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蕩華爾街

有多少愛可以重來 有多少人值得等待 因我自橫刀向天笑 故我自立馬冷眼瞧
個人資料
正文

向秀《思舊賦並序》

(2009-05-12 14:43:39) 下一個
向秀《思舊賦並序》

全文如下:
  
  
  餘與嵇康、呂安,居止接近,其人並有不羈之才。然嵇誌遠而疏,呂心曠而放,其後各以事見法。嵇博綜技藝,於絲竹特妙。臨當就命,顧視日影,索琴而彈之。餘逝將西邁,經其舊廬。於時日薄虞淵,寒冰淒然。鄰人有吹笛者,發聲寥亮。追思曩昔遊宴之好,感音而歎,故作賦雲:
  
  
  將命適於遠京兮,遂旋反而北徂。
  濟黃河以泛舟兮,經山陽之舊居。
  瞻曠野之蕭條兮,息餘駕乎城隅。
  踐二子之遺跡兮,曆窮巷之空廬。
  歎《黍離》之憫周兮,悲《麥秀》於殷墟。
  惟古昔以懷今兮,心徘徊以躊躕。
  棟宇存而弗毀兮,形神逝其焉如?
  昔李斯之受罪兮,歎黃犬而長吟;
  悼嵇生之永辭兮,顧日影而彈琴。
  托運遇於領會兮,寄餘命於寸陰。
  聽鳴笛之慷慨兮,妙聲絕而複尋。
  停駕言其將邁兮,遂援翰而寫心。1
  
  《思舊賦》是魏晉之際極重要的文學作品,對後世文學亦有深遠的影響。了解《思舊賦》的藝術、內容、時事背景,看似容易,其實不易。迄今學者論及《思舊賦》,往往稱之為“欲言又止”2,或稱之為“模模糊糊”3,這說明《思舊賦》的內容,可能尚有待充分了解。
  本文擬提出和解決三個問題:第一,《思舊賦》以李斯與嵇康相提並論,寓意何在?這是《思舊賦》中關鍵性的微言,關係到對當時曆史背景的了解。第二,《思舊賦》是“欲言又止”、剛剛開頭就結束了,還是充分表達了作者的思想感情?第三,《思舊賦》的藝術成就及其在文學史上的地位如何?以上兩點,關係到對《思舊賦》文學價值的了解和評價。最後,本文將述及關於向秀為人的評價問題。
  
  一.司馬昭集團是以謀反罪名殺害嵇康,
  《思舊賦》揭示了嵇康蒙冤而死的真相
  《思舊賦》的核心內容,是哀悼嵇康之死,首先是揭示嵇康之死的真相。在司馬昭集團的血腥統治下,為避免觸及時忌,向秀自不能明言,而不能不采用微言。
  《思舊賦》揭示嵇康之死的真相,是采用了用典暨比喻這一微言手法。這即是:“昔李斯之受罪兮,歎黃犬而長吟;悼嵇生之永辭兮,顧日影而彈琴。”
  梁劉勰《文心雕龍·指瑕》篇批評《思舊賦》此四句,雲:“君子擬人,必於其倫,……向秀之賦嵇生,方罪於李斯,……不類甚矣。”劉彥和認為《思舊賦》以李斯之死比嵇康之死,是擬人不倫。
  近人黃侃曰:“此言叔夜勝於李相,所謂誌遠。非以歎黃犬,偶顧影彈琴。劉舍人《指瑕》之篇,譏其不類,殆未詳繹其旨。”4黃季剛先生認為《思舊賦》以李斯之死比嵇康之死,是言叔夜誌遠,勝於李斯,並批評劉勰未能了解《思舊賦》此四句的意旨。
  按《史記·李斯列傳》:“斯出獄,與其中子俱執,顧謂其中子曰:‘吾欲與若複牽黃犬俱出上蔡東門逐狡兔,豈可得乎!’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複按《晉書》卷四十九《嵇康傳》:“康將刑東市,太學生三千人,請以為師,弗許。康顧視日影,索琴彈之,曰:‘昔袁孝尼嚐從吾學《廣陵散》,吾每靳固之。《廣陵散》於今絕矣!’時年四十。海內之士,莫不痛之。”嵇康臨終,顧視日影,索琴彈之,足見其視死如歸,誌趣高潔。嵇康之死,可說是魏晉風度的最高體現。《思舊賦》“昔李斯”四句,實以對比修辭手法,以李斯之貪生怕死、趣味低下,對比嵇康之視死如歸、誌趣高潔。由此可見,黃侃對《思舊賦》此四句的見解是符合作品實際的,對《文心雕龍》的批評亦是對的。
  但是黃侃隻解釋了《思舊賦》此四句的一半意義,而未及另一半意義。
  《思舊賦》此四句的另一半意義,含藏於李斯的典故之中。按《史記·李斯列傳》:“於是二世乃使高案丞相獄,治罪,責斯與子由謀反狀。……趙高治斯,榜掠千餘,不勝痛,自誣服。斯所以不死者,自負其辯,有功,實無反心。……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論腰斬鹹陽市。”由此可見,第一,李斯之死故事的實質,是李斯被誣謀反、以謀反定罪、蒙冤而死。第二,《思舊賦》“昔李斯之受罪兮”,“受罪”二字,實際是言李斯被誣謀反、以謀反定罪、蒙冤而死。第三,由此至少可以得出一個判斷,“昔李斯之受罪兮,歎黃犬而長吟;悼嵇生之永辭兮,顧日影而彈琴”四句,以李斯古典與嵇康今典相提並論,乃是構成一比喻,用李斯被誣謀反、以謀反定罪、蒙冤而死,喻示嵇康之死的情況,與李斯相似。
  《文選》卷十六《思舊賦》唐李善注於“昔李斯”二句下,詳引《史記·李斯列傳》,自李斯少年事敘述至斯死後之事,其中大體引出李斯之死的故事,但是李善注並沒有引出 “二世乃使高案丞相獄,治罪,責斯與子由謀反狀”這一關鍵的原文,而且引文枝蔓頗多,遂使此一故事淹沒於枝蔓過多的敘事之中。這表明,李善並沒有了解《思舊賦》此四句微言的深意5。
  由此當提出兩個問題:嵇康為什麽被害?罪名又是什麽?
  1.嵇康為什麽被害?
  《三國誌》卷二十一《魏書·王粲傳》劉宋裴鬆之注引《魏氏春秋》:“鍾會為大將軍[司馬昭]所昵,聞康名而造之。……康方箕踞而鍛,會至,不為之禮。康問會曰:‘何所聞而來?何所見而去?’會曰:‘有所聞而來,有所見而去。’會深銜之。大將軍嚐欲辟康,……及山濤為選曹郎,舉康自代,康答書拒絕,因自說不堪流俗,而非薄湯、武。大將軍聞而怒焉。初,康與東平呂昭子巽及巽弟安親善。會巽淫安妻徐氏,而誣安不孝,囚之。安引康為證,康義不負心,保明其事。安亦至烈,有濟世誌力。鍾會勸大將軍因此除之,遂殺安及康。”
  《晉書·嵇康傳》:“安為兄所枉訴,以事係獄,辭相證引,遂複收康。……及是,[鍾會]言於文帝[司馬昭]曰: ‘嵇康,臥龍也,不可起;公無憂天下,顧以康為慮耳。’因譖:‘康欲助毌丘儉,賴山濤不聽。昔齊戮華士,魯誅少正卯,誠以害時亂教,故聖賢去之。康、安等言論放蕩,非毀典謨,帝王者所不宜容。宜因釁除之,以淳風俗。’帝既昵聽信會,遂並害之。”
  按:由以上文獻可知,第一,嵇康被司馬昭集團殺害的主因,是嵇康作《與山巨源絕交書》,拒絕與司馬昭合作,尤其是“非湯、武而薄周、孔”等語揭露、反對司馬昭陰謀篡魏,觸犯了司馬昭的忌諱。其次因,則是嵇康曾得罪鍾會、會進譖言。至於呂安一案的牽連,僅是嵇康被害的契機而已。
  嵇康作《與山巨源絕交書》,是在魏元帝景元二年(261年);以呂安一案的牽連而被害,是在景元四年6。司馬昭之子炎篡魏,在鹹熙二年(265年)。
  第二,由《魏氏春秋》載“康答書非薄湯、武,大將軍聞而怒焉”,可知司馬昭忌諱觸及其陰謀篡魏。職此之故,司馬昭集團決不會以嵇康反對其陰謀篡魏,作為殺害嵇康的公開罪名。
  第三,由《三國誌·王粲傳》裴注引《魏氏春秋》所載“鍾會勸大將軍因此除之”,《晉書·嵇康傳》所載鍾會譖言“宜因釁除之”,可知司馬昭集團是借嵇康與呂安一案的牽連為某種口實而殺害嵇康。
  2.嵇康被害的罪名是什麽?
  晉幹寶《晉紀》雲:“安妻美,巽使婦人醉而幸之,醜惡發露,巽病之,反告安謗己。巽善於太祖[司馬昭],遂徙安邊郡,安還書與康,其中[雲]‘顧影中原……’,太祖惡之,追收下獄,康理之,俱死。”7
  南朝齊臧榮緒《晉書》雲:“徙安遠郡,即路,與康書,太祖見而惡之,收安付廷尉,與康俱死。”8
  《文選》卷四十三舊題趙至《與嵇茂齊書》題下李善注:“《嵇紹集》曰:‘趙景真《與從兄茂齊書》,時人誤謂呂仲悌與先君書,故具列本末。趙至,字景真,代郡人,州辟遼東從事。從兄太子舍人蕃,字茂齊,與至同年相親。至始詣遼東時,作此書與茂齊。’幹寶《晉紀》以為呂安《與嵇康書》。二說不同,故題雲景真,而書曰安。”9書曰安,指書起雲“安白”。
  《與嵇茂齊書》:“若乃顧影中原,憤氣雲踴,哀物悼世,激情風烈,……思躡雲梯,橫奮八極,披艱掃穢,蕩海夷嶽。蹴昆侖使西倒,蹋太山令東覆。平滌九區,恢維宇宙,斯亦吾之鄙願也。時不我與,垂翼遠逝,鋒钜靡加,翅翮摧屈。自非知命,誰能不憤悒者哉!”
  《六臣注文選》卷四十三《與嵇茂齊書》“斯亦吾之鄙願也”句下,唐張銑注:“昆侖、太山,喻權臣也。”10
  《文選鈔》:“尋其至實,則幹寶說呂安書為是。何者?嵇康之死,實為呂安事相連,呂安不為此書言太極,何為至死?當死之時,人即稱為此書而死。嵇紹晚始成人,惡其父與呂安為黨,故作此說以拒之。若說是景真為書,……景真為遼東從事,於理何苦,而雲‘憤氣雲踴,哀物悼世’乎?實是呂安見枉,非理徙邊之言也。但為此言,與康相知,所以得使鍾會構成其罪。若真為殺安遣妻,引康為證,未足以加刑也。幹寶見紹說之非,故於修史,陳其正義。今《文選》所撰,以為親不過子,故從紹言以盡之,其實非也。”11
  唐李周翰注:“且《晉紀》國史,實有所憑,紹之家集,未足可據。何者?時紹以太祖惡安之書,又父與安同誅,懼時所疾,故移此書於景真。考其始末,是安所作,故以安為定也。”12
  戴明揚《嵇康集校注》附錄《與嵇茂齊書之作者》:“當日之情,安被告後,即以不孝之罪而死,嵇康為證,即以不孝之黨而死,雖曰奸人玩法,恐亦不至如此奇橫。呂安縱可誅,嵇康正不必判死,此則《文選鈔》固已論之矣。意者,司馬奸黨,初唯誣以不孝,投諸四裔,後得見呂安此書,覺二人終為可慮,乃追收下獄。此番訊詞,直是謀為不軌,而非不孝之罪矣。”13
  又雲:“《與山巨源絕交書》為嵇康得禍之遠因,呂安此書,始速其死者也。”14
  又雲:“[嵇康]《幽憤詩》‘實恥訟免’之言,亦正可疑呂安既非不孝非謗兄,嵇康更屬旁證之人,於情於理,自當訟免,何乃反雲恥之,豈竟默認不孝謗兄等罪乎?蓋嵇、呂原有聲討司馬之心,唯尚未見於實行,今獄吏以此書詞相訊,彼本可置辯,而又義不出此,故雲‘實恥訟免,時不我與’,否則此言難於索解矣。”15
  按:由幹寶《晉紀》及臧榮緒《晉書》之記載,《文選鈔》及戴明揚之考證可知,舊題趙至《與嵇茂齊書》,實為呂安徙邊途中所作《與嵇叔夜書》16;呂安《與嵇叔夜書》“若乃顧影中原,憤氣雲踴,哀物悼世,激情風烈,……思躡雲梯,橫奮八極,披艱掃穢,蕩海夷嶽,蹴昆侖使西倒,蹋太山令東覆,平滌九區,恢維宇宙”之語,實指剪除權奸司馬昭而言;呂安此書被司馬昭集團發現,司馬昭惡之,遂殺害呂安、嵇康。
  由此即應當進一步追問:司馬昭殺害呂安、嵇康公開所定罪名是什麽?戴明揚先生認為是“謀為不軌”,此言大致不差,隻是不夠精準。
  今按呂安《與嵇叔夜書》“蹴昆侖使西倒,蹋太山令東覆”等語,是指剪除權臣司馬昭;複按《思舊賦》“昔李斯之受罪兮”、“悼嵇生之永辭兮”四句,以李斯被害與嵇康被害相提並論,而李斯是死於“謀反”罪名;由是可知,司馬昭殺害嵇康、呂安的罪名,是所謂“謀反”。在當時,司馬氏尚未篡魏,其誣陷嵇康的謀反罪名,當然是指謀反魏朝。
  李斯反對趙高,對秦朝“實無反心”。嵇康反對司馬昭,自是忠於魏朝。被誣謀反、以謀反定罪、蒙冤而死,此是李斯、嵇康的唯一相似之處。《思舊賦》用李斯古典比喻嵇康今典,乃是用以確切地揭示嵇康忠於魏朝、被誣謀反魏朝、以謀反定罪、蒙冤而死的真相。
  嵇康忠於魏朝、反對司馬昭,而被司馬昭集團誣陷為謀反魏朝。司馬昭集團所謂審判,無異賊喊捉賊,嵇康無從與之講理;嵇康一身傲骨,亦不屑與之講理。故《幽憤詩》自言“實恥訟免”。
  完整地說,《思舊賦》“昔李斯”四句,表達了兩層意微意,第一,嵇康如同李斯,同是被誣謀反、蒙冤而死。並潛在地將司馬昭比作權奸趙高。第二,李斯貪生怕死,趣味低下;嵇康視死如歸,誌趣高尚。
  
  二.《思舊賦》充分地表達了向秀的真實思想情感
  《思舊賦》的內容藏量究竟如何?是否充分表達了作者的思想感情?
  清代何焯《義門讀書記》卷四十五《文選·向子期思舊賦》:“不容太露,故為詞止此。晉人文尤不易及也。”
  魯迅《為了忘卻的紀念》:“年青時期讀向子期《思舊賦》,很奇怪他為什麽隻有寥寥幾行,剛開頭卻又煞了尾。”17(按魯迅此言或另有寓意,但卻被後人當作對《思舊賦》的一種定論,似乎《思舊賦》欲言又止,未能充分表達所欲表達的思想情感。)
  馬積高《賦史》:“從此賦對嵇康的死因並無評論,而隻用‘黍離’、‘麥秀’兩個象征殷、周衰亡的典故暗示曆史環境來看,魯迅的分析是很正確的。”18
  王曉毅《嵇康評傳》:“自東晉到現代,紀念嵇康的讚美詩文多得不勝枚舉,但是……寫得最好的,還是最早的那篇寫得模模糊糊的文章,即向秀所著《思舊賦》。”19
  陳慶元、林女超《龍性難馴―嵇康傳》亦說:“《思舊賦》就這麽寥寥幾行,剛開頭又煞了尾。”20
  由上所述可見,曆來論者認為向秀《思舊賦》“不容太露”,“剛開頭卻又煞了尾”,“對嵇康的死因並無評論”,“寫得模模糊糊”,未能充分表達作者的真實思想情感。今人著述,此類說法甚多,不必備舉。
  但是,細讀《思舊賦》,可知作者實際已經全麵、深刻地表達了自己的真實思想情感。
  《思舊賦》雲:“歎《黍離》之憫周兮,悲《麥秀》於殷墟。”
  按上文言“將命適於遠京兮,遂旋反而北徂”,則此二句是寫洛陽之行, 抒發亡國之悲。
  魏元帝景元四年(263年),司馬昭進九錫,篡魏已迫在眉睫;《思舊賦》作於景元五年即鹹熙元年21;鹹熙二年,司馬昭卒,其子司馬炎篡魏立晉。向秀作《思舊賦》時,魏已名存實亡。
  上句典出《毛詩·王風·黍離·序》:“《黍離》,憫宗周也。周大夫行役,至於宗周,過故宗廟宮室,盡為禾黍,憫宗周之傾覆,彷徨不忍去,而作是詩也。”22
  下句典出《史記·宋微子世家》:“箕子朝周,過故殷墟,感宮室毀壞,生禾黍,箕子傷之,欲哭,則不可,欲泣,為其近婦人,乃作《麥秀》之詩以歌詠之。……殷民聞之,皆為流涕。”23
  作者借周大夫過至宗周作《黍離》以憫周之傾覆,箕子過故殷墟詠《麥秀》以悲殷之滅
  亡,反覆地隱喻自己至洛陽作此賦以傷曹魏名存實亡的悲慨。“悲《麥秀》於殷墟”之句,並含藏《史記·宋微子世家》“箕子傷之,欲哭,則不可”的上下文,實貼切自己麵對司馬氏恐怖統治,欲哭而不可的當下處境與心情。
  唐代杜甫《哀江頭》詩“少陵野老吞聲哭”之句,表示在占領長安的安史叛軍的恐怖統治下,不敢為唐朝亡國放聲慟哭,隻好把眼淚往肚子裏吞,與向秀此情此境相似。
  同情曹魏,痛恨司馬氏陰謀篡魏,是嵇康呂安向秀以及當時正直士人的共同心情。《思舊賦》抒寫出此時代之真實心聲,遂使此賦具有極重要的曆史價值。
  《思舊賦》揭示嵇康是蒙冤而死,嵇康視死如歸、誌趣高尚,已詳上文。
  《思舊賦》序雲:“嵇博綜技藝,於絲竹特妙。臨當就命,顧視日影,索琴而彈之。餘逝將西邁,經其舊廬。於時日薄虞淵,寒冰淒然。鄰人有吹笛者,發聲寥亮。追思曩昔遊宴之好,感音而歎,故作賦雲。”
  賦雲:“悼嵇生之永辭兮,顧日影而彈琴。托運遇於領會兮,寄餘命於寸陰。聽鳴笛之慷慨兮,妙聲絕而複尋。”
  此兩寫琴聲、笛聲“妙聲絕而複尋”,實象喻嵇康雖死猶生,其精神不死,永遠活在人們心裏(詳下文)。
  《思舊賦》序雲:“餘逝將西邁,經其舊廬。”
  賦雲:“將命適於遠京兮,遂旋反而北徂。濟黃河以泛舟兮,經山陽之舊居。”
  賦又雲:“停駕言其將邁兮,遂援翰而寫心”。
  向秀居懷縣24(今河南武陟西南),嵇康舊居在山陽(今河南焦作東),山陽位於懷縣以北。懷縣、山陽在黃河以北,京都洛陽在二縣西南方向,黃河以南。
  此三條文字所敘行蹤,存在相互矛盾。依第一、第三兩條文字,向秀此行是先到山陽,再到洛陽。依第二條文字,則是先到洛陽,北返渡過黃河,再到山陽。怎樣解釋其中所敘行蹤,可以消除這個矛盾?
  按《文選》卷二十一顏延之《五君詠·向常侍》詩雲:“流連河裏遊,惻愴山陽賦。”“流連”者,徘徊、反複也。詩言向秀赴洛時,反複渡河,是為了到山陽痛悼嵇康。由顏延之此二句詩可知,向秀《思舊賦》“將命適於遠京兮,遂旋反而北徂。濟黃河以泛舟兮,經山陽之舊居”,乃是指自己赴洛南渡黃河後(未到洛陽),複又北渡黃河,特意到山陽悼念嵇康(然後才又赴洛)。延之了解向秀,深切如此,雖一字不虛下。
  《思舊賦》這三條文字表示,自己是奉命入洛(“將命適於遠京兮”);並表示,自己越是被迫接近洛陽,越是懷念山陽,亦即越是被迫接近司馬昭,越是懷念嵇康。
  《思舊賦》抒發了亡國之悲(“《黍離》”二句),揭示了嵇康蒙冤而死的真相(“昔李斯”四句),歌頌了嵇康視死如歸的品格(兩寫臨終彈琴),表達了嵇康精神不死的信念(“妙聲絕而複尋”),表明了自己入洛陽是迫不得已的實情(“將命適於遠京兮”),和自己對嵇康的依戀(“將命”四句、“餘逝”二句、“停駕” 二句),揭露了司馬氏的黑暗暴政(全文)。《思舊賦》的內容含藏如此完整、深刻,包括了作者內心世界和所麵對的現實世界的所有主要方麵,因此可以得出一個結論,《思舊賦》充分地表達了向秀的真實思想情感。
  
  三.《思舊賦》的藝術獨創及其在文學史上的地位
  《思舊賦》的用典與比興藝術,皆有獨創性成就。
  1.《思舊賦》用典的創新及其在文學史上的地位
  《思舊賦》“昔李斯”四句,用李斯蒙冤而死的古典,喻說嵇康蒙冤而死的今典。李斯是暴秦的功臣,嵇康是高潔的隱士,兩人的價值觀、性格和行為根本不同,但是蒙冤而死這一點則相同。此是兩人之間唯一的,也是至關重要的相同點。以李斯比嵇康,看似不倫不類,實際確切地揭示出嵇康是被誣謀反蒙冤而死這一曆史真相。揭示嵇康含冤而死,是全文必不可少的前提,通過用典,確立了前提。不僅如此,以李斯比嵇康,既是比喻,同時亦是對比(反比),對比出嵇康視死如歸的品格,高潔的誌趣。要之,這是用典的險筆,但是非常成功。
  用典是特種比喻。古典字麵好比喻象,今典實指好比喻義。比喻、用典,隻要喻象和喻義之間、古典和今典之間具有一個相同點,即可成立。而不必全麵相同。
  在魏晉南北朝文學史上,黃初時期曹植《贈白馬王彪》、魏晉之際阮籍《詠懷詩》、向秀《思舊賦》(賦體是廣義的詩)、西晉左思《詠史詩》、晉宋之際陶淵明《述酒》、北朝庾信《擬詠懷》等優秀作品,形成此時期微言政治抒情詩的重要傳統。
  在曹植《贈白馬王彪》聯章詩中,微言主要是詰問(如“奈何念同生,一往形不歸”),反語(如“亡沒身自衰”),影射(如“倉卒骨肉情”,及“變故在斯須”)這樣的手法。用典尚未成為微言主要手法。
  在阮籍《詠懷詩》組詩中,古典字麵、今典實指的用典藝術,始成為重要手法。如第三十一首“駕言發魏都”,用戰國魏亡國的古典,喻說曹魏亡國的今典。古典與今典之間的相似性,是古今兩個亡國的國名相同,用典可謂精切。其中“身竟為土灰”之句,是用曹操《夏門行》“騰蛇乘霧,終為土灰”,和阮籍父親阮瑀《七哀詩》“良時忽一過,身體化土灰”的今典(語典),潛在而確切地給出了本詩指向曹魏今典(時事)的路標,用典可謂精深。這標誌微言政治抒情詩的主要藝術手法,已經從曹植的詰問、反語等手法,轉變到了用典。
  向秀與阮籍同時,向秀《思舊賦》古典字麵、今典實指的手法,是否來自《詠懷詩》,姑可不論;但是可以肯定,《思舊賦》在賦體文學中采用古典字麵、今典實指手法,以表達政治微言,乃是一項創新。
  此後微言政治抒情詩文,如陶淵明《述酒》、左思《詠史詩》、庾信《擬詠懷》,直至唐代李白《遠別離》、杜甫《杜鵑》、南宋辛棄疾《賀新郎·別茂嘉弟》、宋元之際謝翱《登西台慟哭記》、明末清初錢謙益《有學集》、《投筆集》、近代陳三立《散原精舍詩》等,皆以古典字麵、今典實指作為主要藝術手法。可以說,中國政治微言抒情詩以古典字麵、今典實指的用典藝術作為主要藝術手段的傳統,是由阮籍和向秀共同確立的。
  中國文學史上的微言政治抒情詩,往往出現在政治幽暗時期。微言抒情詩之微言,是詩人在政治壓力和恐怖統治下,要揭露被政治謊言所掩蓋的現實真相,表達真實思想感情,而又不能明言,以避免政治迫害,所采用的特殊藝術手法。優秀的微言抒情詩,其寓意往往可以通過體會和實證,而獲得確認。微言抒情詩的藝術效果,則是言外有無窮之意,有一種特殊的韻味(韻味或來自意象,或來自微言,有所不同;皆為言外之意,則相同)。
  在中國微言政治抒情詩的藝術手法中,詰問、反語等手法,或難以指事(如詰問),表現力有所不足;或近於直言(如反語),容易為統治者察覺,給作者帶來危險,尚非理想的微言藝術。而用典,則古典字麵,較為安全(用典越深,危險越少);今典實指,尤能指事(用典越精,指事越確)。用典注定要發展成為中國微言政治抒情詩的主要藝術手段,原因即在於此。
  古典字麵、今典實指之所以可能,原因亦在於曆史往往具有驚人的相似之處。在此意義上,亦可以說,一切曆史都是當代史。
  2.《思舊賦》的比興在文學史上的獨創性
  《思舊賦》序雲:“嵇博綜技藝,於絲竹特妙。臨當就命,顧視日影,索琴而彈之。餘逝將西邁,經其舊廬。於時日薄虞淵,寒冰淒然。鄰人有吹笛者,發聲寥亮。追思曩昔遊宴之好,感音而歎,故作賦雲。”
  賦雲:“濟黃河以泛舟兮,經山陽之舊居。瞻曠野之蕭條兮,息餘駕乎城隅。踐二子之遺跡兮,曆窮巷之空廬。……悼嵇生之永辭兮,顧日影而彈琴。托運命於領會兮,寄餘命於寸陰。聽鳴笛之慷慨兮,妙聲絕而複尋。”
  這兩節文字所描寫情景是相同的:從嵇康臨終前所奏琴聲的絕響,到現在山陽嵇康舊居鄰家笛聲的複起。在一篇篇幅不大、惜墨如金的作品中,反複描寫同一情景,而不惜筆墨,這顯然是作品重心所在,寄托有深意。
  在這兩節文字的意象中,最突出的意象是音樂意象,包括當時嵇康所奏響的琴聲,和現在山陽鄰家所吹響的笛聲。琴聲、笛聲兩種意象之間,有一種連續性,此連續性,就在於同為優美的音樂之聲,在於似斷實連,彼伏此起,“妙聲絕而複尋”。
  絕,滅也。尋也者,繼續、連續也。
  琴聲、笛聲“妙聲絕而複尋”,象征了嵇康雖死猶生,象征了嵇康精神不死,永遠活在人們心裏25。
  覆按此節文字之上文雲:“惟古昔以懷今兮,心徘徊以躊躕。棟宇存而弗毀兮,形神逝其焉如?”追問嵇康形神逝其焉如,實是希冀嵇康精神不死。此節文字象征嵇康雖死猶生,活在人們心裏,正是回答了上文的追問。其下文雲:“停駕言其將邁兮,遂援翰而寫心。”上下文兩言自己之心,實表示嵇康亦活在自己心裏。
  琴聲、笛聲“妙聲絕而複尋”,這是興,是觸景生情、借眼前景道心上事、言外有無窮之意的興。(如《文心雕龍·比興》篇所說:“興者,起也”,“起情者依微以擬議”,“明而未融,故發注而後見也”。)
  這是極為優美的興象。因為它是聽覺意象、音樂意象,所以至為空靈、優美。(興象是由興而來的意象。興象通常是視覺意象,“妙聲絕而複尋”則是聽覺意象、音樂意象。視覺意象較實在,聽覺意象則空靈,作為音樂意象尤為優美。)
  這是極為優美的興象,因為它言有盡而意無窮、韻味無盡。
  用音樂意象“妙聲絕而複尋”,象征死者雖死猶生,這是中國詩歌史上的一項藝術獨創。
  了解古典文學作品的內容、藝術,孰先、孰後,並無一成不變的路數,隻能取決於具體情況。有時須先從了解內容的進路進入作品,然後始能確知其藝術造詣。但有時則須先從了解藝術的進路進入作品,然後始能確知其內容意義,《文心雕龍·知音》篇稱之為“披文以入情,沿波討源,雖幽必顯”。《思舊賦》“昔李斯之受罪兮”、“悼嵇生之永辭兮”四句,不了解其深微的用典暨比喻藝術,就不能確知其揭示嵇康蒙冤而死的苦心孤詣。琴聲、笛聲“妙聲絕而複尋”兩段音樂意象描寫,不了解其優美的的象征藝術,亦不能確知其象喻嵇康雖死猶生的深情高致。
  
  四.餘論:關於向秀為人的評價
  向秀《思舊賦》在文學史上具有重要地位,曆來並無疑義。但是對於向秀為人的評價,則褒貶不一。
  《晉書·向秀傳》:“康既被誅,秀應本郡計入洛。文帝問曰:‘聞有箕山之誌,何以在此?’秀曰:‘以為巢、許狷介之士,未達堯心,豈足多慕。’帝甚悅。秀乃自此役,作《思舊賦》。…… 在朝不任職,容跡而已。”26按向秀入洛與司馬昭合作,在中國傳統價值尺度衡量下自是失節行為,但《思舊賦》第一句“將命適於遠京兮”,表明自己被迫入洛的實情(如不合作,則可能如嵇康被害),則其失節似亦情有可原。向秀入洛後與司馬昭的對話,吹捧司馬昭為聖王堯,在傳統價值尺度衡量下自是喪失廉恥,但此亦是敷衍,並非真心話。向秀“自此役作《思舊賦》”,終能以微言揭露了黑暗現實,表達出自己不甘屈服的內心世界。向秀被迫與司馬氏合作而內心不甘屈服,此情形與阮籍相似27。向秀終能獲得人們的諒解,其故在此。
  對向秀為人作肯定評價者,可以晉宋之際的顏延之為代表。顏延之《五君詠》詩第五首《向常侍》:“向秀甘淡薄,深心托毫素。探道好淵玄,觀書鄙章句。[李善注:謂注《莊子》也。]交呂既鴻軒,攀嵇亦鳳舉。流連河裏遊,惻愴山陽賦。”顏延之評論向秀,或不盡全麵,但所言皆切中肯綮。顏延之《五君詠》第二首《嵇中散》評價嵇康28,及《陶徵士誄並序》評價陶淵明(《文選》卷五十八),皆是極有見地的作品,足見延之有知人之明。
  在現代學術史上,餘嘉錫先生對向秀的批評,則頗為嚴厲。餘嘉錫《世說新語箋疏·言語第二》“嵇中散既被誅”章箋疏:“莊生曳尾途中,終身不仕,故稱許由而毀堯、舜。郭象注《莊》,號為特會莊生之旨,乃於開卷便調停堯、許之間,不以山林獨往者為然,與漆園宗旨大相乖謬,殊為可異。……此篇之注出於向秀固無疑義。……要之,魏晉士大夫雖遺棄世事,高唱無為,而又貪戀祿位,不能決然舍去,遂至進退失據,無以自處。……向子期之舉郡計入洛,雖或怵於嵇中散之被誅,而其以巢、許為不足慕,則正與所注《逍遙遊》之意同。阮籍、王衍之徒所見大抵如此,不獨子期一人藉以遜詞免禍而已。”29餘季豫先生箋疏《世說新語》,考證史實,創獲甚多。批評魏晉之際士人出處得失,褒貶是非,砥礪士節,尤為痛切。但是季豫先生批評向子期為人、為學兩失其正,則似過苛。向秀是在嵇康、呂安被殺害之後,而被迫從仕的(此點甚至不同於阮籍)。可見向秀並非貪戀祿位者。竊疑季豫先生著此書之日,近似魏晉之際,季豫先生此言如未能持平,或意另有所寄托也。
  陳寅恪《柳如是別傳》論清初心存反清複明之士人,或不得不應清朝科舉考試之故,曾說:“蓋建州入關之初,凡世家子弟著聲庠序之人,若不應鄉舉,即為反清之一種表示,累及家族,或致身命之危險。否則陸氏雖在明南都傾覆以後,其舊傳田產,猶未盡失,自可生活,不必汲汲幹進也。關於此點,足見清初士人處境之不易。後世未解當日情勢,往往作過酷之批評,殊非公允之論也。”30寅恪先生此言,亦適用於評價向子期。
  《晉書·阮籍傳》雲:“魏、晉之際,天下多故,名士少有全者。”在恐怖統治時代,士人有為正義而死,體現崇高作人品節者,固應當為天下後世所景仰,曆千萬祀而不朽。亦有為保全身家性命,對統治者低頭,但是內心則不甘屈服者,則似可以批評其軟弱,原諒其苦衷,而肯定其不甘屈服。
  
  1 唐李善注《文選》,卷十六,中華書局影印清嘉慶十四年胡克家刻本,1977年, 第229~230頁。
  2 韓格平《竹林七賢全集譯注》,吉林文史出版社,1997年,第566頁。
  3 王曉毅《嵇康評傳》,廣西教育出版社,1997年,第166頁,第167頁。
  4 戴明揚《嵇康集校注·附錄·誄評》引,人民文學出版社,1962年,第380頁。
  近人駱鴻凱《文選學·餘論·語瑕》:“此以李相之臨死張皇,反形叔夜之從容就戮。正言叔夜勝於李相,非以歎黃犬媲顧影彈琴也。彥和說誤。”(中華書局,1985年,第351頁。)按駱鴻凱此言,當本其師黃季剛先生之言。
  5 根據筆者的了解,在集部或中國古典文學作品注釋史上,微言詩古典字麵今典實指釋證方法的開創,始於宋代湯漢注陶淵明詩。這是唐代李善以後的事。參閱本書《談以史證詩》、《陶淵明述酒詩補證》。
  6 據陸侃如《中古文學係年》所考,人民文學出版社,1999年,第601頁;第610~614頁。
  7《文選集注》卷八十五趙景真《與嵇茂齊書》題下注引“《鈔》曰”引,《唐鈔文選集注匯存》,上海古籍出版社據日本金澤文庫藏舊鈔本影印,2000年,第二冊,第556~557頁。
  8 《六臣注文選》,卷十六《思舊賦》“其後各以事見法”句下李善注引,浙江古籍出版社影印《四部叢刊》影宋本,1999年,第277頁。
  9 李善注《文選》,卷四十三,中華書局影印清嘉慶十四年胡克家刻本,1977年,第606頁。
  10 《六臣注文選》,卷四十三,第791頁。
  11《文選集注》卷八十五趙景真《與嵇茂齊書》題下注引“《鈔》曰”,《唐鈔文選集注匯存》,第二冊,第558~559頁。《文選鈔》作者為初唐人,請參閱本書《紅豆小史》注9。
  12《文選集注》卷八十五趙景真《與嵇茂齊書》題下注引“李周翰曰”,《唐鈔文選集注匯存》,第二冊,第559頁。
  13 戴明揚《嵇康集校注》,第438頁。
  14 戴明揚《嵇康集校注》,第442頁。
  15 戴明揚《嵇康集校注》,第442頁。
  16 筆者懷疑呂安《與嵇叔夜書》,有可能是司馬昭集團為殺害嵇康、呂安所編造,以適合死刑量刑(在君主製時代,謀反罪是死罪)。懷疑的理由,在於呂安經過入獄、徙邊的政治迫害,自應小心謹慎,而不大可能冒著通信被檢查的危險,寫下此等公開反抗現實政治的通信(製造證據,栽贓陷害之事,為中國曆史上所常見)。但文獻不足徵考,唯有存疑了。
  17《南腔北調集》,《魯迅全集》,第三卷,人民文學出版社,1998年,第488頁。
  18 馬積高《賦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172頁。
  19 王曉毅《嵇康評傳》,廣西教育出版社,1997年,第166頁。
  20 陳慶元、林女超《龍性難馴-嵇康傳》,東方出版社,1999年,第256頁。
  21《思舊賦》作年,從陸侃如先生所考。請參閱陸侃如《中古文學係年》,鹹熙元年係年,“向秀應本郡計入洛”條,人民文學出版社,1998年,下冊,第619~620頁。
  22 此條注釋從《文選》李善注,但已逕采《毛詩正義》原文。
  23 此條注釋,《文選》李善注采用《尚書大傳》。今采用《史記·宋微子世家》,其中“箕子傷之,欲哭、則不可”等句,於義更長。李善注引《尚書大傳》則無此數句。
  《文選》五臣注亦未采及《史記·宋微子世家》。參閱《六臣注文選》,卷十六,浙江古籍出版社影印《四部叢刊》影宋本,1999年,第278頁。
  24 《晉書》卷四十九《向秀傳》:“向秀字子期,河內懷人也。”
  25 唐代劉禹錫《酬樂天揚州席上初逢見贈》詩“懷舊空吟聞笛賦”之句,用向秀《思舊賦》懷念亡友嵇康之典,喻自己懷念亡友“永貞革新”故人之情。此句特別用“聞笛”二字,表達“永貞革新”故人雖死猶生、精神不死之意,足見夢得對《思舊賦》琴聲、笛聲“妙聲絕而複尋”之象征意義,有湛深的了解。
  26 《世說新語·言語第二》“嵇中散既被誅”章梁劉孝標注引《向秀別傳》,所載略同。
  27 《晉書》卷四十九《阮籍傳》:“會帝讓九錫,公卿將勸進,使籍為其辭。籍沉醉忘作,臨詣府,使取之,見籍方據案醉眠。使者以告,籍便書案,使寫之,無所改竄。辭甚清壯,為時所重。”(參閱《文選》卷四十阮籍《為鄭衝勸晉王箋》。)阮籍雖被迫為馬昭加九錫作了勸進文,但是在《詠懷詩》中仍以微言揭露了司馬昭統治下的黑暗現實。
  28 《文選》,卷二十一,中華書局影印清嘉慶十四年胡克家刻本,第304頁。
  《五君詠》詩第二首《嵇中散》“龍性誰能馴”句,李善注:“《左氏傳》曰:劉累學擾龍於豢龍氏。服虔《漢書注》曰:擾,馴也。”(《文選》,中華書局影印清嘉慶十四年胡克家刻本,第303頁。)
  案:李善注僅注出顏延之詩此句之古典,未注出其今典。
  “龍性誰能馴”之“龍”,其今典,是鍾會對司馬昭譖嵇康語,即《晉書·嵇康傳》所載:“[會]言於文帝曰:‘嵇康,臥龍也,不可起;公無憂天下,顧以康為慮耳。’”
  “龍性誰能馴”之“誰能馴”,其今典,則是嵇康《與山巨源絕交書》所言:“此猶禽鹿少見馴育,則服從教製;長而見羈,則狂顧頓纓,赴蹈湯火,雖飾以金鑣,饗以嘉肴,愈思長林而誌在豐草也。”(《文選》卷四十三)
  “龍性誰能馴”,兼用嵇康《書》及鍾會語之今典,言嵇康為人中之龍,其自由不羈之天性,不可能被“馴育”,不可能“服從[司馬氏之]教製”。
  29 餘嘉錫《世說新語箋疏·言語第二》,“嵇中散既被誅”章,箋疏第一條,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第80頁。
  30 陳寅恪《柳如是別傳》,第五章《複明運動》,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下冊,第715頁。
 
【原載】 《文學前沿》,第5期,首都師範大學出版社2002年出版;收入鄧小軍《詩史釋證》,中華書局,2004年出版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