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為什麽是奧巴馬而非川普
表麵上看,似乎川普四年是美國最混亂的四年,但這種混亂隻是結果,而不是原因。川普是個性非常極端的總統,顯然他的當選沒有能夠彌合奧巴馬造成的社會撕裂,甚至因為他直言不諱的性格,讓美國社會更加撕裂了。實際上,他能夠當選就是一個奇跡。而這個奇跡的創造者,其實就是奧巴馬。沒有奧巴馬對於美國傳統價值觀的否定和篡改,沒有他故意撕裂美國族群的政策,就不可能有川普的上台。川普能當選,就是美國傳統價值觀對於奧巴馬政策的一次清洗。既然是清洗,當然就可能矯枉過正。因此川普如此極端的特質,竟然能夠當選總統,也就不奇怪。因為保守而傳統的那部分美國人,出於對奧巴馬統治時期的厭惡,他們恨不得把奧巴馬體現出來的一切特質,都連根拔除。拋開奧巴馬的政治立場不談,他最普遍性的特征就是“建製派的政客精英”。所以在2016年大選中,無論共和黨還是民主黨,建製派的政客精英都不受這部分群體的歡迎。川普這樣非建製派的商人,出道就是巔峰,這當然應該感謝奧巴馬。根本上,2016年並不是川普贏了,而是奧巴馬贏了:贏在他對美國的撕裂。這讓一部分美國人既絕望又清醒。沒有奧巴馬,川普這四年也就是繼續蓋樓。因為奧巴馬,他才有機會從蓋樓變成砌牆。
但川普四年中,奧巴馬的基本盤並沒有消失。這裏麵絕大多數人都是年輕人,他們具有飛蛾一樣的本能:不惜自我毀滅的趨光性,哪怕是地獄之火發出的光亮。奧巴馬就是美國的地獄之火。在這種情況下,川普四年的混亂和動蕩,也就是必然。過去經常說是川粉川黑的較量,事實上,是奧粉和奧黑的對抗,是黑命貴和美國傳統的對抗,是antifa和美國體製的對抗。沒有奧巴馬對美國曆史的叛逆,也就不會有這樣的對抗。所以,我不得不說奧巴馬比川普牛逼得多。川粉們總是吹噓川普選舉現場people mountain people sea,但是真正到真槍實彈對抗體製的時候,也就是一次衝擊國會山吧?幾個小時而已,就煙消雲散。而川普四年,奧巴馬粉絲們通過黑命貴運動antifa組織,在多少個城市、發動了多少次街頭打砸搶的暴亂?且不談這些運動的正當性,暴亂中發生的人身傷害、破壞私人財產、掠奪商店等等行為,是非常明顯的、無關政治的刑事犯罪吧?但是有幾個案犯被繩之以法了呢?
顯然,奧巴馬作為總統和平而根本地改變了美國。這種改變,既是政治的,更是文化的。美國傳統文化中,政治對立並非你死我活的。所以,奧巴馬時代,盡管有很大一個群體對他的政策不滿,但幾乎沒有人走上街頭對抗當任的他。對他的批評,也僅僅停留在自媒體上。連主流媒體都極少批評他。但是川普時代,卻完全變了。整個美國從主流媒體到兩黨建製派,到民間組織,幾乎是恨不得食其肉、飲其血。這還是美國政治傳統嗎?到2020年大選,更是不惜動搖國本,民主黨從基層到高層,從外圍到核心,團結一致作弊,一定要把川普拉下馬。美國社會發展到這樣的地步,一方麵是60年代以來,左派文化的體現。更是奧巴馬執政的結果。
60年代以來美國所謂的民權運動,都含有共產主義思潮的影子。隻是因為蘇聯這樣競爭對手的存在,讓共產主義政治理念在美國民間很難生根發芽。但這不沒有影響到共產主義文化理念在美國的茁壯成長。但是如果沒有奧巴馬,這種民權運動到平權法案出台以後,也基本就趨於式微,隻剩下一些無關痛癢的環保等等的議題。確實,法律上都已經完全地一視同仁,甚至對少數族裔有更多的保護了,還需要什麽民權呢?
奧巴馬作為曆史上第一個黑人總統,自帶種族彌合的光環,而事實上,從曆史的選擇看,這也是他最基本的曆史使命:讓美國族群融合得更好。事實上,在奧巴馬之前,美國的族群衝突也並不嚴重。當時著名黑人演員Morgan Freeman接受采訪時,針對所謂種族歧視,他對記者說過一段話,既智慧又非常說明當時主流的關於種族的觀點。他說:不要一直講就好了啊,我不會再叫你“白人”,而我也要請你不要再叫我“黑人”,對我來說,你就是華萊士,而對你來說,我是摩根弗裏曼。
這可以說也正是馬丁路德金的觀點。
奧巴馬上台以後,本可以沿著這條道路走下去,以他在黑人族群中的號召力,一定可以讓黑人主體走出曆史陰影,真正把自己看作美國普通而正常的一分子。但事實已經告訴我們,奧巴馬不僅沒有去彌合美國的族群,相反處心積慮地挑撥族群關係。隻要在社會出現黑人身份認同的問題時,他總是第一時間跳出來,大聲疾呼:黑人受歧視了!
這一類的事例實在太多了!在麵對黑人與體製或者其它族裔產生矛盾的時候,基本上他沒有一次說過“依法處理”,而每次都是自我代入,站在黑人的角度強調“受害者心理”。可以說,奧巴馬八年任職,就是躲在白宮鼓噪黑人族群違法鬧事的八年。
在認清奧巴馬麵目之前,我是一個完全的民族虛無主義者。對於我來說,真理比血統重要。但是奧巴馬讓我意識到:隻要有一個種族是種族主義之上,其他種族就必須堅持種族主義!否則,就等著被奴役吧。所以,我雖然還是認為,個人的特質應該超越種族認同。但是在現在的美國,我們必須認清現實:種族抱團非常必要!
奧巴馬以及美國左派雖然吹噓自己是進步主義,而事實上他們堅持的那一套不過是我們中國人玩剩下來的渣渣: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美國以民主黨為代表的左派,已經成為以黑人族群為核心,以膚色劃線的種族主義者。雖然他們還容許其他膚色的人加入其中,但必須是堅決擁護黑命貴的、表了衷心的。馬丁路德金再世,都會被現在的民主黨批判為“種族主義者”。因為馬丁路德金和我們一樣,堅信:人人命貴。
奧巴馬年輕時代最重要的朋友都是共產主義信徒,比如Frank Marshall Davis(夏威夷著名的共產黨分子),Saul Alinsky(美國著名的社會主義思想家)。當然最重要的Jeremiah Wright,這個以憎恨美國、詛咒美國著名的黑人牧師,是奧巴馬兩個孩子的教父,也是他的婚禮主持人。當然在2008年,奧巴馬和這個牧師反目了。但,那正是他競選美國總統的時候。甚至這個牧師自己都說:他理解奧巴馬那樣做,是競選的需要。可以說,奧巴馬一直以來就是一個憎恨美國的共產主義者。而他在總統任期的所作所為,也證明了這一點:他的觀念決定了他的政策。隻是他非常聰明地回避了社會主義者慣用的階級鬥爭哲學,而是鼓吹種族仇恨,利用自己的膚色,挑唆起美國黑人族群的受害者心理,最終讓美國社會陷入萬劫不複的陷阱。與此相比,他的其他的禍害美國的政策,都是小巫見大巫。
美國是一個移民國家,可以說族群和諧,是美國穩定的基石。美國三權分立的製度,讓美國社會真正做到了法製的公正性。這本來是彌合社會問題最好的方法。而經曆過60年代的民權運動之後,法律上對於族群間的平等,也是有著非常嚴肅的對策。但是奧巴馬作為總統,不要說公正地處理族群分歧,相反,連遵守法律這一點都做不到。這也是為什麽,川普四年除了經濟,就是強調:法律和秩序。因為奧巴馬八年,都是在打破法律和秩序,特別是在族群衝突這個問題上。黑命貴運動,就是在他的任期內突然爆發的。而現在臭名昭著的antifa,過去幾十年都隻是非常小眾的組織,也是在奧巴馬任期內突然活躍起來,而成為美國主流反社會力量的。
可以說,奧巴馬是共產主義運動史上,僅次於毛澤東的一個奇才:把高大上的理論和本國的地氣聯係起來。他以一己之力,把這項在美國臭大街的共產主義運動,發展的波瀾壯闊。他找到了美國致命的弱點,然後把共產主義改頭換麵,用“公平正義”的亮光,誘惑飛蛾們聚集在他的周圍,衝擊美國的阿喀琉斯之踵。這樣的美國,不要說什麽發展,連穩定都不可能。可悲可歎的是,對於這樣禍國殃民的罪魁,竟然毫無懲治的辦法。當然,我這也是事後諸葛亮。想當初,我也曾經為美國曆史上第一個黑人總統而歡呼過。但是現實中,又有幾人能像我一樣反省自己的愚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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嗬嗬,這個事情還是有深入探討的必要。理想vs利益, 形式 vs 內容。
如果為了抱團而抱團,最後就是烏合之眾。稍微拿印度做一下比較,比如印度有精神領袖,瑜伽大師,遠的如YOGANANDA, 近的如Sadhguru。喜馬拉雅大師,看他們周圍都有很多人環繞,但是他們不認為自己是“抱團”,為什麽?因為那些信眾是為了追求自己的理想。
形式上看上去是抱團,其實實質上是有共同理想的。所以那個團體,是不排外的(不排斥別的膚色和種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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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共同理想,隻是為了取暖而抱團,隻是看出身、膚色而抱團,那就自貶身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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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話我覺得還是有問題。問題在於“理想和現實”的關係,理想是方向,現實當然有現實的問題。
就像製定美國憲法和獨立宣言,當時的人就認識到奴隸製的問題,承認這個現實。但是智者不會把這個現實當成永遠的現實,而是要從這個現實中走出來。
當時如果說,因為這個種族問題,所以我們一定要強化它,那後來的美國就不是美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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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是人的動物性、習慣性的一麵,但是如果向動物性的一麵屈服,那就沒有方向和希望了。
我覺得美國先賢的偉大,就在於他們承認現實的時候,還不失去理想。這是唯一的希望。
給劍兄點讚。有著同樣的心路曆程!奧巴馬執政前,我也是一個民主黨選民,奧巴馬的支持者。在他執政的8年裏我逐漸清醒,看到奧巴馬對美國價值觀的踐踏,對種族關係的惡意挑撥,一手把美國政治攪合成你死我活的亂局。不幸的是,奧巴馬借拜登之手,正在執政他的第三屆總統任期,看看拜登上台幾個月來可圈可點的“政績”吧,奧巴馬不把美國變成南非絕不罷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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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一樣
美國貧富懸殊並非最近這些年才出現。稍有點對美國的了解就知道,二戰前的貧富懸殊不亞於現在,二戰後的50s,60s改進了很多。此外,美國並非總統說的算,三權分立很多事情即使總統想做也做不到。何況還有前總統留下的問題,比如阿富汗戰爭。把問題歸罪於某位總統是不公平的。說問題需要靠數據,前後關係,曆史背景等等分析才行。
我就沒有選Obama, 我對他一貫的評價就是這個人是一個混混, 他有心無心, 無為無力, 造就了一個混亂的基礎,讓下一個濫人上台造就了美國的今天,我最驚奇的是怎麽能夠認為Trump是救世祖呢? 一個這麽自私的人,怎麽這麽多人會天真的認為he is the one,真是可悲.
Obama最大的錯, 是他任由globalization自由泛濫,而沒有製定任何的法規來有一定的抑製,因為他沒有這樣的勇氣,他隻是一個混混。 你沒有談到過美國super rich這個階層, 他(她)們瘋狂斂財但沒有任何social responsibility。 現在美國成了這樣,他們負有很大的責任. Obama縱容了他們的行為,忘記了自己的職責而加入了他們的party,其實這是現在這個社會的通病,人人為己.
黑命貴運動不那麽可怕,大家都喜歡的老實忠厚的Amigo才是未來最可怕的人,很多人都沒有領教過他們,以後都會知道的。
美國成了這樣, 我認為素質很高的baby boomer一代基本退出,新的一代,沒有經曆過貧窮和奮鬥,素質恕不夠高,經常想當然. 社會進入混亂期是不可阻擋的了。
強調過去,強調那些無法更改的事情(膚色、種族)等等,都是大坑,讓人失去方向。
有時候忍不住想起鄧小平,當年他的向前看,最少給人指出了方向。這個很重要。
回顧的根本目的還是為了找到努力方向,
不能為了回顧本身、或為了報複而回顧。
必須看清楚誰在推動積極的改變,誰在強調“不可變的東西”。
既然東西不可變,還要強調它的重要性,那帶給人的唯一效果就是“無助感”。
向前看,通過法律和秩序消除體製性的歧視是好的。
要求人人內心都改變,就過了。
糾纏曆史舊賬真的是個最大的坑,必須向前看,讓人們有法(法律、方法、辦法)可依,才是唯一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