭,隻有敬亭山”?如不“自作多情”,普希金怎能留下他那個時代愛情詩的絕唱?——《我曾經愛過你》:“我曾經默默無語地、毫無指望地愛過你,我既忍受著羞怯,又忍受著嫉妒的折磨;我曾經那樣真誠,那樣溫柔地愛過你,但願上帝保佑你,另一個人也會像我愛你一樣。(戈寶權譯)”在這個問題上,詩人往往一往無前;“我若愛你,與你何幹?”

都道“功夫在詩外”。寫詩如此,其實譯詩又何嚐不是如此呢。女詩人薩拉·蒂斯代爾羸弱多病,婚姻不幸;以至於鬱鬱自盡,英年早逝。嗚呼!紅顏薄命,難道才女加紅顏者更雙重的薄命麽?今日於網上搜集她的資料時,意外發現同是美才女而遭遇大不幸的朱令,中學時曾譯過蒂斯代爾的《大麥歌》,她那時的翻譯是一種再創作。朱令的命運,更令人扼腕痛惜。現將朱令的美譯清歌壯圖附之於後,就用這一曲《大麥歌》——女詩人與女譯者共同完成的生命之禮讚,來紀念我所喜愛的這位獨特的美國女詩人——薩拉·蒂斯代爾吧。

 

                         2014525,淩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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