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詞解釋:房地產泡沫
查爾斯•P•金德爾伯格(CHARLES P KINDLEBERGER)在為《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辭典》撰寫的“泡沫”詞條中寫道:“泡沫可以不太嚴格地定義為:一種資產或一係列資產價格在一個連續過程中的急劇上漲,初始的價格上漲使人們產生價格會進一步上漲的預期,從而吸引新的買者——這些人一般是以買賣資產牟利的投機者,其實對資產的使用及其盈利能力並不感興趣。隨著價格的上漲,常常是預期的逆轉和價格的暴跌,由此通常導致金融危機。”
所謂泡沫指的是一種資產在一個連續的交易過程中陡然漲價,價格嚴重背離價值,在這時的經濟中充滿了並不能反映物質財富的貨幣泡沫。資產價格在上漲到難以承受的程度時,必然會發生暴跌,仿佛氣泡破滅,經濟開始由繁榮轉向衰退,人稱“泡沫經濟”。泡沫經濟的兩大特征是:商品供求嚴重失衡,需求量遠遠大於供求量;投機交易氣氛非常濃厚。房地產泡沫是泡沫的一種,是以房地產為載體的泡沫經濟,是指由於房地產投機引起的房地產價格與價值嚴重背離,市場價格脫離了實際使用者支撐的情況。最早可考證的房地產泡沫是發生於1923年—1926年的美國佛羅裏達房地產泡沫,這次房地產投機狂潮曾引發了華爾街股市大崩潰,並導致了以美國為首的20世紀30年代的全球經濟大危機,最終導致了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爆發。從20世紀70年代開始積累,到90年代初期破裂的日本地價泡沫,是曆史上影響時間最長的房地產泡沫,從1991年地價泡沫破滅到現在,日本經濟始終沒有走出蕭條的陰影,甚至被比喻為二戰後日本的又一次“戰敗”。
房地產泡沫的主要特征有:
1.房地產泡沫是房地產價格波動的一種形態;
2.房地產泡沫具有陡升陡降的特點,振幅較大;
3.房地產泡沫不具有連續性,沒有穩定的周期和頻率;
4.房地產泡沫主要是由於投機行為,貨幣供應量在房地產經濟係統中短期內急劇增加造成的。
房地產泡沫的判定並無定論,在任一特定的時點上準確判定房地產的泡沫程度實際上非常困難。一般可以從以下指標或狀況判斷:
(1)整個經濟是否過熱。如果整個經濟處於過熱的狀態,那麽由於其內在的相互關係,可以相信房地產業也會有一定的過熱的現象。
(2)投資增長率。當房地產開發投資增長顯著高於經濟增長率時,如相當於經濟增長率的2倍時,就有產生泡沫的危險。
(3)商品房的空置情況。一般當空置率達到10%時,就是房地產業過熱的預兆。
除這些常用的標準外,人們通常還依據住房價格是否持續上漲、商品房價格與居民收入的增長是否同步,土地開發增長率是否節節上升,房地產商的負債率是否普遍持續上升,房價的實際價格與理論價格的相對差距等來判定。
房地產泡沫大到一定程度後必然會破裂,而一旦破裂又必然會給經濟帶來災難性的後果。其影響的範圍因房地產的產業關聯度高而非常廣泛。因此各國政府都把監測和控製房地產泡沫作為它宏觀調控的重要內容之一。
房地產泡沫的成因
房地產作為泡誅經濟的載體,本身並不是虛擬資產,而是實物資產。但是,與虛擬經濟膨脹的原因相同,房地產泡沫的產生同樣是由於出於投機目的的虛假需求的膨脹,所不同的是,由於房地產價值量大,這種投機需求的實現必須借助銀行等金融係統的支持。一般來說,房地產泡沫的成因,主要有三個方麵。
首先,土地的有限性和稀缺性是房地產泡沫產生的基礎。房地產與人們和企事業單位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居者有其屋是一個社會最基本的福利要求,人們對居住條件的要求是沒有窮盡的;而與企事業發展相關的生產條件和辦公條件的改善也直接與房地產密切相關。由於土地的有限性,從而使人們對房地產價格的上漲曆來就存在著很樂觀的預期。當經濟發展處於上升時期,國家的投資重點集中在基礎建設和房屋建設中,這樣就使得土地資源的供給十分有限,由此造成許
多非房地產企業和私人投資者大量投資於房地產,以期獲取價格上漲的好處,房地產交易十分火爆。加上人們對經濟前景看好,再用房地產柞抵押向銀行借貸,炒作房地產,使其價格狂漲。
其次,投機需求膨脹是房地產泡沫產生的直接誘因。對房地產出於投機目的的需求,與土地的稀缺性有關,即人們買樓不是為了居住,而隻是為了轉手倒賣。這種行為一旦成為休追我趕的群體行動,就很難抑製,房地產泡沫隨之產生。
再有,金融機構過度放貸是房地產泡沫產生的直接助燃劑。從經濟學的角度來說,價格是商品價值的貨幣表現,價格的異常升漲,肯定與資金有著密切的關係。由於價值量大的特點,房地產泡沫能否出現,一個最根本的條件是市場上有沒有大量的資金存在。因此,資金支持是房地產泡沫生成的必要條件,沒有銀行等金融機構的配合,就不會有房地產泡沫的產生。由於房地產是不動產•容易查封、保管和變賣,使銀行部門認為這種貸款風險很小,在利潤的驅動下銀行也非
常願意向房地產投資者發放以房地產作抵押的貸款。此外,銀行部門還會過於樂觀地估計抵押物的價值,從而加強了借款人投資於房地產的融資能力,進一步地加劇了房地產價格的上漲和產業的擴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