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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向何處去(三)
一劍飄塵
許多人一定不理解,美國立國之基礎並非民主自由,而是法治。我這句話並不是否認美國是一個民主和自由的社會。但是,如同我在無限主義裏麵說的,自由也是有邊界的。因為立刻就會有人,針對自由質疑我。我們最好能夠明白:任何的觀點、任何的理論,都有可以質疑的地方,而且也一定可以找到支持質疑的證據。對於喜歡質疑的人來說,即使1+1=2,也未必就是真理。但是,討論問題,也必須是在一定的範圍內討論。美國的民主和自由,是毋庸置疑的。自由的邊界,是因為人類的群居特性、社會性決定的。美國好就好在這個決定權被賦予了全體公民。而不是像那些專製國家,自由的邊界是由統治集團的少部分人決定的。
美國的民主和自由是靠著法治實現、保障的。很難想象,如果美國沒有法治而是人治,華盛頓在贏得獨立戰爭之後,不自動解除軍權,美國今天還是這樣一個民主自由的社會嗎?充滿很多的變數。世界曆史上,有過多少次同樣類型的戰爭?最終都是演變成成王敗寇。提及美國的曆史,我們就會從獨立宣言開始。但是,如果沒有華盛頓尊重大陸會議的決定權——這是一個法理上的遵從——就是有再多的宣言,也是一張廢紙。由此,決定了美國三權分立正式的開始,也是法治的開始。如果僅僅把這個理解為民主,其實就太簡單了。美國憲法的前十項修正案,簡稱為權利法案,其實就是對於民主的一種限製:即使是少數人的權利也可以通過這十項修正案獲得保護。如果沒有這個權利法案的話,美國的少數族裔就沒有可能通過修改法律的形式,獲得平權。可以說,三權分立的製度,憲法修正案的人權法案,首先讓美國成為一個法治國家。
而邪教,顯然是要挑戰這一點的。
我們可以看到,邪教並不挑戰民主,相反,邪教擁抱民主。比如伊斯蘭教在歐洲也好,在美國也好,目前為止都並不反對民主製度的。甚至他們積極參與民主政治選舉。目前的倫敦市長,就是穆斯林。
但是邪教不守法,他們要破壞的是法治。對於穆斯林來說,這是必然的。因為伊斯蘭教有自己的法律:對人民日常生活和行為作出規定。這是佛教和基督教都沒有的。這是伊斯蘭沒有世俗化的根本障礙!
最近我的一個美國中部的朋友來信跟我說,他在 Kansas 入籍的時候,穆斯林大約占了入籍人數的80%。他們有一個共同點:不宣誓!
我們知道,美國的入籍法是要求大家入籍的時候宣誓的。但是穆斯林拒絕宣誓,他們的理由是:違背宗教信仰,因為古蘭經要求他們隻能效忠真主。而真主給他們製定了世俗行為的法律:沙利亞。所以,現在看清楚這根邏輯鏈了嗎?他們入籍美國,卻不宣誓效忠美國,而是效忠真主。而真主要求他們遵守自己的法律。問題就出現了:美國有了兩套法律,普通美國人遵守美國的法律,穆斯林遵守伊斯蘭法律。中國的一國兩製,常常被我們嘲笑。但是,美國這是一國兩法!這種情況下,作為我們美國實行普通法的法院係統,當然應該拒絕這些穆斯林的入籍。但是不!我朋友跟我說,當地法官竟然容許他們不宣誓的情況下就入籍,理由就是憲法第一修正案高於入籍法。
所以,可以知道,法官是多麽的重要了!這次川普上台,僅僅在任命聯邦大法官這一點上,就可以說美國人民賺到了。否則的話,再來一個自由派大法官,估計美國很快就要改名:美利堅斯坦了!否則,違背了穆斯林的宗教信仰啊。
為什麽要修改憲法修正案也是不言而喻的。這條修正案本身是不嚴謹的,它容許反對美國憲法的宗教自由傳播!
目前看來,穆斯林還沒有造成美國很大的問題,雖然在歐洲已經形成嚴重威脅。但是,這隻是因為他們的人口數量偏低而已。前麵說到的Branch Davidians(中文大衛教,建議大家自己搜),就是非常好的例子。他們充分利用了美國的民主和自由,公開抗拒美國的法律。發展到一定規模以後,形成自己的獨立王國,最終武裝對抗聯邦政府。事件結果是,大衛教和FBI發生武力交火,被稱為Waco siege,總共死亡76人。想想看,如果某個穆斯林派別也這樣來一次,會是什麽結果呢?我敢說,那絕對不是死亡76人就可以結束的。(作者一劍飄塵)
(待續)
今年9月從國內回來,入境時前麵是一個從約旦回來的穆斯林,拿著美國護照,卻居然海關申報表都不知怎麽填,很懷疑他學了多少英語。入境檢查官把他單獨叫出去了。從中也可以看出美國入籍製度上的漏洞。
法治是民主的保障。世界各國的一般狀況是 有法治+民主的國家>有法治沒有民主的>有民主沒有法治的>既沒有法治也沒有民主的。